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近期工作思想汇报(实用5篇)

时间:2023-09-10 02:16:39 作者:纸韵 工作报告 最新近期工作思想汇报(实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近期工作思想汇报篇一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认真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要密切联系法院队伍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教育广大法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防止西方法治理念的负面影响,清除极左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在思想上真正搞清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

从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少数司法人员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在司法过程中要求服务对象为司法活动种种条件,满足司法机关和人员的工作需求,一味服务对象的对其服从服务,造成了司法活动中主仆地位颠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审判质量较差。少数审判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造成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的审判人员不注重学习,专业素质较差,导致案件经常出现差错。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够好。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由于司法机关现行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受制于地方,有的司法机关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为重,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案件中争取管辖权,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诿,或者为“保护”本地企业及本系统部门不顾司法公正,偏袒一方当事人。五是执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审判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不同,但根源还是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科学的执法观,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司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产生混乱,执法工作出现偏差,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作用,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体而言,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价值目标。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去年,根据指示,人民法院确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司法救助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要贯彻群众路线,实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

三是要坚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也是不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审判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坚持文明司法。党的xx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争取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要坚持廉洁司法。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

近期工作思想汇报篇二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洁文化对全社会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渗透,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法院廉洁教育思想汇报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在思想上对廉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

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廉洁司法的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作为法院的每一位工作者都应该认真学习廉洁教育。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这支队伍的时间还不长,很多事情还未经历过,但是通过这次的学习,已经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司法对我们每一名法院工作者的重要性,尤其是对我们这些青年人,面临的外界诱惑比较大,更应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起到表率和榜样的作用。

首先通过这次学习教育,让我更加明确了司法廉洁的意义所在,就在不久前,在中央纪委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式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大量现实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干部还存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在思想上,行为上不符合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应具备的廉政准则,严重破坏了国家司法人员的形象,损害了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亲密关系,所以对于此类现象我们必须引起 警醒,并且抓紧加以解决。

再者通过这次学习教育,让我树立了廉洁司法工作作风的信念,廉政对我们每一名公务员来说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应该具备的素质,更是我们应有的信念,正如共产主义信念一样,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升华,这种信念才会慢慢的养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中,详细规定了每一名法官应该遵守的行为和规范,虽然我目前只是一名书记员,但是我也不能对自己放松要求,也应该以此标准来要求自己。通过学习我清楚的了解到什么事情是我们不能做的,什么事情是我们不应该做的,同时也为我们树立了廉洁司法的标准和目标。通过学习这些材料,更使我对廉政教育与建设有了非常深入和广泛的了解,为自己树立廉洁司法的信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一件件小事我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廉洁司法对于一名国家公务员,尤其对于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的重要性,培养廉洁司法的信念不仅应该从早做起,更应该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廉政文化素养。真正的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将廉洁二字永远铭记心中,时时刻刻都提醒自己,教育自己,做一名清廉的人民好公仆,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通过这次的廉政学习,使我清醒的看到,我们年轻人要真正树立正确的心态,永葆人生本色,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有幸的是,全党全局都在努力建设一个良好的廉政环境,抑制腐 败的滋生,对我们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一方良土,助我们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培养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追求高消费,提高自控能力,能抵御外面不良风气的侵袭,经受的诱惑,耐得住寂寞。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为了自己个人与祖国的发展更应培养自己艰苦奋斗的精神,凡事不急功近利、不追求功利,不为了个人的一时享乐与消费而利用职权收取好处,不为了一己私利而玷污法律这片神圣的净土,时时刻刻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站好最后一道防线,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认真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要密切联系法院队伍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教育广大法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防止西方法治理念的负面影响,清除极左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在思想上真正搞清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

从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少数司法人员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在司法过程中要求服务对象为司法活动种种条件,满足司法机关和人员的工作需求,一味服务对象的对其服从服务,造成了司法活动中主仆地位颠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审判质量较差。少数审判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造成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的审判人员不注重学习,专业素质较差,导致案件经常出现差错。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够好。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由于司法机关现行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受制于地方,有的司法机关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为重,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案件中争取管辖权,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诿,或者为“保护”本地企业及本系统部门不顾司法公正,偏袒一方当事人。五是执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审判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不同,但根源还是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科学的执法观,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司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产生混乱,执法工作出现偏差,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作用,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体而言,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价值目标。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去年,根据指示,人民法院确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司法救助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要贯彻群众路线,实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

