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读后感范文(15篇)

时间:2024-01-13 12:56:14 作者:文锋 党团范文

读后感是将读书所获得的收获、感受和体会进行文字记录和表达的一种方式。这里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相信会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快来一起学习吧。

摆渡人小说的读后感

前几日,我再一次阅读《摆渡人》这套书,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读过它,如今再拿起它来,内心依旧感慨万分。

这套书一共有三册,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死亡”与“活着”这两个词并没有什么概念,“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你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再一次进去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故事中,当神秘男孩—崔斯坦告诉迪伦她已经死了时,迪伦愣住了。没错,崔斯坦就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这是崔斯坦的职责。起初的迪伦不能接受自己已经死了这个现实,她想起了她的朋友,她还没有见到的父亲,不能享受本该有的天伦之乐,不能再进入职场,结婚生子了,她感到悲从中来,心情沉重。

崔斯坦曾说:“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但我希望每一个人都会有明天,只要这个手表继续亮,我就会继续做摆渡人,这不是宿命,只是我的选择。”后来,迪伦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最终她在崔斯坦的保护下成功到达了“那个地方”。在度过荒原的过程中,迪伦与摆渡人崔斯坦相爱,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终于鼓起勇气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回过头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同一起的崔斯坦。她悲痛欲绝,甚至以为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一直都是崔斯坦为了完成任务在欺骗她。

她发疯,她哭泣,她拼命地想要回去。在“那个地方”迪伦遇见了老妇人伊莱扎,听说了她的故事,她告诉了迪伦真正回去可以的方法,“你宁愿让自己魂飞魄散都要回去?”这是老妇人的疑问,是那些想回去却没有回去的人的疑问,亦是众多读者心中的疑问。因为古往今来,想要回去的人太多太多了,却从未有一人能够成功回去,打开“那扇门”,或许是因为内心信念不够坚定,无法战胜恐惧,亦或许是因为自己回去后想见到的那个人没有那么重要吧!所谓回去,是重返人类世界还是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他已经是别人的摆渡人了,你们并不一定能相遇。”若是他们不能相遇,那么迪伦面临的将是最可怕的——魂飞魄散。“带着崔斯坦回到人类世界”——这便是迪伦的答案;“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会找到他!”——这便是迪伦的决心。

迪伦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选择在历尽千辛万苦后里过着平淡的生活,也许是她坚定的爱感动了上苍,她创造了不可能,她一个“没有真实肉体的灵魂”独自回到了荒原,并在那里找到了崔斯坦。这深深的感动了我,迪伦能够成功,绝不仅仅在于爱,更是对生命的的真实渴望与未知生活的挑战。他们打破了生死界线又经历了千辛万苦回到了人类世界,却受到了审判官的惩罚。他们与恶灵斗争,与苏珊娜携手。最终,他们战胜了恶魔,战胜了命运。他们成功了!

读完后,这本书让我感觉到“意难平”。作者文笔很好,写出的文很精彩,把他们每一个人的心理活动都描绘的栩栩如生,把他们所经受的苦难记叙的生动形象,一切仿佛都发生在眼前。人性的回归,能够让人找到真实的自我;感情的力量,能够让人战胜恐惧。以前自卑,软弱的小女孩开始变得勇敢而坚韧,如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愿望,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前阅遍人间生离死别几近麻木的摆渡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心灵深处对生命的认知,对完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情。最终人性的伟大改变了命运,应对未知的恐惧,迪伦和崔斯坦勇敢的选取了即使灰飞烟灭也要在一起的决定。他们一齐回到肉体死亡现场,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们都成了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类,能够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一起。

