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1-07 15:11:42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作计划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热门17篇)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的规章制度范文旨在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具体的制定还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保安按标准收取非酒店消费客人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并放行。

(二)保安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保安各班组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一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等醒目标识。

第三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泊车位设置停车标识。

第四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保安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五条 保安必须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六条 保安必须提示并监督驾驶员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

第七条 保安必须监督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设施。

第八条 停车场由保安24小时值班。

第九条 不准保安员私自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员承担。

第十条 车辆进出:

(一)保安应引导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保安需和驾驶员核对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保安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并由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巡视:

(一)保安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值班经理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保安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二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保安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保安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保安应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保安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保安应立即汇报酒店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安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酒店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酒店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费范围:

(一)酒店消费客人免费停放。

(二)各董事车辆、酒店车辆、到酒店进行业务办理的相关单位车辆免费停放。

第十四条 收费范围:

(一)未在酒店消费的客人车辆一律采取有偿收费。

(二)停车时由保安发放停车卡收取费用,取车时见卡放行的方式执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按照轿车5元/次/车执行。

(四)针对大货车或装有货物的车辆按照20元/次/车执行。

(五)次日早9点下班前,保安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十五条 监督管理:

由酒店值班经理进行审核、监督。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职责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职责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宾馆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预防车辆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当班保安人员对所有进出车辆详细登记进出时间,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车辆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备用胎,倒车镜,车门是否锁好等。

第二条:当班保安人员对进出车辆实行发牌制度,既:每进一辆需停放的车辆发一张“宾馆停车卡”,车主来取车时必须持卡取车并把卡交还保安人员,此卡如有丢失,须到保安部办理手续,方可取车。第三条:车场收费保安人员应指挥好车辆停放,在检查好收费时,应在发票上注明日期、时间及收费人姓名,并通知车主带好行车证、驾驶证。

第四条:车辆在离开车场时,当班保安人员须做到对票、对证、对车、取卡。(对票:检验收费人所开发票;对证、对车:检验行车证与驾驶证是否与人、车相符合;取卡:看开车人是否持有本宾馆停车卡,并给予收回)。检查相符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停车场为一切进入宾馆消费、办事的客人提供车位。

第六条:外来车辆在宾馆停车,收费参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给予收费。

第七条:公司及宾馆的车辆,宾馆负责提供免费车位,并负责保管及安全。

第八条:地面停车场由宾馆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九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保安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补办,并赔偿相关手续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第十二条:车辆在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保安部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第十四条:出租车接送客人不得进入本地下停车场。

第十五条: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等车辆必须清洗干净。

第十七条:进入宾馆车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八条: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十九条: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等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第二十条:按时缴费,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员执行公务。

第二十一条:停车收费,统一由宾馆制作“一卡通”到地下层停车场门前出入口的计费系统刷卡消费。

第二十二条:宾馆为员工免费提供自行车、电单车、摩托车停放。

第二十三条:宾馆地下停车场只允许公司及宾馆副总级别以上人员车辆的免费停放,部门经理级别的车辆免费停放在室外停车场,员工车辆按规定给予半价收费,均停放在室外停车场。

第二十四条:承租宾馆商铺人员的车辆一律按宾馆规定收取停车费用,住店客人凭住宿卡免费停放。

第二十五条:因公到宾馆办事人员的车辆,统一到总台登记并领取免费停车券给予停放。

第二十六条: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因公到宾馆办事,免费提供车位。

上述规定,请严格遵守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车辆管理员职责: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

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4、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一、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车主ic卡,出口由车辆管理员凭ic卡记录,核对后放行。

二、车辆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四、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物业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车辆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七、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如有遗失ic卡,按规定赔偿50元。

安保人员在物业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场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其职责如下:

一、礼貌地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对出入商场施工的人员,要凭物业部签发的“临时施工证”出入。

三、保持治安岗亭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完好。

四、禁止推销广告、收拾垃圾等闲杂人员进入车库。

五、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摆放整齐,及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六、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及物业部交办其他工作。

一、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游戏、及其它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五、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六、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八、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九、遵守《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不得带人停留,朋友来访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接见。

道口岗工作规程。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进入商场区域,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顾客示意取卡进入。

2、待顾客取卡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3、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商场区域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ic卡》”,并核对车牌号。

