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模板21篇)

时间:2024-01-13 21:44:12 作者:雁落霞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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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的调查报告

促进农民增收,解决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是当前全党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把促进农民增收从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升华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农民增收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农民增收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既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要率先在全乡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历来就是事关全乡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那么,应该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带着这个问题,近期,我先后五次深入到我乡农村,对我乡发展打工经济促农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所见所闻令人深切感到:崔家庄乡坚持把外出打工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引擎,取得了一定成效,并逐步探索出了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xx年全乡外出务工人数约3500多人,总收入超过1500万元,人均增收1500元,占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

崔家庄乡位于xx市东5公里,邦宽公路沿线,东与建明镇为邻,西与xx镇接壤,南与东旧寨镇以山为界,北与苏家洼镇相接,交通便利,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全乡东西长约10公里,南北长约6公里,总面积28.7平方公里。共有24个行政村,到二00六年底,全乡共有5728户,19214人,耕地面积20808亩,人均1.08亩。同时,还有丰富的地下铁矿资源和建筑沙,也是我市重要的粮食产区和畜牧生产基地。近年来,畜牧养殖和苗木生产成为全乡农业的主导产业,铁矿开采、加工及矿山机械制造成为我乡工业的支柱产业。这些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大大促进了全乡经济增长,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农民增收速度明显加快,农民现金性收入大幅提高。xx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900元。

从调查情况看,崔家庄乡农民外出务工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打工经济初步形成,规模日益扩大。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乡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基本稳定在3000-3500人左右。据调查,从业种类大致可分为五种:餐饮业200多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7%;商业100多人,占3.3%;殡葬300多人,占10%;运输400多人,占13.3%;打零工1500多人,占外出务工50%;其他人员500多人,占16.7%。这样,仅外出务工一项,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可多增加1500余元。可以说,打工经济已经成为加快我乡发展的重要产业。

2、农民素质不断提高,造就了一批适应我乡发展的有用人才。“解放思想,外出打工,勤劳致富,回报家乡”。广大农民通过外出务工,从中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把外面新鲜的事物带回了家乡,极大地促进了我乡经济的发展。

3、一批农民在外出务工中发家致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经过多年的外出务工,我乡一批头脑灵活,敢闯敢试的农民已经率先发家致富。正是这样的一些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了我乡的广大群众,进而辐射带动了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形成了“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的局面。如今,我乡外出务工的队伍不断壮大,“农忙种田,农闲打工”正在成为广大农民的生动实践。

这种“打工经济”格局是怎样形成的,有什么好的措施和做法?调研中我们找到了答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调动。我乡农民历来就有外出务工的传统。对此,乡党委、政府因势利导,牢固树立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就是创造财富的理念,努力在全乡营造“外出一人,致富一家”良好氛围,积极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外出务工。乡里制定出台了相关务工措施和政策,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外出务工人员专题会议,年初针对外出务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年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评选,表彰一批对家乡贡献大、勤劳致富、成绩明显的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同时,乡党委、政府每年还要召开在外人士座谈会,恳请他们为本乡农民工寻找、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这些举措,都对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起到了积极的激励和鼓舞作用。

二是多管齐下。就是因人而异,合理引导,积极优化农民外出打工途径,努力为广大农民创造就业岗位。近年来,针对广大农民外出务工“由亲投亲、无亲靠友”的自发状态,乡党委、政府积极加大组织力度,通过乡村两级组织,通过在外工作人员,托关系、找门路,为广大农民尽可能地创造就业机会。现任乡党委书记冀连明同志,经常通过亲朋好友为农民联系就业岗位。三年多来,经他介绍外出务工的农民多达20余人。据统计,今年外出务工农民,通过乡镇、村组织介绍的有500多人,占总外出务工人数15%;经在外工作人员介绍的有800多人,占总外出人数的22%。

三是全力扶持。针对外出务工农民没有务工项目,缺少致富资金,以及家中老小无人照顾等一些实际困难,乡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以及其它各种渠道,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同时积极与乡农村信用社联系协调,帮助外出务工农民解决小额贷款,为他们解决资金困难;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实际困难,要求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帮助,做好后勤工作,切实解决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安下心来、全力以赴在外打工,谋求更快、更大发展。

三、几点建议。

实践充分证明,打工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它给全乡的农民增收工作,特别是崔家庄乡的农民增收提供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应该说,近年来,发展打工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已经在我乡形成了共识,大都开始了积极的探索,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但从总体上来看,打工经济对全乡来讲,规模还不是太大,还没有成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因此,结合我乡的实际,提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竞争。做强做大打工经济,首要的是要提高农民素质。农民外出务工,尽管“搓澡的、卖饭的、出租摩托车的、打墓的、抬材的”等五花八门、各行各业都有,但大多从事的是比较简单的体力劳动,而且空间很狭小,不利于长远发展。同时,在调研中我们也感受到了农民需要知识,需要技术的迫切心情,以及无一技之长的困惑。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着重提高外出务工农民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技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聘请专业教师,切实加大职业教育力度,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掌握“一技之长”;要进一步充分利用好各村农广校资源,在农闲、春节等时节组织外出务工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技能水平;积极和用工单位联系和合作,有针对性地对外出务工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通过这样的一些措施,使广大外出务工农民走得远、站得住、能致富,实现农民工由单纯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第二,成立中介组织,畅通外出途径。目前,就外出务工的渠道来看,大多农民还处在一种自发、无序、盲目的状态。农民工的自发、无序、盲目流动,会产生就业难、权益得不到保证等很多负面的影响。尽管近年来我乡乡村两级组织也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改观。对此,我们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乡、村两级都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特别是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程序,在乡成立劳务输出组织,一方面对农民工加以统一管理和培训,另一方面帮助农民收集各方面用工信息,同时协调农民工的各种劳务关系,从而畅通农民外出务工途径,让外出务工农民实现由自发性向有组织输出转变。

第三,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民创业。一是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要帮助外出务工农民解决资金以及生活中遇到得一些困难,让外出务工农民走得放心,干得安心,赚得尽心。二是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尽快成立农民工维权服务机构,积极依法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每年都要对劳务输出先进单位、对外出务工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势头,从而引导更多的农民外出创业。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的《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去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分别增长1.3%和2.8%。

统计显示,xx年以来我国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5、1.5和0.5个百分点。

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中国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1.1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8.8%,26~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1.4%,41岁以上的占27.5%。与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53.8%;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38.5%。