与迪伦他们相比,故事中的苏珊娜和杰克的结局并不完美。虽然苏珊娜仿照崔斯坦用同样的方法来到了人类世界,却没有他们一样的幸运。他们没有跨越那条界限却也依旧受到了惩罚:杰克变成了恶灵中的一员,苏珊娜被迫重返荒原成为摆渡人。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我想了很久,在我看来最为准确的答案应该就是杰克对人类的世界不够憧憬,苏珊娜他们之间也远不如迪伦他们般相爱。当然无论如何,也许这样的结局并不是众多读者希望看到的,但我认为这也代表了另一层含义,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幸运的,也并不是所有人如愿。迪伦所遇到的困难远超过了杰克,可到了最后,迪伦生存了下来而杰克却受到惩罚变成了恶魔。这说明,若是真心便不会有过不去的坎。真正能够让我们克服困难的,是内心的信念和那股“劲”。这也确确实实是真实的生命——并不是所有的都是一帆风顺。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迪伦说“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人真正消失,他们只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他们。”

崔斯坦说“你不用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保证。”

——彼岸烟波流转,可有人寻我。对岸繁华三千,可有人渡我。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终于的终于,她累了。“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两年后,我们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他问:什么好处?她说;请我吃饭吧。他问去哪吃。她轻声说:哈根达斯。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摆渡人小说的读后感

生命的日子里,有晴天,也会有雨天雪天。

人生的路上,有平川坦途,也会撞上没有舟的渡口和没有桥的河岸。面对着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怎样才能战胜它们?折一只船驶过重重叠叠的黑暗,摆渡到胜利的彼岸!20岁,生命的狂妄年龄,充满了幻想。

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如同划过天幕中的星星,然而最璀璨的即是那最容易失去的。现代文学巨匠史铁生在生命的旺季忽然失去了双腿,面对着这一人生的不幸,他痛不欲生,几回回他站在地坛上脸色异样的悲戚、沉痛,像寒冰雕成一般,神态像岩石一样峻冷,漠然中似乎有无限的懊悔绝望,但是他终于感悟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且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当他坐在轮椅上再一次面对着繁花似锦,春意盎然的地坛时,他笑了,他的视线模糊了,他终于折了一只船,将自已从死亡的诱惑里摆渡出来了。古今中外,类似史铁生这样将绝望折成一只船,渡过挫折的痛苦与沮丧的`人不胜枚举,他们面对着人生的失利,重新站了起了,取得了胜利的辉煌。

但是还有一些人,当他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人生“暴雨”,他们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叹息,就轰然被击倒。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川端康成,在生命中取得了许许多多的荣誉和地位,但是他却以煤气结束了生命,乘着他的《千只鹤》回到了《雪国·国都》;著名诗人海子,留下了一部部惊世之着,但他却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又会想到什么?所以,无论命运有多么晦暗,无论人生有多少次挫折,都会有摆渡的船,这只船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鲁迅小说的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生活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莫泊桑。

两间茅屋并排坐落在小山脚下,离一个有海滨浴场的小城市不很远。两个庄稼汉为了养活他们的孩子,终年辛辛苦苦地在肥沃的土地上劳动。他们每家都有四个孩子。从早到晚这一帮孩子聚在贴近的两家门口玩耍。两个最大的六岁,两个最小的十五个月左右。这两家人结婚以及后来养孩子时间差不多都相同。两个母亲在这堆孩子里勉勉强强可以认出哪些是自己的。两个父亲则完全分不出来。八个名字在他们的脑袋里跳动,不停地混杂在一起。他们需要叫某一个孩子的时候,常常要叫错三个名字以后才叫对。

从罗尔波尔的海滨浴场过来,两所房子中头一所住的是蒂瓦什夫妇,他们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另外一所住的是瓦兰夫妇,他们有一个女孩和三个男孩。

两家人全都勉强靠着汤、土豆和新鲜空气活下去。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六点,两家的主妇像养鹅的人赶鹅那样,把孩子们吆喝到一块,喂他们吃的。他们按年龄大小坐在那张用了五十年,磨得发亮的木头桌子前面。最小的一个嘴刚够得到桌面。在他们每人面前放一个盆子,盆里盛满用汤泡着的面包,汤是用土豆加上半棵白菜、三个洋葱煮的。所有的孩子都吃得饱饱的,最小的一个由妈妈亲自喂。星期日,汤里熬上块牛肉,对大家来说就跟吃酒席一样丰盛;这一天父亲会留在饭桌上,迟迟不肯离开,一遍遍地说:“我不反对每天都这么吃。”

