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浅谈合同法论文大全(15篇)

时间:2023-10-29 20:29:10 作者:文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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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论文

【内容提要】: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基本概念及其特点、构成、归责原则、形态、免除、承担方式几方面对违约责任的相关问题作粗略的论析。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合同法》。

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通过约定在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以法律保护为后盾,在发生了违约情况后,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就确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或者法院予以法律保护。

第一,增加预期违约责任和加害给付责任,从而构筑了违约责任的真正内涵。

第二,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从而强化了违约责任的功能,顺应了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将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兼容并蓄,从而弥补了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上的缺陷。

第四,将完全赔偿原则和可预见规则相结合,从而兼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第五,允许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给当事人行使权利提供充分的空间。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概念及其特点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违约责任是在长期的市场交易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法律机制,定约后必须履约,必须遵守合同的义务,违约必定是对守约方权利的侵害,从公平的原则出发,有侵害必须要予以补偿。所以,违约责任其实就是对守约方被损害的合同权利进行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以及为了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法律的压力下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承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成本一般要超过正常履行合同所付出的成本,当事人从成本的角度考虑,轻易也不会违约,在客观上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就多了一层保障。由此可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律制度必要的组成部分。

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这里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无违约责任可言;其二,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便没有违约责任。

第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第三,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合同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从合同法所确认的违约责任方式来看,无论是强制实际履行,还是支付违约赔偿金,或者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无不体现出补偿性。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并不排除处罚性。

第四,违约责任的`可约定性。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这种约定应限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一)主体条件违约责任的主体必然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独立主张自己利益和独立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主体。主体资格是主体进行各种法律行为的前提条件,如果主体资格不合格或有缺陷,就不能构成有效的合同,当事人也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主体资格由自然人和法人两种主体构成,其中自然人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条件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行使订立合同的权利,或者承担由合同生效而产生的合同责任。法人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指该法人的章程规定其可以为某种合同行为,至少该合同行为没有违反国家对限制经营和凭一定条件和资格经营的规定。

合同主体资格认定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法人的表见代理问题,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例如合同上有单位公章,只要不能举证证明相对人是恶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就有效。

第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超越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问题,只要不能举证证明相对人是恶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有效,合伙协议只对合伙人有约束力,是一种内部法律文件,其约束力对外不发生作用。

(二)违约行为。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就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必然使对方的权利得不到实现,根据我国法律对权利义务平等保护、平等约束的精神,一方当事人合同权利受损部分要由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补偿,法律将会依据权利人的请求强制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恢复合同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作为的违约,指义务人应当以自己的主动行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例如完成提交货物、完成一定的工作的行为。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要借助当事人的主动履行合同的行为才能完成合同任务,如果义务人不主动履行义务也就使债权人的权利落空。因此,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规定的行为的就构成主动违约。

第二,不作为的违约,指少数合同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以自己某些不作为的承诺作为合同成立必要的基础,例如保密合同或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其基本内容就是规定根据合同得到的信息必须保密,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条件泄漏了需要保密的信息时,就是对权利人权利的侵犯,就可构成违约责任。而这些责任是以当事人的不作为为条件的,如果当事人多嘴多舌或者对资料保管不善,则可能构成不作为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是一种客观事实,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客观上也使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为了维护对方的合同权利,就要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约为了恢复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合同法并不看重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而是看重违约方有无履约能力,如果具有履约能力,对方要求继续履约的,必须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不能按时履行,而且履约方主观上并无过错,例如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只要不可抗力的情况消失后当事人仍然具有履约能力的,对方就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从此角度看构成继续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并不需要主观上有过错。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违约简言之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自然会给相对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人们认为应当由不履行合同方承担相对人的损失,后来国家确认了人们对不履行合同承担对方损失的认识,并上升为法律,逐步形成违约责任法律制度。违约责任制度的归责原则又逐步发展成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在某些合同中再具体规定过错责任原则。所谓严格责任,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过失。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以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我国新的《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此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只是没有实际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就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无规定当事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我国现行《合同法》确定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第一,严格责任的确立并非自《合同法》开始,在《民法通则》以及《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有关于严格责任的规定。

第二,严格责任具有方便裁判和增强合同责任感的优点。

第三,严格责任原则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因为违约责任在本质上是以合同义务转化而来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是在执行当事人的意愿和约定,因而应该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第四,确立严格责任,有助于更好地同国际间经贸交往的规则接轨。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都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四、违约责任的形态综合。

第一,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第一,当事人的确无履行能力的预期违约情况。

第二,当事人有履行合同义务能力,但是出于某些目的不愿意履行或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根据不履行的时间,有先期不履行(预期违约的一种)和实际违约两种;根据当事人的主观态度,又可分为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的行为若发生在履行期届至前,则为预期违约,若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则可能构成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根据债务的具体性质确定)。为避免重复,笔者认为此处不履行主要包括债务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第四,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若债权人迟延造成债务的损害,债权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债权人可依《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12条,债务人由于交付的标的物内在缺陷而给债权人造成人身或合同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时,债务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其它违约行为。指除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之外的,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主要包括:(1)部分履行行为;(2)履行方式不适当;(3)履行地点不适当;(4)其他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

责任的免除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构成了违反合同,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的谅解,无需承担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可抗力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的:“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现实表现主要有过分强烈的自然灾难,例如严重的地震、水灾、风灾、雨灾、雪灾、高温、低温等人力所不能或很难抗拒的自然突发情况,而这些情况在订立合同时是不能预见或不能确定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这些严重的自然灾难并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当事人主观上并没有过错,既没有不想履行合同的心态,也没有想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心态,而是实际上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此情况下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主要有:其一、迟延履行后的责任。大陆法系民法典大都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应对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负责。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对此有所规定。其二、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02条对承运人采取了特殊的严格责任原则。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4条及《铁路法》第56条亦有相关规定。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二)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合同法》第311条(货运合同)、第370条(保管合同)等。

(三)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第119条对此有所规定。

(四)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又称约定免责事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分解开说,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具有约定性;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其三,免责条款旨在排除或限制未来的民事责任,具有免责功能。我国《合同法》从反面对免责条款作了规定。《合同法》第53条规定了两种无效免责条款:第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第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此外,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免除其责任的,该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对这几种方式进一步推敲,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继续履行合同与采取补救措施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与采取补救措施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以及合同义务的延续,都是违反合同后的处理措施,但不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反合同的处理措施中可以包括支付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是《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的体现,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不具有违约责任的作用。从性质上看,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只属于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其中的继续履行属于典型的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则是合同义务的继续。这两者无论从实际作用上,还是从性质上,都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合同法》将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规定下来,是不准确的,混淆了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

第二,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也不恰当。“采取补救措施”是一个不具体的概念,含义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措施属于补救措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继续履行是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也是补救措施。另外,《合同法》将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并列规定下来,则又犯了一个逻辑错误。这两个概念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不是并列关系,不能并列使用。

第三,支付价款或者酬金也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我国《合同法》把“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规定在违约责任一章(第109条)中,把支付价款或者酬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这种立法安排不恰当。支付价款或者酬金,这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根本不是违约责任。无论合同当事人是否违约,都应当履行其支付价款或者酬金的义务。支付价款或者酬金与支付赔偿金或者违约金的性质是不相同的,两者不能混淆。因此,笔者认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两种。简言之,违约金是指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就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在数额的确定上,将完全赔偿原则和可预见规则相结合,从而兼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合同法》第113条对此有所体现。

七、结语。

结合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作粗略的论析。限于篇幅,笔者对诸如违约责任与其他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支付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详情等未能作深入的论述,这些都有待笔者今后的不懈努力。

浅谈感恩论文

摘要:大学生感恩教育主要包括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社会、感恩自然等四方面的教育。其实施路径,一是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二是营造感恩教育的良好氛围;三是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激发学生感恩情感;四是充分发掘自我教育潜力,提高感恩教育认知;五是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施恩于人,报效社会。

关键词:大学生;感恩教育;内容;路径。

一、感恩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近代哲学家亚当·斯密在他的《道德情感论》中涉及到了感恩这一概念,这便成为感恩世俗研究的开始,其把“感恩”定义为“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报答的情感”。在我国,对于感恩的论述最早可以追溯到《诗经·小雅·蓼莪》,其表述为:“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吴天罔极。”“感恩”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为:“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示感激”,在《现代汉语规范辞典》中解释为:“感谢别人对自己的恩德”,而《牛津英汉字典》则解释为:“乐于把得到好处的感激呈现出来且回馈他人。”因此,我们可把感恩定义为“对自然、社会和他人给自己的恩惠和方便由衷认可并真诚回报的一种认识、情感和行为。

感恩教育就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对受教育者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识恩、知恩、感恩、报恩的人文教育。感恩教育的核心就是培养人的感恩意识。感恩意识是指人们感激他人对自己所施的恩惠并设法报答的内在心理要求和心理趋向;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行为规范,也是任何文化公认的基本道德规范。人只有心怀感恩意识,才会主动去报恩乃至施恩。开展感恩教育,目的是让大学生能从他人的立场出发,急他人之所急,乐他人之所乐,积极学会体验他人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只有这样,培养的学生才能感人所感,知他人之情,能体谅他人、同情他人、帮助他人,从而形成大学生的.健全人格。