三是要坚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也是不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审判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坚持文明司法。党的xx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争取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要坚持廉洁司法。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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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作思想汇报篇三

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革,出现了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经济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特点,这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多样化”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情形下,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会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会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教育其渗透力、辐射力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同样也会在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所体现。因此,如何有效地应对“多样化”对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带来的挑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等内容来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中层领导偏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头头的事、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偏面认识,没有认识到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辩证关系。正因为少数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的现象。

(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但也有极少数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教育无用论”,他们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较大,但社会上不廉政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因此感到教育没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过时论”,少数人感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经济部门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我们法院只要把业务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现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没有新意,跟不上形势,认为教育已经过时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数同志认为抓一、二项教育,就可以把党风扭转过来,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差,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

(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

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些部门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中层干部去作“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不准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规定,是完全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由于联系实际不够到位,因此,所签的责任状内容就比较含糊、笼统,其结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党组,对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都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出台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法院也不例外,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都是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举措。但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这种“两张皮”的现象,必然导致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

(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端正党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来实的、动真的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劝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过问了会影响大局;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说情的多,要求降低处分档次,存在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的现象,这些局面如不彻底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

二、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对策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是基础

1、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几十年的历史表明,革命也好,建设也好,要取得伟大的胜利,都离不开宣传思想工作,这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经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干警树立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的xx大确立了我国今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奋斗目标,也为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因此建立起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是我们努力要实现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有很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这个有力武器的作用,增强广大干警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要立足于教育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起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努力使广大干警做到慎始、慎微、慎欲、慎权、慎独、慎友;要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纯洁法院队伍,并通过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警的自律意识,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定方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各种挑战和考验。

2、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在新的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课题和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要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新办法,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要结合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现阶段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xx大报告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北坡考察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二是要结合区域调整后干警思想动态的变化,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谈心活动,掌握分析干警的思想动向,特别是要了解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三是要通过走访活动了解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四是要结合评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好先进人物的带动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教育活动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3、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整合功能

党风廉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依靠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完成,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形式上具体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抓好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结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时,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二是抓好形象教育与警示教育的结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同时针对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做好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努力使党风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三是抓好组织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通过组织生活、集中教育、廉政谈话等有效措施,开展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的组织教育;尝试将廉政教育向家庭延伸,通过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号召干警家属争当“贤内助、廉内助”,共同帮助干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相互渗透。党风问题说到底就是作风问题,反映到法院中来就是工作作风、审判作风问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同样也是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两者之间既存在区别,也有许多的相同之处,抓好两者的结合,有利于增强教育的效果。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制约是保证

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廉政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干部拒腐防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问题,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解决干警的审判作风和廉洁办案的问题。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拥有最终裁判权。如果对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会产生作风不正、从业不廉的问题。实践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就可能导致腐-败。因此,要落实从严治院的方针,确保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廉洁从业、廉洁办案,就必须确保监督到位。

1、要严格规范干警的交际行为。

目前,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干警与社会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样化。应当肯定,多数交往活动是正当的、积极的,但如果把握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的干警,如果交往过多、过滥,就很容易遭到“糖衣炮弹”的攻击,发生权钱交易等问题。因此,法院干警交友要慎,要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自控能力。我们要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八小时以外干警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约束业外活动,对广大干警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警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

2、要合理分权制约。

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具体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实行立案、裁判、执行及执行中裁决、实施、监督的合理分权制约;对于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应明确界定权限,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防止扩大和滥用权力;上一级不仅要管下一级的工作,还要管思想、管作风,对下一级的权力活动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司其责,又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当前,我们还要完善案件决策模式,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严防暗箱操作,防止出现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的真空。

3、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

实践证明,法院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久了,社会关系也会随之增多,难免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一些不正常的关系就可能成为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外部条件。因此,要加大对审判人员岗位交流的力度,推行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制度,适时调整院领导分管工作,切实从审判人力资源配置上有效地切断或限制法院干部的一些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改善法院执法的外部环境。