八月里一天下午,有一辆轻便马车突然停在两间茅屋前面,一个亲自赶车的年轻女人对坐在她身边的那位先生说:“啊!亨利,你看这堆孩子!他们像这样在尘土里打滚,有多么可爱!”那男的什么也没有回答,他已经听惯了这种赞赏。对他来说这种赞赏是痛苦,甚至可以说是责备。年轻女人又说:“我要去吻吻他们!啊!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够有一个,有那一个,顶小的那个。”

她说着从车上跳下来,向孩子们跑过去,抓住两个最小的孩子中间的一个——蒂瓦什家的那一个,把他抱起来,亲热地吻他肮脏的脸蛋儿、沾满泥土的黄金色鬈发和为了躲开她讨厌的爱抚而不停挥动的小手。后来她登上马车,嗒嗒嗒赶着马儿走了。但是下个星期她又来了。她也坐在地上,把那个娃娃抱在怀里,拼命塞他吃蛋糕,把糖果分给其余的孩子。她自己也像个孩子似的跟他们一起玩耍,她的丈夫耐心地坐在轻便马车里等候。她又来了一次,和那个孩子的父母认识了。以后每天都来,口袋里总是装满糖果和零钱。

她叫亨利·德·于比埃尔太太。

一天早上,来了以后,她的丈夫跟她一起下车。那些孩子现在已经跟她很熟,可是她却没有在孩子跟前停下,径直走进了乡下人的茅屋。他们在家,正忙着劈柴烧饭。他们大吃一惊,立起来,搬椅子让坐,然后等着。于是那个年轻女人用发抖的、断断续续的声音开始说:“我的好心的人们,我来找你们,是因为我想……我想把你们的……你们的顶小的男孩……带走。”

那两个乡下人一惊之下,听不懂是怎么回事,没有回答。她喘过气来,继续说下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丈夫和我很孤独……我们想把他留在身边……你们答应吗?”那个乡下女人开始明白了。她问:“您想带走我们的夏洛?不行,绝对不行!”

于是德·于比埃尔先生出来调停:“我的妻子没有说清楚。我们想收养他,不过他以后会来看你们的。从各方面看来他以后会有出息,如果真有出息,那他将来就是我们的继承人。如果我们万一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一样跟他们平分。

不过,如果他辜负我们的一片心意,我们到了他成年以后会给他两万法郎,这笔钱可以立即用他的名义存在公证人那里。我们也考虑到你们,我们要送给你们一笔终身年金,每月一百法郎。你们听明白了吗?”

那个农妇勃然大怒,站了起来。“你们是要我把夏洛卖给你们吗?啊!不行。这种要求根本就不应该对做母亲的提出来!啊!不行!那简直是太卑鄙了!”那个男的表情严肃,沉思着,什么也没有说。但是他不断点头,表示赞成他妻子的话。

德·于比埃尔太太惊慌失措,哭了起来。她朝她丈夫转过身来,用抽抽噎噎的嗓音,百依百顺惯了的孩子的嗓音,结结巴巴地说:“他们不愿意,亨利,他们不愿意!”于是他们作最后一次努力。“但是,朋友们,请考虑考虑你们孩子的前途,他的幸福,他的……”那个乡下女人怒不可遏,打断了他的话:“都看见了,都听见了,都考虑过了……给我出去,以后别让我再在这儿看见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夺走人家的孩子!”

