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精选8篇)

时间:2023-09-10 03:53:31 作者:HT书生 工作总结 最新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精选8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本社区尽管没有重大疑难纠纷,但是也有小的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社区居民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本社区调解委员会在街道、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矛盾纠纷时,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翁德娟、综治委员张箭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去年的一天,磨房巷21号4-3漆凤的母亲迷路被两路口派出所送回,主任翁德娟、综治委员张箭、民政委员廖建军首先赶到现场,即时与家人取得了联系,多次调解家庭纠纷,妥善的处理了这件事,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和社会的称赞。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社区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社区调委会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调解小组来解决疑难问题。如,邻居之间,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发生矛盾,我们调解小组首先进行调解,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让双方满意。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加大社区调解委员会小组的力量。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努力,现在调解委员会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2009年12月31日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20__〕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0__〕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20__〕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20__〕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16号)、《关于开展20__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__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__〕2号《关于20__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1_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 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平安社区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社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20xx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六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乡社会稳定形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乡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由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纠纷党委负责人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化解责任人、一个化解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本乡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给上级。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度,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全年共调解仲裁委托案件307起,成功120起,成功率为39% ,现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调解员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实际调解经验。作为我个人而言,自己从事调解工作时间并不长,法律基础也相对较为薄弱。为此,我在平时工作着重加强于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同事们请教,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的实质。同时,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我也经常虚心向同事们请教调解的经验与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细心、热心、耐心,攻坚克难,尽心尽责。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我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根据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有针。

联合调解中心 调解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