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感想 法学概论论文参考(汇总5篇)

时间:2023-09-25 22:30:10 作者:念青松 毕业论文 法学概论感想 法学概论论文参考(汇总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学概论感想篇一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基本的经济法律意识是经济类人才成长的基础,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经济人才是教师的职责。为提高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就要分析该课程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对教学改革的几点对策。

“经济法概论”作为高校经济学专业的基础学科,具有实践性极强的特点。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养出现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与时俱进,而传统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素质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实际用途,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教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基础学习较少,学识基础薄弱

“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因此在各高校,“经济法概论”的教学方法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老师一个人讲,学生基础弱,听不懂,无法融入课堂里,这样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颠倒,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教学手段相对陈旧

如今,案例教学以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方法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各种课堂,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采用的还是灌输的教学模式。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容易导致学生对老师或是知识具有依赖性,学生学习只懂皮毛,不懂得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思维狭窄,不会产生创设性的思考。这样的教学是无法提高学生素质的。教学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不能只是满足于简单讲授经济法律的基础知识。教师应该主要注重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阐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层次感

教材是教师的教学依托,是教学环节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经济法概论》教材的内容偏多,而且繁杂深奥,大多数内容需要学生自己学习,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参考价值,而且较为陈旧,无法做到立足实际,与实际问题严重脱节,如《劳动合同法》等章节更新缓慢,无法做到对现有问题进行实际分析,且逻辑混乱,重点不突出,缺乏层次感。

(四)传统的考核结果束缚学生的学习潜能

目前我们高校的考试主要还是闭卷考试,这导致学生还要遵循为了考试而学习,学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围绕考试这一主题展开,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使得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调整课时设置

不同专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单纯地给学生奠定法律基础。在初步明确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对于经济学和非经济学专业进行差别对待。经济学专业建议先开设《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在此基础上设置《经济法概论》,两者课时合计60课时,中间10课时实现实训;非经济学(非法学)专业可直接开设《经济法概论》,但要保证48课时以上,中间有8课时以上实现实训。

(二)重点必须突出,逻辑必须清晰

经济法教学内容繁多,突出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很好的方法。首先应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来取舍课程内容,形成自己的专业需要,如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就应注重市场管理法等的学习;学会计专业的,就应注重税法、金融法等的学习。同时还要注重与时俱进,比如将新出现的热点问题或最新立法及时的融入到教学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关注热点,思考热点,开拓学生的思路。

(三)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丰富教学手段

古语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开放教育环境下的经济法课堂教学应该是开放、灵活多变的教学,注重教学的创新与开放。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将课外的知识充实进课堂,将课堂的理论知识与课外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如参加一些学生法学社团,也可以与法院建立经常性的实习观摩基地。另外,强化案例教学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使用,将单一的课堂讲授变得多样,可以进行讲课、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社会调研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教课模式。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如今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

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的阐述重点难点内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讲评案例法

是指教师为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学重点而对一案例进行深入的解剖与分析,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更好的理解与掌握课本理论。在进行这样的教 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

为了加深同学们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并且人们大都对这个案例有不同的见解和结论的。案例要有详细的情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来分析解决案例。小组讨论,大班讨论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尽量让每一个学生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在最后要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评价及总结,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讨论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以此调动学生参与问题讨论的积极性。经济法的教学应根据专业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选择,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出题进行统一考察。通过经济法的教学活动,使学生们能够深入理解和把握经济法理论,能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同时课堂的教师不要固守传统的法律院校的教学模式,应从不同方面做工作,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慧琴。浅谈经济法概论中的案例教学[j].文教资料,2005,(2)。