德·于比埃尔太太朝外走着,忽然想起顶小的男孩一共有两个,于是她这个宠坏了的、想要什么就要立刻到手的任性女人噙着眼泪,固执地问:“那另外一个小的不是你们的吧?”蒂瓦什大伯回答:“不是,是邻居的;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到他们家去。”说完他就回到自己的屋里,从屋里传来了他的妻子气愤不平的声音。

瓦兰夫妇正在吃饭;饭桌上在他们两人中间放着一碟黄油,他们用刀子挑一点,十分节省地抹在面包片上,慢慢吃着。德·于比埃尔先生又一次提出他的建议,不过这一次提得比较婉转,比较谨慎,比较巧妙。

两个乡下人摇头拒绝,但是知道每个月可以得到一百法郎以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使着眼色互相询问,决心已经有七八分动摇了。他们在苦恼中长时间地保持沉默,心里犹豫不决。那女的最后问道:“孩子他爹,你看怎么样?”他一本正经地说:“我看这并不丢脸。”

德·于比埃尔太太急得浑身哆嗦,她跟他们谈起了孩子的未来,他的幸福,以及他以后可能给他们的钱。

那庄稼汉问:“这一千二百法郎的年金在公证人面前立字据吗?”德·于比埃尔先生回答:“当然,从明天就开始。”那乡下女人想了想,说:“每月一百法郎换咱们一个孩子太少了一点。

再过几年这个孩子就可以干活儿了;我们要一百二十法郎。”

德·于比埃尔太太已经急得直跺脚,她听了以后立刻就表示同意。

她想把孩子带走,因此在她丈夫立字据的时候,又额外送了一百法郎。

立即请来了村长和一位邻居,他们也很乐意当证人。

年轻女人欢天喜地,像从铺子里买到一样喜爱的小玩意儿似的,抱着啼哭的小娃娃走了。

蒂瓦什夫妇立在门口,望着那孩子给抱走,他们一声不响,也许心里有点懊悔不该拒绝吧。

从此以后就再也听不到小让·瓦兰的消息了。

他的父母每个月到公证人那里去领一百二十法郎。

他们和邻居闹翻了,因为蒂瓦什大婶骂他们无耻,挨家挨户对人说,除非是丧失人性才会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简直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一件卑鄙龉龊的事,一件伤风败俗的事。

有时候她故意炫耀自己,抱着她的夏洛,好像他听得懂似的,大声对他说:“我没有卖掉你,我没有卖掉你,我的孩子。我不卖我的孩子。我没有钱,但是我不卖我的孩子。”

一连多少年天天都是如此。

她天天都要到门外含沙射影地骂几句,让隔壁这一家人在屋里也好听见。

蒂瓦什大婶到最后竟然相信自己比当地任何人都高出一等,因为她没有卖掉夏洛。

人们谈起她,都说:“我知道那条件可是非常吸引人的。尽管如此,她当时的表现真像个好母亲。”大家都引用她做榜样。

夏洛已经十八岁了,他从小就听惯了这种别人不断重复对他说的意见,他也认为自己比他的那些同学都高一等,因为他没有给卖掉。

瓦兰夫妇靠了赡养费生活得很舒适。蒂瓦什夫妇无法平息下去的怒火就是从这一点来的,他们一直很贫困。他们的长子服兵役去了,第二个儿子死了,剩下夏洛一个人和上了年纪的父亲辛勤劳动,养活她的母亲和两个妹妹。

夏洛二十一岁的那年,有一天早上来了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两间茅屋门口,一位挂着金表链的年轻先生从车上下来,搀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太太对他说:“那边,我的孩子,第二所房子。”他走进瓦兰家的茅屋,就像是他自己家一样。老妈妈正在洗围裙,身体衰弱的老大爷在壁炉旁边打盹,两个人都抬起了头。

年轻人说:“你好,爸爸。你好,妈妈。”他们不胜惊讶地立起来。那乡下女人激动得连肥皂都掉在水里,她结结巴巴地说:“是你吗,我的孩子?是你吗?我的孩子?”他搂住她,一边吻她,一边又说了一遍:“你好,妈妈。”这当儿,老头儿全身哆嗦着,用他那从来没有失去过的平静声调说:“你回来啦?”好像一个月以前还见过他似的。他们相认以后,做父母的一定要立刻领儿子出去见见当地的人。他们领他去见村长,见村长助理,见教堂神父,见小学教员。