大学生感恩教育是高校德育的应有之义,也是培养大学生“道德意识能力”的重要手段。确切地说,就是高校教育工作者针对大学生感恩意识的缺失,遵循大学生心理特点和行为发展规律,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和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教育内容对大学生实施的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其目的就是让大学生深入了解“恩”,深切体会“恩”,不忘所受之“恩”,并将“恩”施之于需要之人。在大学生中开展感恩教育有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助于学校教育中人本生态的建立,有助于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

二、大学生感恩教育的内容。

“百善孝为先”,感恩首先应该感恩父母。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又费尽心血哺育我们,他们热爱自己的子女,为子女起早摸黑,为子女受苦受累,只要能把子女培养成才,他们不惜牺牲自己的工作、金钱甚至健康和生命,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永远给予我们关爱、宽容,为我们奉献和付出的人。因此,我们首先要感恩父母,感恩父母把我们带到人间,感恩父母的含辛茹苦的教育,感恩父母的鼓励和默默的支持,感恩父母无私的爱。大学生应当听从父母的教诲,体贴父母的辛苦,肯定父母的付出,并努力地回报父母之恩。

2感恩师长。

感恩师长在我国有着优良的传统。孔子曾说过:“弟子人则孝,出则悌。”意思是,在家里要孝顺父母,在社会上要尊敬老师。老师传授我们知识,教我们做人,给予我们指导和教育,我们要报答老师的培育之恩。在当代社会,尊重老师更是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一种体现。感恩教师需要实际行动:课堂上,一道坚定的目光,一个轻轻的点头,证明你在专心地听课,这便是感恩;下课后,在校园里看到了老师,一抹淡淡的微笑,一声礼貌的“老师好”,这也是感恩;在考场上,认真应试,仔细答题,诚信考试,这依然是对老师的感恩。这一切都是多年来老师对学生谆谆教诲的成果,我们只有心怀感恩之情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

3感恩社会。

当今的中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恩国家和社会提供给我们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在和平年代快乐成长;感恩国家和社会提供给我们优越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使我们能全身心的学习;感谢社会对于大学生的众多优惠政策,如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校大学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比办法、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甚至大学生在购买火车票时还可以享受半价优惠等。对于这些优惠和关爱,大学生应该带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

学习生活单调乏味而紧张,而这时候美丽的大自然就成为我们解除包袱、放松心情的最好选择。我们要感恩自然,是它让我们能够健康、快乐地生活,是大自然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阳光雨露,让我们感受到了无尽的美好和舒畅。作为当今的大学生,要珍爱自然,保护环境,自觉与一切破坏自然、污染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地球母亲的“美丽”和“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大学生感恩教育的实施路径。

1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

目前,在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没有设置专门的感恩教育课程,教学中涉及到的感恩教育内容也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实际联系较少,知行脱节,甚至出现“知其善而不为”、“知其恶而为之”的现象。因此,感恩教育应该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将感恩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之中,使之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雅斯贝尔斯说:“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积极渗透和突出感恩教育。首先,引导大学生树立感恩是人的职责和使命的理念。在现实社会中,接受他人和社会的馈赠、支持与帮助等等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定要学会感恩,及时回馈,常怀感恩之情,常做感恩之事。其次,引导大学生的感恩教育应从幸福感人手。在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今天,人们容易重交换,轻奉献,太看重回报而忽视感恩,一时的失衡会感到社会的不公,进而总感到社会和他人亏欠自己太多,背上了心理失衡的包袱。在高校德育教学中,应积极引导大学生正视现实、摆脱阴影,使心灵产生一种平实感、慰藉感和幸福感。

2营造感恩教育的良好氛围。

为学生营造一个充满感恩氛围的校园环境是高校实施感恩教育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环境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大学校园文化具有教育、塑造、导向、熏陶、调适、激励以及控制等功能,是学校个性风格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是大学灵魂之所在。学校可以把感恩教育寓于各种活动中去,达到“随风潜入夜,润无细无声”的效果。比如开展以“感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公开评选“校园感恩模范”等活动,学校还可以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网站、开学典礼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感恩文化,营造感恩教育氛围,让学生懂得什么是“真、善、美”,能分辨是非曲直,唤醒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形成正确认知,养成感恩的良好品质。

3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激发学生感恩情感。

高校在对大学生实施感恩教育的过程中,要根据社会和时代特点开展主题性和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在感恩教育中可以通过精选感恩故事、榜样,也可以利用利用特定的节日,在学生中开展感恩交流活动,比如每逢父亲节、母亲节,在学生中举办“写给爸爸、妈妈的一句话”送贺卡的活动,或要求学生打电话回家,给父母亲送上温馨的祝福,教育学生感恩要及时,不要总把机会留待将来;还可以针对目前社会反映的“大学高消费、大学致贫论”,引导大学生进行大学投资成本分析,计算出自己在校期间每分钟的花费,学生震惊的同时还引发了感想,切实明白读书机会的来之不易,明白国家、社会、学校、父母为培养自己所倾注的心血。通过上述主题教育,可以让学生在感恩的学习和思考氛围中激发出感恩的情感。

4充分发掘自我教育潜力,提高感恩教育认知。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的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感恩意识是通过自我教育才不断内化、不断提高的,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人,作为社会的主体,如果没有把自我作为客体去塑造和发展,那就很难发掘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发展。实现自身能力发展的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自我教育,通过自我教育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技能结构,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去理解他人,体谅父母的辛苦和他人的善意,体会社会的恩惠,增强人情味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地把感恩化作一种充满爱意的活动,实践于生活中,最终实现自身的升华。

5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施恩于人,报效社会。

我们在让大学生通晓感恩教育理论的同时,还要让他们走出课堂,参与到感恩教育的社会实践中去。马克思认为,“人的认识活动既不能脱离被认识的客观对象,也不能脱离认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可以积极鼓励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暑期“三下乡”等以服务社会与他人为宗旨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组织“感恩在身边,你我共参与”的团日活动;还可以利用清明节等节日,组织学生去祭扫烈士陵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体会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同时,在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中,应当尽量避免将美好的感恩活动任务化、程式化和形式化,要让学生真正明白知恩图报是做人之本,把感恩行动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大学生的生活更加和谐。

浅谈《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论文

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名扬天下的礼仪之邦,有着崇尚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并把诚实守信作为人处世,接人待物的伦常规范。一些流传至今、广为传诵的成语典故,如“一言为定,一诺千金,信誓旦旦,言而有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等等就浓缩了对诚信重要性认识的精华。追溯到先秦儒家。孔、孟、荀子把诚信从做人之道扩展到治世之道,具有促进道德完善、家庭和睦、国家兴旺和天下安宁的多种社会功能。三国时,诚信的当时模式“义”帮助蜀国在三分天下中有了一席之位,之后又日渐形成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诚信文化;利用人格诚信关系,自明清以来,中国人逐渐冲破了“要想富,男力田女织布”的重农思想,开始“求富于市”,在寻求财富的漫长过程中人们总结出一条不可违背的法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思诚者,人之道也”,这个“道”就是商业经济和资本运作的规律。为此商人们一直坚持义利并重,讲求诚信“利从诚中出,誉从信中来”认为这样做才是走了正道,才是诚商正贾,才能取得好的效益。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历来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作为重要的商业道德。

作为法律上的诚信原则的伦理基础是“诚”和“信”,作为个人的内在德性的“诚”,也就是诚实,这种诚实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体现;信则是个人对他人产生的信任。古往今来,诚实和信用都是人与人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两千多年以前,孔子就强调“民以诚而立”,并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儒家道德的基本范畴。诚实和信用也往往被作为区分善恶的分水岭,是支撑社会的道德支支点。儒家文化“言必行,行必果”信用被中国传统道德提升为立人与立国之本。

我国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在近代民事立法中仿效了大陆法系的传统,从德国、日本等国继受了这一术语。诚实信用原则源自罗马法学家所崇尚的“善意与衡平”等自然法思想,在实践中来自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所谓诚信契约,是指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要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由诚信契约发生的诉讼称为诚信诉讼,在诚信诉讼中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不受契约字面表述的约束,而可依照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裁判,并可以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干预,在现代的合同立法中将这一思想加以援用和发展。

二、浅析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功能。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同时由于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内含法律之公平正义之价值,因此在对有关模糊性,不周延的法律规定解释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加以解释,并通过这一解释达到法律具体化之目的。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能因其所使用的文义词句不当,未能将其真实意思表达清楚;或者因为法律知识懂得少,而未能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合同难以正确履行,从而发生纠纷,因合同条文不清发生争议以后,法院法官或仲裁机关通过事实和法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合同签约地的习惯等探求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正确、合理地解释合同,以阐明事实之应有的法律含义,以及法律应有的价值含义,从而使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决。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完成约定的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所以要磋商和订立合同,以自己的某种具有价值的东西去与别人交换,无非是期望能获得更大的价值,创造更多的财富。而这一价值能否实现完全有赖于双方订立的合同能否真正得以履行。如果仅仅是订立了合同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那么不但为争取签约的所有努力都会付之东流,而且还可能招致经济上和信誉上的严重损失。因此,履行合同是实现合同目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也使履行问题成为合同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确立的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所应严格遵守的一种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它要求行为人本着真诚、真实、恪守信用的原则和精神,以善意的主观意识和行为方式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颁布之前,我们通常所说的“重合同、守信用”就是这一原则的相关内容在合同关系中的体现。