4、要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

制度最多最好,如果不注重检查落实,那么这些制度就是虚设,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还会对那些自觉遵守制度的同志造成消极影响。因此,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制度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关系到监督能否到位、是否到位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班子成员抓起,要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纪律;各项制度出台一项,就要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从而促使每一位干警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

5、要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

要进一步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党组要充分信任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要配好配足纪检监察队伍,关心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和业务建设,使纪检监察队伍成为法院内部的精兵强将;纪检监察职能部门要全方位了解掌握法院各项工作,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沿,使法院各项工作、每位干警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善纳群言,主动让下级来“管”自己;另一方面,要让广大群众增强行使监督权利的观念,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向上级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真正实现全天候监督。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是关键

从过去几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来看,确实还存在责任不明、追究不力等问题,虽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出了问题应追究而不追究或避重就轻是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因此,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实行“一把手”工程,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是关键。

1、应正确理解责任追究的内涵和政策界限。

责任追究是指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发生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虽然本身不是违法违纪当事人,但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就要受到追究。实际上,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往往混淆概念,把它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明明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也要生搬硬套,把责任追究混同于对违法违纪当事人处理。因此,要正确界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理顺与其他纪律规定的关系,明确应当追究的责任主体,细化应受追究的具体行为,一旦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职能部门要查清有关领导干部是否负有失职责任,分清是直接领导责任还是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并且要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是领导干部指使、纵容下属造成的,还是领导干部官僚主义、疏于管理造成的,或者纯粹是下属阳奉阴违、我行我素造成的,只有准确予以认定,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应严格责任追究程序和形式。

在责任追究程序方面,要严格按规定的立案、检查、处理程序进行,要注意正确区分和处理责任追究与一般违纪的关系,分清主客观原因,分清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在此基础上确定要不要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到什么程度。追究领导责任,按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上追一级,问题严重的可上追二级,特别重大的问题,责任到哪里,就追究到哪里。在责任追究形式上,可以采取诫勉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三种形式。对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检查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轻的,可实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或取消评先资格等;对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重的,可会同组织部门对其责令辞职、停职、免职处理;对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观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从客观情况看,如果被追究的领导干部不是因为自己违犯党纪、国法,而是因管理不严致使所主管部门出现重大问题,这种情况下,对其采取责令停职、免职、调离原岗位等组织处理形式,这样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震动和警示其他领导干部,意义更大,效果更好。因此,组织处理作为一种程序简便、效果明显的追究形式,应是人民法院责任追究中可广泛采取的一种有效形式。

3、应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强对责任追究的监督检查。

实践中,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往往会出现误区,有的对应予追究的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对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办也故意回避,有的甚至捂盖子;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成员开脱,或在量纪方面避重就轻,故意从轻处罚了事,或将应有个人承担的责任由集体共同来背,结果是谁也不予追究;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没有细化分解,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无从下手,结果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必须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要建立上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法院与同级党委纪检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同时,要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过于宽软的情况发生,完善对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宽软的情况,应追究职能监督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论何时暴露出来,也不论其岗位是否发生变化,都应追究其责任。

近期工作思想汇报篇四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在思想上对廉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

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廉洁司法的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作为法院的每一位工作者都应该认真学习廉洁教育。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这支队伍的时间还不长,很多事情还未经历过,但是通过这次的学习,已经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司法对我们每一名法院工作者的重要性,尤其是对我们这些青年人,面临的外界诱惑比较大,更应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起到表率和榜样的作用。

首先通过这次学习教育,让我更加明确了司法廉洁的意义所在,就在不久前,在中央纪委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式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大量现实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干部还存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在思想上,行为上不符合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应具备的廉政准则,严重破坏了国家司法人员的形象,损害了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亲密关系,所以对于此类现象我们必须引起 警醒,并且抓紧加以解决。

