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通用6篇)

时间:2023-09-05 17:20:32 作者:紫薇儿 工作计划 2023年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通用6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篇一

为及时、可观、准确反应中诺通讯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状况,确保各部门账实一致。

中诺通讯公司所有固定资产(20xx元以上)。

各办公区、实验室、仓库及生产车间等。

12月20日8:00各部门责任人自盘各部门资产。

12月22日17:30前各部门责任人提交初盘结果到行政部。12月23日17:30前行政部与财务中心共同完成复盘。

5.1实物实地盘点,固定资产在哪个部门使用就归那个部门盘点登记。

需修改时,应在错误处画一条单横线,在原错误处上方填写正确内容,并在修改处签署修改人姓名。

6.1行政部:负责这次盘点工作的组织及统筹,为主管部门。

6.2财务中心:负责对整个公司异常固定资产账务的处理。

6.3各中心(部门):协助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做好盘点工作。

7.1由何鹏飞任组长,牛永静、易敏、各部门盘点责任人为组员(表略)

7.2盘点前由行政部组织召开盘点预备会议,对于各责任人盘点中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具体包括实际盘点数量与账面数的比对以及固定资产实际管理状况的评估等。

7.3各责任人负责对盘点结果的记录以及编号。

7.4固定资产管理员与会计主管负责对盘点结果的汇总、复核及账务处理。

8.1盘点会议于12月19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会议室(一),请各部门责任人准时参加。

8.2盘点责任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授权代理人时请知会行政部(请于12月17日17:30前提供人员名单并征得同意);为了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在盘点期间所有责任人的手机必须确保畅通。

8.3在行政部和财务中心进行共同复盘前,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变动都必须到行政部进行备案,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变动。

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篇二

1、经常阅读有关教育的报刊杂志,学习最新的中小学教育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游戏观。加强个人的再学习,勤读书,勤思考,勤总结。了解教育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及课改方向,用最新的理念来指导平时的教学工作,提高自己专业知识水平。

2、不断探索新的教法,在教学中有创新,活动中注重幼儿创新意识和动手兴趣的培养,规范自己的日常用语和行为举止,进一步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3、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教案设计等,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更新知识,掌握必备的教育技能。

4、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虚心向有经验、有特长的教师学习,汲取新思想、新做法。

5、认真进行反思教学,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交流、边总结,认真写好反思记录,加强教师的研究性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努力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工作和发展上,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6、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服务育人的观念,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

1、思想素质:应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具有科学的教育思想。

2、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依法办事,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克服骄傲自满情绪和工作漂浮现象,增强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职业道德:

(1)对待教育事业:要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放在首位。进一步巩固教师职业道德,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一书,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

(2)对待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必备的职业品德。

(3)对待教师集体:要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支持、顾全大局。

(4)对待自己:要学而不厌,勤于进取;为人师表,严于律已,严谨治学。

一、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注意自身言行和生活习惯,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带头的作用。

(二)及时、全面了解学校方面各种信息并向中心报告,包括节假时间安排、学生相关活动、学校及老师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等等,针对信息为学生提前做出必要的安排。

(三)教师要提前到位并清点人数,学生不到的要弄清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四)督促学生遵守中心的各种章程以及时间规定,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性格品质、生活和学习习惯。

(五)随时关注学生异常举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必要的困难,遇到学生发生生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六)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教师每天必须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夜间休息候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经常检查室内物品摆放,是否会对学生造成危险;户外活动时教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意外。

(七)积极完成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学生管理制度

1、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严格遵守托管的时间规定,按时吃饭、休息、做作业,不准拖拉延时。

2、在校期间要认真听讲,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完成课堂作业,并认真记录当天的家庭作业。

3、做作业的时候要认真思考、独立完成,禁止交头接耳、随意走动,遇到不会的及时举手示意,向辅导教师提问。

4、在做作业的教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如果是需要出声背书的向老师提出,根据情况另外安排场地。

5、作业完成后必须交由辅导教师检查确认并签字,如有错误的要及时改正。

6、爱惜身体,珍惜粮食,就餐时不挑食、厌食,按照自己的食量打饭,不准随意倒掉饭菜。

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篇三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存放于公司期货交易账户(客户码:)内的现金资产人民币元(即期初资产总额)进行集合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的交易品种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交易品种;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个自然年度。