《合同法》不仅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本法的基本原则,同时还将这一原则确定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显见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已成为贯穿整个《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因此,在具体的合同业务操作中,正确理解和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合同当事人恰当地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保障己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律师处理相关的纠纷案件都具有重要的实际指导意义。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三、实际生产生活中诚实守信的作用。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人们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易就在于相互之间建立了一种信任。我把商品卖给你,你再把钱给我,交易完成。我先把商品放心大胆的交到你手上,乃是基于我相信你会对我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别人都说你耍无赖,是一个不讲信用的小人,恐怕我也不会放心的先把商品交给你。也许可以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能阻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会涵盖所有的交易领域,而且在此情况下,由于缺乏信任,卖方也有可能怀疑买方的钱是不是真钱,买方怀疑卖方的货是不是假货。所以说信用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没有信用也就没有商品经济。

信用秩序的主要功能在于建立和保持一种可以大致确定的预期,以便利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交往和行为。只有在确定的预期的情况下。我们才会进行一切社会交往和活动,我们才会放心大胆的把钱存入银行,而不担心被国家吞掉;我们才会放心的与人交易,不会担心对方携款(物)私逃。由此可见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有多大。但在现代社会里人们的预期在制度上很难得到保障,以前由于“熟人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小,靠社会的舆论和道德观念就可以保障人们的这种预期。但在如今流动性极强的社会中,单靠道德观念已不能保证,所以人们一方面通过事先了解对方的财产、声誉确立合理的预期,另一方面在出现纠纷后,法律能提供相关的制度来保障人们的合理预期,于是,诚信原则有了它的现实的土壤。可以通过诚信原则这一弹性条款确立相关的法律制度。

四、当今社会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

当今众多国人对古人的诚信品质有所继承,但没能很海鸥地发扬光大。特别是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又正处于快速转型期,经济社会制度都还不健全,法规也不完善,传统的人格诚信已几近支离破碎,现代的系统诚信尚具雏形,企业的市场交往、文化积淀、商业联系还处于发展过程中,未完全成型。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诚信的缺失相当严重,形势不容乐观。

隐藏在经济繁荣背后的是市场状况的混乱无序。近几年来,股市中的个别上市公司的造假事件以及企业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关系层出不穷,恶意拖欠资金、合同欺诈,以次充好,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泛滥。甚至法院这种权威的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尊重,打官司完全是去争一个管辖地。这种状况人为加大了市场运行成本,使交易不畅,甚至于逐步萎缩,市场经济面临危机。不讲诚实信用的现象逐渐由少到多,从个别到普遍,众多国人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金钱、名利、声望中迷失了自我,丢弃了诚信,使全国上下诚信度严重缺失,打造诚信已迫在眉睫。

五.针对信用缺失问题几点建议:

1.在立法领域必须把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起来。加快民法典的建设,把诚实信用原则在各单行法方面的应用具体化,加强可操作性是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步骤。这样做可达到如下效果:

(1)能够有效界定民事行为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使民事行为的责任明晰。

(2)针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应杜绝政府对经济的过分干预,从而抑制企业的侥幸心理,减少短期经济行为。

(3)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使法官的自由载量更加透明,操作性更强。

2.建立履盖全社会的信用登记制度和监督制度。其目的在于使公众了解企业和其他经济主体的信用记录,对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违规操作造成资产损失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以及逃废债务的企业开列“黑名单”,从而判断与对方交易的风险,拥有好的信用记录档案,人人乐于与之交易,信用记录就可以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最大无形资产。

3.加强教育宣传,立足于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从思想观念上端正对诚信的意识观念看法,使自觉崇尚诚信蔚然成风。

治病得先找出病因,然后对症下药,便药到病除。诚信的缺失主要症结在于利益所趋,或是为了钱,或是为了名,或是为了利,贪图眼前一己之私,鼠目寸光,贻误终身,危害社会。针对这种情形,就要利用好各个媒体、载体加大教育宣传攻势,帮助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引导人们高瞻远瞩、立足长远、放眼未来,最起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让小到幼儿园小朋友、大到老年人,男女老少都红红火火地学起来,让那感人的词句、有趣的故事在市民中广为流传,让自觉崇尚诚信蔚然成风。

六、总结。

诚实信用原则是整个市场经济的道德论理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强化诚实信用意识,建立诚信体系,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于者。每个市场主体都必须以诚实信原则来要求自己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后相关事务的处理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都应以诚信、公平等理念来指导行为,以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崇高地位,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浅谈泰山石论文

那最艰辛的重,辉煌。

渗透了你每一个毛孔。

上亿年的征程。

浓缩成一个民族的工程。

一望无际。

你跨越了时空。

横空出世。

你傲视群雄。

攀上云烟。

你拉近了神圣和普通。

你很平易。

平易得到处有人经营。

你很特殊。

特殊得到猎奇者的肯定。

视觉变换。

变换中你成了万花筒。

我从推销者手中。

赎买了你。

感觉有千斤重。

那剥离的岩层。

定会觉到心痛。

散落的瓦砾。

似乎掩隐着哭声。

洗去你的尘土。

擦拭你的眼睛。

把你放回高高的岩顶。

请你放眼千载的轮回。

百年的复兴。

这个辉煌的工程。

你的作用。

理应越来越重。

浅谈泰山石论文

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

升堂坐阶新雨足,芭蕉叶大栀子肥。

僧言古壁佛画好,以火来照所见稀。

铺床拂席置羹饭,疏粝亦足饱我饥。

夜深静卧百虫绝,清月出岭光入扉。

天明独去无道路,出入高下穷烟霏。

山红涧碧纷烂漫,时见松枥皆十围。

当流赤足踏涧石,水声激激风吹衣。

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鞿?

嗟哉吾党二三子,安得至老不更归。

译文。

山石峥嵘险峭,山路狭窄像羊肠,蝙蝠穿飞的黄昏,来到这座庙堂。

登上庙堂坐台阶,刚下透雨一场,经雨芭蕉枝粗叶大,山栀更肥壮。

僧人告诉我说,古壁佛画真堂皇,用火把照看,迷迷糊糊看不清爽。

为我铺好床席,又准备米饭菜汤,饭菜虽粗糙,却够填饱我的饥肠。

夜深清静好睡觉,百虫停止吵嚷,明月爬上了山头,清辉泻入门窗。

天明我独自离去,无法辨清路向,出入雾霭之中,我上下摸索踉跄。

山花鲜红涧水碧绿,光泽又艳繁,时见松栎粗大十围,郁郁又苍苍。

遇到涧流当道,光着脚板踏石淌,水声激激风飘飘,掀起我的衣裳。

人生在世能如此,也应自得其乐,何必受到约束,宛若被套上马缰?

唉呀,我那几个情投意合的伙伴,怎么能到年老,还不再返回故乡?

创作背景。

《山石》的写作时间历代有不同说法。一般认为写于唐德宗贞元十七年(8)七月韩愈离徐州去洛阳的途中。当时作者所游的是洛阳北面的惠林寺,同游者是李景兴、侯喜、尉迟汾。

赏析。

题目“山石”不是本要专门抒发的内容,而是取首句的头两个字而已。这是一首记游诗,按时间地点依次写来,全诗可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开头至“芭蕉叶大栀子肥”,写黄昏到寺所见景色。“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首句写寺外山石的`错杂不平,道路的狭窄崎岖;次句写古寺的荒凉陈旧,到黄昏时众多的蝙蝠窜上飞下,纷纷攘攘。仅此两句,就把整个深山古寺的景色特征突现出来,使人如临其境。以下两句是入寺坐定后所见阶下景物:芭蕉叶子阔大,栀子果实肥硕,是新雨“足”后的特有景致,读之令人顿觉精神爽快。

第二部分从“僧言古壁佛画好”至“清月出岭光入扉”,写入寺后一夜的情景。这里一部分先写僧人的热情招待,先是主动地向客人介绍古壁佛画,兴致勃勃地擎着蜡烛引着客人前去观看。“稀”字既道出壁画的珍贵,也生动地显露出诗人的惊喜之情。接着写僧人的殷勤铺床置饭,“疏粝亦足饱我饥”,一见僧人生活的简朴,二见诗人对僧家招待的满意之情。后两句写夜深入睡,“百虫绝”从反面衬托出深山古庙虫鸣之盛,直到夜深之后才鸣声渐息。“清月出岭光入扉”,很有李白“床前明月光”诗句的意境,使人有无限静寂之感。

