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8 15:10:29 作者:江sx 工作报告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一

为有效开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乡成立了工作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了责任,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全面、彻底。

结合我乡实际,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组,在集市、活动广场和各村委会等地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强化了合作社责任人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并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提高了辖区居民的防范意识,促其远离非法集资群体,并建议其积极举报非法集资主体,避免自身及亲朋好友盲听盲信,遭受经济损失。

为保障此次自查工作彻底、不留死角,排查工作组对辖区内10个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现象,同时也未接到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现象。

今后我乡将持续进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非法集资主要形式的分析研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二

一、组织措施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总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总方针,成立乡打击非法采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和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落实人员、经费及车辆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二、管理机制

一是每周至少开展2次以上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非法采矿动态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打击。二是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进行炸封取缔、没收或捣毁用于非法开采的设施设备。设立警示牌,立档建卡。三是建立巡查台账,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措施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3、建立打击非法采矿责任追究制度

每年年初的经济工作会,乡人民政府与相关工作部门、村支两委签订工作责任书,并在年末进行专项考核,对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扣发年终绩效工资。

三、取得工作成效

从2010年1月至今,我乡组织开展动态巡查29次,集中专项治理 3次,出动车辆29辆次,炸封非法采煤矿井48口次,捣毁采煤工具17件,没收采煤工具8套,遣散从业人员168人次,使我乡非法采矿活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乡经济和谐发展。

驾欧乡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3日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三

一、指导思想:

务实创新,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快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紧紧围绕教学目标,优化和谐的育人环境,塑造全新的教育形象。

二、工作目标:

1、强素质,树形象,促发展,创省一级学校。

2、抓课改,重实效,求创新,再创高考辉煌。

3、创特色,树品牌,提品位,优化和谐校园。

4、闯新路,讲规范,人为本,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计划:

1、加强学校的管理体系。

2、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学习进修,继续规范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高级教师的骨干作用,发挥名教师的辐射作用和传帮带作用,组织好各种展示课、汇报课、研究课的开课评课工作和师徒结对活动,要求每位教师都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有限的设备发挥无限的能量。

3、围绕高考目标,搞好教学管理工作 。

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是学校的立足之本,这五年要更加重视高考的成绩,争取每年的升学率都能提高15%。学校各部门要群策群力,紧密合作。教研工作在保证组织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的基础上,重视备课质量,重视教材教法以及学情的研究,结合新课改,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检查制度,防止上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出成绩、出经验,真正对教学起到指导作用,真正使课堂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 。

4、加大绿化美化校园的力度。

努力创设清净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加强督促花木的除害和养护工作,不断优化校园环境。把创设美丽洁净的校容校貌作为学校日常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也以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给学生以教育和感染,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5、树品牌,发扬侨中的体育、艺术特色。

抓好培养优秀篮球队员的有关工作,继续发扬惠州市体育传统项目篮球在我校的校的优势,响应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加大在全省范围内招收美术特长生,把我校创办成一所有影响力的“合格+特色”的品牌学校。

6、坚持情感管理,逐年提高教师的待遇。

把“五心三情”贯穿于日常管理工作中,即对教师真心呵护,诚心关怀,耐心扶助,细心体察,全心依靠,做到思想工作灌注情,物质激励富于情,精神鼓励满含情。逐年提高教师的待遇,坚持“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四

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0 号)要求,结合我区矿产资源现状,制定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清理重点 以辖区内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资源埋藏浅、易开采区域,历史上发生过违法采矿区域,重点矿区周边区域为清理重点。具体包括:已关闭或废弃的矿山(矿井)要封闭井口,加强巡查;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要履行注销手续或下达停止开采行为通知书;20**年年度监测发现的疑似越界开采矿山,尽快履行调查与处罚程序,限期退回合法范围内开采;以采代探、无证开采行为,要加大巡查与处罚力度;无主体矿山的选矿厂,要核查矿石来源合法性,加强检查与处罚力度。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清理阶段(20**年 7 月 18 日—7 月 31 日)。由国土顺城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各乡镇配合,对全区范围内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排查。

采矿行为,由区政府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查处。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年 8 月 21 日—9 月 30 日)。结合查出的问题,完善制度,对重点违法隐患区全部登记造册,研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国土顺城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顺城公安分局、国土顺城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顺城分局、区农发局,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顺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顺城分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 顺城公安分局负责在专项清理行动中,抽调警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暴力抗法行为。负责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矿山爆炸物品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对非法采矿涉嫌犯罪,要提前介入,对行政机关移送的非法采矿案件要及时立案,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顺城分局负责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采矿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清理过期采矿许可证。

区安监局负责清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矿山违法开采行为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矿山营业执照清理。

环保顺城分局负责对非法选矿、采矿造成的资源环境破坏行为进行查处。

区农发局负责清理采矿占用林地行为,对非法采矿造成林地和森林植被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查处林木毁坏及破坏林地行为提供非法采矿线索。负责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

