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总结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大全

时间:2023-05-12 17:09:37 作者:曹czj 活动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一

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并在祭扫期间,作为省市观察点,按时报告情况。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清明节期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要为社会各界瞻仰先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安排值班人员,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瞻仰活动井然有序。

公安机关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制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派出足够的警力,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切实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切实加强客运管理,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各客运站要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输情况的监控。

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近期各地森林火险情况,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城管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二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清明节被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多年的“平安清明”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预案,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继续健全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分片包干,重点对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提前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15日-4月4日),全省降水少,气温低,风干物燥,防火形式严峻。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火灾风险防控点,明确城区、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边缘的坟山墓地的重点监控部位,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要建立“焚烧池”、“焚烧点”,在中心城区摆放“祭祀鼎”,既方便群众祭祀,又能减少焚烧点。要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三案:人流和车流疏导预案、安全防火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守:值班、值宿制度;一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向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分片包干制,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部位要派驻专人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各地要重点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

三、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和人流疏导工作。各地要对重点祭扫场所的车辆停放进行规划,协调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由交警、民政等部门联合执勤疏导,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清明祭扫“直通车”,公交车延长运行线路在公墓、殡仪馆就近停靠,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能有效减少祭扫车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祭扫场所的车流和人流信息,服务场所适时发出祭扫提示。据预测,今年3月25、26日,4月2、3、4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各地要采取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路况的实时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等措施,引导群众错时、错峰祭扫。同时,各地要重点做好预防踩踏事故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如遇大规模人流涌入,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分流和报告工作,在狭窄路段、人员易聚集的殡葬场地、场所,要派领导和公安、交通、城管等专业人员把守,严防人员拥挤,严防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进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作为今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节地生态的殡葬理念。各地要做好基层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报道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行业,用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要做好舆情收集、上报工作,发现负面报道,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今年清明节期间设立国家级观察点4个(分别为哈尔滨市哈平路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牡丹江市龙凤公墓、伊春市灵山公墓)。今年全省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清明节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请各市(地)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1至4日下午13点前分别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各市(地)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级观察点要直接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国家级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清明节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三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清明节被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多年的“平安清明”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预案,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继续健全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分片包干,重点对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提前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15日-4月4日),全省降水少,气温低,风干物燥,防火形式严峻。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火灾风险防控点,明确城区、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边缘的坟山墓地的重点监控部位,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要建立“焚烧池”、“焚烧点”,在中心城区摆放“祭祀鼎”,既方便群众祭祀,又能减少焚烧点。要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三案:人流和车流疏导预案、安全防火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守:值班、值宿制度;一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向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分片包干制,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部位要派驻专人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各地要重点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

三、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和人流疏导工作。各地要对重点祭扫场所的车辆停放进行规划,协调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由交警、民政等部门联合执勤疏导,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清明祭扫“直通车”,公交车延长运行线路在公墓、殡仪馆就近停靠,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能有效减少祭扫车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祭扫场所的车流和人流信息,服务场所适时发出祭扫提示。据预测,今年3月25、26日,4月2、3、4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各地要采取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路况的实时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等措施,引导群众错时、错峰祭扫。同时,各地要重点做好预防踩踏事故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如遇大规模人流涌入,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分流和报告工作,在狭窄路段、人员易聚集的殡葬场地、场所,要派领导和公安、交通、城管等专业人员把守,严防人员拥挤,严防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进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作为今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节地生态的殡葬理念。各地要做好基层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报道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行业,用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要做好舆情收集、上报工作,发现负面报道,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今年清明节期间设立国家级观察点4个(分别为哈尔滨市哈平路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牡丹江市龙凤公墓、伊春市灵山公墓)。今年全省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清明节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请各市(地)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1至4日下午13点前分别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各市(地)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级观察点要直接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国家级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清明节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四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清明节被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多年的“平安清明”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预案,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继续健全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分片包干,重点对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提前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15日-4月4日),全省降水少,气温低,风干物燥,防火形式严峻。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火灾风险防控点,明确城区、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边缘的坟山墓地的重点监控部位,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要建立“焚烧池”、“焚烧点”,在中心城区摆放“祭祀鼎”,既方便群众祭祀,又能减少焚烧点。要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三案:人流和车流疏导预案、安全防火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守:值班、值宿制度;一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向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分片包干制,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部位要派驻专人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各地要重点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

