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优秀6篇)

时间:2023-10-08 22:32:24 作者:念青松 工作报告 最新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优秀6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篇一

第二十条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建议等。

办案人员应当将案卷交登记管理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负责人进行书面审核。审核后,由办案人员将案卷及审核意见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当事人口头提出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作出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以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应当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案件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处罚的,登记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决定对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的印章。

第二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篇二

1、充分发挥排球发展学生身体素质的特点,培养学生的协调能力和手腕控球能力。

对学生的排球学习主要是基本技能训练,各种形式的练习都是为了学生在教学竞赛中的合理应用。在培训中,我们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技术掌握能力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小组:基础较好的学生为一组,其他学生为二组。学生更容易掌握不同层次的技术,进行不同层次的教学。一组学生的主要教学内容是排球垫传球、接发球、三人组合练习等;两组学生主要学习单一技术、垫球、传球、开始发球。充分调动学生在练习过程中的主动性,锻炼学生的“运动型”思维。

2、开展比赛活动。

为了测试学生在排球小组的学习情况,排球教学竞赛和基本技能竞赛不断在实践中与小组内部竞争。由于这些活动的发展不仅使排球协会的学生掌握了更扎实的基本技能,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学习排球基本技能和锻炼身体的热情,发挥了良好的效果。

3、与研究生进行友谊竞赛

为了测试我们的教学成果,加强与研究生的友谊,我们与研究生进行了友谊竞赛。本着“友谊第一,竞争第二”的原则,我们成功地完成了与研究生的竞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4、观看世界杯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排球水平,掌握专业的排球技能,我们还组织了观看世界杯活动,结束之后由技术部讲解其中的经典动作,使大家拓展眼界,掌握正确的排球技能。

一学期排球工作在学习即将结束的时候也落下了帷幕,我们在这学期的工作中收获很多,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由于天气,经费等各方面的原因,活动办得不太成功,我们一定再接再厉,把社团办得更好。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篇三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结案:

(一)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的;

(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作出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决定的。

第四十条结案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

(一)案卷应当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二)各类文书和证据材料齐全完整,不得损毁伪造;

(三)案卷材料书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

第四十一条卷内材料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材料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的原则排列。

立案审批表等审批表和内部批件可以放入副卷。

卷内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

第四十二条案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案卷。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篇四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应当立案:

(一)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事实;

(二)属于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范围;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第七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第八条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调查和收集证据。

办案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协助办案人员调查,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九条办案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证人证言;

(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十条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办案人员也可以自行提出回避。是否回避,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一条办案人员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时,应当进行单独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如有错误、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办案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办案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办案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并要求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三条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件、原物作为书证、物证。收集、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应当收集与原件、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和出处,并由出具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办案人员收集视听资料,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第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第十六条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办案人员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送达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办案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办案人员应当当场清点证据,加封登记管理机关先行登记保存封条,并开具证据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留存一份,归档一份。

登记保存证据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坏、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十七条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予没收的物品,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三)不需要继续登记保存的,解除登记保存,并根据情况及时对解除登记保存的证据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措施。

第十八条办案人员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有无证明效力对证据进行核实。

第十九条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证据目录,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篇五

xxxx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加政治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提升民政服务大局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科学调整、便于自治、优化功能的原则,实施部分街道社区调整,全区由现有xxx个社区调整为xx个社区。二是扎实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制定“四个清单”(即:锦江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可购买服务事项清单、社区工作负面清单),进一步理顺政府、社区的职责边界,减少社区过多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三是打造特色亮点示范社区。开展“三社联动”促进社区营造,重点打造水井坊街道锦官驿社区和双桂街道五福桥社区作为示范社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服务能力和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打造双桂路牛沙路社区、龙舟路莲花西路社区、三圣万福社区作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四是规范社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与财务收支行为,保障社区“三资”安全,确保社区经费正常有序运行;对社区专项资金财务保障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使社区的报账程序有章可循。通过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在各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以及社会企业中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区xx个单位荣获“锦江区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光荣称号。我区x万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锦江区爱老之家服务中心和盐市口街道华诚助老服务中心被x省老龄委授予“x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二是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在社区、小区、院落设立“日间照料中心”推进互助养老工作,在各街道建立互助养老站点xx个,开展助老探访服务xxxx人次,帮助解决困难xxx件,法律援助xx件,接受法律咨询xxx人次,纠纷调解xx件,让老人就近享受助餐、娱乐、心理慰籍等服务。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区有x家知名养老服务企业、xx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xx家,xxx家社区定点服务机构。四是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金卡服务,发放金额xxx万元,惠老人数x.x万余人;发放高龄津补贴xxx万元,惠老人数x.x万余人。

一是抓好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由民政部门核发登记证,办证时间缩短为x天,对近xxx家社会组织开展了赋码和颁发新证书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个人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开展信息核查xx个批次,涉及xx余人;与区地税局建立社会组织税务信息核查机制,我区社会组织除xxxx年新登记的部分社会组织因为及时作税务登记之外,基本做到“应登必登”。二是抓好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xx%;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完成锦江区商业联合会等xx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狠抓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能,编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和《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工作手册》,推动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划化。三是推荐我区社会组织申报市级财政支持,全区xx家社会组织获得市级项目扶持资金近xxx万元。四是搭建锦江区社会组织“双创”平台。内部挖潜,通过推进社会组织脱钩、梳理社会组织品牌、推进自律诚信建设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能力。外部扶持,通过召开“社区基金会与社区营造”研讨会、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新媒体宣传推介会、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等,优化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环境。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锦江区关爱援助中心共募集资金、物资价值总计xxxx万元,用于帮扶特殊困难群众xxx人次,全区xxx家爱心企业和xx家社会组织以及xxxx名爱心个人参与到中心关爱帮扶活动。二是加大慈善救助力度。与三圣街道永辉超市开展“爱心卡”慈善救助活动,对辖区内xxx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价值为xxxx元的“爱心卡”;与东光街道办事处共同设立“东光芯动力?爱心驿站基金”,募集资金x万元,为xxx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x万元;与区教育局共同设立“x教师基金”,募集资金xx万元,为我区xx名优秀教师发放教师奖励xx.x万元;与区卫计局共同设立医疗卫计精准扶贫救助项目,募集资金x万元;实施阳光圆梦帮困助学工作,为我区xx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帮困助学金x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抓好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出动工作人员xxx余人进行每日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累计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xxx余人次;加强困境儿童的服务管理,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为全区xxx名困境儿童实施困境儿童个案干预服务项目。

一是是抓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扎实开展“二普”工作,已完成外业采集、数据录入、资料整理等工作,将聘请专家对我区“二普”工作进行区级验收。二是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组织开展了“”国家减灾日和“x”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参加了省、市应急指挥体系培训和演练,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三是以“殡葬行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着力开展规范“微权力”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健全完善工程管理、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促进我区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全区户籍人员xxxx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xxx万元。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篇六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管辖在本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社会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

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书面委托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违法案件进行调查。

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跨行政区域调查社会组织违法案件的,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协助调查。

第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发现所调查的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