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 外修风险管控方案(优秀5篇)

时间:2023-10-07 07:25:42 作者:翰墨 方案 最新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 外修风险管控方案(优秀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篇一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一)排查整治内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校园安保、防溺水、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防欺凌、防电诈、心理健康、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等校园安全的全方位工作。

(二)本次排查整治重点

1.校门口安保工作。

校园监控是否全覆盖,且均正常运行;一键式报警器是否畅通;保安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在岗履职,是否具有应有的履职能力;是否定期开展保安培训;“八件套”器材是否完好,保安是否会用;警察、保安、值日领导和教师、家长志愿者参与的校园高峰勤务是否落实;外来人员是否登记、扫码、测温。

2.防学生溺水工作。

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清楚,对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溺水事故的水域是否有警示标识、有防护设施、有值守人员、有巡查人员。防溺水“六不”教育是否落实;《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是否符合要求及回执留存。

3.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等设置是否到位、合理,维修是否及时;校园门前禁停、限速标识、标牌设置是否到位;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及安保设施建设、维护是否到位;校门前道路限速、禁行管控措施是否落实,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人、车是否分流;打非治违工作是否常态化开展;对涉校车辆驾驶员背景调查是否详实并跟踪掌握,对驾驶员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对集中接送学生的专车是否在每次出行前均进行安全检查;对随车管理员是否定期培训、管理是否到位;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

4.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是否不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清理;是否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和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排查;预防欺凌教育是否落实。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篇二

为加强并规范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宽沟煤矿重大危险源管控办法,结合区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预控项目

综采区重大危险源预控主要项目包括:井下动火作业、回采期间采空区自然发火、瓦斯超限、冲击地压。

二、组织机构组长:谭才武副组长:祁晓东

三、职责

1、谭才武(队长):

(1)全面负责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及工作(2)负责对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的执行落实工作。(3)负责每月组织区队人员召开重大危险源预控开展情况专项会议。

2、祁晓东(书记):

(1)负责协助队长对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制度、职责、贯彻

(2)负责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审核及考核工作;

3、黄才博(采煤副队长):(1)负责采煤技术管理。

4、李勇超(机电副队长):

(1)负责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管理及考核工作(2)负责对机电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及检修质量验收。(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机电检修包机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5、王涛、石鑫、陶余宝(采煤技术员、机电技术员):(1)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台账记录的建立。

(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和审批、贯彻、学习。

(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

6、王月元、郑向虎、张代强、乔福林(跟班队长):(1)负责生产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隐患排查。(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3)负责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4)负责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

7、穆维陆、罗小均、毛国斌、符美松(验收员):(1)负责工作面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工程质量的验收。(2)负责重大危险源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3)负责重大危险源管各岗位记录台账填写情况的检查。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标准

1、井下动火预控目标及标准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编制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2)严格执行神新发【2014】417号文件《印发神新能源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3)严格执行按照宽沟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中各项条例和管理办法。

2、瓦斯超限预控目标及标准

利用好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端头高位孔抽放、端头隅角抽放、采空区插管抽放及采前预抽工作。加强日常工作面气体管理及检查,杜绝i01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

3、采空区自然发火预控目标及标准

加强日常工作面两端头尾巷管理,减少采空区漏风量,确保i010203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4、冲击地压预控目标及标准

工作面在回采期间不发生因冲击地压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的事故。

5、火工品管理预控目标及标准

严格执行火工品使用及清退管理制度,加强工作面火工品使用管理及日常放炮作业管理、检查,杜绝i01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火工品丢失及放炮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1、每月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控月度pdca监督审核表》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审核、评价,每月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预控专项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持续改进。

2、根据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重大危险源预控未达到月度预控目标、预控责任未落实到位、预控措施未执行到位、预控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

3、对已销号的重大危险源总结分析评价,并完善固化预控方案及措施;对仍处于预控状态的重大危险源持续改进、优化预控方案及措施。

4、根据工作面现场实际情况,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发生变化后,区队及时进行危险源再辨识和再风险评估,补充完善预控方案及措施。

5、结合重大危险源pdca预控环节要点,制定区队重大危险源考核管理办法,确保重大危险源预控各环节执行落实到位、有效。

6、重大危险源、月度预控计划中量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随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同步下达。

7、对重大危险源预控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予以保留。

8、实施过程中监督把关到位,确保方案、措施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不打折扣。

9、对重大危险源预控方案及措施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动态检查,对于问题和差距及时进行改进。

