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 食堂管理方案(优秀6篇)

时间:2023-10-07 09:18:19 作者:BW笔侠 方案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 食堂管理方案(优秀6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饭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正常工作日工作午餐,如不在公司用工作午餐,公司不予额外餐补。

2、工作午餐标准为一荤一素一汤一米饭。菜量由厨工进行分配,米饭、汤等由员工根据个人情况自取。

3、早餐和晚餐由员工自行解决,公司按正常出勤给予早餐1元,晚餐4元的餐补。如请假或其他非公务事由缺勤者,不予补贴。

4、报餐:为节约成本,合理分配菜量,请各部门用餐人员,在上午9:30前将用餐安排报总经办前台,如未有通报者,则默认为正常用餐。如未及时通报造成饭菜浪费者,作为日常行为表现的考核参考之一。

2、用餐地点:在饭堂门口制定位置文明就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

3、餐具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盘、碗、筷等,有意破坏饭堂公用物品者,按价赔偿。

4、用餐时不得将餐具带出制定区域之外,用餐完毕请将餐盘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5、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6、用餐过程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食物残渣放置在餐盘上倒入回收桶。

7、饭堂内及就餐区禁止吸烟;

1、未经许可,除饭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3、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饭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6、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一)饭堂卫生要求

1、饭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2、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3、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饭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饭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7、饭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8、饭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9、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10、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11、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12、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13、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二)食物采购要求

1、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3、总经办前台负责对所购食物进行验收核实,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一定要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4、总经办前台将每天采购的物品等级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三)餐具卫生规定

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2、所有餐具、炉具,必须经过“一洗、二唰、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要求

1、饭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2、饭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3、饭堂工作人员应按总经办提供的菜谱准备,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5、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7、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8、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9、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0、每天清理,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二)奖惩

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5、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9、饭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2、遵守饭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饭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严重者辞退。

13、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饭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每天早上9:00,总经办前台将日均购菜金额交给厨工采购,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总经办对购菜数量和数量进行统计与监督。

2、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菜单量收据及该月米油收据进行统计并请款;

3、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饭堂支出情况,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饭堂帐务表并存档。

食堂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食堂管理员求职简历范文

食堂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食堂承包方案

食堂经营方案策划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提高我乡中学学校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特别是学生营养改善用餐的绝对安全。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乡中学学校食堂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参与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效预防集体用餐的`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掌握食堂操作的安全流程;使食堂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管理层次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使本次培训顺利进行、圆满成功,并取得实效,特成立相关培训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冉金玉副组长:张会增组员:李铁山

贺西坤

魏艳敏刘照武杨国平李颖

全乡中学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20xx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全程一天,6课时。

1、加强责任心,保证我乡的学校食堂与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2、管理好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安全的重大意义。‘3、制度与实施的配套管理。4、管理经验介绍。

5、食品加工的卫生知识与流程。6、台账的规范管理。

(一)食堂管理与操作规范。

1、《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相关卫生规范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饮与消毒卫生要求;4、食品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知识。(1)食物中毒及处理原则;(2)常见肠道传染病。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市监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专题会精神,为推动全县学校食材供应安全高效、管理环节科学规范,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民族素质奠定坚实基础,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由学校自办自管,食堂所需食材由配送公司配送,推行“供管分离”模式;原学校食堂后勤管理公司在学校食堂投入的'资产,由学校回收管理,列入固定资产,回收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解决;学校食堂用工采取政府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所需从业人员由劳务公司派遣,工人工资、社保和劳务服务费由县财政解决。

(一)供应方式。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学校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配送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1、食材订单:本着“确保学生餐饮费全部吃进学生嘴里”的原则,各学校每周五前根据统一食谱及食材价格在智慧云管理平台上报下周食材需求订单,配送公司根据订单保质保量供应食材。

2、食材范围:学校食堂开餐需要的所有食材(含调味品、奶制品、水果、糕点等),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三统一”和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意见实施采购,学校不得擅自外购食材。

3、加工成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实行“零利润”经营,水电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加工成本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为营造良好舒适,健康的就餐环境,把公司对员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结合公司食堂目前的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食堂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采购员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厨师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3、厨师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熟食尽量不要隔夜食用。

4、厨房内的所有用具及锅碗瓢盆每日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并消毒。

5、采购员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并于每周五交财务部会计主管张宁处办理签字手续。

