专业追加担保合同(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2 06:28:47 作者:雁落霞 合同 专业追加担保合同(通用12篇)

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以下是一份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制定的转让合同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

丙方: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同意以其名义将(该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给予乙方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

三、抵押登记。

3、抵押登记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险期限应比主合同的保险期限长。主合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当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性损失时,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先追偿丙方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险费的权利。

2、甲方负责支付保险费;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无需先索赔保险赔偿金。

五、抵押的解除。

2、与解除抵押关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处分抵押财产: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无人代其承担债务。

(二)处置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出售或拍卖抵押财产,并以所得款项予以补偿;

4、乙方向乙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补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处置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给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返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与抵押财产的买卖、租赁有关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损害赔偿。

七、特别商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甲方财产已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没收;

3、丙方无还款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变化时,乙方认为有必要。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5、抵押财产贬值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进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赠、转让、抵减债务、信托、出借或处分。

8、允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抵押物进行检查;

9、变更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税费;

12、根据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签署一切相关文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发生合并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变更后的机构应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条所述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迟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在主合同和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益,也不得视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许可。也不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担保合同

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经协商,双方就定金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外,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将保证金退还或以保证金抵付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连带保证人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所订合同,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月__日。

担保合同

担保人(甲方):

委托担保人(乙方):

乙方为解决经营资金短缺的困难,向甲方申请贷款担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贷款人(含贷款人或委托人)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说明:“贷款人”指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贷款业务中的“金融机构”及、或委托贷款业务中的“委托人”,下同。)。

第一条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乙方与贷款人之间已经订立或将要订立的一个或多个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

本合同贷款利率以具体各笔委托担保合同及各主合同(指贷款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金额:

甲方愿就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复息、罚息等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确定: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2、贷款人根据约定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

3、其他依法或依约能够确定债权之日。

四、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各主合同中约定的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为分期还款,则每期债务的担保期间为该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有本条第三款情形的,甲方的担保期间为确定债权之日起两年。

一、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内代为清偿。

二、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债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反约定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代偿和垫付。

一、乙方贷款到期未能及时清偿债务,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了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按应偿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二、乙方因经营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分期应还贷款时,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请临时垫付。甲方垫付后乙方应按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付利息直至全部还清垫付款。

本条约定与主合同相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四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主合同签订之前一次缴清。担保费按担保总额的一定比率支付。具体以各期《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并接到甲方书面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约定向乙方行使反担保权利。

三、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复息及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时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四、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

(一)抵押的抵押物;

(二)质押的质物;

(三)质押的质权。

七、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将自己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如需在甲方之外获得其他担保机构及甲方推荐的合作银行之外的银行贷款,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提前归还甲方担保的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担保责任并(或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要求乙方支付担保金额5%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七条反担保。

一、抵押。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区48502。34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xx)第xx号]及地上建筑物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2、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和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x235号765。16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xx)第xx号]及其地上建筑面积为444。75平方米房屋(房权证:xx字第hkxx号)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和xx、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3、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xx大道xx广场a幢首层xx商铺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并留置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

二、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xx、xx向甲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三、其他。

甲方可视乙方具体贷款金额,并经乙方认可后相应增加反担保;新增的反担保有关事项具体以各期《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反担保的实现。

一、在各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包括分期还款)期限内乙方未归还借款本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五条应尽义务,甲方在提供相应书面确凿证据的情形下,认为足以损害自身利益时,有权解除担保责任或建议贷款人不予发放后续贷款、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恢复抵押物价值,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

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甲方可自行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包括直接向法院申请对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抵(质)押物进行处置,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担保责任(包括处置连带责任人所有的财产)。

二、甲方就上述反担保措施实现债权时,甲方有权自行选择行使权利的顺序,自主决定就其中一项或几项措施优先实现权利。

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定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附件《借款人声明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担保合同

抵押人(全称):(1)。

(2)(3)为了确保(下称债务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的《》(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见编号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c主债权利息。

d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担保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为到期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保证期内,如甲方的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对甲方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担保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执行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

第八条在保证期内,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在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2.本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款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担保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乙方委托,甲方愿意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经审查,丙方确认并同意由甲方作为乙方还款的担保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担保金额和期限。

1.根据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的相关规定_________甲方愿意向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货币)的担保。

二.甲方提供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保证金额内偿还丙方到期款项。

(1)如果主合同到期时,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在乙方未能偿还且丙方申请并强制执行乙方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应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清偿不足部分。

(2)当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偿还或无法偿还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应在保证金额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过甲方保证金额和保证期的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应在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按期偿还,或甲方按前款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应扣除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责任。

除甲方外,如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只对本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承担份额保证责任,不与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索赔权和代位权。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代表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立即对乙方行使索赔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偿还以下款项:。

(1)甲方担保金额的本金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

(2)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2.同时,甲方有权取代丙方的地位,并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对乙方行使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一切抵押物,以及向为乙方担保贷款的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的义务如下:。

1.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1)发现乙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需要提前履行的;

(2)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拟转让该房产;

(3)乙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产的;

(4)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裁决扣押其财产并执行;

(5)乙方严重影响向丙方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其他事件。

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偿还全部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划,并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酌情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的后续担保责任。

三.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的所有担保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的,丙方应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同时,甲方也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担保合同。

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并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划其应付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并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其未分配贷款,并解除甲方此后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规定的各方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或命令,或其地位和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或主合同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被变更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乙方或丙方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方,说明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根据情况免除责任或延迟全部或部分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乙方已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条第2、3、4、5、6、7款规定的情形终止担保责任时;

3.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仲裁机构决定或法院决定解除本合同;

5.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6.由于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所有义务。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协商和调解失败,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委托代理机构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签订书面补充或变更协议。本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如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或修改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

担保合同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

互相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___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进行担保的事情,可以在主合同当中约定相应的担保条款,然后由担保人签字盖章,或者单独在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像这样独立的担保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在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介绍吧。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从文意的角度来理解,“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款的前半句已经明确了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上述两种观点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分歧。关键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该约定是否是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从属关系的约定,比如担保合同约定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这相当于确认主合同的效力与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具有从属关系,两合同的效力相互没有影响。

但是,若仅作此理解,则“另有约定”的概念过于宽广,似乎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是互不影响的两个合同,只要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便不受制于主合同的效力,那么无法体现两合同之间存在的内在关联性。如果从限制性解释的角度出发,主张此处“另有约定”理解为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对无效合同的后果负担保责任,这也就是说担保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因主合同无效而应产生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这一解释,弥补了文义解释说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内在关联性的忽略。

我们理解的“另有约定”的意思应该是,否定从合同的效力受制于主合同的效力,在此基础上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与因主合同无效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后者是在主合同无效时对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与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是这样规定的:“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物权法》这一规定进一步表明,我国现行法没有采取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理论。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句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意思是,除非法律特别规定了担保合同不因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无效而归于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是否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不可以由当事人来约定。比如《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也即,最高额抵押权并不是从属于其中的某一个债权的。如果某一个债权无效,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亦排除了当事人之间约定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和担保合同之间是否具有主从关系的可能性。

对于独立的担保合同来讲,其同样要手《合同法》的约束。我们在判定其法律效力的时候,只要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之间是自愿签署的,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效力,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更多担保合同的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担保合同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_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______银行、_______大学_______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为准)。

5.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_______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

6.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银行、_______大学_______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担保合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一、可抵押的财产。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时抵押多次吗?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投标和挂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三)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条款:

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四、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当事人希望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七、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与出租。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抵押与转让。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四、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五、抵押权与债权。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六、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七、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卖划拨土地。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十、追偿。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