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09-07 05:30:48 作者:字海 工作总结 2023年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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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篇一

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

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篇二

【摘要】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面临着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和金融服务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金融服务必须健全和完善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的力度以及加强金融服务风险管理,从不同层面解决制约农民工金融服务需求的因素。

农民工市民化是现阶段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不仅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的改善,也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因此,为农民工提供全面的服务和优质的生活环境是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通过改善面向农民工的金融环境以提供全方位和高层次的金融服务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

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民原有生活方式、身份地位、价值观念以及工作方式等全面融入城市,进而向城市市民转化的一个社会过程。这一过程包含着四个层次:一是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到正规劳动力市场上非农产业工人的转变,即产业的转换;二是居住地点从农村社区到城市社区的转变,即地域的转换;三是实现了农村户口到城市户口的转变,即户口性质和社会身份的转变;四是实现了固有思维方式、社会组织形态、生活观念、生活习惯和道德水平等的转变,即思想文化的转换。

第一,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量金融机构相继撤并偏远和落后地区的银行基层网点,纷纷涌向发达城市和地区,这使得农民工无法得到方便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从而不得不采取现金交易的笨拙方式。即使是联系最为密切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因其单一的结算方式、狭窄的资金划转渠道而不能充分满足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金融服务需求。同时,目前针对农民工多层次的专项金融服务品种比较匮乏,农民工不能充分接触消费信贷、金融理财和银行卡等业务,而只是局限于储蓄以及汇兑等传统业务。

第二,金融服务创新意识和能力薄弱。现代经济条件下,由知识、人力资本和新思想所构成的经济增长因素决定的经济发展模式不断转型升级,因此,金融方式、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金融机构必然要求随之进行创新,其不仅要满足高端客户全方位的理财需求,而且要满足农民工等大量低端客户的金融服务级别需求,以适应和推动现代经济发展和转型的要求。

第三,金融服务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流动性强、信息不畅以及理财意识淡薄等原因,其不能充分接触和享受金融服务,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缺乏针对农民工长久性、实用性和系统性的金融知识宣传,加之对农民工信用意识淡薄和支付能力有限等的错误认识,也使得农民工对金融服务的认知意愿缺失。

健全和完善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既是对相关利益者的尊重,也是对相关利益者特别是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当前,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金融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一是加强信用立法。通过立法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打击失信者、保护守信者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个人信息融入社会信用体系中,为其金融服务的需求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以金融法律的形式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在金融法律法规中,应该明确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服务的具体质量要求、普遍服务条款以及禁止歧视性服务等规定。三是以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长效机制。通过担保、利息补贴和税收减免等财政扶持政策和高营业税及所得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形成税务、财政、劳保和金融部门的相互协作,以实现对农民工提供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最后,明确小额信贷机构在金融领域中的法律地位。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引入高端银行制度,通过高端金融市场充分竞争的实现,在有效应对国外金融机构竞争、降低金融经济活动风险的同时,使金融市场的力量和资源向农民工所在的中低端市场进行挖掘和延伸。二是引入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互助组织、村镇银行等具有扶贫性质的低端客户市场的竞争者,通过引入市场化竞争,在优化资金配置的同时,也相对有利于形成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理的市场价格。

与此同时,积极进行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实现“长尾效应”。一是实现农民工金融服务需求从零售到批发的转变;二是通过技术创新摊平银行业务成本,大力研发针对农民工的电话银行、银行卡服务以及atm自助服务等业务品牌;三是积极力促农民工对电子金融工具服务的需求,农民工的金融服务需求基本上都是电子金融工具比较擅长的存取款和汇款,通过实现传统金融服务需求的转变,大大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银行业务增长。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必须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机制,而贷款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有良好的信用体系。一是要在信用立法的基础上,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信用担保体系,实行权益和动产质押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从多渠道和多层面解决农民工贷款难的问题。二是加大个人征信体系和征信数据库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工的信贷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以及个人信用状况通过数据库实现社会公开,为相关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和保证。

