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整改报告(汇总18篇)

时间:2023-12-29 05:29:50 作者:琴心月 工作报告

整改报告的撰写需要注重客观性和实用性,不能只是简单罗列问题,而是要提供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改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

重大事项报告

为了进一步对加强各协会开展活动的协调和服务,结合文联实际工作,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是由各协会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会或群众性活动,比如:跨县市区、跨协会、有上级协会参加的活动;同市外、省外、国外的联办联展活动;有市级及以上领导出席的或参加人数100人以上的广场文艺、大型展览、展演活动等。

二、活动申报要求。

1、各协会举办活动前,应向文联提交活动方案并提出申请,若有要求文联协助解决具体问题的,需提前两周申报。

2、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方式、人数、时间、地点、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等,特邀参加的,应注明特邀人员的基本状况。

3、文联在接到举办活动的申请后,应尽快作出回复。

4、活动的主办协会取消活动的,应及时告知文联,并及时通知预定的参加者。

三、举办活动的组织原则。

1、各协会组织重大活动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文联或他人的利益。

2、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凡重大活动各协会应制定活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活动的主办协会及其负责人对活动全过程及人员安全负全面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文档为doc格式。

个人报告事项书面整改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校党委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半年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治方向。

1.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准确把握其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2.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自觉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来履行、一种习惯来培养、一种能力来提升,切实提高班子的整体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制订实施好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校领导每季度上党课制度。20上半年,廖茂奎书记、黄秋祥副校长分别给全校党员上党课。校领导还坚持在所在支部上党课。年8月28-30日,举办中层及以上干部、党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组织党员赴永定“家风馆”“家训馆”、福建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开展党性锻炼学习。

3.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政治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法律法规,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

4.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重要内容和党委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中共龙岩市高级中学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龙岩市高级中学微信群管理制度》《龙岩市高级中学班级微信群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网、微信群等的管理。2018年3月14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7月10日,召开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

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锤炼党性。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两个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省委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对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加强分析研判。2018年4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纪检专员参加了会议。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领导与中层干部、支部书记、年段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用好党内监督这个“法宝”,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纪律教育,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正风肃纪工作,修订了《龙岩市高级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龙岩市高级中学公车管理规定》《龙岩市高级中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龙岩市高级中学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龙岩市高级中学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校园风清气正。利用全校教工大会、行政会,加强对教职工的组织观念教育、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开展廉洁谈话提醒。

2.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12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校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4月12日下午反馈了巡察意见。校党委针对反馈的31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五项整改内容7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修订完善了18项制度。2018年7月9日上午,校党委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教育局副局长温寿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纪检专员到会指导。廖茂奎书记首先代表党委班子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发言,紧扣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在班子对照检查后,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做到了深刻剖析、自我批评、认真查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每位班子成员发言之后,其他成员都认真、坦诚地提出了批评意见,共提出批评意见40条。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开出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为学校的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利于学校下一阶段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夯实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党员亮岗履职,佩戴党徽上班、上课,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挂钩年级、班级、学困生制度。按“五个有”要求,继续加强“党员名师工作室”建设,组织党员名师到龙岩学院附属中学上示范课,充分发挥党员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七一”前夕,党委表彰了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支部。

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校领导挂钩联系所在支部,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每年到支部上党课至少一次。每月15日为党费收缴日,党费使用管理做到公开透明。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做到有人物、有主题、有记录。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各党支部制定党员发展三年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建立党外青年台账,每位校领导联系挂钩若干位青年教职工,积极培养优秀教职工向党组织靠拢。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每位党员到常住小区党支部报到,开展小区服务管理工作。在东城街道党工委、东城东门社区党委的指导下,我校成立龙岩高中兼合式小区党组织。6月1日上午,龙岩高中兼合式小区党组织正式挂牌。

三、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坚决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切实解决好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结合“一转二促三创”办人民满意龙高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党员教师联系挂钩学困生制度,使全校党员牢固树立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学校成立了创特色创品牌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学校品牌、特色创建。用足用活政策和机遇,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软硬件设施,改善学生住宿及学习条件,全力抓落实、创一流、争上游,办成人民满意的龙高。积极开展龙岩市人民政府的“名校带动工程”,扎实推进我校与龙岩学院附属中学的教育组团活动,组织开展了名师示范课、讲座、同题异构等活动。在我校的带动下,龙岩学院附属中学的教学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

深入学习贯彻市委2号文件,推进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工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开展教师从教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定期开展教职工政治学习,弘扬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

2018年学校中考、高考再创佳绩,学校还荣获福建省第一届“文明校园”光荣称号。在第21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红旗飘飘,引我成长”演讲、朗诵全国总决赛中,我校张珈予、张子熠同学荣获朗诵总决赛全国一等奖。