1.2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1.3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6.4%,批发零售业占4.4%,住宿餐饮业占3.8%,采矿业占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8%,其他行业占2.4%。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占22%,占25.2%,2004年占30.3%,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占16.6%,20占16.8%,2004年占22.9%,2007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588元,人均收入4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的调查,2004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065元,人均收入3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4.9%。与2004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71.4%,比2004年高出4.4个百分点;[2]57.9%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04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04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04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07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48.6%和32.4%,分别下降了1.4和2.6个百分点。

2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2.1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18.4%。而在2007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300元,达到1305元,比2004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07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04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0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04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000~1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200~1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04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07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07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05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h计算,则2007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05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05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2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04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2.4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h,比2005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2.5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07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05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2.6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05年相比,2007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07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05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2.7尽管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碍和困难。

只有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才算完成,只有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成为市民,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才能改变,农民工问题才能最终消失,“三农”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脱离农村、实现市民化,而且这种愿望还在增强,但是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碍和困难。在接受调查的757位农民工中,在条件或政策许可的情况下,67·8%的希望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一比例比2005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不希望脱离农村,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仅占32·2%。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民负担太重”、“农民社会地位太低”,分别占33·7%,21·0%,13·9%,10·6%(见表1)。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来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和风险。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别占22·7%,21·9%,14·6%,11·2%(见表2)。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希望脱离农村,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在694个样本中,87·0%的农民工认为还没有成为市民,5·8%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成为市民,只有7·2%的农民工认为已经成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没有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中,25·6%的认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为市民。此外,虽然有63·1%农民工的认为是自身还不具备成为市民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这部分农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条件要求过高,从而农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标准来审视自身的条件。在农民工认为成为市民的最主要标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户口”和“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分别占37·9%,25·6%和17·7%。这些成为市民的标志或条件本身就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设置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背景下,农民工确实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在影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过高的房价,还有6·6%的农民工认为是农村土地制度。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主要原因也在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毕竟《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还只有1年的时间,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政策效应必然有限。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缓慢,主要是由于目前还存在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和城乡土地制度的缺陷。

农民工新情况的出现,除了制度和政策原因之外,还因为其它许多因素的作用。由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制造业、建筑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就业岗位更多,因此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由于中部崛起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全国各地特别是城市经济都加快发展,都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再加上在本地就近打工,成本更低,困难更少,所以东部地区虽然仍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但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大幅度增加,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也有所下降。由于劳动力素质、教育事业发展的周期较长,所以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短期内难以改变,文化程度短期内也难以有较大的提高。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则是劳动力供过于求、农民工素质不高、就业制度不完善、劳动法没有得到有效遵守、农民工社会地位低下、享受不到市民待遇、遭歧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实际参保率不高,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从农民工方面看,工作不稳定、就业流动性大、收入也不高是农民工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障的最主要原因。从企业方面看,大部分农民工是在个体、民营企业就业,这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主观上也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地方政府方面看,他们主要是担心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会降低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

4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建议。

4·1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

《国务院若干意见》一年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真正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尽可能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导途径;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4·2最终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最终必然消失。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城市化是农民工问题最终解决、“民工潮”消失的根本途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要害,就是要想办法逐步使大部分农民工市民化,也成为城市职工。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除了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各种制度障碍,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制度保证之外,农民工市民化还有一个需要有效解决的困难问题,即农民工市民化的巨大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我国提出将要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4],-20中国城市化率每年平均提高1·3%,如果按照这个城市化水平提高的速度计算,20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据测算年中国总人口将达到14·5亿左右,城市总人口则将上升到8·7亿,年城市总人口是5·77亿,到2020年城市人口将增加近3亿,假定其中2亿是农民工及其子女。按照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的测算每转变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需支付社会总成本约2·5万元,2亿农民工及其子女市民化,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约5万亿元,按计算,每年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约3千多亿元。谁来支付这个成本?肯定主要不能直接由农民工支付,因为农民工的收入已经很低,既无力支付,也不合理。当然,也不能由城市居民承担。我们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除了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和农民工自身要支付一部分之外,主要应该由各级政府支付,现在政府应该有这个财力(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9343·62亿元,比2005年增加7694·33亿元)。而且,政府支付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是由农民工间接支付的。因为,政府在这方面支付的资金,可以主要来源于由农民工创造的价值转化而来的利润和税收。每年每个农民工只创造3000元利润和税收,1·2亿农民工就有3600亿元,足够支付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事实上,每年每个农民工创造的利润和税收,远远不止3000元。所以说,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实际上主要是由农民工自己支付的。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本文采用深入实地调查、与返乡农民工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调查方法,对位于中西部地区,xx市xx乡xx寺村返乡农民工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外出就业对农民的生存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对近80%的农户有着决定性作用,但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大量存在合法权益受侵犯的问题,造成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积极性受挫。

xx位于省会郑州西南40公里处,总面积1001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人口75.9万。xx是全省26个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县(市)、35个扩权县(市)和23个对外开放重点县(市)之一。

xx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早在8000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生息繁衍,人文始祖轩辕黄帝在此出生,立宫建殿、建都定国,开创了华夏一统基业,缔造了华夏五千年文明历史。西汉高祖刘邦始置密县,迄今已有20xx余年。境内名胜众多,风光秀美,轩辕丘古城寨城址、黄帝宫、郑公墓、汉墓锺华夏之灵,青屏山、神仙洞、香峪寺、桃花源毓溱洧之秀。轩辕丘古城寨址的发掘,被评为20xx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20xx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已被专家考证为黄帝古都轩辕丘。

xx资源丰富,物阜品优。矿产资源遍布全境,已探明矿藏有25种,煤炭、铝钒土、石灰石、硅石等储量大、品位高,为工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由此逐步形成了煤炭、耐材、造纸、建材四大支柱产业,超化镇是闻名国内外的耐火材料专业镇,大隗镇被誉为全国造纸第一镇。农特产金银花、桑杈、大蒜、密香杏等品质优良,享誉海内外。

xx区位优越,环境优良。xx地处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隆起带和“郑州半小时经济圈”内,已纳入大郑州建设规划,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紧临京珠高速公路和郑州国际机场,郑少高速横贯东西,基础设施完备,电力、水资源充足,综合通信能力已跨入全国百强。城市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功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和谐,一座现代化的中等城市正在崛起。