2、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止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3、遵守服务礼貌用语。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程序。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部。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上报物业部领导处理。

三、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七、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

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一、管理中心负责监控车辆管系统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本机。

二、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三、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大厦各车辆出入口对应和编排。

四、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5、每年检查: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

五、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六、软件及数据维护。

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车库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做好车库内机动车辆的进出登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动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三、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绝不允许乱停乱放。

四、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入车场时必须做好车辆登记手续,发给“出入卡”,车辆离开时须凭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车库内临时停放三天以上的车辆(包括三天)均须到物业部办理停放手续。六、车管员必须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入情况。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1、饭店停车场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区域划分,将停车场用醒目标线划分好停车位,并标注好停车号。

2、停车场的周围护栏、围墙台面以及饭店牌石的卫生每周要打扫一次,保持整洁干净。

3、停车场内的地面每日早、中、晚要清洁一次,时刻保持地面整洁无杂物。

4、停车场内严禁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内部员工的车辆摆放在指定区域内。

5、停车场的出入口,院内通道严禁停车,要保证道路的畅通。

6、前门保安人员要统一指挥进入饭店的车辆,引导客人分类整齐地停放车辆。

7、对进入饭店的车辆,前门保安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

8、对非用餐或住房客人的车辆禁止停放在饭店的停车场内。

9、非开餐时间段禁止非用餐车辆以及非住房车辆停放。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厦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

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五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 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 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万科洗车场规定范围除外)、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 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 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 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十六条 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部长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部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六)收费系统一旦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然后立即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第十八条 岗亭制度:

(一)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x小时x元/次,超过x小时,每小时加收x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条 优惠范围: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xx大厦业主(租户)购买年卡xx元/月。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

xx大厦停车场刷卡机设置一览表

地 点

数 量

收 费 标 准

xx

1台

3小时内使用一票,每票结算价为5元,超时按5元/小时补费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1、当值时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要检查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车辆排列整齐。

2、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3、当值时要站到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车辆时动作手势要标准、正确。

4、当值时不得群集闲聊,不得随意离岗、窜岗,有事不要大声叫喊,使用对讲讲机时注意用语,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5、当值时不得睡觉、看报、不得吸烟、吃零食。

6、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的`司机,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_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10、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1、客人将车泊入车场后,由保安员引导车位;

2、泊入车位后引导客人将行驶证交予车场收银处,并换回停车卡;

3、客人提车时保安员引导客人用停车卡换回行驶证交停车费。

停车场管理制度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供给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理解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坚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坚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1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异常事件登记表》。

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供给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职责,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停车场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

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停车场.

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停车场证照办理,停车场管理规定审批,并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监督。

安委会对停车场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4.1总则。

4.1.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一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责任、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并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4.1.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经理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4.1.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1.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4.1.5所有停车场出入口都必须设置地桩(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4.1.6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须穿反光衣。

4.2出入凭证管理。

4.2.1对与管理处签订了《车位服务协议书》或《车位租用协议书》的顾客,各管理处应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采用以下两种控制方法:。

4.2.1.1第一类:停车场智能卡,该类卡按使用性质分为车场卡、临停卡、访客卡,见公司《ci手册》,适用于已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出车辆使用。

4.2.1.2第二类:纸制《车辆停放服务卡》,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租车位或私家车位的车辆使用。

4.2.2纸制《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智能系统的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使用;或有商业裙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车辆频繁,不适用发放智能卡时使用。

4.3.1二十四小时使用地桩。

4.3.2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4.3.3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标识。

4.3.4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停车,若其带有智能卡,指引其读卡进入。

b.是临停车辆,应迅速准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当车辆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迅速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打开地桩并向车主示意点头问好,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

c.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员要及时对车辆外观进行仔细检查,并将有异常情况的车辆记录于《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4.3.5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a.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安全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b.车停稳后,安全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打开地桩,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登记、存放收回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

c.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6如发生驶出的机动车辆无智能卡、《车辆停放服务卡》、《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卡/证上的车牌号与所开车辆车牌号不符、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控制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4.5.1安全员要维护停车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防止车辆堵塞及意外事故发生。

4.5.2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处理。

4.5.3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处理。

4.5.4车场内禁止维修车辆,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处经理。

4.5.5车场车辆如发生油、气、水滴漏等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主办。

4.5.6制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5.7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5.8因管理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1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4.6.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卡/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核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应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