四、坚决纠正“四风”,服务教育教学中心。

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挂钩制度,坚持做到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年段班级,切实把师生所思所想所盼所忧了解好、解决好。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积极性。在第四轮岗位聘用中,制定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并提交校七届二次教代会通过,完成了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解决了部分老师已评未聘问题。举办文体活动如文艺演出、女教工春游,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组织落实龙岩市政府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十条措施,制订《龙岩市高级中学教职工教绩奖励金分配方案》《龙岩市高级中学班主任考评奖励实施方案》,提交7月8日召开的教代会讨论通过。**年度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召开师生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向全校教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和建议。校党委制定了《群众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目前,《方案》中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后勤服务管理方面和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已大部分落实。

总之,我校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半年来认真的整改,取得了一些实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离干部和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还有待于继续改进。下一步,校党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巡察组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主体责任牢记心上、扛在肩上,为推进我校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打架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用户集体投诉(三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主要设备设施故障。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吧!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接受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局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局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科室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政工科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报告的对象为县政协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

(二)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查处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7、党员领导干部应邀参与的民族宗教活动;

8、机关干部应邀参加社团组织活动及大型联谊活动。

9、办公室接待中反映出的社会热点、政治敏感问题及倾向性问题。

10、政协机关干部在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三)本制度第二条之“1-6”款,县处级干部应按《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报告县政协党组,并按规定报告县纪委。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保证北京和风社工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正确处理重大事项,树立危患意识,特制订《北京和风社工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上级有关部门来机构检查指导工作;

第二条参加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第三条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第四条涉及机构形象或工作的突出事件;

第五条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赞助的;

第七条“事务所”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的;

第八条“事务所”工作人员出现人身安全情况的;

第九条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一条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事务所主任报告;事务所主任向理事会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事务所主任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第二条在逐级报告的同时,事务所主任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第一条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主管、事务所主任、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理事会研究决定,视情况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条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主管、事务所主任、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上级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个人报告事项书面整改

根据*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开好**年度*区属校(园)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要求,我支部精心部署,于1月21日下午召开以“树师德新风,促质量提升”为主题的支部民主生活会。会议前期采取谈心、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广大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等征求意见,从学校党建工作、学校管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几个方面对支部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支部及各支委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撰写了质量较高的支部分析检查报告和个人剖析材料。会上吴发明同志代表支部做分析检查报告,同时各支委也分别对照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行个人剖析检查,并主动、诚恳地征求其他支委和行政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大家都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指出不足,并提出科学、合理、具体的改进措施。吴发明同志对本次专题民主生活进行了具体、全面、科学、指导性的总结,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和领导班子自身整改提出了严格、明晰的要求。学校党支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吸纳了民主生活会的讨论成果,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贯彻落实实施东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决策部署,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推进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激励全校党员教师奋发进取、无私奉献、廉洁从教、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支部班子成员科学发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构建和谐校园,从而推进我校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二、总体要求。

学校班子成员将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学校和各自工作实际,客观分析“十二五”期间学校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理清学校未来发展中存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通过整改,进一步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修订和完善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划、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长效体制,把加强理论学习贯穿于教育教学、自身发展的始终;把廉洁从教、创先争优、以身示范贯穿于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建设的始终;把以人为本、加强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提高学校办学效益的始终;把建立科学发展长效机制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始终;坚持把整改提高、服务群众贯穿于学校和谐发展的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始终,加快学校全面和谐跨越式发展的步伐。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1、存在问题。

(1)面临新的教育发展形势,学校已制定了新的办学思路,明确了推动学校发展的主攻方向,但进一步挖掘学校自身的特色与打造品牌的意识与措施还有待加强。

(2)支部活动形式仍显单一,应进一步拓展党组织生活的外延,丰富活动;。

(3)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培养和吸纳更多的年轻骨干教师加入到党组织队伍中;。

(4)应加强党员教育,丰富党员课余生活,不定期带领党员进行实地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提高党员和“学困生”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2、整改目标。

加强学习,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以科学的策略指导工作,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打造学校品牌。

3、整改措施。

(1)完善和落实学习交流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入学习新课程的理论,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的党支部。

(2)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将党员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

(3)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4)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科学决策、领导学校全面发展的能力;加强班子的内部管理,以身作则,榜样示范。

(二)学校管理方面:

l、存在问题。

(1)存在着制度不新、考核不严的现象,绩效考核结果差距不大,奖优罚劣力度不够。

(2)部分领导理念不新、工作守旧,创新求活、大胆果敢的精神不够,不利于学校科学发展。

(3)考核的科学性不够,应强化过程管理,落实细节,使每一项工作更有连续性,加强与教师进行思想沟通,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2、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创新体制机制,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办学效益。

