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13篇)

时间:2023-11-04 20:04:19 作者:HT书生 工作总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13篇)

读后感是读书人与书籍对话的结果,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领悟书中的思想和深意。以下是一些读者对某部作品的真实感受和深入解读,非常值得一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字

周末闲来无事,我将《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靠着自己的血液去卖钱,而艰难地渡过人生中的一个个严峻的关卡,直到他老了,他的血再也没有人要了,那时候地方他再也没有本钱去迎接人生的其他求生危机了。

这部小说最值得去阅读的地方在于它是用民间的生活题材来讲述生活上的,用了民间的习俗,伦理,规矩,与生活细节来构造文章的,用民间的真情来批判当时的社会以及表达了对现实的理解。我们的生活难免出现残酷与生存的选择,那时候的你是否能像许三观一样幸运呢?未必见得。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被生活逼迫到这个地步了,也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将生活的无奈与求生欲望表达地淋漓尽致。

这本书是用时间为线索的,一步步向后发展,讲述了人们对生活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度过每一个艰难路口的解脱,客观地表达了对人性的温情,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与对贫苦百姓的关怀。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字

记得喜欢余华的作品是一部《活着》开始的,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深刻的故事情节,他的作品在国际上地位很高,法国作家成为中国的巴尔扎克,这样子的称号,以及他获得国际荣誉一点不为过,读着他的作品,你会发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为了活着挺不容易的。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前几天刚从网上买的书,一直念念不忘余华的作品,就从早晨吃过早饭开始读,我以前读不管是外国名著还是中国小说,从来就没有用一天时间读完一本书,基本上都是要求自己一小时读完50页就好了,但是这一次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一下子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一大半,真实的刻画了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丝茧工的辛酸苦辣,在农村错误的毒瘤思想里面,只有强壮的男人才去献血,就这样一条不变的规律。许三观为了娶对象去献血,轻轻松松的获得了35元钱,就这样许丽华成为了她的对象,从此为了这个家庭许三观兢兢业业,过着比较幸福的日子,可是一乐为了弟弟把铁匠儿子的头打坏了,为了保住这个家许三观又去卖血,赎回了全部的家当,时间又回到了闹饥荒的时代,为了三个孩子,他又去卖血,为了二乐能回到城里,他又去卖血,最后为了一乐他一路卖血准备到上海,这就是中国式男人,为了一个家,为了能大家活着,只能去卖血维持这个家,好在故事的最后变成了喜剧,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活着。

在中国底层的人民,生活的不容易,才让更多的人为了走出去而不断的努力学习,在天水的大山里面,夏季看到的是满山的苹果树,都是不大不小的梯田,这里几乎没有水利设施,没有水库,几乎都是靠天吃饭,那里的孩子上学,都是一座山一座山的翻山而来,就像我媳妇一样我说夏季这里空气湿润,道路两旁都是树木,这是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但是这样子的地方他养活不了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走出大山,不断的学习,我媳妇再三说不会再回来,不想回到他们村庄。这只是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唯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唯有走出这个小山村我们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才能有一条活路。

随着生活的改变,现在的农村也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只有你肯动手,只要你勤快,你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不得不说我们踏上了时代的快车,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这几年回到农村发现变化真大,乡村道路都在硬化,家门口办起了农家乐,大搞乡村旅游,门口的大山变成了旅游的胜地,大力发展养殖业,农村合作社兴起,现在变成了只要你想干,国家就会支持你,但是发财致富的却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年轻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到乡里去做这些事情的,因为怕受苦。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像许三观一样能扛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把自己的责任都抛给父母一代,也许真的是印了一句话,只要有父母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们头上都有父母在帮成着我们,所以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佩服许三观一个底层男人的担当,也佩服许三观爱情价值观,最后发现不管生活多么的不堪最后陪你的那个人,懂你的人都是你的妻子,许丽华在被批斗的日子里,许三观依旧陪着,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碗鹅肝一斤黄酒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懂,只有经历的苦难的日子,才知道陪在你身边的人的重要性,才知道幸福日子的不容易。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用了一上午,我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我们就要担起肩头的责任,不管多么的苦,都要走下去。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字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不过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角许三观,他可能头脑简单得以至于一辈子也概括不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他根本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安于现状,只求平文度日。世界上从不乏有这样的人,没有方向,不知道未来的轮廓,也看不清此刻的边缘。许三观就是这样的一个,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这样平凡的生命。

读完这本书,感觉许三观是充满矛盾的。许三观在这三个儿子里最喜欢一乐,后来却对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而最后却又不愿把一乐送还给一乐亲爹何小勇。如此矛盾,既然都知道自己做了“乌龟”,却还心甘情愿地继续做下去,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还善良,他也拼命想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让自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而到最后,他发现没有什么理由,何小勇就是不认一乐这个亲儿子,他也做不了一乐的亲爹,然而道理在感情面前不堪一击,终于,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血,把菜刀一扔,拉起一乐的手说:“一乐,我们回家去。”那一刻,我为之动容,再平凡的生命,有了感情,也变得高尚起来了。