过建立法律约束机制,增加农民工贷款违约成本以减少风险隐患。三是建立金融机构扶持农民工创业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农民工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业自身良性发展、维护弱势群体金融服务权益、稳定社会的同时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不可否认,农民工市民化的转变过程中,其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面临着思想观念、市场竞争机制、技术支持和制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解决金融服务的问题,关键在于从制度构建、信用体系、组织体系和金融创新等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入手,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使社会各个阶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都能享受到金融发展带来的实惠。

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篇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科学化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建设富强、文明的开发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今年内对东关等十个城市社区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培育一批网格化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的品牌社区。通过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加强党组织核心作用,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创新的培训教育机制,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让社区真正成为服务居民、凝聚居民、引导居民的和谐家园。

三、基本原则

以“管理权限下放、管理力量下沉”为方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层;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优化流程,高效便捷;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原则,灵活机动,因地制宜,由党建办具体指导各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工作方法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设置网格管理小组,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以300户左右为标准设置网格,以党小组为单位,每个党小组选出一名网格员,形成居民委员会——网格管理小组——以网格员为线条,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定人定岗定责。“定人”,就是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网格责任人,实行包保到位,承担网格管理职责。网格责任人进行公示,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定岗”,就是将巡查作为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不仅包括市容管控、环境卫生,还将民政、计生、就业、社保、创建、综治、党建、文化、民生工程、违建巡查等内容纳入网格。随着社区条件的改善,逐步把医疗、法律、家政、心理咨询等服务纳入网格,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三是健全工作流程。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对一般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协调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处,处理结果报街道相关科室,反馈服务管理对象;突发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审批性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受理中心受理界定。

四是强化居民自治。重视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支持、监督作用。社区积极探索在原有的社区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之间增设“社区议事委员会”,承担部分议事、决策职能,构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三位一体”的分层决策管理体制,做到决策、议事、监督权与执行、操作权的分离。社区议事委员会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社区成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对社区事务行使决策、议事、监督权的最高组织形式,其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社区议事会按季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对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提出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和建议,监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效果是否令群众满意。通过社区议事会鼓励、引导居民深入参与社区事务,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对社区网格管理小组的、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总评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

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各社区要通过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2月)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指导社区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社区可结合辖区情况,借鉴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典型的经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3月—4月)

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双向点评”活动,实行区相关部门对街道、街道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向下点评,以及群众对网格、网格对社区、社区对街道、街道对区相关部门的向上点评,分别从网格划分是否科学、流程设计是否恰当、责任划分是否明确、考核奖惩是否到位、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实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展开点评。根据点评结果,查找实行网格化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修改完善措施,不断巩固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四)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5月—6月)

开展全区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民意测评、实地考察、查看软件等方式,评选出在社区网格化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作用强的社区,给予一定表彰奖励,鼓励全区社区在已有的基础上更深入、全方位推进网格化管理。

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篇四

(一)乡村振兴服务情况

自开业以来,我行坚持扎根县域,坚守“支农支小”、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专注“三农”,做小做散,做精做优,多渠道、多方位服务农村、农业、农民,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当地县域乡村经济发展。截止x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速x%;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速x%,户数x户,较年初增加x户,小微企业当年加权平均利率较去年下降x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速x%;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速x%。当地贷款余额x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x%,无跨经营区域办理授信及发放贷款的情况,当地贷款户数x户,户均x万元。

(二)完善治理机制,各级各司其职

1、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党的作用始终贯穿于经营环节全过程,积极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党的核心作用。20xx年我行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乡村振兴工作,是国家政策的一部分,也是我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上级监管部门对我行的工作要求,我行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站位,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部,主要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与协调,落实上级监管部门下发政策,组织相关条线人员培训,落实行内领导班子的工作计划,收集、整理乡村振兴文字材料等工作。

x年初我行已制定信贷投放计划,信贷资源配置侧重“三农”领域,计划发放各项贷款x万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x%,涉农贷款占比x%,普惠型涉农贷款占比x%。并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至个人,按季考核,择优奖励。同时主动承担贷款客户在办理贷款时,产生的不动产登记费及抵押评估费,不收取除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手续费,减少客户融资成本,让利客户。

