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日常督查简报(汇总5篇)

时间:2023-09-11 04:23:22 作者:念青松 汇报体会 2023年日常督查简报(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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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督查简报篇一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xx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20xx年xx月xx日

日常督查简报篇二

两办督查室及原项目督查组负责面上督查,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镇宁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办通字【20xx】144号)划定的监督范围,分别具体督查监督范围内单位部门涉及的投资项目。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再根据人员特点进行细化,做到督查任务明确、督查对象清楚、督查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面上督查组加强协作沟通,及时掌握、反馈和处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使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纪工委(监察分局)再在责任区内实行一周一督查,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不间断跟踪,全过程督查的工作方式。使专项督查具体化,进一步提高项目推进的速度和质量。

将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优势,制定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推进情况,对象评议,领导考核等”,对督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督查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同时对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制定《项目推进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主要领导重视程度,项目单位具体评议,工作方法实际效果”等内容,实行一周一考核,一月一兑现,一季一总结。对推动项目落实成绩突出,工作确有明显效果的,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直至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努力、不尽责、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通报批评,影响年终,直至行政问责。把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考核,考出压力,奖出动力,激出活力。

实行县委常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联系领导的项目推进工作情况汇报,^v^会组织检查等,通过充分发挥县几大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部门负责的具体落实。

同时将干部培养与项目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引进好项目是人才,推进项目落实是英才,扶持项目健康成长、发展壮大是雄才的人才观。通过明确后备干部驻点帮扶、在项目挂职锻炼、参加督查、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在项目推进中培养干部,在项目落实中发现干部,在项目成长中用好干部。把项目建设与督查工作作为培训干部、检验干部和发现干部的*台,实现推动工作和培养干部“双赢”。

日常督查简报篇三

一、对所属公司的建章建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在督察过程中发现:个别公司虽有制度,但缺乏培训,有的公司执行管理流程不严格,信息沟通不通畅。如:物品有出库记录,无入库记录,办公设施无台帐,帐物不相符等,督察部对三个公司给予了警告,并限期改正。

二、对个别员工弄虚作假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三、对集团机关的安全、卫生、长明灯、长流水情况进行督察,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罚。

通过对上述事件的督察,集团对5名违纪人员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其中:2人撤职,2人解聘。

目前,还有几起案件,督察部正在调查之中,个别员工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工作不负责任,严重损害集团利益,集团各级管理干部和全体员工要吸取教训,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好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0xx年督察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集团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察。

度的落实情况,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对各公司、各部门签订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察。

四、认真监督、检查、跟踪下达的和领导批示交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承办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各单位管理费用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督察,对超标准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处罚。

为强化督察工作,xxxx年集团各单位设立督察员,督察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提名,报集团督察部确认。督察员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向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又直接向集团督察部负责,作为集团督察部派到各单位的特派员。集团督察部每月召开一次督察员情况通报会,通报上月督察工作情况,布署本月重点督察工作任务。

xx年是集团确定的“执行年”,督察工作是集团推行“执行年”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之一,督察部将按照以上工作目标认真工作,为xx集团的健康发展,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稳步进行,保驾护航。

日常督查简报篇四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形势下,信访案件比较平稳,全年无出现上京涉林信访案件,上省信访案件也大幅度下降。全年我局共受理上访、信访案件共18宗,受理上访、信访案件比上年下降了10宗,办结18宗,办结率为100%。其中:省林业厅转达的3宗,市^v^交办的4宗,群众来信8宗,接待群众来访3宗,12人次。对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云办发[2023]11号),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23年度信访工作自评100分。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今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一是调整了信访工作领导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成权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市林业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1人专门负责信访工作。二是林权争议调处科正式挂牌动作,充实2名林权争议调处专职人员,确保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人管,切实做好涉林山纠信访案件调处工作。三是局与各直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

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为了保证我局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处理信访工作中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加大对《信访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在各种会议、座谈、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访条例》,并通过墙报、xx林业、公开信息栏等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和我局的信访工作情况,使全局干部职工了解、熟悉《信访条例》,掌握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方式、方法,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我市林区大局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认真做好情报信息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对情报信息的收取、汇总和分析研判,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和情况清、底数明,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牢固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确保了信息渠道灵敏、快捷、畅通。对4起涉林突出问题个案,我局落实了一起案件由一名领导包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控,做到了信息提前掌握,措施提前研究,工作提前介入,防止聚集、上访。在十八大、省、市“两会”期间,按照市信访维稳办的要求,坚持每天零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访维稳信息。

(四)规范处理信访事项

为切实做好的信访工作,我局的信访工作坚持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林权争议调处科负责具体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按照《林业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工作预案》和《林业局信访制度》,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职责和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在接到信访事项,先由首问科室登记,并填写《群众来(访)信登记表》,并提出处理意见,送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长审批,之后由专人送承办的科室或转达有关单位认真办理,结案后把全部资料送回专人归档。答复信访人的文书全部经局政策法规科审阅和局领导审定后再发出,保证了我局接到的信访事项能依法依规办理。在办理信访事项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制作了办理信访事项所须相关的八种《告知单》,并根据需要按要求发出有关的告知单。

日常督查简报篇五

一是加强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督查,特别是在安排布置重点工作时,同时布置督促检查工作,抓好决策的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手抓决策制定,一手抓督促检查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查工作机构,明确办公室主任抓督查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三是对照文件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与目标管理任务,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并以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载体,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各项任务目标的全程跟踪督查上。

一是实行工作目标定期督查。坚持按季度督查制度,即按照县委、县政府目督办的相关要求每季度进行自查,并及时写出材料,快办、快结、快反馈,加强时效性。二是实行团委日常工作绩效考核。团县委制定了相关办公工作制度,全体人员上班使用座牌、外出办事公开栏,并将办公室职位职责、职位代理进行了上墙,要求各自对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三是对重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并与奖励绩效挂钩。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对劳动力转移、组团帮扶、青年志愿服务、城乡青年“百千万”活动等重点工作实行单项工作考核。四是对督查督办件以及县上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认真落实,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注意吃透会议和领导批示件精神,在限期内上报办理结果。另一方面,及时进行跟踪和催办,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是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团县委按照县委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完成了县委下达的督查督办工作,主要涉及12项为民办实事目标。分别是为社区办理了5件实事:帮助2名有创业愿望的青年有协调创业贷款;协调专科学校团委在社区建立“青年之家”,把社区用为该校的志愿服务基地;申报建立“爱心书屋”;转移了6名青年劳动力;捐赠了1台电脑。为办理2件实事:推荐20名镇贫困学生为希望之星;在社区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服务,主要开展了创业培训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环境医疗服务和信息化手拉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为办理5件实事:推荐20名小学贫困学生为希望之星;在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学生系列活动,开展了留守学生与小学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青年志愿者与留守学生1+1活动、留守学生夏令营活动和举办暑期爱心班等活动;与联系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开展乡风文明系列活动;培养养鸡大户为青年养殖大户带头人;为社区青少年举办一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讲座。完成县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重点项目,成功实施了“工程”。

三是完成了提案办理工作,团县委今年有1项县政协协办提案,提案内容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开展优秀青年、创业青年的评选活动。我们根据提案要求,并结合共青团工作,“五四”期间共表彰了102名优秀青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创业明星”、“就业明星”评选活动,共选树了10名青年就业明星和17名青年创业明星,并将他们先进事迹在电视台和报上进行专题连续报道,引起了全县团员青年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较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