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餐饮场地租赁合同(实用5篇)

时间:2023-09-22 13:40:28 作者:雁落霞 合同 最新餐饮场地租赁合同(实用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场地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精品建材展位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展位

乙方承租甲方精品建材展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每年_________元,租金按年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为乙方提供展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展示条件,保障乙方正常展示。

3、对展位进行管理,包括展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形象设计监督、公共关系协调、人员培训等。

4、对展区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展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

5、租金中包含展位租赁费、物业费、电费、供暖费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同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3、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展位制作费用。

5、爱护并合理使用展区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展位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展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非乙方承租展位范围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展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将展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展位的。

4、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

5、违反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6、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租金2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展示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1%的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展位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展位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展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条租赁展位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展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按租金1%的标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餐饮场地租赁合同篇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场地位置及面积

1,甲方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溧路266号永隆家居 楼,经营面积 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作为从事家具销售经营.

2,甲方为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有权变动乙方经营场地面积或作其他改变.改变前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全力配合.

二,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期限自20x年×月×日起至20x年×月×日止.

2,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协议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约,否则本协议期限满时终止.

3,协议期满前,乙方如需撤去所设商品,应于15日前书面向甲方提出撤场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若未经同意中途撤场,本协议自动终止,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因连续六个月销售业绩不佳,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三,租金及结付方式

1,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费x元.

2,按照_先付后用_的原则,进场前先付半年租赁费,于下半年支付余款.

3,如乙方不能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对乙方按违约处理,并向甲方赔偿3个月租赁费,并将所欠的全部款项交齐.

四,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甲方应广泛参考乙方的建议和要求,根据国家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依照制度对乙方经营活动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商场的房屋修缮,外围墙维护及有偿提供公共空间的清洁卫生.

3,营业时间内,有偿提供租赁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4,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以便乙方开展经营活动.

二 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等,水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做到合法经营,按章纳税,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4,乙方商场内部装潢由乙方自行解决,但应经甲方核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中途退租或到期不续租,应在结清各项欠款后方可带走其所有商品,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x万元违约金,并全额负担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已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审理.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加斧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南京永隆家居总汇 名称:

甲方地址:宁溧路266号永隆家居 乙方地址:宁溧路266号永隆家居

法人代表:x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约日期:20x年×月×日 签约日期:20x年×月×日

餐饮场地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配合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国建、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共同协商,就甲方借用乙方土地及经济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用乙方承包土地面积 亩,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桑园地 亩。

二、借用时间:续借一年(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四、借地费用:

五、本户合计补偿人民币 元,( 元), 签协议后付清。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餐饮场地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据《_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时间

乙方租赁甲方____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赁时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赁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租赁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餐饮场地租赁合同篇五

_制

根据《_土地管理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使用本项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决定书的规定。

本项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年 月 日

摘 要

批准机关____;

批准文号____;

土地使用权人____;

建设项目名称____;

土地位置____;

地块编号____;

宗地号____;

土地四至:东____、南____、西____、北____(详见附图);

批准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____公顷);

其中公共用地____平方米(____公顷)。

一般规定

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者只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本项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三、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需转让、出租、抵押该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使用者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者组建或改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涉及本项划拨土地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六、土地界址和界桩,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用地范围和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坐标,指定专职机构实地勘测划定和埋设。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者支付。

七、土地使用者应妥善保护好该土地的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立即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八、政府根据需要,可要求划拨土地使用者承担部分公共道路或公共设施建设。

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划拨土地内进行检查,以确保土地用途和开发利用不违反本决定书的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特别规定

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只限于作____用途,用于建设______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名称填写)。划拨土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性质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平方米;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平方米;

3.建筑容积率____;

4.建筑密度____;

5.建筑限高____;

6.绿化比例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或者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二、土地使用者应在划拨土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共、公益工程,并在建成后交还政府:

三、土地使用者应允许政府规划的下列工程在划拨土地范围内建造或者通过而无需作任何土地补偿: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建设项目应于__年__月之前开工建设,并于__年__月之前竣工;或者自开工之日起__天之内完成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取得费用)的__%,或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设计总面积__%的建筑工程量。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但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五、划拨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和本决定书一般规定第三条和特别规定第一、二、三、四条的规定进行建设。土地使用者应在开工前____天内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六、本项划拨土地使用权存续期内,土地使用者如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改建或重建,需要改变本决定书所规定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必须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调整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七、土地使用者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时,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八、土地使用者应当无条件保证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铺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从本项划拨土地范围内进出、通过。

涉及绿化、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紧急救险以及设计、施工等方面,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九、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好所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者在本项划拨土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的,土地使用者应负责赔偿。

注:未尽事宜,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另行规定,作为本决定书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