2、甲方已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集合资产管理的认定承担风险额度为本账户期初资产总额的20%,在此风险额度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投资风险控制。

1、甲方有权查询该交易账户的结算信息及资金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书面理财计划载明的风险额度对风险进行监控,达到风险额度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一切操作。

3、甲方具有下单权、资金账单确认权及账户内的资金调拨权。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的风险额度之内不行使下单权,当风险额度达到规定数额的'80%以上时,甲方可随时启用下单权。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承诺不行使资金调拨权,委托管理费计提时除外。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管理账户资金,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盈利的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该账户的资金一定会获得盈利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3、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其投资情况保密。

1、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下的,乙方计提实际资产收益的20%;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上的,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计提20%,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计提50%。

实际资产收益目前实际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实际资产收益率实际资产收益期初资产总额100%

2、当实际资产收益率达到100%及以上时,或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有权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计提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到期后,实际资产权益低于期初资产总额,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4、乙方计提委托管理费时,甲方必须在达到计提管理费标准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管理费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此计提标准适用于期初资产管理总额为伍仟万元以下的,伍仟万元以上的管理账户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另行制定。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内容,不得越权行事。

2、如达到风险额度,乙方应及时了结所有头寸并于次日通知甲方。达到风险额度了结所有头寸之后,乙方应停止所有操作,本协议委托授权终止,甲方承担风险额度规定的损失,超过风险额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达到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时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缴纳管理费,除应向乙方交纳管理费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应付管理费的0。03%另行支付违约金。

4、在委托执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确需调拨资金或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亏损,实际资产收益部分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缴纳给乙方。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篇四

资产的管理实行的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校长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物品的管理,教师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电脑等物品由指定的一名负责人管理,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室固定资产由室负责人管理。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登记上册,经保管室验收鉴定后才能报销。

2、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根据校长室安排,交有关人员保管使用,并办理入库存、领用、入帐手续。

3、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

4、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物管小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物管小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物管小组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5、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要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7、对固定资产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经予批评。管理有显著成绩者,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对管理很差者,除批评外,要扣发资金,严重者要在全校通报。

1、自查阶段

(1)、对于存放地点变更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2)、对于盘亏、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3)、对于盘盈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做好记录。

(4)、对于损坏、报废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分别记录,并按相应的权限报批,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批准报废后,才能按标准给予补足。

2、复查阶段

(2)、复查完毕后,资产盘点表由盘点相关人员(包括盘点人、复查人、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回财务处。

3、总结阶段

(1)、汇总、核实盘点资料;

(2)、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

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下属或控股的其他从事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托管”是为解决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市场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

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还可包括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

第四条 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应当遵循“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平等自愿、有偿服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中国银监会指导下,实施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并履行行业维权和行业协调职责,建立与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参与相关决策论证,代表行业提出政策建议。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法律法规规定托管业务应取得相关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依法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业务资格。

商业银行将取得的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托管业务资质情况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七条 为保障托管业务的独立性,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完善托管银行的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机构可采用职能部门制、事业部制、公司制等组织模式。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负责托管业务的专门部门或机构;

(二)有充足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三)具备保管托管财产的条件;

(四)有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和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开立托管账户;

(二)妥善保管托管财产;

(三)执行资金划拨指令,办理托管财产的清算及交割事宜;

(五)对托管财产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提供托管财产的相关托管信息;

(七)提供与托管财产相关的增值服务;

(八)保管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托管服务。

第十条 托管银行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托管财产与托管银行自有财产混同保管;

(二)将不同的托管财产混同保管;

(三)侵占、挪用托管财产;

(四)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非法利用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法律法规和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业务管理

按服务对象分,托管业务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从事投融资活动、商事交易、公共事业、社会慈善及其他活动的企事业法人、行政单位、社团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按经济关系分,托管业务可分为服务于所有权转移的交易类资产托管业务,服务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余额类资产托管,以及其他业务。

按产品类别分,托管业务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保险(放心保)资产托管、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信托财产保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跨境投资产品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业务以及其他托管业务。

(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托管财产类型;

(三)托管银行提供的托管服务内容;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五)托管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七)争议解决方式;