积极响应x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大会战,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大力发展。构建完善支农支小金融需求的特色经营模式,改进创新贷款产品与抵押方式,为“三农”及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x年为x推出x贷款,目前已授信x万元。x年计划推出农具抵押贷款,推广“厂商银”、“商农银”合作模式,大力支持县域“三农”及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强化支农支小战略定力,向乡镇延伸服务触角。

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总结 金融服务调研报告篇五

甲方:

乙方:

一、金融服务项目介绍

1.按揭房再贷款: 我公司可垫支帮您偿还按揭房的剩余贷款,把 您的房子升值部分和已还本金再次贷出来,盘活您的资产,方便您购车、装修、创业、经营等。

2.其他相关金融服务项目:各种短期过桥垫资,银行承兑汇票;对缺资金的项目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不参与日常管理);招投标保证金垫资;工商注册代办及垫资、增资;银行贷款代办;银行还旧贷新垫资续贷,信用卡代办及垫资还款等。

二、宣传推广

甲方推荐的客户,乙方积极进行后续垫资、代办服务,根据运作成功的业务数量,每月5号向甲方支付上个月份的业务推广费: 每笔 元(信用卡业务除外,另具体协商)。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鉴于:

甲方系一家经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局核准注册,主 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票据代理 业务,贸易,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诚信、共赢、 联合、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 专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会资本与产业结合 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

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资产管理和业务创新 能力,与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 融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发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

1、 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赢互利” 山东省青州市金融办公室 上海祺天实业有限公司的原则,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为当地企业服务。降 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的原则。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实现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平台, 企业三方互通机制,乙方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产品需求的企业, 甲方在金融办督导协调过程中给企业优质服务, 甲方所服务的企 业信息及时反馈给金融办,同时企业也积极反馈甲方的服务信 息,金融办及时建立信息档案综合评价甲方服务水平,及时提出 合理化建议,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过自身的 p2p 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与企业实 现无缝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本地区各项产业的大数据 化,数据产业化进程,提高当地金融办创新服务能力。

4、甲方服务内容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 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过桥,信用证议付,p2p,众筹股 权,融资租赁,抵押贷款,股权投资,新三板,企业债,城投债, 私募债,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

5、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甲方将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规定,对 乙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 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企业完成各项需求。

6、乙方在推荐企业时,应向甲方提供推荐企业的联系方式、基 本资料,并为银企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牵线搭桥,尽量发现并提 供更多的合作机会, 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地向甲方提供该企业经营稳定性和成长性方面的动态信息。

7、为保证甲、乙双方更稳定的合作关系,甲方每月及时将最新 金融产品信息传递给乙方,包括服务企业融资信息,双方在约定 时间内召开联席会制度,及时查找自身的优缺点,更好的服务企 业。

8、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双方的商 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盖章)乙方代表:

(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生效日期:

届满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销商)

甲方是经国家监管部门批准可经营贷款担保及票据承兑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乙方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北汽福田”)的经销商。

为提升乙方在经营北汽福田汽车及工程机械产品方面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联合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终端用户融资业务,甲方为乙方推荐的购买或租赁使用北汽福田产品的用户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并为用户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同时,为解决乙方在经营北汽福田产品过程中的库存资金不足问题,乙方与北汽福田、银行合作开展经销商库存融资业务,乙方特委托甲方对其开展的经销商库存融资业务提供业务受理、授信额度审核、银行资源协调、库存盘点与检查、还款提醒等管理服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终端用户融资业务及经销商库存融资业务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