再者通过这次学习教育,让我树立了廉洁司法工作作风的信念,廉政对我们每一名公务员来说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应该具备的素质,更是我们应有的信念,正如共产主义信念一样,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升华,这种信念才会慢慢的养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中,详细规定了每一名法官应该遵守的行为和规范,虽然我目前只是一名书记员,但是我也不能对自己放松要求,也应该以此标准来要求自己。通过学习我清楚的了解到什么事情是我们不能做的,什么事情是我们不应该做的,同时也为我们树立了廉洁司法的标准和目标。通过学习这些材料,更使我对廉政教育与建设有了非常深入和广泛的了解,为自己树立廉洁司法的信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一件件小事我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廉洁司法对于一名国家公务员,尤其对于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的重要性,培养廉洁司法的信念不仅应该从早做起,更应该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廉政文化素养。真正的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将廉洁二字永远铭记心中,时时刻刻都提醒自己,教育自己,做一名清廉的人民好公仆,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通过这次的廉政学习,使我清醒的看到,我们年轻人要真正树立正确的心态,永葆人生本色,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有幸的是,全党全局都在努力建设一个良好的廉政环境,抑制腐 败的滋生,对我们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一方良土,助我们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培养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追求高消费,提高自控能力,能抵御外面不良风气的侵袭,经受的诱惑,耐得住寂寞。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为了自己个人与祖国的发展更应培养自己艰苦奋斗的精神,凡事不急功近利、不追求功利,不为了个人的一时享乐与消费而利用职权收取好处,不为了一己私利而玷污法律这片神圣的净土,时时刻刻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站好最后一道防线,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近期工作思想汇报篇五

尊敬的党组织:

师德的本质就是勤业爱生,它包括做人和做事,古往今来,这一点永远不变。潜下心来教书,静下心来育人,这对高校老师来说,既是时代使命,又是一门艺术。优秀学生招进来后如何培养好?“创新之苗”如何造就成“创新之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所在的课题组在实践学校各级本科生创新实验计划的过程中,从人才培养、课题立项到成果完善、作品转化等环节做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一点成绩。怎样才是一个好老师,怎样上好一堂课,怎样对待学生,作为一名步入高校教师行列不久的年轻教师,几年的产学研探索实践,让我对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的责任与使命有了更深的感悟。

全心全意,教学与育人相辅相成

教师劳动的创造性、长期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劳动,这种劳动需要教师用整个身心竭尽全力地投入。教师的劳动是最有价值的,因为他们的劳动产品就是一批批人才。凭借着多年来在工业生物技术领域的积累,我所在生工学科收获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并培养了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我们的积累与国内一流的软硬件条件有能力探索生工学科拔尖人才的培养,为此,我所在的课题组结合“‘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项目机制,依托课题组的积累,构架起面向优秀本科生培养的平台体系,发掘和引导本科生投身学术探索。

在我看来,一个优秀的学生应该拥有较高的学术志向和刻苦的潜能,同时,他要在学术上有自由思考的能力和悟性,而这些需要我们作为教育工的引导。在我们实验室,本科生可以根据课题组的研究方向与自身兴趣自主参与学术研究、可以个人申请参加校外学术会议或深造学习、也可以与教师一对一的面授专业课程等等,这是我们课题组给予学生的“特权”。给予一定程度的自由,其本质是让学生学会“自主”,学会承担起的责任。课题组的每一个老师与学生们一起,经常开展各种类型的研习学术活动,使得以研究生为科研主体的实验室同样成为本科生也能自由交流、共建共享、展开共同学术生活的公共空间与平台。

现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普通知识唾手可得,我们必须尽可能缩短单向度、浅层次的知识传授过程,在校内课堂讲透确实复杂艰深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后,要迅速将“教室”搬到实验室,将学生带进知识探索的前沿、社会服务的一线。把生动的科技创新实践变为培育学生创新精神的鲜活案例,把丰富的知识创新成果作为检验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我们取得的成绩证明,学生越早感受社会的创新需求,越快参与协同创新实践,看到创新成果获得和转化带来的巨大效益,其创新思维越容易被激活。如果我们的教学仅仅是一个认识现代工业的“展览馆”和掌握一般专业技术的“模拟工厂”,那是远远不够的,在教学中鼓励学生大胆的想与做比苛求他们一定要想出什么和一定要做成什么重要得多。在教学中学生所暴露出来的弯路是值得的,为了让学生有主动思考问题的机会,我们将研究生完成的成熟的课题引入本科教学中,让本科生在完成基本的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参与到教师或研究生的科研项目中来,这种较高层次的参与对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开拓了思路,这也是现在产学研结合的突出体现,也使我们在学科发展上做到双赢。