第三部分从“天明独去无道路”至“水声激激风吹衣”,写晨去的路上所见所感。雨后的深山,晨雾缭绕,曲径萦回,以至分不清道路,高低难行。一个“穷”字,写出诗人奔出雾区的喜悦。接下去描绘脱离雾区,在一片晴朗中所见到的秀丽山景:峭崖上红花一片,山涧下碧水清清,更有那挺拔粗壮的松、枥树时时跃入眼帘。“时见”二字看似平常,实有精确的含意,它表明这些松、枥树不是长在一处的,而是诗人在行进中时时见到的。如此便把景色拉开,使读者的意念像跟着诗人行走似的一路领略山中风情。下两句写新雨后的山涧,水流横溢,激溅奔泻,致使诗人脱去鞋子,提起裤管,小心翼翼地在溪流中移进。山风阵阵,牵衣动裳,使人有赏不尽的山、水、风、石的乐趣。这里景色丰富,境地清幽。所以诗写到此,很自然地引出最后一段。

第四部分从“人生如此自可乐”到最后,是抒写情怀。韩愈在长期的官场生活中,陟黜升沉,身不由己,满腔的愤懑不平,郁积难抒。故对眼前这种自由自在,不受人挟制的山水生活感到十分快乐和满足。从而希望和自己同道的“二三子”能一起来过这种清心适意的生活。这种痛恨官场、追求自由的思想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

浅谈泰山石论文

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

升堂坐阶新雨足,芭蕉叶大栀子肥。

僧言古壁佛画好,以火来照所见稀。

铺床拂度置羹饭,疏粝亦足饱我饥。

夜深静卧百虫绝,清月出岭光入扉。

天明独去无道路,出入高下穷烟霏。

山红涧碧纷烂漫,时见松枥皆十围。

当流赤足踏涧石,水声激激风生衣。

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促为人鞿。

嗟哉吾党二三子,安得至老不更归。

《山石》赏析:

这首诗用素描的手法有次序地写从雨后的黄昏到山寺漫游至第二天早晨的情景,具象地写出了山中和寺中所见到的'景物,语言朴素自然。结尾处的深深感慨倾泻了宦途失意的痛苦。

浅谈感恩论文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都备受追求德与行的完美者的推崇。无可厚非,追求感恩固然是十分重要和难能可贵的。但是,青年的感恩实践若缺乏科学性,不但达不到预想的目的,而且会收到事与愿违的后果。因此,教育青年人懂得感恩,践行科学感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感恩实践及其模式。

(一)感恩的由来和内涵。

感恩是人之本性。感恩一词源于拉丁文“gratia”,意为慈悲、好心和感激。对感恩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西方,其产生的主要途径就是宗教。感恩,是宗教寻求和保持信仰者所采用的最普遍的情绪,它表现为一种自我实现者的一而再地感激、精神饱满、敬畏、快乐、好奇等核心特征,这使得个体常常获得愉快感。学界对感恩的定义也不统一,存在多种解释。有学者认为,感恩是个体在受到恩惠时产生的一种感激和愉悦的感受等即时的情绪体验,感恩是一种个体资源。有学者认为感恩是所有美德之父,感恩是一种推动个体关心他人和传递支持性社会联系的道德情感。在中国,尽管感恩是一传统美德,历史由来悠久。但是,直到近代才成为心理学的热点问题。感恩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示感激,是对他人帮助的回报。既有感恩戴德之意,又有感谢之说。古人的“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生活中有“知恩不报非君子”、“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等至理名言,都是感恩实践的科学诊释。它既强调感恩实践的重要性,又强调了感恩实践的对象,还指出了感恩实践的方法。因此,作为意欲践行感恩的青年,应该深刻领会感恩实践的科学内涵与外延。在其感恩实践中,对养育自己、帮助自己和教育自己的父母、老师、他人心存感恩之心,践其感恩之行。而要践行这种感恩之心和感恩之行,就应努力做到:一是感恩要有心,即感恩存于心;二是感恩要遵循其固有的规律。这就是青年人科学感恩与实践的深厚内涵和必然要求。

(二)感恩实践的三种模式。

一是愚昧的感恩实践。谁都知道,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由于人们受“天、地、君、亲师、父母”然后才是自己等人伦关系的束缚,因而在践行传统美德时就忽略了感恩应以人为本的原则,把自己放在了“局外”,对有恩于自己的“上者”,为了报恩不讲任何条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和子孙的物质利益,甚至是生命。这种愚昧的感恩,在古代有,在近现代有,在今天仍然还有。这种感恩是不可取的,是有悖人性和科学的。

二是功利主义的感恩实践。有这样的青年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随时把感恩二字挂在嘴上,在事成之前偶有一些感恩行为,但只要事成之后,很快就把不能再给他她)以帮助的人忘记,只是记住今后能再给以他帮助的人。这就叫功利主义的感恩实践,是消极的落后的感恩实践。这种青年人是不可能有前途的,应当引起有志青年的重视。

三是科学的感恩实践。青年人科学感恩的实践原则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性和感恩实践的规律,在善行自己、发展自己和完善自己的前提下,去报答长辈、关爱他人、回报社会。如能这样做,才是人们和社会所需要的科学感恩实践,才会达到感恩者的初衷和目的。

二、科学感恩实践的现实意义。

在青年人的感恩实践中,坚持其科学性,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现实意义:。

(一)对受恩者人权的保护。

人权是什么呢?在狭义上讲,就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我们提倡受恩人感恩,应“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必须在保证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条件得到满足。诸如古代的“埋儿养母”、当今的“割肝救父”和为感恩留下遗言“将奖学金孝敬父母”,然后结束自己生命;以节衣缩食、荒废学业的等感恩行动都是不可取的,是违背科学感恩要求的。因此,提倡科学感恩,就是要摒弃愚昧的感恩行为,这也是保护受恩人的人权的需要。

(二)能够增强其有效性和社会性。

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有其目的的,其中,动机是命令,目的是动力。如做事不为目的,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同样,教育青年人知道感恩、学会感恩、用实际行动去感恩,也是有其明确的目的的。即要有明显的效果,或助恩人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或锦上添花让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心情愉悦、健康长寿,或用你的感恩行为影响更多的人去追求感恩,让感恩实践在全社会中蔚然成风。

(三)感恩主体能够体会到幸福。

三、科学感恩实践的伦理要求。

科学感恩实践的有效开展,必须遵循其客观规律,按照其伦理要求行事。唯此,才能收到实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科学知恩。

知恩,是指人的识恩能力。即感知受恩于人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又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这个问题看似简单,而要做到实则不易。从认知层面上讲,知恩源于教。教育青年人学会知恩,必须教育和培养其感知受恩的能力。而感知受恩能力最为基础的品质是什么呢?就是古人说的“知足常乐”。一个人,如果没有知足的品质,天大的恩情也会感知不到。谚语“喂不饱的狗”说的就是人的不知足。这是人不会知恩的心理基础。应该看到,不知足的人的感知受恩的能力是非常低的,即情商是很低的。在人的情感海洋里,有的人是一石击起千层浪;有的人是“死猪不怕滚水烫”,无动于衷。究其原因就是人的不知足,导致人的不知恩,进而使得感恩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科学的知恩,就应从人的知足教育抓起,扎扎实实地培养人的知足心理,使之为乐而知足。只有这样,科学感知受恩的能力才会培养起来,这是科学知恩的要旨所在。

(二)科学记恩。

记恩,是指受恩于人记之于心。不要忘记施恩于己的人,即“恩人”。“吃水不忘挖井人”,就是记恩的健康心理表现。反之“过河拆桥”、“恩将仇报”就是不记恩的典型。这种与记恩人相比虽不占多数,但为数也不少。当然,强调记恩,一定不要把此变成压力,而应该变成动力才是。记恩的科学性就在于此。为此必须做到:首先,要学会善待自己。在当今社会,各种机会和挑战对人的身体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次,要学会发展自己。当今社会的各种机会和挑战对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第三,要学会完善自己。当代社会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对人的道德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青年人要完善自己,就是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达到“厚德”、“上善若水”之境界。而达到这一目的,非一朝一夕之功,须持之以恒地努力。这样做了,才能完善自己,才能去载相应的“物”。

(三)科学报恩。

青年应当在科学知恩、记恩的前提下,践行科学报恩。科学报恩的基本要求是:第一是孝敬父母。孝敬父母是科学感恩的基础,一个不讲孝心的人是无从说起感恩的,因为百善孝为先。在这个问题上,正确的做法应是,既要拿钱回家,又要去倾听父母的“唠叨”,常回家去看看父母,在情感上多交流,言行上多关心。第二是关爱他人。关爱他人,就是要去关心、爱护、帮助有恩于自己的人。同时,还要像关心、爱护、帮助你的人那样,去关心、爱护、帮助更多的人。第三是回报社会。回报社会是科学感恩的核心所在。青年回报社会就是要把个人的奋斗,自己的追求溶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去,否则,就不能叫真正的回报社会。总之,我们倡导的科学感恩,不是“化合式”—相向报恩,而是“几何式”—发散报恩。如果这样,正能量就得到传递,感恩就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国家就是感恩的国家,民族就是感恩的民族,天下就是感恩之天下。

