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精选

时间:2023-08-24 14:30:13 作者:储xy 合同 最新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精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篇一

乙方(承建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的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由甲方解决,饮食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楼、楼梯、屋面、平台、三楼平台,游泳池等与主楼相关联的所有钢筋混凝土工程,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主楼外的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工程。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承建项目的报价详见(附表1);在工程开工后按合同造价先期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30%,粉刷完工后预付20%,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10%部分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 红砖、 河砂、 碎石、 石灰、 水泥、楼板, 钢材、 水管、 下水管、 铁钉、 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六、注意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 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减少工钱 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武汉和谐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住房结构: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2工程造价:总价款:          元,大写(        整)(详见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3  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的两倍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   年__月__日。

1.5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乙方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   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份交甲方,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4.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4.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4.4施工图纸经双方盖章有效。

第五条保密

5.1  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协议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本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6.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6.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8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7.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7.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7.8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工程承包方式

9.1双方商定采取下列          方式承包工程: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十条材料的提供

10.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10.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10.4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10.5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工期延误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1.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二条质量标准

12.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13.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四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4)竣工验收。

13.2工程质量验收

(6)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

1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14.2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5.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5.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6.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1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16.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17.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17.4   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保人)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篇三

乙方(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含挖桩、打桩、地梁)。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要全部材料,材料送到机动车不能进入的地方后卸车,在由乙方运到施工现场。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架子车等施工机械、器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影响楼面质量。

1、全部整体建筑包工费(不含材料)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定价,包工费每平方米220元整。(包括人工工资、施工工具、模板及脚手架、支撑等木工所需用材)。

2、整体建筑内容主体工程,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预埋安装,大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筑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人生命危险或工人致残等情况出现,与甲方无关。四方概不负责。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里外墙刷白、窗户、门等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达到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做,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和重做的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行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照损失,钧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期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篇四

第三条:质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 1 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并负责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则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 2 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名: 签名: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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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篇五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第一条:工程标准

以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城市围墙规划建设的统一要求为标准(图纸附后)

第二条:工程承包费

实体墙每延米约 元,文化墙每延米约 元。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以实际验收工程质量为标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按工程造价的总预算,甲方先预约乙方工程款的 %计 元,结工后凭“围墙工程验收结账单”结算,剩余金额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及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五条:合同预定

基础土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方可施工,施工期限为 天内完工,遇雨雪顺延。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承担工程款不能按时到位而出现的误工责任和经济损失;

(3)不负责乙方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事故。

2、乙方:

(2)承担施工中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引起的责任;

(3)承担在施工期间因围墙工程所引起的一切纠纷;

(4)承担水、电通至施工现场的协调责任,保证通路平整,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工程劳务费;开挖围墙基沟槽,要求 公分、深 公分,每立方米 元,折合每米为 元(如遇沙石另协商);夯实回填三七灰土,厚 公分,每米 元;砌墙砖机制红砖,按 墙(每 米 个 墩子,文化墙墩子留里边,墩子为扁三七)高 米(包括地下基础在内),渭河沙 立方、水泥( 号旋窑水泥) 公分、白灰 立方。文化墙外粉刷用水泥沙浆、并挂白顶部用料,流水瓦 块,三曲瓦 块,筒瓦 块,以上费用均包括施工所需的各种工具及器械在内,均为乙方自备。

二、材料供应及价格:乙方包工包料、负责运料到施工现场。以上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以上材料价格中包括运送到施工现场的费用,乙方不得索要其它任何运输费用。

以上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篇六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沿河路新建一栋砖混结构的私人住宅。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20xx年 月 日 开始动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必要的劳务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项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和侧墙面粉水泥砂浆,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农历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以实际做的面积为主,按每平方 元计算。

二、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