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优秀14篇)

时间:2024-04-06 17:45:02 作者:紫衣梦 评语寄语

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在精神和价值的理解和评价,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领悟书中蕴含的智慧和哲理。附上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希望对大家在写作时有所启发。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内容很简短,但是意义却是非常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页纸,但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这是写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首页的一段文字,这个假期我反复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脚腕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为了活下去,在这个信念支撑着下,他扔掉了金子、匍匐前进、吃生的小鱼和草……最后,他的胃失去了知觉,感受不到饿了。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为了战胜这匹令他时刻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病狼,他诈死,引诱狼过来,然后,一把抓住他的喉咙,然后翻个身,压在它身上,不断对狼进行伤害。最终,他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他成功了。他继续前进,不久就被一艘船给带回去了。他,获救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反抗,不屈服,不放弃。他是多么的坚强。想想我们的身边却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为一次考试失败、一点误会、一些挫折、一点儿不足挂齿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意志薄弱,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却又如此强大,强大让你不管面对什么,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像故事的主人公这样去热爱生命,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艰难处境也能绝处逢生。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怀着希望,坚定信念、不怕磨难,做一个笑到最后人生的赢家。

《热爱生命》读后感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希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热爱生命》读后感

“既然选取了前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是一句经常用在高考作文里的话,提起它,很多人都会想起汪国真,这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最近看的一本书——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其实除了这一句经典,他的诗里还有太多完美的东西值得歌颂。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平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人生短暂,艺术永恒。"热爱生命,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生命的分量告诉我们,要用迅速抓紧时间的办法留住稍纵既逝的日子,靠有效的利用时间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是啊!人不一定可以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让自己变得高尚。抓紧时间,使自己的生命过得更丰富多彩。增加生命的价值,那么我们的生命将会熠熠闪光。

《热爱生命》读后感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热爱生命》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看完了《热爱生命》,一本充满斗志的书,强烈的求生意志深深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个掘金者的生活经历和顽强拼搏。他一个人,睡在风中,靠在路上挖杂草、抓小鱼为生。一路上,他和大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拼个你死我活。最终,他筋疲力尽,在地上向前爬行。他靠着自己的求生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待活了下来。在荒野中演奏了一首热爱生命的歌曲。

在处理死亡的时候,主人公也是害怕的,正是这种害怕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在挣扎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顽强。面对诸多困难和阻碍,主人公很容易选择死亡,但他却以求生的欲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有时候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一瞬间就可能消失;有时候生活是极其强大的,强大到令人惊叹。这种能量会支持你无论面对什么都勇敢的去战胜它,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或者荒野,或者是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背后支撑生命的是信念和期待。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待还在,尴尬的局面就能挺过来。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他们都是不屈不挠,不屈不挠,挑战人生,实现人生价值的。

虽然我们没有主人公所处的恶劣环境,但是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也不能因为当初在你遇到疾病和处理死亡的时候没有珍惜生命而后悔。趁我们还年轻,感受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钟,珍惜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克服了种种困难,才能深刻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和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什么是黄金?主人公的伙伴比尔直到死都没有扔掉黄金,但是黄金和石头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就没有意义。但为了生存,英雄丢弃了两袋黄金。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可能会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黄金是如此微不足道。黄金值钱,但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读后感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