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模板6篇)

时间:2023-09-01 21:23:22 作者:FS文字使者 活动 2023年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模板6篇)

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篇一

2015年,白沙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 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督、管理、帮教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对象“4+1”帮教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对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并通过“以奖代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5.健全信息报送和宣传制度。各社区积极向街道矫正办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典型和好的做法,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试行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请假外出对象及不服从日常矫正管理制度的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2.强化特殊时期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结合两会期间、国庆等敏感时段的安保工作,构筑社区矫正“管控护城”防线。采取“分阶段滚动排查,组织季(月)联查,落实周(日)巡查”的方法,对辖区内的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做到“四个一”,即:走访社区了解情况一次、上门家访一次、见面谈话一次、心理疏导一次,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做好超前防范。

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篇二

为了扎实开展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操作程序,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档案,严格对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以人为本的方针,逐步提高矫正质量,实现矫正目标。

1、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孙德云同志为组长,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妇联、共青团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金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街道和各村、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构成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每周电话汇报1次,每月书面汇报1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公益劳动制度。充分发挥特殊场所的教育效应,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爱国守法意识,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3、工作人员及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台帐和档案材料,并及时与社区矫正工作站取得联系。

4、严格管理考核

重视走访调查,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电话报到和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在每月底按照考核办法的标准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做好分级管理。

5、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个性是加强与区社区矫正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6、调整完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教力量。在村(社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与志愿者按1:1的比例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且作用发挥良好,并实行动态管理;用心发挥“五帮一”监管帮教小组作用。采用发放资料、以会带训和座谈等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职责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篇三

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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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一】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服刑人员共19人, 19名服刑人员全为缓刑,其中男18人,女1人,严5人,普14人,宽0人,定位14,当年接收19人,当年解矫23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服刑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矫正须知教育。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严抓请假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服刑人员,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服刑人员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社区民警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服刑人员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服刑人员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服刑人员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服刑人员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服刑人员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服刑人员,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2018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二】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篇五

江宁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2003年底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笔者结合区情实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就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粗略谈一点看法,以期更好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一、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现状分析

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社区矫正的定义是“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的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从《通知》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社区矫正队伍包括专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

试点中,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公、检、法、司、劳动、民政、财政等16个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试点街道比照区级模式成立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两级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矫正办负责指导、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主要是领导小组矫正单位)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考核本地区社区矫正实施情况;街道矫正办作为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是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会同公安派出所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实施对矫正对象奖惩,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并开展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技能教育,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基层村(居)社区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主要是依托社区力量,协助完成对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帮助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我们组建了三支队伍:一支是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一支是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一支是社会志愿者队伍,主要由社区干部、高校师资力量和“三老人员”组成。

试点以来,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思路,创新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和教育改造方面的有效制度和措施,如成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安置基地等,全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为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长期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阻碍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1、执法队伍职权分离,力量不足。当前,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主要是依据“两院、两部”《通知》和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而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造成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相分离,执法主体并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工作主体没有执法权的局面。社区矫正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制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必将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学历、高能力的社会工作者纷纷跳槽,造成了矫正队伍的不稳定和人才流失,严重影响矫正工作的效果。加上他们的专业特长纷繁复杂,其中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不足50%,使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难以形成专业化和职业化。

3、志愿者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参与度较低。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志愿者总人数达627名。我区是在2000年撤县设区后,农业人口仍占大多数。由于社区矫正志愿者注册登记时未设门槛,我们的志愿者中村(社区)干部占了半数以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部分人员是凭经验开展工作。加上志愿者服务是无偿性质,部分志愿者属于被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不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较少,从而使整体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模式展望

社区矫正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应配备专门的刑事执法人员,也应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2008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已经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包括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

1、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局,成立警察队伍。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实际工作关系复杂、程序繁琐,创建统一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尤为重要。因此,有必要在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局”,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赋予执法权限。另外,从《警察法》、《刑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来看,与罪犯有关的执法活动都设有警察编制,训诫、治安处罚和收监等强制措施必须由警察才能行使。区县司法局应当有警察身份的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必要时给犯罪分子以震慑,在体现人性化的同时,保障执法的严肃性。警察编制人数可按总人口的十万分之一左右配备,力求人员充足,力量精干。

2、设立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中心,强化专职社工队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主要职责是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组织、领导或指导下,根据工作职能的划分,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救助等日常事务性管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由司法局统一领导,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由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中心组织安排,日常管理由司法所具体负责。

3、设立社区矫正志愿者之家,优化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志愿者是专业力量的必要补充,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的重要角色。在区一级,可设立社区矫正志愿者之家,为组织志愿者培训、开展志愿者学习交流活动提供平台。同时,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人才储备库,为社区矫正工作不断供应新鲜血液,对那些不适宜继续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换,将资源优势整合为发展优势。

三、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管理考核

社区矫正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稳定性强的工作队伍,对于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准确性,提高罪犯的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择优选用,严把人员“入口关”。新录用的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因其身份为公务员,有严格的招录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录用,应当设定一定的“门槛”,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接受过社会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或其他相关的专业教育,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选用,宁缺勿滥。

社会志愿者主要通过开展各种专业咨询、“一帮一”结对等形式,参与教育帮助工作,在满足数量要求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对其学历、品行、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等做相应的规定。

2、明确职责,严格工作纪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专职社工和志愿者的职责定位。制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职业纪律,确保他们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工作规定或工作纪律的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建立各类培训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专职社工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新录用人员一律要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人员要定期开展培训,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4、完善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司法所岗位责任制,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调整不称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年终时进行综合评比,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5、提高待遇,激发工作热情。在我国,由于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其待遇通常能够获得保障。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一般是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工作关系,待遇相对较低,影响了其工作的积极性,也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目前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而非仅仅作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形式,因此我们应相应提高社区矫正中社会工作者的待遇。参与社区矫正的志愿人员尽管是无偿提供服务,但要根据他们的实际花费,给他们提供一定的补贴或津贴,补偿他们在从事矫正工作中必要的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等。

四、法律支撑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活动,需要调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现行法律中尚无“社区矫正”的明确表述,其相关规定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中,并且只涉及这项工作的适用对象、执法主体,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等缺乏相关规定。法律规范的不完备和滞后性严重制约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已成为社区矫正发展的最大障碍。

加快社区矫正立法,正式确立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是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必须从法律层面予以确认和保障。当前一方面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综合性的《社区矫正法》,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社区矫正法要全面规定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人员组成、执行对象、矫正形式、工作任务、执法程序、考核方法等内容。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来确定社区矫正的基本法律制度,明确社区矫正的判决、决定、诉讼、执行和监督的法律依据,并与社区矫正法相配套,以实现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社区矫正乃至整个刑罚执行活动得以有效运行。

社区矫正活动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篇六

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围绕龙潭街道法制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总要求,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靖安、平安靖安、和谐靖安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区司法局“双严”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