(八)其他事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托管银行不承担托管产品的合规性审查职责,亦不对托管产品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托管银行应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托管财产开立资金托管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托管业务存续期间的货币收支活动通过该账户进行。托管财产应与托管银行的自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财产分离管理,相关资金划拨由托管银行执行。因托管财产投资需要而开立的证券账户、基金账户、债券账户、期货保证金账户其他账户,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托管合同的约定开立、管理和使用。

托管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托管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券履行保管职责,但对于已划转出托管账户的财产,以及处于托管银行实际控制之外的财产不承担保管责任。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托管银行不承担对托管财产所投资项目的审核义务。

第十四条 托管银行应依据有关法规和托管合同的约定,负责办理托管账户资金清算业务,托管银行不得非法擅自动用托管财产。

托管银行应规范资金清算操作,严格岗位授权制度,控制资金清算风险;并依照有关法规及托管合同规定,对托管账户的划款指令进行形式有效性审核。

托管账户发生的资金汇划费用等相关费用可从托管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托管银行提供核算和估值服务的,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与相关当事人共同确定托管财产会计核算和估值原则;对于没有行业统一规则或创新类的投资品种,须与相关当事人协商统一核算、估值方法。

托管银行为各项托管财产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务,对托管财产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按照相关法规复核管理人计算的托管财产财务会计数据。

托管银行复核托管财产估值结果不一致的,应与受托人或管理人共同查找原因以达成一致;若最终不能达成一致,按受托人或管理人最终计算结果对外披露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托管银行不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托管银行应加强会计核算和估值风险防范,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复核、授权、对账、数据备份等制度,完整保存托管财产会计账册、交易记录等资料。

第十六条 托管银行提供监督服务,按照托管合同约定的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可以对托管财产的投资行为、支付费用、分配收益情况等进行监督。

托管银行应当在托管合同中约定,由相关当事人提供监督工作所必需的财产数据、关联信息等业务资料,相关当事人应承诺所提供的业务材料完整、准确、有效。托管银行发现管理人投资行为违反托管合同约定的,应进行提示,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托管合同的约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十七条 托管银行提供信息报告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托管合同的约定,向监管机构、相关当事人提供信息查询、报表和报告、绩效评估等服务。

托管银行提供托管报告服务,应当在托管合同中约定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间。监管部门对信息报告有明确要求的,托管银行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报告义务。

第十八条 托管银行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办理外包财产的会计核算与资产估值、信息报告、投资者登记、监督、资金划拨、头寸管理、税务代缴等服务。

托管银行提供上述服务的,应当设立专门的团队和业务系统,并与原有托管业务团队和系统建立必要的隔离制度。

第十九条 托管银行可依法开展资金借贷和证券借贷业务,并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托管银行借贷资金和证券业务量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条 托管银行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基于业务承担的工作量和风险程度,综合考虑托管财产规模、托管服务内容、业务处理难易程度等因素,为客户提供有偿托管服务。托管费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应在托管合同中明确列示。

托管费收费可参照银行业协会公布的托管费率指引,依法形成合理的行业收费原则和标准;托管银行不得以免收托管费、减免委托人债务或承担有关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方式争揽客户。

第二十一条 托管银行选择转托管或次托管银行,应提前进行尽职调查,综合考察转托管或次托管银行的托管资格、财务状况、运作能力、技术、人员和风险控制等要素后进行选定。若转托管是由管理人或受托人发起决定的,应由管理人或受托人承担尽职调查责任。转托管或次托管银行应根据法规和合同的约定,与主托管银行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接受监督,严格维护托管财产利益。

第二十二条 托管银行应按照规范高效、独立运作、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托管业务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保证托管业务系统的各项硬件设备运行稳定,保证各软件应用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可靠性,保证托管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 托管银行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指引,建立科学合理、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二十四条 托管银行的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独立性、有效性原则,在岗位人员、运营系统等方面建立适当分离的防火墙,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托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基本制度、管理指引、操作规程等,涵盖各项业务流程。

第二十六条 托管银行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操作风险,积极应用技术系统实现风险控制。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托管业务的市场秩序,规范托管业务行为,建立托管银行的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机制,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中国银监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第二十八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是托管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按照公开、客观、促进的原则,维护托管业务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各托管银行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第二十九条 托管业务自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托管财产利益,促进托管业务持续健康运行和发展等。

第三十条 托管银行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托管银行的商业声誉,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干预或影响托管业务市场秩序,不得非法泄露客户商业秘密,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专业知识及操作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和实施托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第三十二条 为规范和促进托管业务,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专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和披露。

