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承运合同合同(汇总9篇)

时间:2023-09-23 00:51:31 作者:ZS文王 合同 最新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承运合同合同(汇总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以及货物门到港运输的承运服务。

二、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的确认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交给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该及时开据工作单,如甲方需要投保一并办理保险手续。

四、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保险并付费的保险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伟邦货运有限公司运价表)

2、乙方每____天与甲方进行业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运费结算账单)明细后3天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3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认可,确认后的2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及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如延迟付款的,按拖欠服务费数额的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且乙方及关联公司有权留置甲方货物。

3、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3、甲方有义务正确填写工作单,详细。准确地注明目的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4、甲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

5、甲方为防范事故要求乙方专人专车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6、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不得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行为。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委托乙方包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应该共同检验货物外观和数量是否完好并确认,乙方对货物的内在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6、甲方自行包装的货物,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对内在货物的数量和内在的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7、乙方无义务审查甲方包装是否符合承运要求。但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的货物破损和晚到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所产生的仓储、保管和调货的一切费用。

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行配备货物押运人员的,货物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6、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物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而转移。

九、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

2、甲方委托乙方保险发生事故,乙方协助甲方理赔,乙方以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为限承担责任(全部赔偿),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出据索赔的相关资料,索赔资料齐全最长理赔期为15-30天。

3、甲方未通过乙方投保的货物发生事故的,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付,甲方自行投保的,乙方不承担被第三方追偿的责任。

4、门到港服务因货场。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务执一份,签章后即可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合作中具体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2、时间:_____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一、甲、乙双方按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甲方按订购单(详见合同附件)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所需货物,乙方按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

二、交货期限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订购单约定的交货时间按期交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逾期交货。甲方在逾期交货情况下如接受所订货物仍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三、品质要求大货面料缩水率不能超过3%,对人体有害物质一定不能超标。乙方严格按照“确认样品”的质地、“色卡确认板”的颜色生产大货。交货面料要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a类标准的各项要求(主要检验项目有:_____强力、色牢度、甲醛、偶氮染料、可分解芳香胺等)。

四、货品验收

1、乙方应提前________天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员对大货面料进行验收,如果乙方生产的面料没有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和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验收不合格后,乙方应马上安排返工或重新生产面料,如因此导致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则按照条款二进行交货。

2、质量异议期:_____由于面料产品的特殊性,甲方在对采购面料进行裁剪前,如发现有质量任何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质量异议。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面料按国家标准另行委托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还该批次面料。乙方无条件退还合同定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甲方在对采购面料进行裁剪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视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交货数量甲方可接受超出约定数量3%的大货货品,但实际交货数量不能少于约定数量。

六、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交货资料要求,把大货面料送交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指定交货地点)。乙方交货时应在交货清单上注明单号和货物的款号、色号、布种、克重、颜色、缸号以及数量。

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订购单后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将订购单总价款的_____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给乙方后,乙方将合同货品交付给甲方;乙方合同货品全部交付甲方天以内,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余款给乙方。如甲方未能按时付款,将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逾期交货达到________天以上(含________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达到________天以上(含________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逾交货期超过________天甲方则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若因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将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

九、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三

供销合同(供方版)

供方(甲方):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销方(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供方和销方就供方为销方供应_______货物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情况

备注:具体数量以每次送货单据为准。

第二条商品质量

质量要求包括:供方必须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供货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并符合销方订货要求,具体可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验收。如货品验收不合格,可作退货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三条送货、提货地点及货物风险

1.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运输方式为_______。

2.商品包装,必须牢固,___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3.验收方法,销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验收商品。

第四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以下两种支付方式任选一种)

1.销方应一次性支付每笔交易的全部货款,供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发货。

2.双方约定每月___日供销双方进行对账,对账完毕后,每月___日之前销方付清货款。如在次月__日前销方仍未付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应货物。

第五条运输费用由销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除以下情况外,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1.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2.供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销方无故延迟支付价款,使供方造成损失,销方应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价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有权及时补回销方,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供方,征得同意,否则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销方有权拒绝收货,但应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双方根据情况协商负责。

4.销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_甲方所在地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__年,供方和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销方: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四

合同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无论是工作合同、商业合同还是租房合同,都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深刻认识到拟定合同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的拟定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在起草合同时,我们必须要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一份好的合同应当是公平和可执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因此,我在拟定合同时会仔细研究各方的需求和利益,以确保合同能够全面而公正地反映各方的意愿。

其次,合同的条款要清晰明确,避免二义性。清晰明确的合同条款可以避免因解释不清而引发的纠纷。在拟定合同时,我会采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和抽象的词语,尽可能地具体和准确地描述各项责任和义务。此外,我也会格外关注不同解释可能导致的结果,避免留下解释余地,从而减少未来的争议和诉讼的可能性。