[2]宋文霞。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23)。

法学概论感想篇二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

法学概论感想篇三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我国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

a.《乌尔纳姆法典》b.《法经》

c.《摩奴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

2.旧中国宪法中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是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十九信条》

c.《钦定宪法大纲》d.《中华民国宪法》

3.下列不能由行政法调整的是

a.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依法拘留

b.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依法加收滞纳金

c.交通警察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公民依法给予罚款

d.某行政机关与某企业订立买卖合同

4.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该具备的条件是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20周岁

c.可以申请辞职d.必须参加公务员培训

5.行政管理法规不包括

a.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

c.法律d.地方政府规章

a.办法b.法规

c.规定d.条例

7.我国早在1986年就制定的商事单行法是

a.《企业破产法试行》b.《海商法》

c.《票据法》d.《商法》

a.无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d.两合公司

9.被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是

a.分公司b.总公司

c.子公司d.股份公司

10.下列属于我国市场规制法的是

a.《财政法》b.《金融法》

c.《税法》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a.1o日内b.15日内

c.30日内d.60日内

12.我国于1993年9月2日通过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3.下列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季节性降价b.侵犯商业秘密

c.假冒他人注册商标d.违法进行有奖销售

14.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

a.《民法》的正确实施b.《刑法》的正确实施

c.《行政法》的正确实施d.《经济法》的正确实施

15.刑事诉讼中所要解决的被追诉者是

a.被害人b.鉴定人

c.犯罪嫌疑人d.辩护人

16.下列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a.自诉案件b.贪案件

c.抢劫案件d.盗窃案件

a.民事诉讼b.刑事诉讼

c.行政诉讼d.仲裁

18.下列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是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d.处分原则

19.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为

a.重大涉外案件b.普通民事案件

c.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d.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下列不属于我国民事案件的专属管辖情况的是

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1.下列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的是

a.公民b.公安机关c.税务机关d.人民检察院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3.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对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b.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c.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24.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主要依靠

a.国家本身b.联合国

c.集中的、有组织的暴力机关d.国际维和部队

25.国际法最古老的渊源是

a.国际条约b.国际公约

c.一般法律原则d.国际习惯

26.下列不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要件的是

a.构成国内法的基础b.各国公认

c.具有普遍意义d.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27.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主要是

a.政变b.社会革命

c.领土的变更d.政府更迭

28.国家按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单一国和

a.独立国b.复合国

c.附属国d.附庸国

29.下列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是

a.言论自由权b.宗教信仰自由权

c.受教育权d.平等权

30.下列不构成涉外民事关系的'是

a.一位中国公民和一位英国公民要求在中国结婚

b.两位中国公民要求在中国结婚

法学概论感想篇四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与法律教育之间有重要的联系。近些年来,全国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教育工作重点突出了专业教育的重要性,却忽视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公民价值意识,这是不可取。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法学概论;法学课程;职业道德

一、引言

近些年,法学专业学生越来越热衷司法考试,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法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各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虽己经取得了进步,然而大都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了专业教育,忽视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的培养,这就使得法学毕业生整体的职业素养不够优秀。__也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强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本文希望通过对法学毕业生的调查,得到反结果,了解了法学生的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情况,及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提供客观、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二、法学生职业精神研究现状

(一)思想政治素养较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很多人明明懂法却犯法,追求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思想政治素养不高,只有具有了较高的思想政治职业素养,法律人员才能在社会工作中做到不被利益诱惑,从而确保法律政治的高度纯洁。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和社会的重要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才能够在法律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以及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职业道德高尚.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办事,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还有很多无辜的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办事。

(三)专业知识扎实

对于法律专业而言,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求具有专业扎实的素质和素养。最仅几年,在一些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中也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是对其专业的一个重要检测之一。所以,现在社会越来越多部门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多,这也是检测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不仅思想政治觉悟要高,而且专业知识也要过硬,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大学生能否胜任相关的法律工作。

(四)法律信仰高

罗伯特.n.威尔金的《法律职业的精神》中写到,“精神的东西会按精神的方式行进,而获得这一精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崇尚它,只有崇尚才能根植于心,为灵魂所拥有。”法学生最需具有的职业精神便是对法律的信仰与崇尚。法学毕业生在本科受教育阶段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有两方面:包括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法律思维的建立,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还有更高层面上的素养,即本身的德育水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社会。坚持诚信为人,坚持公平正义。

三、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法学概论感想篇五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

这次法制教育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