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5 10:41:08 作者:琴心月 毕业论文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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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一

底线管理所基于的底线思维是一种典型的后顾性思维取向,是公共管理行为中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与战略计划、绩效管理、效益最大化、激励与反馈等注重前瞻性的思维取向不同的是,底线思维注重的是对危机、风险、底线的重视和防范,管理目标上侧重于防范负面因素、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社会动荡。

底线管理是公共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社会发展就如跑步,要想跑得快,首先方向要明确,这是战略计划的范畴;第二是不能走弯路,不能跌倒,这是底线管理的范围;第三才是动作技术问题(绩效管理的范畴)、体质体力的问题(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精神状态的问题(激励与反馈的范畴)等。在这其中,底线起着“最起码保证”的作用。同样道理,在公共管理中,底线思维起着与“最理想境界”、“效益最大化”相对应的“最低防线”、“危机最小化”的作用。基于这种底线思维所进行的底线管理,是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底线管理与危机管理既明确区分又相辅相成底线管理乍一看有点像危机管理,都是注重负面因素和各种变故。但是,底线管理比危机管理更加积极,更加具全局观念,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底线思维的价值取向更加注重人为因素,更加注重避免因政策、措施、管理的疏忽等人为因素带来的破坏,更加注重人力可以做到的防范措施和系统建设,更加注重从减少负面影响来促进发展。

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时代而言,加强底线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思维取向。我国刚刚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发展阶段不久,经验证明这是一个矛盾多样、冲突多发、薄弱环节较多的阶段,底线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二

底线思维(bottom-linethinking)是一种思维技巧,拥有这种技巧的思想者会认真计算风险,估算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并且接受这种情况。底线思维会影响我们的生活态度,能够提供继续前进时所必须的那份坦然。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轻易地做决定或担风险。有时可能苦苦思索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但仍然无法得出结论,采取行动。这种情况的出现,常常是由于我们害怕跨入未知领域所带来的后果而引起的。生活在当前这个即使不算是混乱,但至少可以说是变幻无常的时代,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对我们的工作、家庭、生活方式作出调整。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三

因为是天空的主角,所以我喜欢云!我长大以后在书本里看到了一句描写云的优美句子——“白云朵朵,云轻如棉”听奶奶常说:“七月八月看巧云”,这样我就知道七月八月是看云的时候。那天上的一朵朵美丽的云就呈现在我的眼前。

云的形态很像棉花糖的样子,它可以变成许多许多的样子。

天上的云,真是千姿百态,有的像羽毛,轻轻地飘浮在空中,有的像鱼鳞,整齐地排列着,还有的像山峦……云影轻轻拂过屋顶,抹去了人们脸上的愁容,它们有时把天空点缀得很美丽,有时又把天空笼罩得很阴森,刚才还是白云朵朵,阳光明媚,一刹那却又乌云密布,大雨倾盆……有趣极了!

大自然的美景有很多,我对云情有独种,我爱云的悠闲自在,我更惊叹云的神奇多变,我还要赞美云装饰了天空,装饰了人们的生活,也装饰了大自然,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四

任务,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讨论决定机关党支部的

工作计划

和安排,分析综合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讨论审议党小组报送上级党委的重要材料以及其他重要事宜;对本局干部的提升、任免、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局班子参与考。
2、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做到有中心议题,有记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
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
支委会一年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
3、各党小组的工作规则。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开一次,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指示、决议精神;研究、布置党小组的工作;研究党小组其他重要事情。
小组会每月过一次党组织生活。
4、实行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支部书记要保证工作六到位:抓支部工作的时间、精力到位;抓思想下一步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到位;抓反腐倡廉工作到位;抓党员教育和管理到位;抓发展党员工作到位;组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完成工作任务到位。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五

 遵照《党章》和省直机关党工委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工作规则,以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讨论本单位工作意见,处理重要党务工作。
2、机关党委每年一般召开2次党务工作会议,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机关党建的重要工作,讨论机关党建的有关问题,总结交流党支部工作的经验。
3、机关党委定期收集、分析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掌握机关的思想倾向,重要问题及时向厅党组报告。
4、机关党委每年组织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上党课不少于2次,一般由厅党组和机关党委成员讲课,也可请有关部门领导讲课。
5、机关党委每年定期向省直机关党工委、厅党组和党支部书记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听取上级指示和群众意见,改进机关党委的工作。
6、党支部委员会每两月应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精神,分析党员思想,研究支部建设,处理党务工作。
7、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应组织一次党日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汇报党员的思想情况,讨论本支部的有关工作,也可以适当组织参观学习活动。
8、党支部每年结合年终总结,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进行评议。
9、党支部每半年应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党员思想情况、发展对象情况、支部工作情况等。
10、建立《党支部工作记事簿》,党支部应将平时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开展有关工作的情况,及时认真地记入《党支部工作记事簿》。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六