严谨笃学,科研与育人相得益彰

教师的劳动是塑造人的劳动,高等学校教师既要向学生传授高深知识,又要教会学生做人。好的老师不是塞给学生知识,而是把他们领进来, ,现在越来越多的本科生走进了老师的实验室参与科研,便是很好的反映,而严谨治学的作风,会给刚刚迈入学科大门的学生以有意义的言传身教。在课题组里,我们是一个导师团,擅长基因工程的许琳教授、擅长生物信息学的严明副教授、擅长工业生物催化的李艳副教授、以及擅长微生物系统改造的我,四位老师和众多各有所长的博士生硕士生,使得在课题组参与创新实验的每一个本科生都可以得到强大的导师团全方位的科研指导,还能共享自己的公共小社区。让年轻人的思想得到表达和引导,表达得越充分,引导得越细心,培养效果自然越好。这是教育的规律,也是成功学者通常的成长之路。

除了实验室内部的导师团队,我们还给本科生提供各种与国内外专家直接面对面的机会,让他们开阔视野、迅速成长。今年我们就已经支持了三名本科生校外进修,两位同学去上海交通大学参加了代谢组学的研讨会、一位同学去美国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培训中心参加了气相色谱学习,这对他们都是很好的锻炼,这在很多校内外课题组也是不多见的。学生的复杂性、多样性、多变性,决定了我们必须严谨治学,必须探索创新。因为教师要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针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方能使不同的学生都能有效地获取知识,都能有所提高,有所进步,有所发展。诚实守信、力戒浮躁是我们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在科学研究中,需要高校教师有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也要有“板凳坐得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真学问。目前在校大学生思想活跃、有着鲜明的个性特点,这也使我们在育人过程中要坚持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做学生成才的榜样,将大学生培养成诚实守信、戒骄戒躁的新一代。

勇于创新,产业与育人互促共进

身在南京工业大学这所具有百年工程教育优良传统的高校,教师的使命就又多了一层重要的含义,便是以培养卓越工程师为追求,积极探索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特别对于我所从事的分子生物学与基因工程领域的教研工作,其在生物制造产业化中的应用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具有分子生物学工程技术的人才力量,这对我们培养生物工程师、制药工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是作为教师的我们与先进的工程教育理念有机结合,才能使学生成为未来生物制造产业化过程中的“卓越工程师”。以“挑战杯”竞赛为例,其对本科生的创新能力要求高,学生不仅要“遥望星空”,参与高精尖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高质量论文,还要“脚踏实地”,能够将作品应用于工业生产实践。我们课题组今年指导的沙凤同学的作品获得了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二等奖,所关注的就是新型绿色工业生物催化这个已经成为生物技术中一个新兴和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领域,是目前能充分利用生物资源、节约能源、实现生产绿色化工可持续发展最有希望的技术。她所参与的工作又是瞄准了每年带来数百亿美元的他汀类药物中的关键手性中间体,通过基因组探矿的手段获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酶,构建基于反应-反应偶联的辅酶高效原位再生体系,系统地研究关键酶在多相体系中的生物催化反应过程。她几乎所有课余时间都以实验室为家,同课题组的老师和研究生们一起,团队的协同合作,对她能拓宽知识领域和理解现代工业化,是宝贵的体验和财富。在这个一边学习一边探索的过程中,她也真正领会到了将所学知识与自身创新能力结合并运用于生产实践的成就感,这项工作也与国内知名药企实现了成果转化。

这些成绩的取得也得益于我们课题组一直以来在传道授业所坚持的理念,我们的教学相对于工业界在总体上应该有一定的超前性,把国内外最前沿的东西介绍给学生,让他们去比较,了解现实,发现问题,感觉未来,这样才能使学生进入工业界之后有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欲望和能力,我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不仅要从教师的渊博知识和高深学问中吸收营养,而且还要从教师的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治学精神中吸收营养,所以只有我们自己保持旺盛的求学精神,才能使学生获益,终身学习,这也应该是对师德建设新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