10、当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发生变化,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修改、完善预控方案及措施。

11、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控pdca月度管理审核表》对重大危险源预控计划、方案、措施、状态、目标、效果审核评价。审核评价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12、针对重大危险源月度管理审核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整改,并补充完善预控方案和措施。

13.验收、销号。重大危险源按照计划预控完成,经本单位安全评估后向矿安全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方可销号。

14.收集、整理、存档重大危险源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预控方案计划、月度预控计划(含持续改进计划)措施、月度预控pdca过程、月度管理审核记录、验收销号记录。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考核办法

(一)瓦斯超限预控考核办法

1、上下端头顶板的托盘一次未拆除,罚款100元每个。

2、凡因巷道断面不畅、风量不足、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违反

3、机电班加强工作面内电气和设备的检查,严格按照检查流程进行电气设备失爆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若工作面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的,检查维护人员停工学习,并罚款1000每处。

4、瓦斯超限仍安排作业的,对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理,瓦斯超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开除矿籍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跟班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按规定携带报警仪的每人罚款200元/次。

6、i010203综放工作面上、下两端头尾巷用编织袋装煤后进行码放,并用编织袋对缝隙充填,未按规定进行封堵的,每次罚款500元,并停产进行整改。

7、回风隅角埋设管路对采空区进行抽放,当回风隅角瓦斯积聚浓度超过1%时,采用挂挡风障、安设瓦斯稀释器等方式吹散隅角瓦斯,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井下动火预控考核办法

1.在严禁动火区域私自动火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进行调查,从严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取得电焊、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焊、气焊作业,一律按“三违”处理,并上追两级。

3.动火单位未执行“宽沟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超范围和超时间进行电气焊作业,对动火班组罚款5000元,现场跟班队长罚款500元。

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长批准。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款1000元。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管路,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必须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且在前后10m范围之内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在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经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电焊、气焊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运至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5.工作面使用的灭火器必须保证完好,实现挂牌管理,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6.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否则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三)自然发火预控考核办法

1、各种探头未按要求悬挂,发现一次考核500元。(责任人:端头工)

2、锚索托盘未按要求拆卸罚款500元每个,锚杆托盘未按要求拆卸罚款100元一个。

(责任人:端头工)

3、未及时移探头造成探头损坏罚款500元。(责任人:端头工)

4、未及时对瓦斯抽放管进行拆卸罚款200元。(责任人:端头工)

5、未对注氮管进行保护,造成注氮管损坏罚款200元。(责任人:端头工)

6、注氮管路损坏未及时处理罚款200元。(责任部门:端头工、跟班队长)

7、工作面上、下端头未及时堵漏、堵漏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考核500元。(责任人:端头工)

8、工作面未探顶煤,罚款20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9、工作面回采率未达到80%,罚款500元。(责任人:放煤工、班长、跟班队长)

(四)冲击地压预控考核办法

1、采高要求:最低采高2.8米,最高不得超过3.3米,一架不合格罚款5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2、工作面不留伞檐,否则一处罚款5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3、煤机速度过快,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4、端头留三角煤,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5、损坏巷道锚网,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6、支架初撑力不足,罚款20元每架,护帮板未贴紧煤壁罚款20元每架。未追机移架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支架工)

7、单体初撑力不足罚款20元每根,单体防到措施不全罚款20元每根。单体未穿柱鞋罚款20元每个。(责任人:端头工)

8、托盘未及时拆卸罚款100元一个。(责任人:端头工)

9、进入工作面未穿防冲服罚款100元每次。(责任人:全员)

10、取钻屑未对煤壁进行防护,罚款2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11、取钻屑未对前溜停电闭锁,罚款500元每次。(责任人:煤机司机)

12、采用钻屑法监测预警冲击地压危害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方位、倾角、深度、称重方法认真执行,不得弄虚作假,钻屑原始记录单必须交至防冲办公室,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煤机司机)

13、综采区必须建立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未建立的罚款200元;操作规程不全面的罚款100元。(责任人:技术员)

14、综采区必选按照经营办的统一安排,参加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学习、考试。否则罚款100元。(责任人:技术员)

15、工作面150m以内的巷道中所有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固定;综采工作面架间小型电气设备也必须固定或捆绑。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责任人:标准化班)

(五)火工品管理预控考核办法

1、火工品未入箱上锁管理,罚款500元/次。

2、火工品使用记录未填写,罚款200元/次;