人之初,受恩而来,人之终,报恩而去。应当看到,报恩是应当有条件的,作为受恩者,应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报恩。只要自己心怀感恩,学业有成,事业有成,报效国家和人民,你就是一个科学的感恩人。

浅谈感恩论文

感恩是人最朴实、最真诚的一种情感,也是一种高尚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体现。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更懂得尊重。尊重生命、尊重劳动、尊重创造。

我们每天享受着清洁的环境时,我们要感谢那些保洁工作者;当我们迁入新居时,我们要感谢那些建筑工人;当我们出行,要感谢司机懂得感谢,就会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生命,重新看待我们身边的每个人,尊重每一份平凡普通的劳动,也更加尊重自己。

感恩是乐观。感谢困难,感谢挫折,是乐观。感谢对手,感谢敌人,是乐观。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物,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好处,从而去感谢它,是乐观。所以,感恩,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

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感恩是感谢。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引领你做“大写的人”;感谢朋友,他们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温暖;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取、努力;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所以,感恩是懂得感谢。

感恩是爱。爱有许多种爱,它们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有父母对子女的爱,那是无私的;朋友之间的爱,那是纯洁的;我们对穷苦人的爱,那是真诚的所以,感恩是爱。公交车上看到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怕他们跌倒,因此我每次都是抢先把我的座位让给他们,看到盲人过马路,我总怕他们被车撞倒,因此每次我都会扶着他们过马路;看到垃圾扔到路上我总感到不雅观,我要伸手捡起扔进垃圾箱,老师多么辛苦,见到老师我总想说:老师您好!感恩,是你让我学会了如何去爱,是你无时无刻给予我温暖,给予我希望、鼓舞,是你让我感到快乐,让我感到幸福。谢谢你,感恩!希望你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

展开一张叫情感的纸,提起一支叫感激的笔,写给我生命的父母,写给我知识的老师,写给我友谊的同学,写我一颗热忱,感恩的心。

一个婴儿呱呱落地,一个宝宝快乐玩耍,一个学子踏上征途这其中涌着多少热烈而含蓄的亲情!

无情的浪突然袭来,也许,只有悲观失望,只有忧愁叹息。这时,就是我们的父母让我们看见敢上青天的雄鹰,看见敢下大海的巨龙。让我们相信只是让生活欺骗了我们的心,让泪水模糊了我们的眼。告诉我们,风雨之后依然是晴天,月缺之后依然是月圆。是他们带我们走出了生命的误区,是他们教会我们向困难挑战,是他们让我们在失败之后,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

当年的雏鹰面对蓝天,他们一无所知,心里藏满解不开的迷;如今,他们凭。

借着强劲的翅膀翱游天空,去寻找未知的答案。但不管他们飞得多高,飞得多远,一定不会忘记他们可爱的家,一定会感谢父母给他们的爱。

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老师向我们伸出了热情的.手,那手是路标,于是我们在彷徨中坚定,在思索中清醒。是老师让我们看见了广袤无垠的天空,是老师让我们看见了碧波荡漾的大海。老师的谆谆教诲化作了我们脑中的智慧,胸中的热血,外在的行为。在人生旅途中,是老师丰富了我们的心灵,开发了我们的智力;为我们点燃了希望的光芒,给我们插上了理想的翅膀,翱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因为有老师的一片爱心的浇灌,一番耕耘的辛劳,才会有桃李的绚丽,稻麦的金黄。当我们变成翱翔在天空中的雄鹰,当我们变成游动在大海里的蛟龙,这都是老师的功劳,所以我们要用“心”来感谢老师。

良师,更不失为益友,难道不是吗?

一个人一生如果没有朋友,可以说什么都没有。而同学的同窗友情,多年来的朝夕相处,会在一瞬间爆发,一瞬间感动。几年,虽然只有短暂的一瞬间,可我们一起歌唱友爱,歌唱希望,歌唱拼搏,融进了深情厚意。

人们常说,战友与同学的友谊是世界上最诚挚最永恒的友谊,我们拥有其一,难道我们不应该幸福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同学们给了我们这样的友谊吗?人生的岁月是一串珍珠;漫长的岁月是一组乐曲,而同窗友情是其中最璀璨的珍珠,最精彩的乐章。永远我都记得,在我肩上的双手,风起的时候有多么温热;永远我都记得,伴我成长的背影,用你沧桑的岁月,换我一生的幸福,快乐!

默默无闻育出桃李满天下,拳拳有志造就栋梁兴中华。在您的日历里只有春天,在您的人生里,只有为我们成长而萌生的喜悦。

我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的老师,感谢我的同学,感谢他们给了我绚丽多彩的人生,感谢他们让我拥有一颗热忱,感恩的心!总有一种真情能触动我们内心最脆弱的一环,总有一种人格会驱使我们不断的寻求自我完善,总有一种感动能让我们泪流满面。当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徐本禹走上银幕时,内心的善良被唤醒,有一种叫眼泪的东西盈满迎眶。被世俗的灰尘包裹的太久,好久没有这般痛快的哭过;被忙碌的工作所牵拌,好久没这样的心情释然。原以为人世间太多的冷漠,早已经缺少了感动的情怀,而这一夜我相信许多的中国人和我一样,得到了一次绝好的宣泄,得到了一次空灵的净化。

徐本禹用他感恩的心,为大山里的孩子铺就了一条爱的道路,点燃了贫穷和希望。爱,让我们的世界变的温暖,让我们信心百倍。面对生活你还有什么天平的失衡?你还有什么不满和牢骚?当你也用感恩的心情去生活,去体验的时候,你会发现天也这般蓝,树也这般绿,生命是这般美好!

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面向世界吧!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对待我们的生活吧!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感恩之心,充满希望与热情,我们的社会就会少一些指责与推诿,多一些宽容与理解,就会少一些争吵与冷漠,多一些和谐与温暖,就会少一些欺瞒与涣散,多一些真诚与团结,我们的精神家园将永远年轻。

合同法论文

[摘要]合同目的是合同所订立的指导方针,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除都意义重大,同时,正确认识合同目的与合同内容及合同动机的区别,理解合同目的的含义与特点,对于实践中处理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文章通过对合同目的进行定位,结合《合同法》中有关合同目的的规定,阐述合同目的在合同法中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合同目的;区别;定位;意义。

《合同法》并未对合同目的一词做出明确的解释,但如今诸多条款都出现了这一词汇,合同法中诸如合同履行、解释、解除制度等的具体制度都与“合同目的”相关。

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目的的合法与否;合同最终是否能够得以贯彻落实取决于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此外,对于合同中重大误解、根本违约等的判定都要求要通过对合同目的这一理论的解释来实现。

对于合同目的的探讨如同“立法旨趣之探求,是阐释法律疑义之钥匙”,也是非常关键的。

因此对“合同目的”一词的法律内涵及其特性做出正确的解释,能够在理论层面为上面所论述的合同制度的适用提供有价值的引导。

一、合同目的的界定。

(一)合同目的与经济利益。

着眼于不同角度对合同目的所做出的解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部分专家提出“合同是当事人根据此来达到彼此利益变动的一种协议,合同目的即为利益的变动,因此合同活动目的在于利益的变动”。

还有一些专家则提出“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合同,且落实合同相关条约从而获得一些特定结果的心理状态即为合同目的”。

一些专家着眼于经济学这一层面对合同目的一词进行了解释,提出“当事人借助合同来达到其期望的经济目的即为合同目的。

是当事人借助合同的签订来获得其所期望的效果,也就是其所希望获得的经济利益”。

之所以会将合同目的解释成某种经济利益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

关于“合同目的”一词的解释,《合同法》在立法之初就经过了一番讨论与推敲,讨论的焦点在于使用“合同目的”一词更妥当还是“经济利益”一词更妥当。

此后的三年时间,法工委针对此反复修改了多次,最终才明确采纳“合同目的”这一解释。

由此可知,“合同目的”“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两个词汇的含义有着较高的相似性,因此导致上述争议。

最后明确“合同目的”一词意味着经济利益并非合同目的的唯一含义,如果只是将合同目的视为某种经济利益,并不合理。

合同目的不能够将特殊状态中的一些非经济利益排除在外,它并非仅仅属于某种经济利益。

例如,无偿赠与合同中,无偿赠与人赠与财物的行为并未获得经济利益。

《合同法》第2条明确指出,“此法提及的‘合同’一词是指那些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由人及另外一些组织间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设立、变更及终止而约定的协议。

”所以,关于合同目的,笔者认为是合同当事人借助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来获得其所期望的物品、达到其所需状态,一般而言,大部分人都可以明晰“合同目的”这一词汇的内涵,但在真正实践的过程中,合同目的界定并非易事,合同目的是指已成立的合同的目的,还是指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各自所持的订立合同的目的?或者说是当事人合意以后的目的还是合意以前目的?要准确理解合同目的的含义,就要把握好合同目的与合同动机、合同目的与合同内容之间的区别。

(二)合同目的与合同动机。

与刑法学中有关“犯罪目的”“犯罪动机”之间区别的论述相类比,当事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而获得某些特定结果的心理态度即为合同目的,而合同动机是当事人签订合同、到合同目的的内部推动力。