3、整改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的规范性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学校,构建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评价制度,加大考评力度,奖勤奖优,提高公正性与公平性,做到人性化管理,基本实现“凡事有准则,凡事有负责,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

(2)以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为学校管理目标,建立“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内部管理体制。以教师聘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为杠杆,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改革分配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3)发挥教代会作用,坚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财务报告、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等重大的校务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明确党组织、校长及行政组织、工会的职责权限,提高学校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充分发挥教师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细则,实现考核体系科学化,管理制度化;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办学效益。

(三)教师队伍方面:

l、存在问题。

(1)教师思想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年龄、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中青年教师骨干队伍需要进一步扩大。

(2)要为提高教师素质和年青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为更多的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3)加强教师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师德标兵评比、演讲比赛、文娱比赛”等活动,凝聚人心,增强教师的爱校爱生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

(4)应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制定长远性、连续性的教师业务培训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并通过管理制度和业务考核等措施促进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2、整改目标。

完善师德建设制度,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推进“志存高远、志在向善,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教职工队伍建设;尽最大努力,解决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

3、整改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激励机制,及时对师德高尚、业绩卓著的教师予以表彰和重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示范作用。

(2)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制定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认真落实《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充实骨干教师队伍,关注骨干教师的心理健康,积极营造民主、活跃、和谐、宽松的教育教学氛围,允许不同教育教学风格的发展,主张“教学有法,教无定法”。

(3)加强教师业务学习培训工作,拓展校本培训渠道,激发教师的教育智慧,开展好名师讲坛活动。邀请校内外名师畅谈自身的成长历程,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拓宽教师的视野和知识面,激发教师的进取精神。

(四)教学管理方面:

1、存在问题。

(1)部分教师主动学习,接受新理念、新方法的意识不强,课堂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滞后。。

(2)加强教师教科研能力的培养,加强教研组教研活动的指导和督察,进一步提高教研活动实效性。

(3)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及时表扬鼓励教学成绩和学习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

(4)加强对小学科的听课、巡课和作业教案的督查,定期组织观摩教学,完善小学科质量评价体系。

(5)应从多方面开发利用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将兴趣小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加强教师多媒体教学技术运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资源的作用。

2、整改目标。

完善教研活动管理制度,实施教学成绩奖励方案;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督查,增加对实践活动、兴趣小组的督查与管理:加快配备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充分发挥现代教育资源的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整改措施。

(1)补充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教研活动,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加强教研活动的检查与考核,教研组长做好指导、考勤、考核工作。

(2)进一步丰富校本研训的活动形式,拓展校本培训渠道,激发教师的教育智慧;开展好名师讲坛活动,体现骨干引领作用。

(3)对学科竞赛、教育教学论文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及时进行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学生,张榜公布,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

(4)进一步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的检查和抽查力度,坚持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强课堂教学的巡查、督听。对教学常规落实不到位的教师及时进行戒勉谈话,跟踪督查。

(5)强化对活动课的过程督导,提高活动课质量,推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多样。

(五)德育教育方面:

1、存在问题。

(1)多开展一些寓教于乐的活动,通过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乐观进取精神的培养。

(2)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加大对学生文明礼仪、卫生、行为习惯的监查力度,加强课间、中午、放学等空挡时间的校园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的不良行为习惯。

(3)从教师做起,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儒雅气质,以身示范,起到身教的作用。对学生要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采用个别性教育。

2、整改目标。

建立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网络,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开展校内外德育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以“规范”和“守则”为立足点,以“文明礼仪教育”为突破口,强抓学生的行为习惯和养成教育。优化班主任队伍,形成优良的班风和浓厚的学风。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德育。

3、整改措施。

(1)重点抓好对学生的常规教育,从细小之处入手,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法,拓宽德育教育渠道。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理解生命的重要,注意安全,珍爱生命;培养良好的文明素养和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校纪,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懂得与人交往的基本礼仪。

(2)充分发挥学生示范岗的作用,继续开展好“文明礼仪伴我行”系列活动。通过橱窗、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将文明礼仪教育传播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通过集会、两操等教育载体,努力培养学生做好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通过抓反复、反复抓,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教育训练,持之以恒,使学生逐步形成文明礼仪的好习惯,让学生的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3)重视课程意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有效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保证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不以任何理由利用休息日给学生集体补课。

(4)高度重视体艺工作,不断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学生的身心,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热爱科学、热爱体育、热爱艺术、热爱自然的热情,促进学生形成完美的主体人格。

