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通用6篇)

时间:2023-09-25 11:34:11 作者:梦幻泡 工作报告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通用6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及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2、认真开展自查,每位教职工填写是否从事有偿补课说明书,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

3、与每位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

4、校长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公开承诺书》张贴在公开栏中。

5、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为了不让有偿补课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纯洁教师队伍。

中共xxxxxxx小学党支部

20xx年5月8日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打造一支师德过硬的建设队伍。我校按照县教育和科技局的要求,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开学初,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试行)》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表示要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同时,学校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电话:13698505501,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20xx年9月1日,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和《教师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学工会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同时,工会也走访了部分教师和社会人士,了解到以下情况:

1、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能利用自习课或下午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2、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3、我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我校没有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收费补课”的行为。

5、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学生流失和辍学现象。

以上是我校开展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确保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市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四

有偿补课,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编内教职工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有偿补课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一直非常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东罗中心小学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开学初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研组集中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制定《东罗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

5、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增加学生的负担;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团委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一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成员为柳天友、张洪亮、陈光海、韩继双、俎金绪、王玉堂。柳天友、王玉堂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继双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俎金绪承包七年级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习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与处分”。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要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目的,依法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4.县严肃处理有偿补习活动的有关人员的规定。

(1)教师(干部、职工)

a 对初次被查实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面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定为基本称职,扣发当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

b对二次被查实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给与降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职称晋升资格,扣发当年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c对屡教不改、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2)校长

a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两起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给与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校;校长作出检查,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一下。

b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三起及以上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学校,除本条1款处罚外,要给与校长交流调离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电话及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四、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另外,学校在职教师现在无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人员。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五

近几天,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研组集中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制定《大木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

5、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增加学生的负担;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少队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市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