合同目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合意性,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谈判等措施达到的一致。

而合同动机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所各自持有的目的,不具有合意性,合同动机对相对方没有任何约束人,所以无法将其视为判定合同目的的唯一根据。

但是两者间是存在内在联系的,在特定条件下前者可以由后者转化而成。

“只是在一般状况下不能将合同动机等同于合同目的,仍有一些情况是可以例外的。

例如当事人将订立合同的动机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此视作合同条件及成交前提;此外,尽管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并未明确告知,且合同并未把合同签订动机以条款的形式确定下来,假若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表明此合同成立的前提是此动机,那么此时合同动机与合同目的是一致的。

”进一步说,前者的内在基础是后者,前者还是后者的具体外化。

抽象性是合同动机的显著特性,由此也导致实践过程对于合同动机的认定难度非常大,但是对合同目的的把握却相对容易很多。

一般意义上,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着自己的合同目的、合同动机的,由于合同目的、合同动机在法律上并非同一个概念,因此仅仅在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且两者达成共识情况下,合同动机才具有转化成合同目的的资质,基于此,合同目的的法律评价价值才能得以实现。

《合同法》第52条明确指出,“通过合法手段将其非法目的掩盖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用的。”

那么该如何解释此处的“目的”一词?是该理解为前文所说的合同目的还是合同动机?假若理解为后者,如果当事人一方为获得赌博的资本向他人借款,但是对方却对此毫不知情,抑或是当事人一方购买刀具作为不法用途,但此时出卖人不知情,这些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笔者倾向于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合同动机违法,但上述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52条的合法形式指合同形式合法,只是合同的内容及所要直接达成的状态不合法,比如为了伤害他人购买刀具,其签订买卖合同的直接状态是拥有刀具的所有权,这是合同目的,而合同动机则是伤害他人,其后续用刀伤害人的行为并非买卖行为所造成的状态;而在以合法的买卖形式来达到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中,此处买卖的目的应认定为合同目的而非合同动机,因为此时当事人买卖行为造成了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状态。

因此往往动机不应该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不能够因为合同动机违背相关法律而将合同的法律效力全面否决。

原因在于合同动机只是当事人主观上的意识,往往不能够对此进行评价,法律无法对人的思想进行惩罚。

“动机仅仅是一个心理历程,结果会因此产生效果意识,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并非意思表示的组成要素。

法律行为的效力一般不会受到动机错误的影响,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明晰合同动机,此时就会对法律行为的效力产生较大的影响。”合同目的'则具有特定的法律功效,是受到法律的严格调整的,假若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条约中明确阐述了违法动机,抑或双方都将其视作合同内容之一、相对人对动机违法这一事实是有认知的,在这些情况下,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摘要: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加强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但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针对于这些问题给予分析,并给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立法;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策。

我国自1995年的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在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起到历史性的作用,但因其历史局限性和操作性的原因,目前它已不能完全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从1994年的开始启动立法程序到2007年6月29日颁布,经过长期的起草,修改,多方的调研权衡,并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它是一个法治国家文明的法律基础,其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较于旧的劳动法,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新的解释间接的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使用范围,在合同的订立方面对于是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修改,试用期的解释,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要求,在合同履行,接触,终止方面以及相关的特别规定,都在不断规范着劳动合同。

其中特别是,对于工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首次提出,对于完善各市场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特别是2010年以来,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经济第二大国,对于规范劳动合同不仅关系的个人的生活,还关系到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位置。

由此看来,解决《劳动合同法》存在的问题的就刻不容缓,笔者愿谈一些自己的管锥之见。

(一)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使《劳动合同法》真正成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武器。

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会等群众组织,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进入社区、企业和用人单位,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真正认识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在宣传教育中,深刻结合企业主与管理者的错误认识,加强宣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现实意义,更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从而更好的执行《劳动合同法》,形成自觉签订劳动合同氛围,使用工单位自觉认识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2、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察力度。

劳动监察部门应全面的积极地行使监察职能,监察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完善、程序是否正当,劳动合同续签、终止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是否依法履行或变更,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单位,令其择期签订合同。

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出击,及时检查,通过年龄、日常巡视和专项整治活动。

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3、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

提供劳动合同规定文本、录用、以及备案服务、劳动合同签订服务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宣传资料。

4、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其他劳动部门配合。

按照劳动合同数据库中企业和劳动者的名单,提供以劳动合同为依据各项服务。

包括企业工效、技术职能的评定、工伤认定、工资调整、劳动纠纷整理等项目,凡是行政部门服务的,劳动合同数据库中必须有的基本信息。

特别是在社会保险拖欠或者未足额缴纳上。

5、建议加强工商、税务、劳动监察之间的联动。

在区域范围内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加大对于违法情况的处罚力度。

进一步合法、有效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简化劳动仲裁的程序,实现劳动争议的快审,快结。

合理根据现实需要,合理有效配备相应的处理劳动关系的人才。

健全劳动关系的信息平台,发挥其在劳动关系中基础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的齐头并进。

(二)立法部门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政策。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深刻的变化,相关的立法也应该对新事物和立法盲点给予相应完善。

针对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存在的缺陷,应根据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借鉴国外有关劳动立法经验,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前瞻性的修改,其方向是使它的保护范围更广泛。

1、《劳动合同法》加强程序性的法律的修改。

另外,要尽快制定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目前,应在抓紧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同时,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企业工资条例”、“工薪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大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特别是欠薪,拒付赔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

同时建议结合我过刑法,对于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造成劳动者人身权益受到伤害的行为,可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废除同《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维护《劳动合同法》在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威,不得干涉企业自由合法使用劳动者的权利。

3、对于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一些有待明确的概念和法律漏洞。

如对有行业淡季、旺季的工作如何解释“连续工作”之“连续”“连续签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之“连续”。

许多雇主对此采取规避的措施,还有劳务派遣的缺陷,事实劳动关系的限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界定,要抓紧做好配套规章的制定好关键术语解释,保证《劳动合同法》的顺利贯彻实施。

还要及时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差研究,不断完善。

4、应该完善支付令有关的督促程序。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劳动者的要求是否合法,如合法即可发出具有强制力的支付令,且不因用人单位的书面异议而失效,最大限度的而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对于劳务派遣的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将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复印件交付劳动者一份,将此规定为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同时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的劳动法的责任。

用工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承担义务后,再依据劳务派遣协议与用人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去区分他们各自的责任。

5、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给予劳动者以法律援助的具体制度。

程序和方法,并明确规定劳动者为了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为劳动者的直接损失,全部有败诉方的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可以考虑在《劳动合同法》中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权作出具体的规定,还要对工会的活动作必要的规定,从更多的方面保护劳动关系,使《劳动合同法》真正成为劳动者的法律,更好的维护社会市场经济中薄弱群体的法律权益。

总之构建和谐的劳动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对劳动关系制度进行规范和引导。

我们必须努力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相对立法并严格的执行,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一系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违法现象。

参考文献:

[1]余向阳.利益博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j].企业经济,2010,(12)。

[2]吴红玲,程平.浅析《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j].人才资源开发,2009,(7)。

[3]《劳动合同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1.1。

[4]《劳动法实施条例》.法律出版社,2008.9.18。

[6]徐建宇.《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j].阅江学刊,2009,(2)。

浅谈探险

从前,在一座大森林里住着一大群动物。

一天,猫“迈特”走出大森林里,打算去城市旅行。

迈特从那天开始迈向一条通往城市的路。

一个月,两个月、、、、、、

突然有一天,迈特突然回来了穿了一身奇怪的衣服。

“你好麦丽娅”迈特感觉很奇怪。哦!原来迈特把城市和森林的环境搞反了。

“哦!迈特,你在干什么?”老鹰玛丽大叫。

“我才去了城市,那里可有趣了。”迈特得意洋洋地说,“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去了。”

玛丽把这件事告诉了整个大森林里的动物。

并开了一个故事聚会,要求迈特为它们讲述城市里的事情。

“城市有斑马线,红绿灯、、、、、、、、我在城市学了不少的知识”迈特耐心地讲着。

斑马杰瑞躺在地上,当斑马线,狗狗巴杰睁一只当绿灯,小兔睁一只眼睛当红灯。

巴杰睁开一只眼,一群动物从杰瑞身上走过,然后小兔睁开眼。

“城市一定很疼。”斑马抱怨道。

“城市一定很困”小兔和巴杰异口同声地说,很想睡觉。

“不如我们一起去城市吧?”猴子安克出了一个好主意。

“好,一起去,明天出发”狮子王巴西大声宣布。

第二天动物们随着迈特来到了城市。

“看!好多怪物。”猪“尼尼”大叫。

“看,好多动物,抓住了就发财了”人们像见了宝藏似的追了上去。

“快逃”狮子王巴西大喊。

动物们竟逃进了动物园,被关了起来。

除了猪,它们都后悔离开了大森林。

“我觉得挺好啊!还有免费的食物。”猪开心地叫。

它们想念绿油油的大森林,那嫩嫩的青草,清澈又甘甜的泉水、、、、、、、

浅谈酒文化论文

1.基础知识薄弱乘务专业的学生均来自于全国各地高中应届考生,招生过程与普通高考不同,更注重学生的面试程序,考核学生的身形、相貌、气质等外在因素,在部分省份按艺术类考生招生,我校乘务专业录取分数线比其他高职专业录取分数线低近200分,因此学生在知识面、学习习惯、认知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2.人文意识缺失人文素养教育是一个需要唤醒人的内心为前提的长期教育。乘务专业学生学习生活节奏快,就业压力大。在校期间,她们更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掌握,更容易追求个体成功,存在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在文学艺术修养、语言表达与情感沟通、人际交往与团队协作等方面与普通专业学生具有一定的差距。