为进一步健全我支部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工作时,讲实情、出实招,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党规履职尽责,切实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

党支部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分析研究新时期党建工作、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相应贯彻意见,并核查执行情况。
(四)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五)其他应当由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有关工作人员的奖励或党纪处分事项。

(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成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一位党支部成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具体会议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
(三)党支部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建议、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经确定的会议议题召开会议。
(四)党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讨论议题,应在会前通知党支部成员。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事项,由负责该项业务人员事先准备书面材料。
(五)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党支部会议时,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党支部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会议表决。
(六)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一事一票制。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支部成员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书面意见记入会议记录但不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表决实行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
(七)党支部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需要具体落实的,由班子成员按分工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党支部会议的,根据工作需要,会后及时向其通报情况。

(一)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支部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
(二)会议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以向党支部书记建议提请下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党支部的原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公开表示反对。
(三)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受党支部书记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七

3月5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3月版)》(以下简称《细则》),相较于2月4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最明显的变化在于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劣后级投资者数量不少于三人”的规定。

对此,参与《细则》制定讨论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在征求意见和讨论过程中,大家认为应该防范利用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为劣后级投资者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但“劣后级投资者数量不少于三人”不能有效根除利益输送隐患。

上述人士续指,为切实防范利益输送的问题,《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不得存在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并列举了当前主要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其中第六款为“违背风险收益原则,利用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

在征求意见稿刚出来时,就有基金公司合规部人员告诉财新记者,劣后投资者下限是业内的新提法,但是劣后级投资者大于等于三人,补仓机制有效执行的风险大于一人,如果其中一人未有效执行补仓约定,劣后级委托人之间容易有分歧,容易导致资产管理计划运作风险,并最终给优先级委托人权益保障带来风险。

“为了满足三人以上劣后级投资者门槛,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寻找亲戚、配偶等作为一致行动人,最终形式可能大于实质,建议取消对劣后级投资人数的限制。”上述人士称。

接近基金业协会人士也告诉财新记者,之所以删掉“劣后投资者不少于三人”,主要是众人反对,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最终使得这样的规定最终只是流于形式。

《细则》的用词也比征求意见稿更为精准,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的提法将资管业务“负面清单”的范围扩大。

对于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损害投资者的行为的解释,《细则》将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不必要的频繁交易”,改为“以获取佣金或其他不当利益为目的,使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将“不必要”和“频繁”进一步明确化。并明确禁止“在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转移收入或亏损”。

对于不适当宣传、销售资管计划的行为,《细则》也更为细化,增加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宣传推荐资管计划”和“资管计划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能超过200人”两项规定,进一步将“公众传播”媒体细化为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并增加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传播形式。

此外,在《细则》在“不适当宣传、销售资管计划的行为”解释项下,增加了“资管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前,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以及“资管计划未有明确的投资标的,即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率,分级资管计划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简化了征求意见稿中资管计划杠杆倍数的规定,统一明确为,分级资管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不再对资管计划进行权益类和固收类的区分。

据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管规模达到12.91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资管规模7.95万亿元,基金管理公司专户规模1.22万亿元,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3.74万亿元。这样的规模迅速突破了公募基金过去十年总规模不过两三万亿元的瓶颈。

资管业务在规模扩张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合规与风控上存在的风险。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20全年,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共发生融资方延迟支付本息事件190起,总金额达175亿元,仅12月就出现78起延迟支付本息事件。值得一提的是,发生延迟兑付的主要是通道业务。

《细则》出台旨在勾勒业务监管边界。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认为,目前中国资产管理业务要大力提升专业理财能力,做到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并重,扎实推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要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促进资管业务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防范利益冲突,健全隔离墙制度;加强投后管理,严防操作风险;强化流动性管理,做好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发挥合规风控的把关作用,加强内部控制。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党委直属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章,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承德直属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的会议说明:
(一)直属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议是指各企业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及支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参加的会议。
(二)直属企业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是指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及支委办公室负责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指定人员列席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事内容
第四条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内容主要是指对企业的“三重一大”(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及中国共产党党章、党规所规定的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
(六)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二)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应当向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二)其他需要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二)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
第九条“三重一大”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事项决策前,党支部委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必须及时进行沟通。
第十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决策前应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程序:
(一)按照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需要,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定。
(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人才引进等,应按照集团人事任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等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程序:
(一)由企业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
(二)由企业有关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第十三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一)由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各直属企业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会成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党支部委员会议题可由党支部班子成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确定。
第四章党支部委员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十六条党支部委员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2日前,由支委办公室通知全体党支部班子成员。
第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
(三)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重大事项有关的材料。
第十八条党支部委员会议原则上1个月召开一次,迫切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支委成员可决定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第十九条党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条企业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书记委托的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党委会。
第二十二条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不得泄密。
第五章党支部委员会议的审议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委员会议审议议题的程序为:
(一)由负责相关事项的委员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
(二)由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问、讨论;重要事项,应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
(三)讨论意见一致,主持人可提议通过决议,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审议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议题,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二十五条党支部委员会审议事项表决原则:
(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委成员采取一人一票表决制。
(二)分别有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意见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举手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应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三)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四)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得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会议讨论表决结果应向未到会委员通报。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议的记录与纪要
第二十六条由各企业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对所议事项作详细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出席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六)会议其他相关内容;
(七)会议记录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党支部委员会议应对需出会议纪要的表决事项作出党支部会议纪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第二十九条党支部会议纪要应按年度进行编号保存。
第三十条集团党委要求党支部会议纪要上报的,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上报。
第七章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决议的实施,由企业党支部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督办。在实施过程中,党支部书记应组织有关人员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实施、消极实施或虽实施但却违反决议的情况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办公室应将党支部会议重大决定事项和决策结果书面通知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相关部门。重要人事任免公示后要按规定程序发文,并按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委员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集团党委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九