夏洛站在自己的茅屋门口,望着他走过去。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对两个老人说:“你们一定是傻瓜,才会让人家把瓦兰家的孩子带走。”母亲固执地回答:“我们不愿意出卖我们的孩子。”父亲什么也没有说。儿子又说:“做这样的牺牲真是太可惜。”蒂瓦什老大爷于是生气地说:“你要责备我们把你留下吗?”年轻人粗暴地回答:“对,我要责备你们,你们简直是糊涂虫。像你们这样的父母,只会给孩子带来不幸。我要是离开你们,这也是你们自作自受。”

老妇人眼泪哗哗流到汤盆里,她用勺子舀起的汤到嘴边有一半已经洒掉。她低声哭着说:“累死累活把孩子们养大了,落这么个下场!”那小伙子冷酷地说:“与其像现在这样,还不如不生下来。我刚才看见那一个,肺都要气炸了。我对自己说:瞧,我本来应该是这个样子。”

他站起来。“噢,我最好还是别再留在这儿了,因为我会从早到晚责怪你们,我会使得你们的日子不好过。你们看,这件事我永远不会饶恕你们!”两个老人垂头丧气,流着眼泪却一声不响。他接着又说:“不行,想到这件事太痛苦了。我宁可到别的地方去谋生。”他打开门,一片说话声传进来。瓦兰一家正在庆祝孩子的归来。于是夏洛跺了一下脚,朝他的父母转过身来,嚷道:

“土包子!”

他消失在黑夜里。

小酒桶【2】。

埃佩维尔镇上开客店的希科老板在玛格卢瓦尔老婆婆的农庄门前停下了他的两轮轻便马车,他是一个高大的汉子,40岁、满面红光,腆着个大肚子,本地人都知道他阴险狡猾。

他把马拴在栅栏门的木桩上,进了院子。他有一块地紧挨着这位老婆婆的地,好久以来他就看中了她这份产业。他曾经不下数十次地试图把它买下来,可是老婆婆总是固执地拒绝了。

“我生在这块地上,我也要死在这块地上,”她说。

他进去的时候,她正在屋门前削土豆。她72岁了,满脸皱纹,全身干瘪,伛偻着腰,可是像个年轻姑娘一样,永远不懂什么叫累。希科像好朋友似地拍了拍她的背,然后坐在她旁边的'一张小矮凳上。

‘“喂!老婆婆,身子骨儿老是这么硬朗?”

“还算不错,您怎么样,普罗斯佩老板?”

“唉,唉!就是有点儿风湿病,要不然可就称心如意了。”

“那太好了,太好了。”

她再也不说什么。希科看着她干活。她那像钩子似的、满是筋疙瘩的、和螃蟹爪子—样坚硬的指头,跟钳子一样从筐子里钳起了一块灰色的土豆,飞快地转动,另一只手拿着一把旧刀子削着,长条的皮就挨着刀刃削下来了。等土豆整个都变成黄色时。她就把它扔在一个水桶里。三只胆大的老母鸡一个跟着一个走过来,一直走到她的裙子底下拾土豆皮,然后叼着食急急逃开。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一生》描写了心地善良的贵族少女霞娜坎坷不幸的生活.她向往纯真的爱情和幸福的夫妻生活.婚后发现丈夫是个卑鄙无耻之徒,先与女仆私通,继而又去勾搭邻居的妻子,终于不得善终.

失望和痛苦之余,霞娜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儿子步步堕落,使她心灰意冷.最后在女仆的救助下,她才得以苟延生命.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生活风尚,歌颂劳动人民善良的品质.

《俊友》是莫泊桑长篇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故事发生在巴黎.主人公杜洛阿从军队退职后,来到巴黎.他野心勃勃,一心要出人头地.