xx乡xxx村位于xx市北部山区,面积9平方公里,距离县城10公里,是一个省级重点扶持的典型山区农业贫困村。20xx年底,全村总人口256户,954人,耕地面积900亩,人均耕地不足1亩,常年以种植玉米、小麦为主,没有特色支柱产业,附近没有任何厂矿企业。外出务工人员300人,占总人口的34%,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1%,人均纯收入750元,其中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5%。举家外出务工的有10户,外出务工人员中,输入到乡外省内占25%,省外占75%;男性占80%,女性占20%;16—25岁的占70%,25岁以上的占3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输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郑州、广东等地。目前,农民工返乡200人,有10对夫妻同时返乡,在返乡的农民工中有100人准备过完年继续出去打工,有50人准备就在xx附近打工,有15人准备在乡自主创业,有20人决定不出去打工在种地,剩余15人暂时不确定自己来年的计划。

xx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在耐火材料企业打工的,由于上游钢铁企业受到铁矿石价格波动影响停产或者减产,造成耐火材料企业停产放假;二是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昂贵的城市生活花费使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临近年关,建筑行业疲软,建筑工地停工,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没有活干,自己又不能够胜任其他工种而被辞退;四是个别在外务工人员利用国家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决定返乡自主创业、自谋发展。

xx村作为省级贫困村,位于山区,缺乏资源,主要是靠劳务输出支撑。从目前情况,xx村返乡农民工带来的影响还不大。一是春节临近大家主要集中在过年;二是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是领到工资返乡的,暂时手头宽裕,还不急于寻工作。

地方稳定成了一道难题。二是可能出现返乡农民工争地现象、违章建房、超生等现象,将会影响本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xxx,1980年出生,初中毕业,在广东一家机械厂做电焊工已经2年,从去年开始,他明显感觉到工资少了,到12月他被裁掉了。在那里找不到工作被迫返乡。失业回家后,有人介绍他去酒店当服务员,月薪600,工资感觉太少了就没有去,除了喝酒就是打麻将,整日游手好闲。

xxx是,今年46岁,初中没毕业,没有什么专业技能,只能在建筑工地卖苦力,20xx年10月份被辞退了。他曾跟远房亲戚到东莞、珠海等建筑工地打工,多年来工种一直没改变。为什么农民工这么扛不住金融危机?根据我的走访得出结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缺乏专业技能,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竞争力较差。

1、社会管理严重歧视农民工。在社会稳定上,把农民工作为不安定因素,一旦整顿社会秩序,就把矛头指向农民工,强制审查,收容遣送。农民工xxx说,外出务工一般都需要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所在工厂工作证这五种基本证件。未婚妇女还需办理未婚证,已婚妇女要办婚育证。每年在家乡和打工地两头办证花的“冤枉钱”就达300元左右。若被当地派出所查出“五证”不全,则会被扣留、罚款甚至送到收容遣送站。

2、就业限制。农民工xxx反映,大多数城市将农民工排斥出城市明文禁止的一些岗位,绝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清洁、搬运、地下、高空等“脏、累、粗、危”工作。许多城市还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

3、就学歧视。一些地方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执行大打折扣,甚至违背政策。公办中小学校向农民工子女额外乱收费的现象,并未停止。农民工xxx反映,其在外务工期间,子女上学交借读费小学每学期少的1000元,多的20xx至5000元,还暗示要拿不成文的一次性赞助费,不然就以学生名额已满拒收。

4、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大多数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要么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要么为了应付检查只给少部分农民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买一种保险,而回避其它几个险种。大多数用工单位没有按《劳动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从事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

5、拖欠工资问题仍然存在。在调查过程中,有部分民工反映工资存在被拖欠和克扣,占调查人数的62%。据民工反映,拖欠、克扣工资的形式多样,有的是建筑业包工头在工程完工后拒发工资,有的拖欠工资发给回家路费,有的连路费也不给。有的是企业向民工收取上岗押金,或扣发一个月工资,也有的是企业一年中平时只发给民工生活费,把大部分工资扣在老板手里占用,并随时找借口处罚民工、克扣工资,如果农民工对企业不满意,要离开,那已做几个月的工资也就拿不到了(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尤其明显)。

1、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对农民工输出及就业实行市场化、网络化运作,减少农民工的盲目流动。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要主动与用工地政府取得联系,增加沟通,争取对方在农民工管理和维权工作上的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重罚并公开曝光。

2、着力降低农民工就业门槛

放宽城镇门槛,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城市的新市民,加大对农民工密切行业及企业的社会保险面力度,制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工作流动后,对其保险费用要有规范的累计和转移程序。

3、加强外出就业前培训工作。一是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力价值。二是要结合技能培训做好农民工维权的教育。要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教育使农民熟悉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正当合法的权益。

4、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对返乡农民工有创业愿望的,采取系列帮扶措施,如: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快捷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组织专家和企业成功人士进行技术指导,并争取有关政策支持进一步帮助他们创业。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县调查反映返乡农民工创业呈现创业层次持续提升等新趋势但是仍面临创业资金不足融资难等问题。

近日,**县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显示,随着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带着信息、技术、资金、项目等陆续返乡创业,呈现出返乡创业人数增加、创业形式多样化等新趋势,但是也面临创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补贴金额小申请手续繁琐门槛高等困难问题。

一、返乡农民工创业出现的新趋势

一是返乡创业人员逐年增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普遍下行形势下,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人数逐年增加。据县人社局调查反映,该县长期在外务工人员11万人,20xx年1月份以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6000余人,返乡创业农民工810人,占同期返乡农民工的13.5%,所占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xx-2014年,全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分别为145人,240人和545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占创业人员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农民工返乡后,一部分人就地就业,一部分人凭借外出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技术,开始自主创业,约占返乡人员的5%—10%左右,占城乡创业者的20%左右。

二是返乡创业层次持续提升。据**县反映,返乡创业的形式由过去单纯的个体经营,逐步发展到以股份制经营为主、小微企业遍地开花的现代经营模式上来。曾在**从事汽车饰品销售的狮子楼办事处的42岁赵玉重,与3名同时务工的工友返乡后,合伙创办了投资100万元的山东**格林斯汽车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坐垫原材料加工和坐垫编织。冠县范寨乡返乡农民工范孟振20xx年创立“冠县国雅家具有限公司”,着力打造高端红木文化品牌,现公司规模已达200万元。另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从事电商产业等第三产业增多。20xx年12月份,**首家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县级运营中心即农村淘宝冠县服务中心正式启动,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正面向全县招募合伙人,截至目前报名参加的返乡创业人员已达到600余名。