3.心理素质滑坡在校的乘务专业学生都属于“90后”,多数学生独立生活能力较差,应变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艰苦奋斗精神,集体主义、团队意识淡漠,在学习上一旦遇到困难就容易放弃产生消极自卑情绪。

二、《茶酒文化》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为了满足航空公司推出的机上茶艺表演,以及机场贵宾区的茶艺服务需求,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率先开设了《茶酒文化》必修课程。学生通过学习茶和酒的知识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世界文化,在以后的客舱服务中能够根据不同国籍的旅客,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从实践来看,开设本门课程及其效果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认可。

近年来,由于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生源质量下滑,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课程教学中的不足逐渐突显。1.教学目标单一茶酒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茶酒文化》课程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素质教育资源,是培养学生人文素质的有效载体。然而,在当前教学中,仅局限于对茶礼、茶德、茶道、茶艺的讲授,对酒文化发展的介绍,仅注重茶类之分,酒品之别,对于茶、酒的“味”外之音,以及茶酒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未能进行详尽的.解读及思考,学生难以对其形成深刻的理解与感悟。

2.特色教材欠缺目前,针对茶文化与酒文化的课程教材有近百种,但多数教材只重视茶酒的历史、礼仪及其哲学思想,针对实用性茶酒知识涉猎较少;或者仅重视茶酒知识实用性操作,而缺乏丰富的文化内涵。因此,编写一部符合行业特色,满足职业技能需要,且具有一定丰富文化思想内涵的教材势在必行。

3.实践环节不足当前课程设置中较为重视理论教学,弱化实践教学,这使得学生接触茶酒文化的实践活动较少,很难体会识茶、辨酒、泡茶、调酒的全过程。仅仅通过文字表述,难以领悟酒的喧嚣,茶的静雅,更无法加深对礼仪、历史、道德、思想内涵的理解。

三、《茶酒文化》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措施。

1.将人文素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目标在课堂教学中,精心选取教学内容,引入诗词歌赋,茶酒典故,结合灵活生动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从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万象中能摒弃浮躁、功利,培养理性的思维、宽容的心胸、健康的心态。

2.优化教学内容,编制特色教材教材的编写要从乘务专业了解茶酒文化基础知识出发,结合本专业的学生知识水平,选材要新颖,实用性要强,形成有民航特色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教材。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实际教学现状,调查包括学生学习茶酒文化意愿、教学课程内容设置、教学满意度调查与学生对茶酒文化课程建议,分析包括学生知识结构、历史知识水平与语言理解能力,运用启发式、讨论式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以学生实际的知识基础水平为依据,重新优化、设计教学内容。

3.补充有生活气息的审美意趣实践活动为了让学生体验更多的实践性茶酒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可以组织开展大量课外茶酒实践活动,如名家讲座、名品展览、茶艺展示、品茶品酒会、茶酒知识竞猜等,茶艺与品酒仪式的演绎过程,涵养着一缕优美的诗意,营造出一派庄严清雅的文化氛围,使学生感受着一种民族的澄净精神境界,培养出学生高雅、大方、自信的气质,感化学生的心灵,激发学生的情感,提高了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参考文献】。

[1]关剑平.中国高校茶文化专业建设状况浅析[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6).

[2]蒋雁峰.中国酒文化课程渗透师范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

[3]李文川,杨坤.空中乘务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思考[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

[4]周艳芳.高校旅游专业背景下的茶艺学课程设置[j].文教资料,(13).

[5]朱海燕,萧力争,刘仲华,等.高校茶文化教学现状及茶文化素质教育模式探研[j].教育教学论坛,(23).

浅谈泰山石论文

山石峥嵘险峭,山路狭窄象羊肠,蝙蝠穿飞的黄昏,来到这座庙堂。

登上庙堂坐台阶,刚下透雨一场,经雨芭蕉枝粗叶大,山栀更肥壮。

僧人告诉我说,古壁佛画真堂皇,用火把照看,迷迷糊糊看不清爽。

为我铺好床席,又准备米饭菜汤,饭菜虽粗糙,却够填饱我的饥肠。

夜深清静好睡觉,百虫停止吵嚷,明月爬上了山头,清辉泻入门窗。

天明我独自离去,无法辨清路向,出入雾霭之中,我上下摸索踉跄。

山花鲜红涧水碧绿,光泽又艳繁,时见松栎粗大十围,郁郁又苍苍。

遇到涧流当道,光着脚板踏石淌,水声激激风飘飘,掀起我的衣裳。

人生在世能如此,也应自得其乐,何必受到约束,宛若被套上马缰?

唉呀,我那几个情投意合的伙伴,怎么能到年老,还不再返回故乡?

《山石》【翻译】。

魏晋南北朝,是文学发展倾向于轻浮靡丽的时期,尤其是齐、梁、陈三朝一百年间,诗文都只讲文字之美,而内容空虚,思想庸俗。诗则盛行宫体,文则堆砌骈语。经过初唐的沈佺期、宋之问,盛唐的王维、孟郊、李白、杜甫,诗的风气总算纠正过来了,但文体却还以骈语为主。开元、天宝以后,张说、贾至、李华、独孤及、元结等人,曾有志于改变文风,写作醇朴通畅的新散文,但只是个人的努力,而没有成为风气。到韩愈出来,猛力攻击近体文的陈言滥调,主张写散文要学习“三代两汉之书”,要学习孟子、荀子、司马迁、扬雄的文章。除了他自己的实践以外,他的学生李翱,皇甫湜等人也跟着写作新散文。他们的口号虽是复古,其成就却是在继承先秦、两汉的基础上创造了一种新的文体,扫荡了六朝以来浮靡骈俪的文风。因此,在文学史上,韩愈的地位,首先是一位古文运动的倡导者。

但是,在诗的领域中,韩愈也是一位唐诗的大家。他的作诗,也实践了他对散文的理论:文字要排除陈言滥调,排除隐晦诘曲。思想内容要“言之有物”。就是要求先有情感,然后作诗,不要无病呻吟。这也就是刘勰所谓要“为情造文”,而不是“为文造情”(见《文心雕龙·情采》)。他把诗的语言和散文的语言统一起来,散文里用的词藻,也可以用在诗里。又把散文的语法结构和诗的语法结构统一起来,诗的句法並不需要改变散文的句法。这样,他的三百八十首诗就呈现了一种新的面目:因为不避免散文词语,他的诗里出现了许多人以为生涩、怪僻的词语;因为引进了散文的句法、篇法,他的诗就象是一篇押韵的散文。守旧的人不承认他的诗是诗,说他是“以文为诗”,但无论如何他给唐诗开创了一个新的流派。

韩愈的诗,影响了一些同时的诗人,如孟郊、贾岛、卢仝、刘叉、李贺等。这些人又各自有发展和变化,创造了各人独特的风格。但是,在韩愈死后不久,他的影响就消失了,晚唐、五代的诗文,都起了回潮。直到宋代,才有穆修、欧阳修等人起来重振古文运动,而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显然也是韩愈诗派的继承者。

浅谈酒文化论文

2、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白。

3、披君貂b,对君白玉壶。――李白。

4、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罗隐。

5、弹琴醒暮酒,卷幔引诸峰。――岑参。

6、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

7、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晏殊。

8、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李白。

9、共知不是浔阳郡,那得王弘送酒来。――李嘉佑。

10、劝君莫拒杯,春风笑人来。――李白。

11、何以解忧,为有杜康。――曹操。

12、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曹操。

13、玉壶系青丝,沽酒来何迟。――李白。

14、移樽劝山简,头白恐风寒。――杜甫。

15、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声高众乐停。――李商隐。

16、几日寂廖伤酒后,一番萧瑟禁酒中。――晏殊。

17、雪花酒上灭,顿觉夜寒无。()――李白。

18、晚酌东窗下,流莺复在兹。春风与醉客,今日乃相宜。――李白。

19、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瑚珀光。――李白。

20、午醉醒来愁未醒,送春春去几时回。――张先。

21、秋山僧冷病,聊寄三五杯。――韦应物。

22、昔好杯中物,翻为松下尘。――李白。

23、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李白。

24、醉中惊老去,笑里觉愁来。――包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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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师德师风论文

修养是指人们在某一方面自觉进行陶冶活动及其所到达必须水平。每一种职业都有各自职业修养,小学语文教师除了就应具备一般教师必有基本素质外,还就应具有其独特职业修养,这包括作为一个合格小学语文教师就应具有师德修养、文化知识修养、教学潜力修养、也包括作为一个优秀高层次小学语文教师所应具有教学艺术方面修养。