先就业于报馆,后靠勾引上流社会的女人来获得金钱与地位,为了飞黄腾达又向老板夫人献殷勤.最后竟拐带老板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并使他获得报刊总编辑的高位.

小说直接触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无情揭露了显赫的政治人物的丑恶嘴脸,是莫泊桑最富于社会讽刺才情的作品,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与鲜明的批判精神.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史记》记载了许多古代的名人名将:汉高祖刘邦,西楚霸王项羽,“烈丈夫”伍子胥,助秦称霸的李斯,商人政客吕不韦,横扫齐国的乐毅,以奇制胜的田单,“至圣先师”孔子,贤相管仲、晏子,枉死的`彭越等等生动形象的人物,而且每个人都有描述他们各自的故事,使这本书更栩栩如生。读起来,就好像回到了那一战争连连、动荡不安的历史场面,使我身临其境。

《史记》最吸引我的人物是“烈丈夫”伍子胥。伍子胥是吴国的大臣,毕生都对吴王忠心耿耿,常向吴王献良策,吴王也十分重用他,这就是吴国为什么多年来都国泰民安的原因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吴王夫差的时候,吴王居然听信奸臣的谗言,不再重用伍子胥,还赐伍子胥宝剑,命他自杀。伍子胥死前,老泪纵横,悲愤交加,他说:“我毕生都对吴国忠心耿耿,我献良策,夫差反而觉得我烦闷,整天就顾着饮酒作乐,国家政事一点儿也不理,再这样下去,吴国迟早会被邻国越国吞噬啊!”说完便自刎而死。终于,果然不出伍子胥所料,过了不久,越王勾践率领大军攻打吴国,打败吴军,吴国灭亡。从中我体会到夫差没有慧眼识人,把奸臣收入国家,那也算了,还要听信他,把忠臣全杀光了,以导致吴国灭亡。我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史记》里记录了许多栩栩如生的。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去读这本书源于偶然之间看到了这样的一段引文,很有感触,同时也很好奇怎样的一生会让作者有如此结论。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父亲侵吞了母亲的财产,最后两人婚姻关系彻底决裂,这或许是莫泊桑日后写了大量以父母离异而造成家庭悲剧的短篇小说的原因。

《一生》是莫泊桑知名的长篇小说,风格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了描写一位出身同样是破落贵族的纯洁天真、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少女雅娜嫁为人妇后,历尽沧桑,在对生活的失望中逐渐老去的过程。这一生被总结为前面那段引文。

主人公雅娜,她家世不差,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也许觉得那就是她的真爱,便迫不及待地结婚。婚后,丈夫与自己的使女偷情,和伯爵夫人偷情。纯真的主人公万般没有想到,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雅娜逐渐变得消极,丧失了对生活的热爱、对明天的希望。丈夫无法依靠,所幸还剩下儿子。于是儿子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她把自己的深爱都给了儿子。如文中,“我的保尔,你就是我的希望,你能不能回来看看我。”而最后,她的老年生活却是孤独悲惨的。

小说中有这样一个小情节让我印象很深刻,老年的女主只能和使女一起依偎着生活,有一次她偶然翻出过往的日历,一个人对着日历想着以前发生了什么,可除了她最初几年的幸福时光,后面的日子却都已经记不起来了,毫无痕迹的生活只留空白。

生活是什么呢?在老人家眼里是记忆的拼凑和对继续生活下去的满怀热情吧。生活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希望失望都是并存着的吧。像女主人公就是不断地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反复徘徊。对婚姻和爱情充满希望,却惨遭背叛,阴郁度日,丧失希望。又重新在儿子即代表生机与活力的青年人身上寻找希望,又只得失望,孤苦度日。其实人也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尊重与被尊重都是平等着的。

纵观雅娜这一生,也许女权主义者会说她不够自立自强,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可只要还有希望就不是消极吧,或者其实是虚假积极也说不定,无从定义。我只觉得作者想写出一个悲剧,却又毫无保留地加了一点甜。

