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10-08 11:34:54 作者:笔尘 工作报告 最新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实用5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贵办对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规范此项工作、提升公文处理水平、强化队伍建设,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照《文件管理工作自查评分表》的要求和规定,紧紧围绕我局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对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部署了对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自查是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今后的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同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存在于文件管理中的细小问题,全面剔除。以严谨、规范作为我们自查的标尺。

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中央和省委文件的管理工作,专门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范。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管理的各项知识,对文件管理中的具体要求要严格加以落实,对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在对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管理工作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在收发文件、处理文件、管理文件上,坚持按管理要求办理、照章行事。及时将收文进行归类,该传阅的传阅、该存档的存档、该上报的上报,同时,做好文件的收文登记,保证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和保密性。

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存、归档和过期文件的销毁等工作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及时对公文归档、立卷,根据其相互的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定期销毁,对销毁的秘密公文,进行详细的登记,并保证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在对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管理工作上,配备专人负责,要求该人员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工作细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写作能力。尽最大可能的避免文件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的纰漏。

对涉及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坚持《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诸如《部门管理规定》、《文件处理办法》、《办公室人员行为准则》和《保密原则》等相关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

提高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消除存在的各种模糊观念。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开展保密的宣传、教育,注重实效和质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保密意识;运用典型事例开展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明显提高,使文件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失密的现象。同时也确保了离退休干部、事业单位党员负责同志以及党外人员阅读相应级别文件的权力能得到充分保障。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工作自查,我局的文件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离“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尺度,离严谨、规范的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对中央和省委文件的处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在文件的清退销毁上有时不是很及时,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市委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为规范此项工作、提升公文处理水平、强化队伍建设,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这次检查是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阶段,自查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今后的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同时,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存在于文件管理工作中的细小问题,全面剔除。以严谨、规范作为我们自查的标尺,配合好档案局的检查工作。

单位文件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局长担任,文书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存、归档和过期文件的销毁等工作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在商用密码传输公文系统管理上系统操作人员手机做到24小时畅通,接收信息后能按规定及时处理电子公文。及时对公文归档、立卷,根据其相互的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定期销毁,对销毁的秘密公文,进行详细的登记,并保证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我单位积极围绕文件管理工作检查办公室确定的重点范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逐一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延吉市商务局机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程序》、《上级文件传阅流程图》、《延吉市商务局机关公文管理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改进操作程序,使之更加合理、科学、易于操作。文件处理过程中使用的登记簿里要及时记载,随时掌握文件去向。在抓好制度建设和登记簿规范使用的基础上,严格把好安全关、制发关、收发传递关、传阅借阅关、清退销毁关。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规范运作,确保文件运转安全高效。 文件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单位一定认真执行文件管理的各项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自查、健全制度,使我单位的文件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篇三

,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

方案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

(银监办发[]77号)

精神

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

思想

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xx组织,不参加赌博、xx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

签名

签名

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篇四

为切实整治文风,精简文件和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根据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精简文件

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签发文件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公文处理和精简文件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文件,不直接签发未经本机关办公厅(室)按办文程序办理的以本机关名义行文的文件;发文前提请发文机关审议的文件代拟稿,审议前应交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要支持机关办公厅(室)按规定履行职责,重视机关办公厅(室)提出的精简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种违规批文、办文的做法坚决予以制止。

2.减少重复发文。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一般不再作正式文件印发。

3.力戒升格行文。由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等,下同)行文或部门联合行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名义行文。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确需行文的,由对口部门行文,不以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名义行文。

4.杜绝越权行文。未经党委、政府批准,党委、政府各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报文,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转发其制发的文件。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各自向下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根据授权可以对外正式行文外,其他内设机构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行文。

5.控制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委、政府名义单独行文,不得联合行文。属于部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部门名义单独行文,不得联合行文;因工作需要确需联合行文的,应当控制联署单位数量。

6.压缩事务性文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类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部门可以根据法定职责确定的,一般不再印发责任分工文件。除党委、政府重大会议活动需由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发布通知外,各部门的会议活动,一律不以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发布通知。小型座谈会、协调会,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政务内网会议通知与报名系统等形式通知的,不印发纸质文件。干部任免、议事协调机构的调整等事宜,应当尽量合并发文。

7.防止以文件贯彻文件。反对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改进工作督促考评办法,各级各部门不得要求对口发文,不得把是否对口发文作为考核下级单位工作的指标。

8.严格控制文件印发范围。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严格执行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随意加印文件,不得加印文件作为会议材料。

9.规范文件报送行为。各地各部门不得多头报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委、政府名义分别报上级党委、政府;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部门名义报本级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党委、政府部门管理的单位、企业不得直接向党委、政府行文。除上级机关负责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同志报送文件,不得以本机关负责同志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应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经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文件应报送收文机关办公厅(室)按程序办理。

二、坚持从严管理,减少各类简报

1.加强简报审核管理。各部门拟向党委、政府报送简报的,应先向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由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按程序报批;可报送的,核定简报文号、格式及报送范围。各部门报送党委、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特殊情况需要增报的,应经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核准。所有报送党委、政府的简报,须经报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经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并应报送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按程序办理,不得直接报送党委、政府负责同志。

2.规范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简报编发行为。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的名义编发工作简报。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有关业务工作确需编发简报的,应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由部门批准,且只能以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名义编发并严格控制报送范围。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委、政府。

3.从严控制其他各类简报资料。综合研究、情报、新闻部门报送党委、政府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要从严控制,尽量压缩合并。部门的会议简报,一般不报送党委、政府;确需报送的,应综合汇总后以部门简报的形式报送。部门专项工作简报,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只报送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部门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

三、提高文件和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1.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练。起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对拟定的政策措施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2.简报主要反映重要的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简报资料要短而精,简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超过5000字的应有内容摘要。

3.部门起草的党委、政府文件代拟稿,应分别报送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按程序办理,不得直接报送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批。对党委、政府联合行文的文件代拟稿,按照“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由起草单位报送党委办公厅(室)或政府办公厅(室)主办。起草单位报送文件代拟稿时,应同时报送发文请示或函、相关背景材料和代拟稿电子版;报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代拟稿时还应报送起草说明,包括行文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征求意见情况、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情况等。

4.党委、政府部门报送党委、政府文件代拟稿,应给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审核和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签留出足够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确属紧急情况的,应说明紧急原因及本单位的办理过程,并及时与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衔接。

5.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对经审核不宜发文的文件代拟稿,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修改的,退回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收到不符合行文规则、格式不规范的文件,退回来文单位;收到未履行报批程序或超出核定分送范围的简报,一律不予受理。

6.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意见反馈

1.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做好本地本部门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每年年底要对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3.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举报件管理自查报告篇五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信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对局机关指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进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明确清理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由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工作。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清理的目标和范围,认真排查局机关起草的文件,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任务,尽可能做到汇总的文件全面,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对局机关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制发的文件进行严格自查,做到件件有着落。

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按照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8月1 日这个时间段,对30份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未出台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