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优秀7篇)

时间:2023-09-29 17:04:56 作者:笔砚 文秘知识 最新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优秀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一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按项办法解决:(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癌症(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二

作为一名保险师,我多年来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保险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安全感和保障。然而,作为一名保险师,并不仅仅是为人们购买保险产品,更需要有一颗关爱和负责任的心。在过往的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保险师的角色与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关注细节和坚守原则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关于“保险师心得体会”的几点体会和思考。

首先,作为一名保险师,我们需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每个客户都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需求,而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这就要求我们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耐心,与客户进行充分的交流,了解他们的真正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真正满足他们的需求。

其次,细节决定成败。保险工作本身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一个小的疏忽可能导致大的损失。保险师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必须对每一个细节都异常敏感,并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规定办理。我曾遇到过一个案例,因为一位保险师的粗心大意,导致客户的理赔申请被拒绝。这个案例给我敲响了警钟,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关注细节的重要性。从此以后,我更加注重每一个步骤的操作,确保每一笔业务都得到妥善处理。

再次,坚守诚信和道德是保险师的底线。保险是一项信任的行业,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要相信我们的承诺和诚信。作为保险师,我们必须要守信,言行举止要遵循道德规范。在我看来,承诺只有通过行动来实现才有意义。只有在真正的为客户着想并履行承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尊重,才能在保险行业中站稳脚跟。

最后,保持学习和进取的态度是成为一名优秀保险师的必备素质。保险行业发展迅猛,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产品种类繁多,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我经常参加各种保险培训和研讨会,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我们还要保持敏锐的市场触觉,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客户需求,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之,作为一名保险师,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保险工作虽然充满了挑战,但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我明白了保险师需要具备的关心客户、注重细节、诚信守约和持续学习的重要素质。我相信只有不断努力和追求进步,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三

作为一名保险师,我在这个行业中已经工作多年。通过与客户接触和处理各种保险案件的经历,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于保险师工作的理解和心得。首先,作为保险师,我们需要具备很强的沟通和交流能力。其次,我们还要注重细节,并具备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这些措施,我相信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首先,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力是一个保险师应具备的重要素质。保险是一个复杂的领域,涉及到许多专业名词和概念。我们需要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解释复杂的保险条款和细节。同时,我们也需要倾听客户的需求和关注,因为只有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我们才能为他们提供最合适的保险方案。因此,作为一名保险师,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沟通和交流能力,以便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其次,保险师还需要注重细节,并具备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保险案件往往非常复杂,有时需要我们仔细分析和研究才能找到解决方案。我们必须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和条款,以便了解保险责任和赔付范围。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各方进行合作,包括与客户、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在处理复杂的保险案件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和清醒的头脑,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因此,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培养良好的细节观察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最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成为一名出色的保险师所必需的。保险行业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我们必须跟上最新的法规和要求。此外,保险产品也在不断创新和改进,我们必须了解这些变化和新的保险方案。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保险师,我们需要具备很强的沟通和交流能力,注重细节,并具备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我们还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在竞争激烈的保险行业中取得成功。我相信,只有以专业和真诚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客户,我们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险师。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四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变更为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第五条第二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余额。

第十一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五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1.如何申报工伤保险?申报工伤保险流程是什么?

2.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3.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是什么?

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5.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6.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7.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8.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9.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10.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六

保险是一种松紧有度的金融工具,既能保护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安全,也能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在我多年的保险投保和理赔经历中,我深感保险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下面,我将从意识重要性、权益保证、风险管理、人情关怀和保险选择五个方面,分享我对保险的心得体会。

首先,意识重要性。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我们财产安全的守护神。我曾经为了省钱而忽略了车险的购买,结果不幸遭遇了车祸。没有保险的保障,我不仅损失了车辆,还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而背上了一笔巨大的债务。这次痛苦的教训让我更加强烈地认识到,保险不是一种奢侈品,而是必备的安全防线。

其次,保障权益是保险的核心。保险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财产和人身保障。在我的理赔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保险公司的专业和诚信,他们提供的理赔服务迅速而周到。无论是车辆损失还是人身伤害,保险都为我提供了及时的赔偿,让我感到了被保障的安心与满足。因此,在购买保险时,选择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的保险公司,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保证。

第三,风险管理是保险的核心,也是我们千万不能忽视的。保险的本质是通过分散和转移风险来达到保障个人和家庭财产安全的目的。在我购买保险时,我会评估自己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根据风险大小和特点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例如,我对人身安全比较重视,因此我参加了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和意外风险。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而合理的决策。

第四,人情关怀是保险所蕴含的温暖一面。在我申请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总是耐心倾听,细致询问,为我提供全程指导和帮助。他们不但给予了我物质上的赔偿,更重要的是给予了我精神上的关怀。这种人情关怀让我感受到了心灵上的温暖,从而更加信任并珍视保险这个行业。在我们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和合作中,也要秉持诚信和友好的态度,共同构建和谐的保险关系。

最后,保险选择是根据个人需求来决定的。在市场上,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所以不能盲目跟风选择保险产品。在我选择保险产品时,我会仔细研究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比较其保费、保障范围、赔付比例以及评估其财务稳定性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同时,我也会及时调整保险计划,根据个人和家庭的变化,以确保保险能够持续保护我的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应该提高保险意识,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根据个人和家庭的需求进行调整。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和合作中,我们要始终秉持诚信和友好的态度,共同构建和谐的保险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保险中获得更多的保障和价值。

保险公司祝酒词开场白篇七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在保险的世界里,我们可以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从车险到健康险,从人寿保险到家庭保险,无所不包。通过多年的使用和经验积累,我发现保险不仅仅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智慧和责任的体现。保险心得使我对保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下是我对保险的一些体会。

首先,我了解到保险的价值和重要性。保险是我们对未知风险的抵御和应对之策。在生活中,我们难以预测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比如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等。如果我们没有进行保险,一旦遇到这些风险,将会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而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我们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有效地保护我们和家人的利益。因此,认识到保险的价值和重要性是我们购买保险的第一步。

其次,我深刻认识到保险选择的重要性。每个人的需求都不同,所以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进行筛选。比如,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车险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具体选择哪种车险,又需要根据自己的驾驶习惯和用车需求进行决定。同样地,家庭保险也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购买保险不是盲目跟风,而是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此外,保险心得还包括了理性购买保险的体会。在购买保险时,我们应该避免过度保险或重复保险的情况。拥有适当的保险覆盖范围是必要的,但是过多的保险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进行保险购买。同时,也要注意避免重复购买保险,比如某些信用卡会自带保险服务,如果我们已经购买了类似的保险产品,就没有必要再为同一风险购买额外的保险。

在购买保险之后,保险心得也提醒我定期回顾保险合同和保单。保险合同和保单是保险责任和权益的重要依据,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同时,我们也要定期回顾合同和保单,确保其与我们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保持一致。如果在回顾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的地方,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修改和调整。只有保持与保险公司的及时沟通,我们才能享受到真正的保障和服务。

总之,通过对保险的实际使用和观察,我深刻认识到保险的价值和重要性,发现保险选择的重要性,意识到保险购买要理性,并且提醒自己定期回顾保险合同和保单。这些保险心得体会不仅帮助我更好地利用保险来应对风险,也让我在面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时候更加从容和自信。我相信,通过持续学习和积累经验,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在保险的世界中收获更多的智慧和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