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粮油类供货合同 食堂供应协议合同优选(模板5篇)

时间:2023-09-30 20:12:42 作者:HT书生 合同 最新粮油类供货合同 食堂供应协议合同优选(模板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粮油类供货合同篇一

甲方(买方): 签订日期: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食品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卖标的:

质量要求: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未协商确定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指定。

第二条包装:包装材料及规格: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产品的价格按每批次订单确认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金与货款结算:

1.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10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货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及本条第4款约定的凭证,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2)实行提货的,由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做好供货准备,甲方届时前往提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或导致食物中毒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5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直接检验出质量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食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四个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当批订单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首页。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粮油类供货合同篇二

供方:

需方:

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全新电线电缆:

备注:1、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需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货物的单价按此单价执行;2、尺长度的产品必须是尺,此报价含3%发票税金。

第二条 质量标准:供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需方使用完后通知供方及时回收。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七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需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货款付清。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号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粮油类供货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v^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

2、乙方必须将本单位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4、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v^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不允许购买无资质小商贩的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赔偿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等。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食品价格,不能高于周边市场批发价格,乙方需每天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需根据食品价格把握好食品质量,并及时将市场变动的食品价格通知甲方。

7、对不容易购买的食品,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调换。

8、甲方应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9、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餐饮部副经理、厨师长、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粮油类供货合同篇四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_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日期:

粮油类供货合同篇五

代表人:

代表人:

牡丹*财政干部培训中心(镜泊湖)综合楼停车场、中心餐厅至总台路面及停车场等地面铺装工程,需要石材,经*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规格板总面积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石材质量以*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乙双方商定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元**。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元**。

合计总价款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方向乙方支付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天即到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日之前。

第六条违约责任:*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方:xx市华通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xx市解放区西环路云山石材加工部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乙双方以公平、公正、合理的的原则协商,*方同意将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加工和安装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博爱县文化路北面

3、承包范围:青石栏杆

4、承包具体内容:包括原材料、加工、运输、安装及维修。

二、承包范围内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 m, 元/m.综合单价包括青石栏杆加工、包装运输、卸货到指定地点、安装及途中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服务配合费及安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等)等,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安装验收合格的成品的最终价格。施工期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三、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图案板尺寸:长1600mm,宽350mm,厚80mm;(以上长度尺寸均不包括榫卯部分长度)为依据加工。乙方加工材料*泽一致并且无石线、无水纹及缺陷,青石材质须保*石材颜*一致,无风化、裂缝裂纹等瑕疵等质量缺陷,误差控制范围为正负2mm以内。验收以上述要求为标准。产品验收按石材、栏杆国家技术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安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立柱及横梁、图案板要求方正、垂直,厚度一致。横梁、图案板与立柱链接,采用榫接,立柱必须预留榫口,立柱入榫长度不小于10cm,横梁、图案板入榫长度不小于3cm。安装立柱、横梁、图案板必须垂直,不得污染(如有污染,乙方自行清理,费用自理)。

四、工期要求:

按*方整体要求进度计划进行,如乙方自身原因在*方要求的时间内材料不能到场、未完成安装,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五、付款方式:

1、按进度付款;

2、每安装成品300米,验收合格支付80%的工程款;

3、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95%;

4、留5%质保金,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息返还(如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如不及时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在质保金内扣除)。

六、结算办法

1、按现场安装合格成品实测实量出具结算书。

2、经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核准。

七、*方责任:

1、负责与建设方的协调;

2、负责工作面的提供;

3、负责栏杆样式的确定与提供;

4、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初步验收;

5、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路三通及沙子、水泥的提供。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派驻一名负责人长期驻工地全面负责承包范围之内的各项事务,并具有决定一切事务的权利,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2、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验收不合格部位,乙方要进行返工、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方要求负责栏杆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4、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在供货、安装施工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方概不负责。

九、其他事宜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明事宜,由双方协商。

2、本合同经*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望*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附件

1、质量保修书

2、栏杆图纸大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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