教师自身行为道德规范,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学生和社会,对于学校工作和谐开展、社会新人培养和社会进步推动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师德修养是十分必要。

从正确处理教师与教育事业、与学生、与同事、与自身关系上,小学语文教师师德可归结为三个“心”,即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热爱学生高度职责心,为人师表不断进取上进心。

一、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这意味着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已经不只是个人意愿、个人行为,而是全社会对教师共同要求;同时也意味着这已经是教师群体共同意志。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教师群体职业向心力,也是一个光荣小学语文教师师德核心。

当人民教师光荣,当小学老师更光荣,当一个用祖国语言文字来培育一代社会主义新人小学语文老师更加光荣。当人民教师艰苦,在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甚至能够说清贫,清苦,清寒,当一个小学教师可能比别人更加艰苦、清苦,但是却很神圣。“人有腰缠万贯,我有桃李三千”,这是小学语文教师特有人生追求与人生享受。每个作出重要贡献小学语文教师都有对小学教育事业和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爱心。他们就是凭着这颗爱心去克服种种困难,去战胜种种偏见。著名教育家吴天石先生在他《教育书简》中曾引用过一位苏老师小诗:“人家说我是支蜡烛,这是赞许不是侮辱。如果真能为别人心灵照亮,我宁愿熬尽心血,滴尽汗珠。人家说我是只渡船,这是嘉奖不是侮辱。如果真能把人们渡上坦途,我宁愿碾平波涛,终身摆渡。”从这位苏老师写一手好诗看,想必该是个语文老师。他对老师工作重要好处有清醒而又足够认识,他认识到没有平凡就没有伟大。他以教为志,以教为荣,以教为乐,以教报国,在教育这块活土上耕耘、播种、收获,周而复始,从一而终,发扬了崇高职业奉献精神。

二、热爱学生高度职责心。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集中体现,是师德修养根本资料。在教育过程中,老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受教育者。学生就应尊敬教师,但从教师职责来说,其本质要求是热爱学生,教好学生。

我们语文界老前辈叶圣陶先生在《论师、为师、尊师》中说过,“我如果当小学教师,决不将到学校来儿童认作厌恶小家伙,惹得人心烦小魔王;无论聪明、愚蠢、干净、肮脏,我都要称他们为‘小朋友'。那不是假意殷勤,仅仅浮在嘴唇边,油腔滑调地喊一声,而是出于忠诚,真心认他们作朋友,真心要他们作朋友亲切表示。小朋友成长和进步是我欢快,小朋友羸弱和拙钝是我忧虑。有了欢快,我将永远持续它,有了忧虑我当设法消除它。对朋友忠诚本该如此;不然,我就够不上作他们朋友,我只好辞职。”

叶圣陶先生早在二三十年代当过小学语文教师,编过小学语文教材,他真诚地称呼小学生为“小朋友”,“无论聪明、愚蠢、干净、肮脏”。他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关心爱护所有学生,不放下每一个学生,决没有一丝一毫偏感情绪和不公正对待学生倾向。他以学生欢快为欢快,以学生忧虑为忧虑。他全身心地炽热地爱着学生,这种高尚师风、师德,真正堪称师之范。

一个热爱学生教师,首先务必教好学生,这是一个教师立身行事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他们事业有成立命之本,严格要求学生:“字要规规矩矩地写,话要清清楚楚地说,课文要仔仔细细地读,练习要踏踏实实地做,作文要认认真真地完成。”在一丝不苟教学实践中教书育人,忠心耿耿,尽心尽力。

三、为人师表不断进取上进心。

小学语文教学工作是一项平凡而艰巨劳动,字词句章,听说读写,语修逻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打是一场“消耗战”,数十年如一日,传道、授业、解惑,用自己心血浇灌学生心田。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默默无闻,不图名利。“丝尽”方止,“泪干”才灭,很难显身扬名。但决不能由此而丧失上进心。古人说“学不能够已”、“学无止境”;我们这天同样能够说“教不能够已”、“教无止境”。每个小学语文教师都应有强烈上进心,业务上精益求精,方法上不断更新,锦上添花,学点理论,搞点试验,写点文章,攀登教学一座座高峰。

无数事实说明,一个小学语文教师务必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才能教好学生。譬如你要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群众观点、劳动观点、群众主义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你首先务必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一个革命者。道理很简单,因为教师做是教育人、培养人、造就人工作。我国古代,对于启蒙老师选取,十分重视。《大载记保傅》中说,对于赤子,要“选天下端士,孝悌闲博有道术者,以辅翼之。”

这天要培养千万万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劳动者和接班人,就务必要求小学语文教师处处为人师表,成为“端士”,一言一行,都成为学生表率。

浅谈酒文化论文

法国葡萄种植和酿造伴随着法国人民渴求生存的意念,接受了文化的熏染,采用了大量改良品种及革新技术,在历史中起起伏伏中日臻完善,终于站在了世界葡萄酒的山峰之巅。

2、法国葡萄酒的分类及等级。

2.1、葡萄酒的分类法国葡萄酒一般根据不同的角度可进行不同的划分。大致可按照葡萄酒的色泽、形态、类型、酒精度这四个方面进行区别。

2.1.1、以葡萄酒的色泽划分按颜色划分,可分为红葡萄酒、白葡萄酒和玫瑰红葡萄酒。其中,白葡萄酒不限制于白色,年轻时一般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只是相对于红葡萄酒而言。酒的颜色由年龄决定,故而红葡萄酒也有多种红色。玫瑰红比红色略浅,有洋葱皮色和浅红色。按形态划分,可分为起泡酒和静止酒。顾名思义,起泡酒就是能够不停冒气泡的葡萄酒,因地名而得名的香槟酒就属起泡酒;而静止酒就是不会冒气泡的酒,如干红和干白。

2.1.3、以葡萄酒的类型划分按糖度划分,可分为干型、半干型、半甜型和甜型。

2.1.4、以葡萄酒的酒精度划分。

2.2、葡萄酒的等级法国法律将法国葡萄酒分为4级:法定产区葡萄酒、优良地区餐酒、地区餐酒、日常餐酒。

2.2.1、法定产区葡萄酒简称aoc(现称aop),法文的意思是“原产地控制命名”,是法国葡萄酒的最高级别。原产地地区的葡萄品种、种植数量、酿造过程等一系列内容都必须经过专家的认证,且不可与别的葡萄汁进行勾兑。酒瓶标签标示为appellation+产区名+controlee。

2.2.2、优良地区餐酒简称vdqs,是普通地区餐酒向最高级别aoc过渡所必经的级别。如果在此时期酒质良好,即可升级为aoc。酒瓶标签标示为appellation+产区名+qualitesuperieure。

2.2.3、地区餐酒法文为vindepay,由日常餐酒中最好的酒升级而来。法国绝大部分的地区餐酒产自南部地中海沿岸。标签上可注明产区。可以并仅限于用标明产区内的葡萄汁勾兑。酒瓶标签标示为vindepays+产区名。

2.2.4、日常餐酒法文为vindetable,作为日常饮用,是最低档的葡萄酒。可以由不同地区的葡萄汁勾兑而成,但不得用欧共体外国家的葡萄汁。如果葡萄汁限于法国各产区,可称法国日常餐酒(现称vdf)。

3、法国葡萄酒文化特点法国葡萄酒的盛名享誉世界,不仅仅因为其优质的饮用价值,更因其形成的文化体系所体现出的特点。

法国的葡萄酒文化意蕴深刻,首先,就使用范围而言,法国葡萄酒文化是通用主义的.。通用主义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显现的淋漓尽致,那时喝酒的规范已成为共存、博爱、交流以及共商与欢乐交织气氛的同义语。

同时,法国葡萄酒又体现出一种个人导向。在诸多的法国文学作品中,常常会描述这样一种场景:闲暇时分,一个人,一杯酒,细细品尝酒的香醇,也似品味美好的人生。

这种场景充分体现了独饮的乐趣,一份来自法国葡萄酒的乐趣。在法国,由于地区、品种等的不同,每个法国人都有一套独特的葡萄酒理论,这便也可成为人们在聚会上谈论的话题。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不计身份的尊卑,气氛轻松而融洽,这便体现着法国葡萄酒文化的感情性。除此之外,法国葡萄酒文化也显示出具体性,他们通常将私人活动与生意活动分开。

私人聚会中可以像朋友一样畅谈,谈判桌上则简明扼要地提出双方所要商榷的事宜,这种公私分明既提高了法国人的工作效率,又使他们成为了好朋友。法国的葡萄酒文化还体现着成就导向。成就导向价值观主张根据每人成就大小给予相应的地位和关照,成就大则地位高,应无异议。

法国人对上级的敬意是基于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并非职位的高低,所以饮酒重视的是酒,这样才能充分地享受其无穷的美味。法国的葡萄酒文化作为世界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从始至终体现着一种连贯、独特、先进的理念,加之其严格的品质监督体制,必然造就享誉世界的顶级葡萄酒,将法国的浪漫气息感染给每一个热爱葡萄酒、热爱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