三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规划更加具体可行。据冠县桑阿镇副镇长姚理涛反映,目前80后农民工成为返乡创业的主力军,他们受教育程度基本都在初中以上,87%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均对自身创业有明确规划,并且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期间接触新鲜事物较多,对国家扶持创业的政策了解更多,返乡创业的成功率不断提高。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xx位于省会郑州西南40公里处,总面积1001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人口75.9万。xx是全省26个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县(市)、35个扩权县(市)和23个对外开放重点县(市)之一。

xx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早在8000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生息繁衍,人文始祖轩辕黄帝在此出生,立宫建殿、建都定国,开创了华夏一统基业,缔造了华夏五千年文明历史。西汉高祖刘邦始置密县,迄今已有20xx余年。境内名胜众多,风光秀美,轩辕丘古城寨城址、黄帝宫、郑公墓、汉墓锺华夏之灵,青屏山、神仙洞、香峪寺、桃花源毓溱洧之秀。轩辕丘古城寨址的发掘,被评为20xx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20xx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已被专家考证为黄帝古都轩辕丘。x资源丰富,物阜品优。矿产资源遍布全境,已探明矿藏有25种,煤炭、铝钒土、石灰石、硅石等储量大、品位高,为工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由此逐步形成了煤炭、耐材、造纸、建材四大支柱产业,超化镇是闻名国内外的耐火材料专业镇,大隗镇被誉为全国造纸第一镇。农特产金银花、桑杈、大蒜、密香杏等品质优良,享誉海内外。xx区位优越,环境优良。xx地处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隆起带和“郑州半小时经济圈”内,已纳入大郑州建设规划,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紧临京珠高速公路和郑州国际机场,郑少高速横贯东西,基础设施完备,电力、水资源充足,综合通信能力已跨入全国百强。城市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功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和谐,一座现代化的中等城市正在崛起。

xx乡xxx村位于xx市北部山区,面积9平方公里,距离县城10公里,是一个省级重点扶持的典型山区农业贫困村。20xx年底,全村总人口256户,954人,耕地面积900亩,人均耕地不足1亩,常年以种植玉米、小麦为主,没有特色支柱产业,附近没有任何厂矿企业。外出务工人员300人,占总人口的34%,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1%,人均纯收入750元,其中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5%。举家外出务工的有10户,外出务工人员中,输入到乡外省内占25%,省外占75%;男性占80%,女性占20%;16―25岁的占70%,25岁以上的占3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输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郑州、广东等地。目前,农民工返乡200人,有10对夫妻同时返乡,在返乡的农民工中有100人准备过完年继续出去打工,有50人准备就在xx附近打工,有15人准备在乡自主创业,有20人决定不出去打工在种地,剩余15人暂时不确定自己来年的计划。

xx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在耐火材料企业打工的,由于上游钢铁企业受到铁矿石价格波动影响停产或者减产,造成耐火材料企业停产放假;二是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昂贵的'城市生活花费使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临近年关,建筑行业疲软,建筑工地停工,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没有活干,自己又不能够胜任其他工种而被辞退;四是个别在外务工人员利用国家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决定返乡自主创业、自谋发展。

xx村作为省级贫困村,位于山区,缺乏资源,主要是靠劳务输出支撑。从目前情况,xx村返乡农民工带来的影响还不大。一是春节临近大家主要集中在过年;二是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是领到工资返乡的,暂时手头宽裕,还不急于寻工作。将来可能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影响社会稳定,20xx年全球金融危机,工厂倒闭、破产或企业裁员,外出务工的农民提前返乡,由于临近年关在本地难再找到工作,而青年农民工不懂耕作也不愿耕田,以至返乡后无所事事四处游荡,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时有发生,如何帮助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确保地方稳定成了一道难题。二是可能出现返乡农民工争地现象、违章建房、超生等现象,将会影响本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xxx,1980年出生,初中毕业,在广东一家机械厂做电焊工已经2年,从去年开始,他明显感觉到工资少了,到12月他被裁掉了。在那里找不到工作被迫返乡。失业回家后,有人介绍他去酒店当服务员,月薪600,工资感觉太少了就没有去,除了喝酒就是打麻将,整日游手好闲。

xxx,今年46岁,初中没毕业,没有什么专业技能,只能在建筑工地卖苦力,20xx年10月份被辞退了。他曾跟远房亲戚到东莞、珠海等建筑工地打工,多年来工种一直没改变。为什么农民工这么扛不住金融危机?根据我的走访得出结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缺乏专业技能,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竞争力较差。

1、社会管理严重歧视农民工。在社会稳定上,把农民工作为不安定因素,一旦整顿社会秩序,就把矛头指向农民工,强制审查,收容遣送。农民工xxx说,外出务工一般都需要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所在工厂工作证这五种基本证件。未婚妇女还需办理未婚证,已婚妇女要办婚育证。每年在家乡和打工地两头办证花的“冤枉钱”就达300元左右。若被当地派出所查出“五证”不全,则会被扣留、罚款甚至送到收容遣送站。

2、就业限制。农民工xxx反映,大多数城市将农民工排斥出城市明文禁止的一些岗位,绝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清洁、搬运、地下、高空等“脏、累、粗、危”工作。许多城市还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

3、就学歧视。一些地方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执行大打折扣,甚至违背政策。公办中小学校向农民工子女额外乱收费的现象,并未停止。农民工xxx反映,其在外务工期间,子女上学交借读费小学每学期少的1000元,多的20xx至5000元,还暗示要拿不成文的一次性赞助费,不然就以学生名额已满拒收。

4、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大多数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要么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要么为了应付检查只给少部分农民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买一种保险,而回避其它几个险种。大多数用工单位没有按《劳动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从事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

5、拖欠工资问题仍然存在。在调查过程中,有部分民工反映工资存在被拖欠和克扣,占调查人数的62%。据民工反映,拖欠、克扣工资的形式多样,有的是建筑业包工头在工程完工后拒发工资,有的拖欠工资发给回家路费,有的连路费也不给。有的是企业向民工收取上岗押金,或扣发一个月工资,也有的是企业一年中平时只发给民工生活费,把大部分工资扣在老板手里占用,并随时找借口处罚民工、克扣工资,如果农民工对企业不满意,要离开,那已做几个月的工资也就拿不到了(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尤其明显)。