4.6.3停车发票由专人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

车场出入口岗交接班时须将发票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停车费满50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按《智能卡管理办法》执行。

4.8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4.8.1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包括防盗标识),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员督导执行。

4.8.2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发放任何出入凭证。

4.8.3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对无牌摩托车多的管理服务区域,应及时书面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以维护管理服务区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5.支持性文件。

gzwy8.2.3-a01《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6.质量记录和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水平,适应停车需求,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设置使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三)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用地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四)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

(五)配建停车场,是指与建筑物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六)临时停车场,是指利用储备土地、待建土地、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停车场规划的编制、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审核停车场的规划方案并对停车场工程进行规划验收。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建筑工程建设行业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并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管理部门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交通影响评价,对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及路内停车位审批提出意见,配合停车站场主管部门做好停车场停放秩序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园林、环境保护、工商、税务、水务、公安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府可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土地开发利用时,根据规划单独建设或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纳入公共资源管理。政府所有的公共停车场,推行停车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利用储备土地、人防工程、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临时停车场。建设和推广全市一体化智能停车管理与服务云平台,培育适应我市需求的本地停车服务企业。各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创新城市停车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政府积极引导停车行业协会的成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车位对外开放。

第六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交通运输、建设、公安、国土等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建设、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编制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并应根据城市发展、停车需求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

第八条、涉及停车场建设的土地开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应明确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内容。

(二)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并可进行商业综合开发。

(三)在符合规划要求下,可利用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及人防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四)利用现有停车场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场的,在不办理产权证及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不征收土地出让金。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院停车管理,确保大会堂地下停车场正常运作,缓解大院停车紧张的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从机关大院靠西园里下侧应急门经大会堂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离开停车场从大院正门出。应急门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时—8:40,下午13:50—14:50;其他时间关闭,车辆从大院正门进出。

二、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门市机关大院汽车出入证》,停车场进出口禁止人车混行,驾驶员由停车场专用楼梯出入。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使,不得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逆行。

四、车辆停放时,应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影响旁边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在地下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时,要及时通知车场值班室(电话:3273119)处理,驾驶员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视为肇事逃跑,承担全部责任。

五、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七、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并锁好车。同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防盗,避免由于防盗器过于敏感造成噪音过大,引起停车场消防系统自动报警运行,出现自动喷淋、自动关闭防火闸。

八、驾驶员因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造成停车设施、设备毁损或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地下停车场安装数码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并安排人员值班,驾驶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调度。

十、进入地下停车场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停车场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规程,规范保安员的交接班工作流程。

适用于x广场c停车场保安人员交接班管理。

停车场助理负责对保安员的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1接班保安员在接班的前10分钟,检查着装和所携带的物品是否齐全,并对重点岗位进行工作布置。

4.2接班保安员接班前,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到。

4.3保安巡逻岗交接完毕后,接班人员到指定位置对车场统一巡查一次;。

4.4在岗位交接前10分钟,交班队员认真填写《值班交接记录》(附件8、13)记录时间并签名。

5.2交班保安员将本班存在的问题、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转告接班人员;。

5.3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应把需要在下一班次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用器械等装备向接班保安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无交接保安员双方文字记录、签名的,发生问题时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4接班保安员未到,交班保安员不得下班;如果此时下班,发生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并按旷工处理。

5.5交接班工作应快速有序进行,无特殊情况交接班不得超过10分钟(不得延长交接时间),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班人员共同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车场管理制度

规范停车场租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小区车辆交通安全。

1、客户办理地下停车场租赁时,首先查看车位租赁登记本,请客户选择车位号。

2、客户签定《车位租赁协议》、《停车场管理规定暨承诺本》。

5、客户到财务稽核部交缴相关费用及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地库车位xx元/月露天车位xx元/月。

泊车证押金xx元/张。

小区外的租户需预交个xx月的押金。

6、凭收据办理泊车证,登记在《车位租赁登记本》上。

5、签发服务作业单,挂车位牌。

6、通知安管部领班签《车位更改记录》。

7、物业部办理人员制作泊车证,签发车位更改记录单,通知财务部和安管部。

8、通知客户去财务稽核部结清相关费用。

9、签发服务作业单,领取车位牌。

10、及时在车位租赁本上登记更改。

11、其他规定参照租赁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