经省委同意,四川省8月14日印发《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能力,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本村工作,支持和保证村民委员会和本村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第三条村党组织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堡垒。

第四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组织等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

第五条在以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也可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功能互补的原则,跨村组建联合党组织。

第六条村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具体名额和职位设置由县(市、区)党委根据建制村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确定,一般设党支部的村配备3至5名委员,设党总支的村配备5至7名委员,设党委的村可适当增加委员职数。设党总支或者党委的村、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党组织可增设1名副书记。

第七条村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书记人选应当报县(市、区)党委审核;委员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

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当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村党组织的负责人。

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审核备案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和撤换,按程序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提倡村党组织委员或者党员依法兼任(担任)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第九条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加强本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十条村党组织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村党组织委员会对党员大会负责,同时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组织,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村党组织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党组织全面工作,协调其他委员的工作,对村党组织工作负主要责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应当建立职责清单制度,明确村党组织委员职责,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三条村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村党组织委员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健全和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制度,每年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1次抓党建工作专题述职,接受评议和考核。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精神为前提。

第十五条村党组织议事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凡属村党组织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上级或者村党组织没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

第十六条凡属村级重大事务,都应当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决策实施,一般程序是:

(一)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议题。所提议题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二)村“两委”商议。对提出的议题,村“两委”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形成商议意见。在提交村“两委”商议前,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提前与村委会主任进行沟通。

(三)党员大会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对议题进行审议,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五)表决结果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当形成书面决议,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和其它方式进行公告。

(六)实施情况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

第十七条属村党组织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由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应当按程序报批。会议形成的决定须有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商议本村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不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列席。联席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定方为通过。

第十九条村党组织每年至少向上一级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报告,研究重大事项或者作出重大决定应当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遇到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除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并迅速报告外,不准先决策后请示。因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与其他委员、其他委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二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村党组织必须长期坚持。

第二十二条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具体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四)选举产生新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村党组织委员。

(五)讨论决定村党组织的其他重大问题。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主持。党员大会涉及讨论决定问题时,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不是村党组织委员的村委会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主持。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向召集人请假;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第二十四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负责组织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二十五条村党组织每年应当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1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党课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授课。按照县、乡统一安排,也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或者第一书记等授课。党课内容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也可以结合本村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每半年召开1次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每名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接受与会党员、群众的批评。

第二十七条村党组织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稳慎处置。

第二十八条村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日活动一般每月开展1次,每个党日活动应确定1个活动主题。

第二十九条健全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至少向村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情况,村党组织根据情况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十条健全和落实岗位目标管理制度。村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应当根据工作职责和本地实际,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作出公开承诺。

第三十一条健全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坐(值)班制度,每天轮流安排1名村干部到村级活动场所坐(值)班。建立不胜任不称职干部调整机制,对不履行承诺、出现重大问题的,劝其辞职或者按程序罢免。建立请销假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临时外出,应当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口头请假,外出3天以上的应当书面请假;村党组织其他委员外出必须向村党组织书记请假。对于长期外出难以履职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整改无效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健全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务公开,将党组织活动计划、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双带”、党员结对帮扶、评比优秀党员、干部管理等情况,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并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村党组织应当根据本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细则。涉农社区党组织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自2017年8月14日起施行。

规则与变通的发言稿篇十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我们来看看党支部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mingzhu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mingzhu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5、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mingzhu生活会制度

党的mingzhu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mingzhu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mingzhu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mingzhu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mingzhu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mingzhu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2、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八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

“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料资料。

3、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加盖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内容等情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情况和最后的决议等内容。

(3)支部行文资料夹,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

(4)上级文件资料夹,一律存放上级机关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5)学习教育资料夹,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6)计划总结资料夹,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7)评比表彰资料夹,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8)发展党员资料夹,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情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9)转递关系资料夹,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0)综合材料资料夹,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情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4、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5、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