1、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对农民工输出及就业实行市场化、网络化运作,减少农民工的盲目流动。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要主动与用工地政府取得联系,增加沟通,争取对方在农民工管理和维权工作上的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重罚并公开曝光。

2、着力降低农民工就业门槛。

放宽城镇门槛,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城市的新市民,加大对农民工密切行业及企业的社会保险面力度,制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工作流动后,对其保险费用要有规范的累计和转移程序。

3、加强外出就业前培训工作。一是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力价值。二是要结合技能培训做好农民工维权的教育。要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教育使农民熟悉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正当合法的权益。

4、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对返乡农民工有创业愿望的,采取系列帮扶措施,如: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快捷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组织专家和企业成功人士进行技术指导,并争取有关政策支持进一步帮助他们创业。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20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中国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了771.6亩耕地。

(二)按照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统计,自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目前共有失地农民617人。

1、自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至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以前,我县共有失地农民272人。其中18周岁以下75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05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92人。

2、自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至2005年5月31日,我县共有失地农民345人。其中18周岁以下111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56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78人。

(三)我县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335人,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86人。

(一)根据省政府[2003]115号文,我县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步拟订了有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列入保障对象。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2、保障形式。一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按不低于1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社会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标准主要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按缴费水平确定,以确保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为原则,保障标准不低于最低社会保障线。保障对象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二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区分年龄分档缴纳),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帐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同上),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缴费对象属农民身份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农转非”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就业的,按规定参加企业扩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实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

3、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一是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出资筹集。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县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集体补助应占大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单独建帐,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财政比较困难及各方面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施。

(二)截止今年5月31日,我县失地农民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68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366人。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31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17元,最低的0.4元。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村集体没有认识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三是地方财政困难,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一是就业岗位有限,失地农民就业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的冲击,就业岗位越来越激烈。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的调查报告

班级:姓名:学号:

上个学期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次课外作业,在暑假进行一次课外实践调查活动。在这次实践活动中,我选择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情况的调查”这个主题,而这次实践调查活动的地点选择在广东东莞沙田镇一家大型出口玩具厂,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工业化程度高,大小工厂众多,聚集了大量的农民工,具有典型的代表性,能够很好地反映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情况。同时,我本人也在这里进行暑期工活动,一边工作一边进行调查,调查主要以访谈的形式进行,为期一个半月。

农民工进城务工问题已经成了社会就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特有的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社会农民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解决他们的问题有助于社会更好的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投入到城镇建设中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该工业镇农民工就业环境和生存状况有所改善,但部分农民工仍然面临着工资待遇偏低、工作强度大、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1、多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相应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与克扣问题。如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薪预留金的规定》,要求建筑中标的工程项目,首先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按工程造价中工资总额的20%收取农民工工薪预留金,如果建设单位或建筑企业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则直接从预留金中支付。

2、农民工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为帮助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全县各乡镇积极开展农民工务工前法律培训,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借助新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务工农民的法律意识,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近年来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如民田镇政府不但组织当地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还帮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7.3%;仅有5.5%的农民工购买了失业保险,其中由单位或单位出资一部分购买的仅占4.4%。

会先押工人几个月的工作,春节后才把上年的工资结清,据了解,多数农民工工资历来是1个月压1个月发放的。全市给个体打工的农民工中,有60%的人不同程度地存在被克扣或拖欠过工资现象。

3、依然存在农民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现象。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用人单位农民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或签定了损害自己利益的合同。我调查的30名农民工中有20%的人员没有和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其中6%的人竟不知道要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4、部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得不到保障。通过调查发现,子女教育问题是已婚的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其中多数农民工把孩子放在乡下由双方父母或妻子监护,但由于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都落在乡下父母或妻子身上,造成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精力严重不足。对于跟着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也由于城市高昂的择校费被挡在校门之外。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子女学习成绩较差者居多,还有个别孩子十四五岁就辍学在家。

5、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目前农民工在城市找工作主要渠道是靠定居在本地的亲属、朋友和同样是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通过劳务市场、职业中介机构和家乡政府组织等途径找工作的农民工很少。据调查,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务市场、职业中介机构找工作的原因是存在乱收费现象,有些甚至交了钱却找不到合适满意的工作。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为农民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制定科学的转移规划,使增加农民收入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引导和管理,做好跟踪服务,科学合理的配置和运用好劳动力资源,有效地统筹社会和谐发展。

2、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培训,让他们自觉的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活和劳动。同时,也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避免误入歧途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加强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促进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要充分发挥本地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教育资源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素质。

4、提高农民工外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全面搜集和及时反馈各地务工信息,为农民提供准确快捷的劳务信息,使农民“外流”由自发松散状态向有序状态转变,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促进劳动力资源由分散向集中转变。

综上所述,农民工进城务工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但是我认为仍然要鼓励农民工进城务工这不仅仅是因为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需要,同时这更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捷径,也是我们建设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经之路,而且这也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大的物质基础保证。还是以我们家乡为例,这些年,我们村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在外打工的那些人基本上都盖上了楼房,现在在村子里面已经鲜见瓦房了。生活上的改观更是显而易见,吃、喝、穿、都比以前上档次了。以前上街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可现在人们隔三岔五的就上街消遣。所以我们更应该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这次的实践活动收获很多,在整个活动调查中,我学会了更好地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同时整个过程虽然是艰辛的,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坚持下来,作为一个大学生,不仅要学好专业知识,同时也要多实践,关心的身边的人或事。之所以说这次活动是格外有意义的是:这次活动,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父母亲挣钱的艰辛与不容易,我会好好努力学习,让父母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沙田镇农民工是我国广大进城务工农民工情况的一个缩影,他们不是为养家糊口到城市打工的“过客”,更加渴望融入城市、扎根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然而,身处城市与农村的边缘,他们也有更多的困惑和迷茫。希望更多人走近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触摸他们的“进城”梦。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据统计,20**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群体性的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20**年,**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群体性的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 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 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的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一)的方式,旨在了解这一问题。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调查了农民工的职业类型及职业稳定状况、就业培训、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的获得、就业获得方式(自己应聘、亲友或熟人介绍、中介组织介绍等)、就业流动的特点(兼业式的农闲时节打工还是钟摆式的常年在外打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工资状况调查包括工资水平、欠薪现象、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时间(日工作小时和月工作天数)、劳动强度、节假日加班工资获得状况等。主要采用调查问卷(见附表一)的方式进行,调查日志(见附表一)和调查结果如下:

在学校学到的技术,业绩还算不错,月收入在4000—5000之间。她很满意他的工作,工作条件好,工资待遇也不错。

王云飞,男,30,职高,群众,未婚,家庭成员3人。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进了会宁县邮政公司。经过短期的培训之后,主要负责前台的业务介绍工作。月薪在800—1500。虽然工作环境优越,工作时间也不长,但是工资低,让王先生很郁闷。

杨志龙,男,23,大专,已婚,家庭成员5人(无子)。他的情况和以上的不同,大专毕业后,就结婚了。但那一年恰逢金融危机,一时间就没有找到工作,在家闲待了一年,后来和同学一起经营了一个杂货部。但由于经营不当,被迫关门了。刚刚找到了一份在兰州当保安的工作,还没有上班。听说工资在1500—3000之间,但是杨先生对这份工作相当的不满意。没有工作经验,并且有一定的危险。

张亚丽,女,23,初中,群众,未婚,家庭成员5人。张小姐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初中毕业后,在自己的努力下,开了一家连锁超市。每天白天照顾生意,晚上到附近的一个电子工业学校学习商务管理。经过自己的奋斗,她的超市生意很好,也有自己的雇员。每个月的收入在5000—6000左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和工资待遇有所好转,接受就业服务和培训的人数增长迅速,不少地区在工作中也创造了好的经验,但与上亿农民工的需求相比,还只是点上的突破,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农民工反映强烈的主要有三大问题。

(一)公共信息渠道不畅,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少。

据抽样调查,85%的农民外出务工是靠亲友获得信息,而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得就业信息的却很少。一些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开始对农民工免费服务,但岗位类型、服务模式又往往不适应农民工的需要。

(二)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初次求职农民极易上当。

一些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一些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信息咨询公司,利用农民工求职心切和缺乏辨别能力,以虚假信息骗取农民工钱财。这一情况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挫伤了他们对职业介绍服务的信任。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通过中介机构的广告来获得工作。但是,根据很多农民工朋友反映,中介机构贴在墙上的广告几年来就没变化过。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私自延长工时或是降低工资,这些变化并没有在广告上体现,致使许多农民工上当受骗,对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下降。正是政府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疏于监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择业服务机制进行整改,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

(三)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不能满足就业需要。

真正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往往收费很高,农民工难以承受;有些培训机构只追求参加人数,不关心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从全国情况看,虽然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人数增加很快,但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并没有明显改善,企业急需技术工人的突出矛盾并未缓解。

此外,(1)工资低、工资增长缓慢;(2)被随意要求加班加点,不给或少给加班费;(3)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4)恶意拖欠、克扣、拒发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严重。在上述问题中,农民工欠薪问题是社会的热点,也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对此,许多学者不无忧虑地指出,“对农民工来说,最为重要的还不是工资多少的问题,而是能否最后拿到自己的辛苦钱的问题”。

四、分析总结。

1.找工作难度分析。

从性别角度分析,在下半期的调查中,女性被调查者的情况有所好转,上半期中有50%的女性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困难了,下半期中只有30%的女性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困难了。从年龄角度来分析,各个年龄段的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难度基本不变的比例均有上升。

2.对现在工作的满意程度的分析。

从年龄角度分析,农民工对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显著变化,下半期调查的不满意程度相对于上半期明显增加。年龄越大,对工作满意程度越低。从文化程度角度分析,满意程度基本不变,农民工学历越低,对现有工作越不满意,大专以上农民工对现有工作的满意度最高。

3.2009年以来工作时间变化的分析。

从性别的角度分析,相对于上半年,认为工作时间变多的男性调查者比例增大,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的女性比例大幅增加;从年龄的角度分析,3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而3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变长;从学历的角度分析,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民工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变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民工,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低学历的农民工从事技术含量偏低的体力劳动的可能性更大,在金融危机下,失去工作的风险更大,因此他们选择增加工作时间作为企业继续雇佣其的交换条件。

4.对目前最担心的问题的分析。

从年龄角度分析,最明显的一个现象是相对于上半年的调查,各个年龄段对于拿不到工资的担心均有大幅上升。从文化程度的角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最担心的是失业找不到工作;不同学历的被调查在前后两期的对比中,对于拿不到工资的担心均显著上升。

目前,城市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已比较完善,而乡镇的就业服务工作却还十分薄弱。更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的项目和模式主要是根据本地城镇居民设计的,不适合农民工的需要,使他们“敬而远之”。

二是城乡分割、地区分治和财政分灶吃饭,以及部门间职能交叉、协调沟通不够,成为影响市场管理和工作效率的体制性障碍。目前我国实行各级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一些劳动力主要流入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由当地财政出资,为外地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有不同看法,认为地方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解决本地人的问题。涉及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部门虽然较多,但责任不够明确。在劳动力市场管理方面,立法滞后,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则和制度,部门间也缺乏协调机制。体制性问题使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企业和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阻碍相关政策的落实。

尽管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人思想中存在的对农民工的歧视观念还根深蒂固,严重影响了各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法规的执行。

五、通过调查,提出建议。

训、维权等各项工作,加强与劳动力输入地的协作,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劳动力输入地各城市要将农民工流动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计划,在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广大农民工的需求。

三是强化公益服务与规范市场服务相结合,推动供求信息的沟通和对接,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需要的就业服务。劳动力流出地的劳务输出服务,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各类服务机构的作用,政府制定规则,引导资助,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信息;劳动力流入地的职业介绍服务,要大力发展免费的公共服务,提供供求直接见面的平台;引导推动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精细服务,强化信用,提高质量;对民办中介机构,建立信用体系,统一市场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堵住不法分子骗钱的门路。四是制定和实施以项目为龙头的农民工国家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针对不同农民工群体对培训的需求,设立几大国家项目:一是设立面向几亿农户的电视(远程)培训国家项目,为准备外出的农民提供进城务工常识引导性培训、就业热门行业基本技能培训等课程,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免费获得基础培训;二是继续搞好“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国家项目,强化培训与劳务输出结合,鼓励农民参加15至90天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三是设立面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贫困地区青年的技术工人培训国家项目,强化技术工人订单培训,帮其实现稳定就业;四是设立面向农民工集中行业的农民工岗位培训国家项目,首先选择建筑、煤炭等行业先行,根据不同岗位和技能层次的要求,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在岗培训,使职工达到必要的国家职业标准。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二、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三、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五、结果分析: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六、对课题认识与总结: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调查报告

走访留守儿童——关于农民工留守儿童心理情况的调查。

在我们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作为子女的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成为儿童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即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16岁以下(包括16岁)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父母亲其中一方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留守儿童群体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频频引起社会各界侧目,让人们觉得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呵护!