(二)严厉打击 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严肃依法集中查处。对非法开采现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的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绝不允许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姑息纵容。

(三)建章立制 进一步健全全区非法采矿活动高发区的巡查监管制度,加强联合执法,明确巡查范围及监管主体,把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采矿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制止、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涉矿违法行为移交、移送和共同查处机制,确保及时制止、查处非法采矿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南川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五

(一)统一思想。召开了由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负责人、派出所和司法所负责人等参加的“处非”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

(二)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杨和镇成立了由镇长许波同志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延伸至村干部。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问责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查找到点,责任追究到人。

(三)集中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共印制横幅12幅,标语120条,悬挂、张贴在辖区主干道两旁等人流集散地,各村设立宣传栏和宣传板报,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监督排查,全面清理。为保障此次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村网格员对辖区各企业集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现象,同时也未接到群众举报。

(一)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与公安、银行、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整体合力不强。

(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三)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跨行业、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这样给发现打击带来了困难。

一是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严密监测重点人头动向,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多方做好稳控工作,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化解在当地,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采取积极预防措施,严格控制涉案人员,掌握投资受害人动态,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失控。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风险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确保处置得当,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三是加强对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分析研究,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确保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六

各位领导:

我县现有矿山企业000家,其中金属矿山000家,煤矿00家、非金属矿山00家;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非法采矿工作报告一点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七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钦州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岗位,扎实开展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各项工作。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有效管控和整治我市管辖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非法采砂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起草我市打击非法采砂相关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牵头负责对辖区海砂的排查工作,于6月22日召开非法采砂排查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排查工作,同时派出执法工作组分赴辖区沿海采砂点、砂场和砂船逐一开展排查。排查中掌握到有非法采砂的重点区域共15处,涉嫌非法采砂运砂的船舶共45艘、采矿船舶22艘,海岸边砂场(含堆场)51个。

2、从严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海监部门于2018年6月16日、7月6日分别在犀牛脚镇炮合村渔港码头、康熙岭镇团和村委南面海堤设立值班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大风江区城(包括沙督岛、三娘湾、大庙墩等海城)、茅尾海海域(包括茅岭江航道及青草坪一带海城)进行新一轮24小时巡查监控,期间周边海域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明显减少。

6月14日,查处和富公司未经批准在海域内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收缴罚没款17.9万元。7月12日、7月14日和7月15日凌晨,在茅岭江航道8#标海域分别查扣涉嫌非法采砂的砂船4艘,并将非法砂船扣押至金鼓江海洋管理基地,待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3、全员出动24小时监管值守

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辖区海城的管控和值守。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实行重点海域24小时全天候执法监管。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全体人员出动,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休息,周末照常值守,对三娘湾、大风江、茅尾海、瓦泾江等海域及海岸线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海上监管,对周边沙场、抽砂船的业主进行告诫,对非法抽砂采矿船只进行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截止7月17日,海监支队共组织24小时海上值班巡查约130天,累积人数达22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9艘,移交防城港海监2艘,查扣涉嫌非法电捕鱼船2艘(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登检抽砂船只73艘,驱离涉嫌非法抽砂船只58艘,累计收缴罚款63.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强化依法用海宣传教育

切实做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宣传覆盖面。上半年,结合“奋战60天全力打击非法抽砂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日常巡察执法宣传、进村与群众交流、拉挂横额、张贴标语、发放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在沿海村镇大范围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4月一5月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82多人次,拉挂宣传条幅10幅,(码头)永久性宣传标语6块,深入沿海乡、镇、渔船、码头发放各类海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份。印制发放《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钦政通(2018)2号)305份,向停泊在辖区海城的采砂船、运砂船逐一发放,并向船上人员逐一解读,对无人看守的船只,在船上显眼位置粘贴告示,共发放通告50多份。深入沿海乡镇、村委和砂场及可能涉嫌非法呆砂的砂点宣传,发放通告255份,并在钦州日报宣传和钦州电视合播报,做到应发尽发,告知到位,宣传到位。

5、积极推动我市海砂出让工作

牵头负责海砂的出让工作,于6月20日组织市国土、海洋、财政、钦州港区管委、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开投集团、临海公司等部门召开海砂出让政府平台工作会议,对采砂选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部门对选址、报批、通航安全、航道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会后,北港局钦州分局与南京水科院对接,依据钦州湾物模成果提出了海砂开采初步选址。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平台公司出让海砂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不手软!

1、灵山县:灵山县近期共组织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人员79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非法采砂场22处,查扣铲车1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

2、浦北县:浦北县近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依法扣押铲车2台、运输河砂车辆2辆,清理非法采砂船只4艘,对4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清除非法采砂场13个。

3、钦南区:针对原来已整治过的砂场出现反弹的现象,钦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水、陆两组,派出2艘执法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拆除、捣毁非法砂场20多个。

4、钦北区:钦北区近期继续加强连续整治工作,扣押非法采砂船只1艘,采砂挖掘机1辆,铲车4辆,拆除采砂机具一批,清除非法采砂堆场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