4、放炮警戒距离未达到要求,罚款500元/次。

5、跟班队长、班组长、放炮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按规定携带报警仪的每人罚款200元/次。

6、未按设计使用火工品,罚款500元/次。

7、火工品未按要求分装,罚款500元/次。

8、未按要求使用爆破器材,罚款500元/次。

9、违规处理瞎跑、残跑,罚款1000元。

11、火工品箱防止位置不合理,罚款200元/次。

12、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罚款200元/次。

13、放炮作业前未对设施防护,罚款200元/次。

(六)重大危险源业务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未开展,出现管理混乱,考核队长、书记各500元,未按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预控检查,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未按月组织区队人员召开重大危险源预控开展情况专项会议,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未按照专项预控措施逐级落实管控责任,考核队长、书记各100元/项;未按月对重大危险源再辨识、评估,考核队长、书记各100元/次;月度管控的重大危险源未达到月度预控目标的,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重大危险源预控制度及职责贯彻不到位,未参与重大危险源管控审核及考核工作,考核队长、书记各400元;未按月落实重大危险源预控考核制度,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未与责任人收入挂钩兑现,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

措施,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

3、井下动火作业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次;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次;重大危险源预控机电检修包机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未落实,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次;电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及检修质量验收不到位,机电副队长100元/次。

4、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台账记录未建立,考核技术员100元/项;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审批、贯彻、学习不到位,考核技术员100元/项。编制预控专项措施前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预控措施未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措施未审批,考核技术员100元/项。

5、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隐患排查未开展、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工程质量未按要求管理、当班工作任务未完成,考核跟班队长200元/次。

6、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工程质量未进行严格验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按要求落实;各岗位记录台账填写情况未按要求检查,考核验收员200元/次。

宽沟煤矿综采区2018年1月5日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篇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需要局部或全部停产、停工,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详见《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界定,共其部分62条重大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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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整改消除或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可以边治理边生产的隐患。一般隐患按危害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划分为a、b、c、d四级。

(1)一般事故隐患a级:矿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矿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矿行政分管副职牵头治理的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b级:科室级,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科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c级:区队级,由职能科室亲自安排,责成基层区队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能够整改的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d级:班组级,由基层班组安排,责成班组和岗位人员组织能够整改的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执行岗位工种安全确认、岗位作业过程中互动式安全确认,区队(车间)日排查、专业旬排查、矿月排查。其中:

(1)作业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2)区队(车间)、科室、安监部门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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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分管领导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专业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全矿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5)隐患排查实行定时、定责、定级“三定”管理。2.每月由矿长召集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本月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措施,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根据矿井生产接续对下月矿井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隐患的等级进行确认。

3.各专业部门要及时对修改完善后的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送安监处。

4.安监处负责“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台帐”的汇总,并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及时做好公司隐患排查汇报工作,准备好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各级隐患排查台帐等相关资料,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5.加强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安全薄弱人员管理,落实帮教、培训、监控等措施,将频繁重复发生的违章行为和安全薄弱人员纳入区队(车间)、班组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篇四

当前,疫情防控、增产保供和煤价高位运行等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部分煤矿企业存在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等突出问题,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xx〕3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目前,我国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安全风险点多面广,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安全基础薄弱。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防范化解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是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政治要求,是稳控安全形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措施,是抓纲带目提升安全防范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方法。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全面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中心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集中精力抓关键抓根本,从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支撑保障、法规制度等各方面,向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发力,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认真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研判和灾害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主体企业要全面科学精准研判所辖(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煤矿落实防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的问题。煤矿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强化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一步落实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切忌“贪大求全”,务求科学合理、简洁管用、操作性强,切实做到精准辨识、有效管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尤其是存在瓦斯抽采不达标、防突措施不落实、水害和采空区治理不到位等情况仍然冒险作业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煤矿要制定并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列出重大安全风清单,明确管控措施以及落实措施的人员、技术、时限、资金等内容。要划分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严格落实单班限员规定。矿长及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要掌握本矿相关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区(队)长、班组长要熟知本工作区域或岗位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作业时要对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矿长每年要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每年组织入井人员、参加辨识评估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知识培训,并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四、有效形成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合力。各级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攻坚的最重要任务,统一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打破部门间、条块间壁垒,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整治难度大的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要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当中。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及时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级要自觉扛起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明确标准和任务,全面深入组织排查,切实摸清重大安全风险底数,逐一建档立账落实管控治理措施。同时要注重发挥煤矿企业积极性,加强安全指导服务,鼓励和监督煤矿企业主动报告并积极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同向发力、良性互动,用优异的安全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县(市、区)应急局、市级直接监管煤矿的主体企业要分别于5月8日和11月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电子版发送至市应急局指定邮箱。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篇五