第三,合同的签署应当为自愿行为,并保证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拟定合同时,我会特别关注合同的签署和双方的自愿行为。我要确保合同的签署是双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强迫或欺诈的情况。同时,我也会考虑到各方的利益,通过增加合同条款中的保护性条款,确保合同签署后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只有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前提下,合同才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履行。

第四,合同的拟定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合同也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为了应对这种变化,及时修订和更新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在我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合同的修订和更新的需求,我会根据双方的变化情况和法律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及时修订合同可以避免因合同过时而引发的风险和争议,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最后,合同的拟定需要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支持。拟定一份合法合理的合同需要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我长期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各种合同的拟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我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够准确把握合同的要点和关键问题。只有具备充分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才能够提供合法合理的合同条款,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综上所述,拟定合同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利益、明确合同条款、保障自愿签署、及时修订和更新合同以及依靠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支持,我们可以提供合法合理的合同条款,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五

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法律学科,它是民法基础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而在当今社会,合同的运用及其争议解决已经成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议题。在这个背景下,学生们也需要通过学习《合同法》等相关课程,深入了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而本文将重点阐述我所学的合同课程的心得体会,以及此课程对我个人和职业生涯的影响。

【第二段:理论探讨】

在学习合同课程的时候,我们首先学习了合同的定义和性质,并了解了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合同效力等相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同时,我们也深入学习了合同的种类、合同的履行方式与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在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了解了这些合同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合同争议,在处理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时更加得心应手。

【第三段:实践与思考】

通过对合同课程的学习,我也有了更多的实践机会。在课程中,我们进行了一些合同类型的案例分析,有时也与工作经验和实际背景相结合,从而获得了更多的体验和反思。例如,在探讨违约责任的法律适用时,我们便分析了多种不同的实际案例,从而获得了对违约处理的不同方面的理解与体验。而这些实践与思考,则使我对合同法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使我可以更好地掌握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第四段:提高与实际应用】

通过学习合同课程,不仅仅让我了解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也让我受益于许多能力的提高。比如,我学会了如何审查和撰写合同,学习懂了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可以更好地了解各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并在公司中参与合同程序的实践,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这也说明,学习合同课程不仅仅是了解合同法本身,还可以为实际工作贡献力量。

【第五段:总结】

通过学习合同课程,我深刻理解到,学习法律理论与实践,不仅仅是为了在考试中取得表现,更在于实践能力的提升与尝试。法律虽然是一门学科,但对实际工作中的社会问题也具有实际指导意义。而合同法更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都有可能与合同法相关联。因此,在我们的法律学习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理论”,更要将学习内容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六

近日,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关于合同课程的培训,对此我深有体会。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实用的知识和方法。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第一段:认识合同的重要性

在培训过程中,我了解到合同是法律的载体,是企业和个人之间合作的保障。每一个合同条款都经过工商法的严格规定,体现出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严格制定合同,并遵守约定,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合作才得以稳定发展。因此,认识和理解合同的重要性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段:掌握合同的内容和要素

合同的内容和要素包含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合作内容和期限、约定条款等。不同类型的合同还有不同的要素。因此,在培训中,我学会了合同的制定和签约的流程以及合同要素的理解和运用。例如,如何使用法律术语和统一规范的文件格式等。正确掌握合同的内容和要素对于制定和签约的过程都至关重要。

第三段:了解合同的风险防范

在涉及合同的业务中,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培训中,我们也学习了如何防范合同风险,该如何避免和减轻合同纠纷的发生。例如,通过约定违约责任和违反罚款条款,可以有效提高合同的执行力。通过了解各类合同条款的相关性来预防一些纠纷的发生。

第四段:培养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

合同的签订不是单方面的行为,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和协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的支持。比如,如何在磋商中化解和调解争议,如何寻找双方相互认可的方案。因此,在培训中,我们也学习了如何有效地沟通,培养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以提高合作效率。

第五段:总结和启示

通过这次合同课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和签订合同的要素和内容。同时,我也掌握了防范合同风险和沟通谈判的技巧。总之,建立完整,合法的合同体系对于每一个企业或个人保证合作的稳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加强对于合同的学习和应用,共同达成有益于双方的合作协议。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七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可另附清单)

二、本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规、规定执行。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双方协议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核准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买卖中适用本合同。)

监制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部门: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八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

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5.重新检验(单选题)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暂停施工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9.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多选题)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0.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和程序(简答题)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只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篇九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

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

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

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

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

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

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

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

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

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

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