据资料显示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获得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教育,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为此,应学校号召,为了正确认识国情、深入了解社会、提高自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借暑假机会进行社会实践,由于家住农村,外出务工的农民较多,本着学校要求的“就近原则”,他们留守在家的子女自然而然地成为我此次社会实践的对象。经过几天时间的构思、收集整理资料、制定调查问卷等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带着一份好奇和几许期待踏上了漫长的家访之路,在有关村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村民们的热情帮助和极力配合下,我走访了我村共28个组(据村委介绍我村除去统征人口目前总共28个组)的社员,对符合条件的目前未外出的留守儿童(因为有几位家长已带着孩子外出,家中空无一人)的心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共收集到50份有效调查问卷(附后),并获得了一系列数据和一些情况。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调查日期,有8位孩子的父亲外出务工、4位孩子的母亲外出务工、39位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其中包括父母离异者)。这些留守在家的孩子大多由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并且大多数都是在婴幼儿期或者还属学龄前儿童时都已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跟随年迈的老人一起生活。另外虽然有部分幸运的孩子是由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亲自照顾,但是由于不能同时拥有父母双重的爱,心中难免不舒坦,再加上外出的家长在外打工所持续的时间不等,短的至少已有半年左右的时间,最长的已有长达16年之久。家访过程中,我还了解到部分家长由于心系赚钱,已持续有好几年不曾回家探望家中的儿女。让原本就渴望他们关爱的孩子们一次次的化希望与盼望为失望,一次次的由兴奋与激动变为深感无助,一次次的觉得他们的父母已然不再爱他们、已然将他们深深遗忘。让那幼小的心灵倍受打击,留下无言的伤痛,并且伤痛在无形中扩散,扩散得肆无忌惮!再看到同龄伙伴可以无忧无虑地同时拥有父母亲双重的关爱,可以时刻承欢父母膝下,那早就伤痕累累的小小心灵难免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扭曲。通常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有的孩子日常行为粗暴蛮横、脏话连篇、易于发怒、脾气多而暴躁、易冲动、怒则打人摔东西;有的孩子故意与家长逆反或者经常沉默寡言、不合群、胆小,敷衍了事、马马虎虎;有的孩子由于渴望更多的关爱,喜欢借故向别人撒娇,以期获得更多的关注;有的孩子由于年龄太小就离开父母或不得不与其中一方分离,误以为是他们不爱自己,于是在家中就一味的对家长撒谎,借故索要更多的物质和金钱、铺张浪费,或者贪玩厌学、学习成绩一度较差以此来报复那离他们而去的父母……孩子们的表现千奇百怪、不胜枚举,无不以自己的方式向社会、向父母控诉着自己孤独无助和对父母双重呵护的渴望!

也许你会认为他们的表现很令人心寒,辜负了父母殷切的希望,但换个角度试想:他们有这些表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何原因造成了他们的叛逆呢?是缺失了父母的双重的爱,是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不够,是命运对他们不公,导致他们沦为受人“歧视”的农村留守儿童,导致他们从小就远离父母的教育和怜爱。

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业、人格等方面出现的不同程度的问题显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要求得不到满足。这不仅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严重的影响到我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制约着我国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进程,尤其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公正、和谐社会的实现,亟需社会共同的关注才能全面控制、逐步解决。

面对“祖国花朵”的上述一系列情况,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是否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走访他们的监护人,带给他们适用、孩子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我们可以走访他们就读的学校,给予他们一定的关怀,带给他们一些书本、文具等物品,也带给他们知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带给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憧憬,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努力奋斗,同时也把他们的坚强与微笑带回我们的校园;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具有一份社会社会责任感,对那些留守在农村的儿童的成长多一份关心,努力保护好中国的“脉搏”以促进华夏民族的不断发展!

通过此次暑期社会实践走访了这些留守儿童及其“代理家长”,感觉自己的肩上多了一份责任,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决不让自己的子代成为留守儿童,同时也为回报社会对我们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

在此,我衷心地感谢村的相关领导人的支持与指导,感谢全村广大社员的热情帮助与积极配合,祝愿您们生活愉悦、合家欢乐!

农民工调查报告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农民工调查报告

xx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连芷江侗族自治县,南、西、北三面分别与贵州省天柱、三穗、镇远、玉屏及万山特区毗邻。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7镇16乡297个村,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2.8万人,劳动力12.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约7万多人。长期外出务工3.4万人,务工地点主要是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行业主要集中在服装、建筑、电子、制鞋、玩具加工、餐饮等,月工资水平一般为900-20xx余元。

xx县农民20xx年外出务工3.4万人,目前已返乡3680人,占外出农民工的10.8%。大部分是从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返乡。xx县农民工返乡后情绪稳定,生产、生活正常。

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不得不返乡。

1、企业停产。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卖不出去,占用大量的资金,工厂无法正常生产,只有关门停产,工人也只好另谋出路或者返乡。

2、企业降薪。由于近段时间,企业生产的产品销路不好,不敢大量生产,工人都是计件发放工资,工资一降再降。由于工资少,难以保障正常的基本生活,农民工只有回家。

3、企业裁员。由于企业状况不好,只能勉强维持现状,企业只有降低成本缩小规模,进行裁员。裁下的人员无法找到其他工作,只有返乡待业。

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因为xx县农民工就业单一,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废品收购行业,科技含量不高,农民工没有多方面的生产技能,转行难。农民工大量返乡造成xx县农民增收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xx县采取了以下对应措施:

1、制定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方案。在对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掌握情况和趋势,了解返乡人员数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长、想法、要求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力需求、农业生产特点等情况,提出对返乡农民工培训、转移务工、创业的对策意见,制定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2、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农办、县科技局等单位参与,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互助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再就业技能和相关法规培训。现培训236人次,其互助式培训效果较好。这种由具有不同专长和经历的农民工相互学习的培训方式深受欢迎。

