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汇总5篇)

时间:2023-09-28 01:21:58 作者:梦幻泡 合同范本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篇一

第一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四条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__________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单位:__________万元

第八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__________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篇三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篇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公司章程》、《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公司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股权。

二、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三、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_____%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_____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四、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五、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六、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_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七、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_____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八、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_____,即每1%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九、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十、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_____。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二、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_____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公司保存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