说到平凡,不得不说说;另外一个人物,许三观的妻子徐玉兰。许三观让我感动,而徐玉兰给了我更多的思考。徐玉兰当初是不想嫁给许三观的,而许三观对她亲爹说了一番话,徐玉兰就被轻易地嫁出去了,而令人惊叹的是,徐玉兰并没有做多少反抗,只是去找过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何小勇后,明白何小勇拒绝帮忙,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那我只好去嫁给许三观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时候女性还是备受歧视的,自己的命运自己却做不了主.她被嫁给许三观时甚至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观念里只有三从四德,服从父亲的安排,听丈夫的话,她不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更没想过如何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种悲哀,在那个时代,许玉兰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整体女性的缩影,没有地位,天天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算计着如何过日子,甚至被丈夫踢来打去却也不说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悲哀!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替许玉兰呐喊替那么多年来没有受过尊重的女性鸣不平,她们的生命中缺少了多少东西!

这本小说并不是单纯地描写了生命的平凡,它更是浓缩了一个时代,一个中国人备受苦难的时代,那个时代在我们看来并不真切,因为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苦难,感觉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有从书中的故事里想象那错误的思想导致的那场悲惨的岁月。许玉兰被,她根本不知道她的根本原因,只是以为她犯了“生活错误”,就应该被这样惩罚。其实那些的革命群众也不见得明白的意义,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费了三天时间了,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看起开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找齐了人游戏才可以开始,这样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除了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精神折磨外,意义何在?“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以史为鉴,认清历史,客观公平地评价这件由国家领导人的错误思想而引发的悲剧,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还有就是温情,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那么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大概就是一些小小的温情了。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时给她送饭,却在米饭下面藏了很多块红烧肉,这使我相信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虽说结婚时草率了一些,十多年来却也过得幸福。灾荒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道菜,最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虽说是苦中作乐,他的乐观也让人感动。还有许三观先对许玉兰说,想让一乐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就先从他的尸体上过去,之后却对一乐说:“一乐,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这小小的口是心非透露着许三观的善良与温情。最让我感动的是许玉兰的一段话:“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也不怕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对于这样平凡的人们来说,能有一份细水长流的幸福就很让人感动了。这些温情如细小的雪花,可以轻易渗进心里,给人带来最美好的感动。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再如今这个社会,我是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始,也会有圆满的结尾。他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不是高不可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就如他的婚姻。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

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该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高兴的,当然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也是他,愿意帮助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什么,也不要什么。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当一乐为保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决定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心,不在意。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门。

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往胜利饭店走去。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温柔的说,是的。故事最后,一乐患了很严重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户的借钱,不够。他想,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没关系,可他儿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岁。他为了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甘愿将自己舍弃。由好到不好再到献出所有,或许,他的爱已超越了血缘,生命这些东西。他们是父子,亲父子。他和许玉兰的一切都源于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他会对许玉兰拳打脚踢,也会让许玉兰受尽屈辱。但当大革命来临时,他们却成了一体。许玉兰被硬说成妓女,剃了阴阳头,每天都要去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她的儿子不再理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他说我把菜藏到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说,你已经再水里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当他们都老了,许三观的血没人要啦,他哭了,这个家以后整么办。儿子们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弃。只有许玉兰,她说,你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用到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还是许玉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离。我想,这一生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他们都不会后悔的,不会后悔遇见彼此,不会后悔这样度过一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字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一拿起它,就放不下来了。这本书就是《许三观卖血记》,作者是余华。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生活中的悲欢离合。许三观身为一个社会底层人物,通过卖血来维持家庭,前前后后一共卖了十一次。就在一些平平凡凡的琐事中,处处体现着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杂草般的生命力。

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次,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意外被卡车给撞了,有人说必须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屋顶上叫爹,才能把他的魂叫回来,可是何小勇家里只有何小红和何小英两个女儿。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的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孩子,所以只有一乐能救他!要是我,怎么可能同意一乐去呢?但是,许三观却不同,他说不管怎样,救命要紧。他让一乐去喊了,这足以体现出他的大度与善良!

还有一件事,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并没有丢下他,/直抚养着他。后来,一乐得了肺炎,急需用钱,许三观也并没有不管不顾,而是一次次去卖血来给一乐治病,他说做人要有良心!这难道还体现不出他的善良吗?这是一个小人物对生命的珍惜与尊重!

许三观还有乐观的心态。大饥荒的时候,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饿得没力气只能天天躺着。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在床上躺着,许三观说要用嘴给大家做一顿饭,让大家认真用耳朵吃。他给一乐、二乐和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爆炒猪肝。他做得绘声绘色,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他用他的智慧给苍白的生活以颜色。

许三观,一个小人物,虽然是社会的底层人物,天天脏话、粗话一大堆,可又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善良和乐观。怪不得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条路、一条河、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绝的回忆。这本书,值得一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形象

在座得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形象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