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精选8篇)

时间:2023-10-13 11:33:28 作者:ZS文王 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精选8篇)

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合同协议模板,可供大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使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一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二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当事人要到该房屋,对应的本区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哪些房屋出租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手续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属于公有的性质的房屋对外出租的时候,如果是按照规定,去执行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这样对外出租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手续的。如果是其它的公有性的房屋对外出租,没有按照相关的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对外出租给他人,而是自己与承租人双方一起协商房屋的租金,这个时候就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房租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资料,有以下这些。

(一)房屋的承租人以及房屋的出租人,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件,如果当事人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属于其它的组织性质的,应该提供营业执照这一类证件。

(二)可以证明房屋是属于合法的一些证明文件。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签订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如果房屋是委托比人进行管理,并且由他人代为对外出租的,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来证明该房屋对外出租的合法行。如果房屋并不是由房主一人所有,其它的房屋所有者,还要出具同意当事人对外出租的意见证明。同样,如果房屋是由出租人一方,进行对外转租的,转租人一方与原房屋的出租人之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要对转租行为允许,只有原出租人允许了,出租人的这种对外转租行为,才是合法的。如果原租赁合同当中,没有对转租的事情进行约定,就要由出租人提供原出租人同意房屋转租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发生了死亡的情况,属于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将房屋对外进行出租,需要提供房产集成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有什么影响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是一种约束和保护。房屋租赁备案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保障租赁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房屋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

三、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怎么样的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三

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6)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丙方)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______年__www.____个月即自民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国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__________以前缴纳,每次应缴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俬。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俬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存执,以昭信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

本租赁契约内容仅提供学生于租屋签订契约时参考所用。

可视与房东(出租人)协议结果就契约内容增减修订。

如以本契约范例为双方签订契约内容时,请撕去虚线部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五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件》、《上海市实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其具体程序是: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填写《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3)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六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1、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七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篇八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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