小说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1850年,莫泊桑出生于法国诺曼底一个小贵族家庭。

据说他的父亲生性放荡,最终导致家庭败落。

莫泊桑幼年时,父母便已分居。

小莫泊桑跟随母亲迁到诺曼底乡下生活,在农村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十三岁时,莫泊桑进入一所教会学校。

天性自由、缺乏父教的莫泊桑,非常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1868年,他故意以一首诗挑衅学校,遭到开除。

同年,他进入鲁昂中学,并从那里毕业。

中学毕业后,莫泊桑赴巴黎攻读法律专业。

一年后,普法战争爆发,他随即应征入伍,投笔从戎,成为一名法兰西士兵。

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他转业留在巴黎,成为海军部的一名职员。

不久,他重新注册继续学业,直到成为一名律师。

1878年,在父亲帮助下,他转到巴黎国民教育部工作。

这一年,莫泊桑已二十八岁,整个青年时光都是在普法战争士兵和巴黎工薪阶层小职员的生涯里度过。

时有惊心动魄,却又平凡普通,就像许多默默无闻的法国青年一样。

简略回顾莫泊桑的前半生,会觉得他这二十几年,夹裹在家族、国家和时代的潮流里,平平淡淡、不足为奇。

但如果我们熟悉莫泊桑的小说,就会知道,这二十八年的生活,正是他日后不尽才思、几百篇作品的灵感源泉。

他自幼受母亲熏陶,喜欢诗歌文学。

早在中学阶段,他便与诗人布耶通信,向他请教诗歌写作。

到巴黎后,母亲将他引见给了自己的朋友—福楼拜,这位当时已声名赫赫的法国文豪。

福楼拜很欣赏莫泊桑,不仅在写作上给予他指导,还将他带入了巴黎文学圈。

一个外省文学青年作者,就此结识了包括屠格涅夫、左拉在内的一代文学家。

他写了一些并不出色的诗歌、戏剧、小说,虚心请教福楼拜等人,而他们,也以无私的态度,接纳和引导着这位年轻人。

灵感之源本已具备,写作技法日渐成熟,天才展露的时机终于到来。

1880年,以左拉为首的法国自然主义作家,结集了一部描写普法战争的小说集《梅塘之夜》,其中收录了莫泊桑的小说《羊脂球》—一位爱国妓的生动形象,击中了尚处在战争创伤中的法国人,莫泊桑以此名闻。

此后,他找到了自己灵感的闸门,掌握了才思的密钥,许多代表性的短篇小说汩汩而来。

他成为巴黎报纸炙手可热的畅销作家。

名声和财富,也随着一篇篇小说,向他涌来。

天才也是世中人,我们为莫泊桑的小说所感动,毫不怀疑地相信,他是一个多么纯粹的作家,唯有纯粹和心无搅扰,他才能对他笔下的人物精准刻画,入木三分。

然而,毕生的经历、性情的缺憾,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的生活。

成名的负面影响,也如洪水猛兽。

他享受着书写小说而带来的名闻利养,任由物欲享乐侵蚀着自己的身体和灵魂。

他融入上流社会,成为有钱阶级,购买别墅和游艇,花天酒地,追逐女人,成为巴黎文学圈里的风流名作家。

1876年,莫泊桑开始陷入心绞痛和偏头痛中,后来更出现了精神分裂的症状,随着病情恶化,他的写作也日渐颓废。

从前那个冷静、不动声色就可以打动人的作家,正在生命的尾声里备受折磨、苦苦挣扎。

因为疾病和情绪的困扰,他曾经四处漫游,无所安处,又企图自杀。

他时而清醒,时而犯病,直到被送入巴黎的私人精神病院,并在那里不幸去世。

时间是1893年,他将满四十三岁,成名不过十三年。

因为那些我们熟悉的小说,莫泊桑身陨名不灭,他被称为法国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在世界上和契诃夫、欧·亨利齐名。