三、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和人流疏导工作。各地要对重点祭扫场所的车辆停放进行规划,协调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由交警、民政等部门联合执勤疏导,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清明祭扫“直通车”,公交车延长运行线路在公墓、殡仪馆就近停靠,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能有效减少祭扫车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祭扫场所的车流和人流信息,服务场所适时发出祭扫提示。据预测,今年3月25、26日,4月2、3、4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各地要采取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路况的实时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等措施,引导群众错时、错峰祭扫。同时,各地要重点做好预防踩踏事故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如遇大规模人流涌入,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分流和报告工作,在狭窄路段、人员易聚集的殡葬场地、场所,要派领导和公安、交通、城管等专业人员把守,严防人员拥挤,严防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进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作为今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节地生态的殡葬理念。各地要做好基层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报道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行业,用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要做好舆情收集、上报工作,发现负面报道,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今年清明节期间设立国家级观察点4个(分别为哈尔滨市哈平路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牡丹江市龙凤公墓、伊春市灵山公墓)。今年全省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清明节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请各市(地)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1至4日下午13点前分别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各市(地)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级观察点要直接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国家级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清明节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五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六

为应对20xx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宏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促进作用。

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并在祭扫期间,作为省市观察点,按时报告情况。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清明节期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要为社会各界瞻仰先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安排值班人员,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瞻仰活动井然有序。

公安机关要针对20xx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制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派出足够的警力,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切实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切实加强客运管理,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各客运站要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输情况的监控。

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近期各地森林火险情况,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城管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级宣传、民政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一些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向群众提供错峰祭扫等信息,积极倡导文明现代的祭扫方式,宣传传统民俗文化,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一要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倡导文明祭扫。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引导群众形成爱护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识。二要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三要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维护殡葬事业的社会形象。殡葬事业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特殊领域,承担着保障民生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宣传殡葬事业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宣传殡葬改革的发展历程、宣传殡葬行业的先进典型,传播现念,加强沟通,减少误解,消除偏见,增进社会对殡葬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提供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是否满意、秩序是否良好、祭扫是否文明、舆论导向是否正确作为判断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领导。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工商、林业、物价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丧葬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场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三)强化宣传,倡导新风。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呼吁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遵守公共安全。

清明节祭扫活动总结报告篇七

清明节前下发了《__地区行署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__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大署民〔20__〕54号)文件,对各县区清明节工作做了具体要求。清明期间,全区累计接待祭扫群众526__人,各类车辆151__辆,参加保障人员1220人次,安全、文明、有序的完成了清明祭扫工作。

一、突出主题活动,积极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为主题,积极倡导“节俭办丧、生态安葬、低碳祭扫、文明殡葬”理念,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抵制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由实物祭扫转变为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各县区通过有线电视台、微信平台、展板、宣传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倡议书和殡葬改革总体要求,引导群众绿色殡葬、文明生态祭扫,自觉抵制焚香点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

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各县、区民政部门,以清明祭扫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台、微信、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等,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有力推进了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活动

1月行署民政局下发了《关于下发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大署民〔20__〕25号)文件,要求各县区积极与政府、林业部门协调,加大对节地生态安葬事业的投入,发展殡葬设施。认真学习经验,研究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力促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

同时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以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标准,以祭扫期间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高标准完成清明祭扫工作。从行署民政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各县区民政部门组织有力,各殡葬服务单位均能做到群众至上、制度落实、管理规范、诚信服务和依法经营。全区清明祭扫工作达到了“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改进,管理水平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总体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年初,组织全区民政系统殡葬工作负责人收看《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殡葬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及《20__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地委行署、民政局高度重视,3月,行署副专员李佰铮、行署民政局局长陈铁深入各县区进行工作部署;4月4日行署民政局开展清明节祭扫安全检查活动,行署民政局局长陈铁带领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到重点公墓进行实地检查,对20__年清明节祭扫重点工作作进一步要求;4月5日清明节当天,行署民政局副局长万晓萍带领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重点公墓进行实地督导,全面了解节日期间祭扫安全保障情况,就实际情况进行指导。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开展。

各县区民政部门均成立了清明节祭扫工作小组,领导带头,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并成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的“殡葬工作联合执法小组”,清明节正逢我区防火关键时期,清明祭扫工作也是我区春防的第一战役,针对春季风力大,易发生火灾的问题,重点防控焚烧纸钱现象的发生。我局联合森警、防火办、林业、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有效的防止了上坟烧纸焚香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清明祭扫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保障应急措施,重点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