6、厨师于每个星期六交下个星期的`菜谱。

7、每天的就餐人数,由财务部薛娜娜当日早上九点半之前通知餐厅。

8、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1、员工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午餐:12:00—13:00。费用12元/顿,公司补助4元,员工每人8元。

2、餐费实行签到制,就餐员工每日进行签到,每周五由财务室薛娜娜核算后统一缴费。

3、员工打饭/菜须排队,吃多少打多少,力行节约原则,杜绝浪费。

4、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并将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不能随意乱放。

5、餐厅内禁止吸烟。

所有处于食堂区域的卫生清洁

1、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

3、食堂内部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品安全制备制度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学生用餐要求

1、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午托机构管理,促进午托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午托服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午托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用餐、休息、课余辅导等服务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午托机构应当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优质服务。

第四条午托机构的管理按照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午托机构必须具备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食品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有独立的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用餐场所,场所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具备自来水,冰箱、冰柜,消毒柜、池、盆等设施设备。

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

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

餐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00g,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

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公共卫生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午休场所面积应与学生人数相适应,并实行男女分设,不得设置通铺。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采光通风良好,室内及时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清新。同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对公共用品进行清洗消毒。

配备安全有效的防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

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及时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应有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应保证午托机构学生的生活需要,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治安消防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场所安装每100㎡(面积不足的,按100㎡配备)应配备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4kg以上)、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器材。

场所内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禁止使用可燃彩钢板板房、电器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场所至少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有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门。场所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在门、窗、走廊设置或堆积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场所不应设置全封闭防盗窗。

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如受条件限制不得不使用时,应在室外设置独立的气瓶间,气瓶间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材和设施。

应在学生就餐、休息场所合适的位置安装监控设备,视频录像资料保存至少30天以上。

经营者应学会使用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设施,并能引导学生安全疏散。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对演练内容、情况进行记录。

(四)建筑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应使用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房屋。

经营场所固定且应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首层、二层、三层靠外窗位置,严禁设在建筑物的四层及以上楼层和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有与服务学生数量相适应的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包括饮食餐厅和宿舍),不得超能力接待。

(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开办者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安全保障和学生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在用餐场所和休息场所公示。

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相关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自救、互救知识教育活动。

确保学生就餐、休息期间有人值守,建立学生、外来人员进出台帐。

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午托机构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建立学生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午托机构的学生交予无关人员,学生离开午托机构之前,应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值班、巡查。

(六)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开办者应立即将有症状学生送医治疗,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发生传染病疫情,开办者应立即将有症状学生送医治疗,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发生火灾、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开办者应及时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公安、消防、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七)学生休息场所标准及基本要求

场所的面积与接待学生数量相适应。一人一床,床与床之间有一定间距,不得设置通铺。

毛巾每人一条,有标识,不得混用,每日清洗、消毒。

学生休息场所必须安装通风设施或换气装置,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卫生间设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铺设,每日应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

每个午托机构至少配备2个手提式灭火器。

(八)公示要求

举办者必须对以下项目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举办者取得所有与经营有关的许可证(照)。

午托机构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

所有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县政府建立午托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卫生、公安、消防、住建、物价等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对午托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进行注册登记,为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日常监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午托机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并定期发布信息;制定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就餐服务的.午托机构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从事中小学课余辅导从业人员,要求其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在校内对午托机构的学生数进行统计,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并加强校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没有资质的午托机构。对在职教师进行管理,不允许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午托机构的教学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午托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定午托机构公共卫生安全有关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对患者及时实施救治。对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午托机构纳入辖区派出所治安重点监管场所,加强对午托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核发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

住建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房屋安全状况实施管理。

物价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对辖区内午托机构属地管理责任。

第七条午托机构的审批条件

午托机构举办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资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具体审批材料。

第八条午托机构的审批程序

午托机构举办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等。各审批部门在接到午托机构申请后,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第九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中小学课余辅导的从业人员,同时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举办午托机构,不得在午托机构兼职。

第十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十一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十二条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办午托机构或在午托机构兼职领取报酬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明确午托机构法律责任

(一)午托机构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午托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卫生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午托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存在治安隐患未及时整改或发生重大治安事件,不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或者隐瞒不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引发午托机构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23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