多年来,人们曾说莫泊桑在揭露、在讽刺、在痛恨,在无情地鞭笞那些小说里看起来坏事做尽的人物,但是莫泊桑自己不这样看(参看莫泊桑《论小说》)。

莫泊桑并不承认自己属于当时的自然主义作家,也不承认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也不太像浪漫主义作家。

去掉这些“主义”,他只是一个笔触自然、现实、浪漫的作家。

或者如他自己所言,他是“写真”的作家。

他写生活的真、生命的真、战争的真、人性的真、灵魂的真。

他将自己隐藏在小说之后,真实冷静地描写、刻画着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他写他们的好,也写他们的坏,他不曾跳出来赞美,也不曾忍不住批判,他只是如实呈现。

这种真实无为的状态,抛却了情绪干扰,只是作家在展现、并且观照着那些他熟悉的生命、生活。

这是一种形而上的悲悯情怀,超越爱憎。

在他最精彩的小说里,莫泊桑都真诚而不做作地对待每一个人物。

阅读莫泊桑,认识一些19世纪法国社会里各形各色的人物。

我们能从文字里看到这些人的优点与缺点,体会他们的可怜、可笑或可敬。

其鲜活生动,甚至比我们现实生活的人物来得更令人触动。

我们都知晓在生活中应真诚无私与人相处,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生活里的人,就应该如何对待小说中的人。

反之,省观我们是如何看待小说里的人,就会明白,我们本应如何对待生活中的处境。

如此,我们的阅读于个人成长才有真实的意义。

文学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世界的写照,这里从来没有完美的人物。

同样的,我们也应该真诚地、毫无偏见地看待不完美的作家莫泊桑。

他用他纯粹的笔,让我们看到了人类自己的面目—他是人性模样的记录者。

所以,他伟大不朽。

小说的读后感

在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快乐、向上的心!从这一段话里,我知道了这一本书所存的知识是那么的大。(.)。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印向最深刻的是《有个苹果是烂的》这篇故事,是讲一个人无意中收到一张百元假币,令他心里很不平静,想方法要花掉它,然后决定在买苹果的时候花掉它,卖苹果的是一位大嫂,旁边还站着一位小女孩,那个人向卖苹果的大嫂说:“要10斤。”大嫂马上装好10斤苹果,然后过了秤,那个人刚想把那张假币给大嫂,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女孩大声喊:“妈妈,妈妈!”那人吓了一跳,连忙把钱塞回口袋,只听那小女孩说:“你给叔叔的苹果里有一个是烂。”大嫂马上倒出来,重新一个一个地检查,将好的苹果装进袋子里而且向那个人道歉,那人将假币捏烂,拿出一张真币给大嫂。

做得不对也改过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人一定诚实,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处而去骗人,你要是诚实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一定会诚实地对待你。

我相信你读了这个故事后一定有所感想的,当然这本书还有许多让人不能忘记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应该怎样学习,让我们知道人生的真谛。我会好好珍惜这本书,记住里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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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读后感

都说《城南旧事》是一部好书,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篇小说。小说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小说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北京的老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闹的小朋友,还有到处耸立着的老树,我陶醉于书中,简直像是身临其境。

小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会馆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不得其解。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浓浓的相思,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令我久久不能自已。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幼儿园中快乐的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莫泊桑小说的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著,在我中学时期就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

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来推理,我们得出的结论应该是――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然而这种幼稚的想法我想只有亚里士多德用杠杆翘起地球那时才能成立了。地位、名誉、学识这种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于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10个不同地位的人种,有贵族,有商人,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在这种水深火热的背景里,羊脂球扮演的应是最值得同情与救济的角色,但讽刺的是我们看到的桥段却是她把篮子里的食物分给有钱人吃。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

一个卑微的妓女在这群有钱人面前就像是上帝的女儿。他们臣服在她的食物面前,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被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而上的终极关怀。

小说的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