3、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提供岗位,并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现已通过企业就业76人,参与农村建设就业3258人,占返乡农民工的90.6%。

4、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农业、工商、税务、国土、金融等部门联合出台办证、信贷、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现返乡农民工中还有18人开了商店,23人购买了运输车辆,27人建起了养殖场,占返乡农民工的18%。

一是资金问题。资金不足仍然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一大障碍。不少返乡农民工家境并不宽裕,虽然返乡时积累了一些资金,也具备了创业所需的一些知识,但对于想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的返乡创业者来说,自己积累的资金还不够,而筹集资金又有相当大的难度,在支付了开办费用、投资设备后,想要再扩大生产经营并不容易,多数只能小规模维持。

二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培训专业窄,不能充分满足农民工培训需求。

三是信息不通。有的返乡农民工虽然有好的创意,但对市场需求不了解,不敢投资;有的则因过时的信息而贸然投资,结果资本都打了水漂。

一是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国家可以此重点扶持边贫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

二是引导、鼓励成立劳动力转移协会等劳动力转移群众专业互助组织,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局)。

农民工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单位:万人、%。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增长。

27747。

27395。

352。

1.3。

其中:外出农民工。

16884。

16821。

63。

0.4。

10863。

10574。

289。

2.7。

(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6.3。

4.9。

4.7。

3.5。

3.7。

32.7。

31.9。

30.8。

30.2。

29.2。

22.7。

22.5。

22.9。

22.8。

22.3。

24.0。

25.6。

26.4。

26.4。

26.9。

50岁以上。

14.3。

15.1。

15.2。

17.1。

17.9。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未上过学。

1.1。

1.1。

0.9。

0.8。

1.6。

1.4。

小学。

14.8。

14.0。

11.5。

10.9。

18.1。

17.1。

初中。

60.3。

59.7。

61.6。

60.5。

58.9。

58.9。

高中。

16.5。

16.9。

16.7。

17.2。

16.2。

16.6。

大专及以上。

7.3。

8.3。

9.3。

10.7。

5.2。

6.0。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表420xx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构成(%)。

外出。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6884。

7745。

9139。

100.0。

45.9。

54.1。

东部地区。

4944。

858。

4086。

100.0。

17.3。

82.7。

中部地区。

6592。

4024。

2568。

100.0。

61.1。

38.9。

西部地区。

5348。

2863。

2485。

100.0。

53.5。

46.5。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表520xx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

合计。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小城镇。

其他。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16884。

1460。

3811。

5919。

5621。

73。

其中:跨省流动。

7745。

1188。

1752。

3258。

1473。

73。

省内乡外流动。

9139。

272。

20xx。

2660。

4148。

100.0。

8.6。

22.6。

35.1。

33.3。

0.4。

其中:跨省流动。

100.0。

15.3。

22.6。

42.1。

19.0。

0.9。

省内乡外流动。

100.0。

3.0。

22.5。

29.1。

45.4。

0.0。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表6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第一产业。

0.5。

0.4。

-0.1。

第二产业。

56.6。

55.1。

-1.5。

其中:制造业。

31.3。

31.1。

-0.2。

建筑业。

22.3。

21.1。

-1.2。

第三产业。

42.9。

44.5。

1.6。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1.4。

11.9。

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

6.4。

-0.1。

住宿和餐饮业。

6.0。

5.8。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2。

10.6。

0.4。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表7分地区的农民工产业分布。

单位:%。

在东部地区。

在中部地区。

在西部地区。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第一产业。

0.4。

0.4。

0.4。

0.3。

0.8。

0.7。

第二产业。

61.2。

60.2。

52.5。

50.7。

47.1。

44.1。

第三产业。

38.4。

39.4。

47.1。

49.0。

52.1。

55.2。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单位:元、%。

20xx年。

20xx年。

增长率。

合计。

2864。

3072。

7.2。

制造业。

2832。

2970。

4.9。

建筑业。

3292。

3508。

6.6。

批发和零售业。

2554。

2716。

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01。

3553。

7.7。

住宿和餐饮业。

2566。

2723。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32。

2686。

6.1。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表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东部地区。

954。

1028。

447。

480。

46.8。

46.7。

中部地区。

861。

911。

414。

425。

48.0。

46.7。

西部地区。

957。

1025。

449。

469。

46.9。

45.8。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10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城市类型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1020。

1106。

489。

528。

47.9。

47.8。

地级市。

968。

1043。

420。

452。

43.4。

43.4。

小城镇。

853。

892。

430。

444。

50.4。

49.8。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表11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

20xx年。

20xx年。

全年外出从业时间(月)。

10.0。

10.1。

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

25.3。

25.2。

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小时)。

8.8。

8.7。

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

40.8。

39.1。

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

85.4。

85.0。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年以下劳动合同。

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没有劳动合同。

13.7。

3.1。

21.2。

62.0。

其中:外出农民工。

14.6。

3.7。

23.1。

58.6。

12.5。

2.3。

18.5。

66.7。

12.9。

3.4。

19.9。

63.8。

其中:外出农民工。

13.6。

4.0。

22.1。

60.3。

12.0。

2.5。

17.1。

68.3。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xx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合计。

0.8。

1.0。

0.2。

制造业。

0.6。

0.8。

0.2。

建筑业。

1.4。

2.0。

0.6。

批发和零售业。

0.3。

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

0.7。

0.2。

住宿和餐饮业。

0.3。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

0.3。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调查报告

太湖县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所以决定了它必然也是一个劳力输出大县,这里基本上每都有大量的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的现状,于是我们就对此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5.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念的提出,农民工的处境正在逐步改善。

五、调查分析:

(五)、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各阶层的高度关注,随着经济的更加蓬勃发展,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加之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策略的施行,现在农民工的状况相对已经大有改善了。一方面,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3)司法审判机关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机关真正贯彻落实人大的原始立法精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通过自己的审判权还可以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惩罚,正确利用法律条文,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国家三大权利机关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民工自身的努力也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1)农民工自己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加强自身修养;

(2)农民工自己不断追求进步,他们利用积累的资金学习技能或者进行创业,其中部分农民工最后还走进了社会上层,这更有利于农民工现状的改善和地位的提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能力极为有限,调查范围比较狭小,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该报告中的观点和看法并不成熟,但是我们仍然期望通过这份调查报告,能够加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能够加大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度和敬重度,能够唤起当权者的权利慎用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农民工调查报告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