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书(六篇)

时间:2023-06-24 11:43:46 作者:曹czj 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书(六篇)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经销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事项:

乙方经销的`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____系列产品。具体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二、经销区域:

三、经销范围:

上述区域内__________等机构。

四、试经销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五、付款方式:

现金或银行汇款、打卡等。

六、结算方式:

款到发货或到厂付现款提货。

七、发货期:

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付。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____产品的一切合法手续,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该产品提供全程退、换货服务。签约后由甲方向乙方正式颁发“准经销授权书”。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实行货到抽检方式验货,即必须保证抽检合格率。

甲方需制定全国统一市场最高、最低售价,乙方按期执行。(具体见____________产品价格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销期内积极宣传推广______产品,扩大产品形象,积极收集消费意见,虚心听取零售商的建议。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地区唯一经销商名称、产品商标等销售其他产品或自制产品。

乙方首批订货量为____________件,计量约____________公斤,进货金额约____________元左右。乙方承诺一年经销期内销售总量:___________。若乙方半年内不能完成该销售承诺的____%,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取得上述区域试销权,并有权在试销期内决定下设县、市、区分包经销商机构及全国统一价格范围内市场(最低、最高)限价。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跨地区经销______产品,若被证实有跨地区经销行为,乙方需按跨经销区域正常市面零售价购回其证实跨区域经销的等量产品。若乙方多次被证实跨规定区域经销,甲方则有权收回其经销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编制市场综合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语言经甲方同意后再行实施,否则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如有漏气、胀袋,出现异味等),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义务保证及时供货、换货。甲方保证乙方在试销期内享有经销区域的惟一经销权利。如甲方违约,再发展第二家经销商,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向甲方与甲方其他区域经销商出售甲方产品,更不得以鲜鱼为原料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双倍赔偿。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废止。双方如续签合同,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若乙方经销期内成绩优秀,营销网络呈扩张之势,且管理完善,甲方将考虑扩大乙方代理区域,增加其代理品种,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书(六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经销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事项:乙方经销的产品为甲方所生产的____系列产品。具体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二、经销区域:

三、经销范围:上述区域内__________等机构。

四、试经销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五、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打卡等。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到厂付现款提货。

七、发货期: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付。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投放市场的前期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提供____产品的一切合法手续,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该产品提供全程退、换货服务。签约后由甲方向乙方正式颁发“准经销授权书”。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实行货到抽检方式验货,即必须保证抽检合格率。

甲方需制定全国统一市场最高、最低售价,乙方按期执行。(具体见____________产品价格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销期内积极宣传推广______产品,扩大产品形象,积极收集消费意见,虚心听取零售商的建议。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地区唯一经销商名称、产品商标等销售其他产品或自制产品。

乙方首批订货量为____________件,计量约____________公斤,进货金额约____________元左右。乙方承诺一年经销期内销售总量:___________。若乙方半年内不能完成该销售承诺的____%,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取得上述区域试销权,并有权在试销期内决定下设县、市、区分包经销商机构及全国统一价格范围内市场(最低、最高)限价。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跨地区经销______产品,若被证实有跨地区经销行为,乙方需按跨经销区域正常市面零售价购回其证实跨区域经销的等量产品。若乙方多次被证实跨规定区域经销,甲方则有权收回其经销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编制市场综合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语言经甲方同意后再行实施,否则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如有漏气、胀袋,出现异味等),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有义务保证及时供货、换货。甲方保证乙方在试销期内享有经销区域的惟一经销权利。如甲方违约,再发展第二家经销商,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向甲方与甲方其他区域经销商出售甲方产品,更不得以鲜鱼为原料自行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双倍赔偿。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废止。双方如续签合同,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若乙方经销期内成绩优秀,营销网络呈扩张之势,且管理完善,甲方将考虑扩大乙方代理区域,增加其代理品种,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

厂址:

签订日期:___________签订日期:

最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书(六篇)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的价格、数量、金额

……

二、鉴于甲方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业务资格和销售保健食品的经验和能力,并且自愿申请接受乙方委托授权,成为“__________”在________的总经销。

三、本合同期限________个月,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优先续签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优先享有合同规定的“________”产品区域经销专营权利。

2.甲方有义务在本经销区域内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网络,开展产品经销活动。

3.甲方有义务如实客观地作好产品宣传、推广,并配合乙方进行打假工作。

4.乙方依款到发货为原则,且有义务按时供货,并为乙方产品上市提供合法的必备文件。

5.乙方承担普通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费用,若有其它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经营有监督、咨询权。

7.乙方发现甲方有跨地区销售情况,则取消甲方的独家代理权。

8.甲方收货时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若封条不完整时,请拒收或请货运处出示收货详情单,寄回乙方确认核查(注:签字盖章有效)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均属有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修订。

六、备注

3.乙方依照甲方进货额的________%配送相关市场宣传用品;

4.合同自款到日期起生效。

最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书(六篇)篇四

甲方:乙方: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的折扣。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 承诺并保证作为 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 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 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 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 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 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 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 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 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    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    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最新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书(六篇)篇五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经销商(简称经销商),经销商名称 ,其公司法定地址 。

经销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1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经销商的职责

经销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经销商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经销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经销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经销商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经销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经销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二选一)

a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缴制造商 万元服务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前无息返还,(价格详见合同附页"省市经销商价格表")

b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经销商首次订货 最低10套设备价格执行省市经销商价格表中的最高价格。

1,协议签订后,可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由制造商培训。以及在制造商策划下的进行终端建设。

2,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台。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经销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经销商向制造商订货时,须填写"加工定做合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山东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经销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1。在安装中不按安装手册中的要求违章操作的;2。所用的气源不合格和或现场条件恶劣的;3。经销商安装在用户的使用地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不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国家燃气用具检测中心标准要求的。

5,经销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壹佰套,如经销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五十套设备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 天内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返利销售优惠政策,年销售东旭系列燃气红外辐射采暖设备在50台以上100台以内(包括100台)可享受6%的返利 ,年销售在200台以内(包括贰佰台)可享受8%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内的(包括300台)可享受12%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上的可享受15%的返利。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经销商的作用

经销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经销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经销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经销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经销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经销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经销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经销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经销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经销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经销商,经销商应对该分包经销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经销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经销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经销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经销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经销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经销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经销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经销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经销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经销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经销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经销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山东博兴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经销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东旭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一级经销商价格表。

3,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配件价格明细表和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经销商:

签署地: 签署地:

日 期: 日 期:

代理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