(一)警示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行内部通报批评;

(三)暂停、取消其托管委员会成员单位资格;

(四)报请中国银监会对其进行监管处罚。

第三十四条 托管银行应开展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托管从业人员应当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损害托管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有关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产托管职责 固定资产工作计划篇六

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股票方面的管理协议怎么写?请看下面的范文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信息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 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户名:??? ,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信息略)。

2、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个月,委托授权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3、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5、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的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收益约定

1.资金余额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余额收益 = “初始委托股票数量”和委托期满交接时的“除权配送后股票数量”比例相一致后,减去“委托期内发放的红利”,再减去“初始委托时的资金”。

详见附件1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标准是账户资金余额的增减,而不是账户总市值的增减。

即:乙方不对标的股票的价格和涨跌负责,也不对账户整体总市值的盈亏情况负责,只针对账户的资金余额收益负责。

对于个股配股、送股、缩股等情况,以相应比例除权计算后为准。

3.乙方只针对甲方所指定的股票进行操作买卖,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委托管理期内上市公司所发放的股息、红利归甲方所有,在计算收益时予以扣除。

5、 委托管理期未满,但管理期内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见附件1特别说明,后同)超过20%时,此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分成,分成为收益的______%。

6.委托管理期已满,甲方应按照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盈亏比列支付分成,分成为收益的______%。

7.委托管理期内,每月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大于百分之三时,甲方应按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月度管理费,管理费将在日后结算的收益分成中给予扣除,甲方不会为此多付费用。

二、亏损约定

1、委托管理期未满,如甲方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为负,并且额度超过3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承担亏损部份的______%。

因总市值或股票的盈亏与乙方无关,故不在责任范围之内。

2、委托管理期满时,《资金余额收益》为负数的,乙方自愿承担亏损的______%。

因总市值或股票的盈亏与乙方无关,故不在责任范围之内。

三、安全约定

1、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方所使用的.“银证转账”系统的密码与股票资金账号的密码在设置时,比能为相同密码,且甲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股票账号所绑定的银行账号告之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甲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视为违约,并自动解除委托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a.严重干扰或影响乙方的操作。

b.自已登陆资金账户买卖股票。

c.修改股票资金账户的密码。

d.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3.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账户操作情况,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和违反上述之规定。

4.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委托管理协议自动解除。

5.因乙方不是证券咨询机构,故不会向甲方以任何性质推荐任何股票,或有关于承诺收益的行为。

若乙方公司员工违规向甲方推荐股票的,纯属是其个人行为,和乙方公司无关。

此时甲方应向乙方举报。

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我已看过并同意: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下称委托账户。

)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进行资产管理。

二、乙方在委托账户内做合法证券买卖, 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该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三、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下称质押账户)下的资金及证券市值总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押,作为偿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直至协议期限届满。

质押资产包括该资金账号下的所有分支账户内的资产。

四、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质押资金及证券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进行重复质押或担保。

七、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乙双方应放弃申请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的权利,如甲乙方已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应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予以撤销。

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消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

乙方在质押账户内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取得质押账户的监控权和在特定情形下的处分权。

乙方特别授权甲方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特别代理人(特别授权书附后),在本协议第十二、第十三条约定情形出现时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

甲方认可该乙方特别代理人为本方委派的人员。

九、乙方承诺给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托收益率。

乙方进行证券买卖的损益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应从质押的资金或证券中予以补足,若乙方的质押资金或证券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有继续追索余额的权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及委托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

乙方向甲方付清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后,本协议中监管账户内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十一、质押期间,如乙方投资的股票属于高风险股票,标准为:股票高位盘整,在一年内股价已翻番或前二年已达2倍以上涨幅的;做庄比较明显,庄家已控盘的股票;*st股票;则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质押账户行使处分权,单方面处分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卖出股票。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委托账户与质押账户的资产情况,并保证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

质押期间,出现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总资产降至前述金额时,乙方应于次日(交易日)证券市场开盘前,追加保证金或证券,使监管账户中的总资产补足至________万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

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十四、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质押账户或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自动放弃委托资产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同期银行利息的违约金。

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乙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将视同委托期限已经完成,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的本金及承诺的收益。

十七、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乙方仍应按期归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八、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当天返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不得异议。

十九、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