为深刻汲取xx煤业“10·20”和xx有限公司“3·25”瓦斯事故的教训,全面加强瓦斯、水、顶板和防灭火等重大灾害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制定本特别措施。

从省属国有煤炭集团企业选调2名专业科级干部到县应急局担任副局长;从全县筛选有煤炭相关专业或管理经验的2名副科干部到县应急局任职,强化专业领导力量。

(二)实行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领导包头包面安全责任制,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作业地点效果检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探放水、爆破、贯通、揭煤等过程负全责,及时掌握所包保工作面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变化情况,把控措施执行。

(三)实行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包矿,专家组驻矿盯守,涉煤股室股长、“五人小组”包头包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包矿、驻矿、包头包面人员承担第一安全监管责任。局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周下井检查不少于2次,涉煤股室股长每周下井检查不少于1次,专家组成员、包头包面人员每周下井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要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

(四)煤矿主副井口、矿领导交接班处、永久(临时)避难硐室、采掘工作面t2瓦斯传感器等地点安装高清视频,上传至县应急局监控中心,实现远程视频实时监管,杜绝人为篡改、移动甲烷传感器,4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

(五)“五人小组”每周不少于1次突查或夜查。重点检查《xx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矿领导带班、可视监控、安全监控系统等执行和运行情况。在特殊时段,要加大突查夜查频次,严防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六)煤矿必须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长期对采掘工作面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对区域措施效果进行检验验证,签订安全协议,对关键环节、关键数据真实性负责,防止数据造假。

(七)掘进工作面局部预测每循环随机抽检不少于3次,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每循环不少于2次,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效果无效时第三方机构要督促煤矿立即停止作业,重新进行区域防突治理,并及时报告县应急局。

(八)防突措施钻孔和探放水钻孔必须执行“一孔一视频”,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轨迹测定,轨迹测定结果作为防突措施钻孔和探放水钻孔验收必要条件,不符合措施、设计的重新补打,确保钻孔真实有效。探放水钻孔必须用红圈圈定,允许掘进距离划红线定位。

(九)对每个采掘工作面实行皮带上锁和红线标识管理,由包头面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解锁,严禁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十)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以注氮、注浆为主的至少2种以上防灭火措施,注氮管路在采空区每30—50米迈步式铺设,灌浆管路埋设至上隅角采空区30—60米处。

(十一)20xx年底前所有掘进工作面全部取消炮掘工艺。

(十二)聘请xx大学专家每季度对煤矿开展1次重大灾害风险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性治理方案,编制重大灾害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和“一矿一策”监管建议。县应急局每季度与专家组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发挥专家优势,重点从重大灾害治理方面查找隐患。每半年对区域煤矿开展1次重大风险分析预测并形成报告报县政府。

(十三)引入具备资质的科研院所专业团队,与各煤矿长期建立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合作机制,从提高瓦斯抽采率、解决突出事故隐患等方面摸索出符合煤矿实际的“一矿一策”瓦斯治理方案。要用自己的技术和力量真正掌握煤矿瓦斯赋存实际情况,严防煤矿瓦斯基础参数测定不科学等现象。

(十四)采煤工作面下端头至xx当班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迎头作业点人数不得超过9人。

(十五)所有煤矿0—6点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采掘活动,严禁实行大班制。

(十六)严格“六长”资格审查。办矿主体企业选配的“六长”必须报县应急局资格审查后方可任命,未经资格审查任命的,一律按重大安全隐患处理。

(十七)严格记分积分考核管理。按照《左权县六长安全监管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对“六长”日常尽责履职情况积分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执行省、市“六长”记分考核办法,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省、市应急部门。

(十八)煤矿在各级各类执法检查中被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按上限给予经济处罚,且1条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依次累积),并严格按照《xx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组织调查。同时,被查出1条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分管副矿长按照积分管理办法进行提档扣分处理,局长对包头面人员进行约谈,驻矿专家扣除月工资的20%;一次被查出2条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或连续两次被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分管副矿长调离岗位,局长对矿长进行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对煤矿上级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驻矿专家扣除一个月工资,“五人小组”组长撤职,包头包面人员调离岗位,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包矿分管负责人、煤矿安全巡查队队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局长、分管副局长先行停职,按照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