(六)办学条件及后勤服务方面:

1、存在问题。

学校辅助用房与功能室不足,学生活动场地拥挤;增强后勤工作的服务意识,提高后勤服务的预见性。

2、整改目标。

积极争取政府投资,学校自身科学调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后勤管理,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3、整改措施。

通过各种途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对餐厅等部门的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个人报告事项书面整改

在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信息技术中心于1月15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了若干整改措施。现就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的落实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整理总结如下。

一、整改事项落实推进情况。

(一)对新理论、新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和透彻。

整改措施: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本、干事之本,在把握理论、政策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与自己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把握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整改结果:整改以来,通过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想结合,班组成员对新时期党和国家一系列新理论、新政策有了更加准确和透彻的理解。

(二)支部建设形式缺乏创新。

整改措施:在开展支部建设时,创新活动开展形式。一是个人主讲与讨论相结合,将单一的学习文件,通报工作,与个人轮流主讲、谈认识、谈体会结合起来,营造人人重视学习、人人当主讲的氛围;二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走出去主要组织参观、学习、考察,请进来主要是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三是落实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四是加强主动性,对党建工作所要求的征求意见建议、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择机开展。

整改结果:整改以来,支部建设更加规范,支部学习能够按时开展,学习内容和形式上也做到了与时俱进,力求创新。

(三)抢抓发展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持续推进信息化校园工程建设,完成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和业务支撑总线、应用管理等信息化基础平台,以及电子政务平台(oa)的建设,打通数据孤岛,实行电子化审批,逐步构建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力争通过持续的信息化投入和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和管理服务手段深刻变革,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效能。

整改结果:截止到6月26日,我校信息化校园数据中心、三大基础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管理平台、主数据平台)、网上信息综合服务大厅(pc端)、官方app“今日校园”(移动端)均已基本部署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全校用户数据已经完成导入,并已完成与人事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邮件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统一认证集成和数据对接,其他系统的认证集成和数据对接也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四)队伍建设成效还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考核与激励并重,健全完善基层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明确具体可行的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切实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并落实符合工作实际的奖励激励措施,对表现突出的职员给予更多机会和平台,在单位内部形成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促使人才的不断成长。二是制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性机制,定期为干部职员提供技术、业务拓展与管理能力提升的培训活动,为其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持续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储备,保证每一位干部职员都能不断进步和成长。

整改结果:整改以来,中心加大了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制定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性机制,鼓励并支持职员报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在单位内部形成了学、赶、超的学习氛围,职员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得到提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二、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各整改事项落实推进中,出现了急躁心理,希望问题尽快解决,完成整改目标。但在实际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部分工作具有关联性和连续性,有些需要一定的积累和沉淀,如对新理论和新政策的学习和运用;有些需要持续探索和支持,如人才队伍建设;有些需要满足先决条件和各方配合才能持续推进,如信息化校园工程建设。这就需要做好整体规划,按照既定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步,逐步解决好每一个细节,最终达到整改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党建方面,进一步创新党建内容和形式,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党建工作所要求的征求意见建议、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择机开展。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强化考核与激励并重,健全完善基层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明确具体可行的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切实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并落实符合工作实际的奖励激励措施,对表现突出的职员给予更多机会和平台。二是制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性机制,定期为干部职员提供技术、业务拓展与管理能力提升的培训活动,为其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持续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储备,保证每一位干部职员都能不断进步和成长。

抢抓发展机遇方面,继续推进信息化校园工程建设,完成数据中心与科研管理系统、财务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主页系统、上网实名认证系统、远程访问系统、软件正版化管理系统等认证集成和数据共享对接。一期建设完成后,将学校日常通知公告、网上办公等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迁入学校网上信息综合服务大厅(pc端)、“今日校园”(移动端)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和管理服务手段深刻变革,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效能。

历年审计事项整改报告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后,会按照审计机关要求,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是审计整改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机关审计整改检查的一个重要依据。为把好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质量关,避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图形式、走过场。笔者认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要注重“三个查看”。

一、查看文书的格式是否规范。笔者认为,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格式的规范化,是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性的重要体现。在收到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时,首先要查看其格式是否规范,报告中的落款、印章等相关要素是否具备、真实,原则上应符合正式公文格式相关要求。对格式严重不符合要求,要素不全的“白纸黑字”类报告,要坚决退回。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严肃性,杜绝随意性。

二、查看反映的内容是否齐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针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所以,在收到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后,要查看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整改的内容是否与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相对应;要认真核对审计报告揭示的相关问题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是否全部有所反映,有无反映不全、遗漏等现象。有的被审计单位可能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对审计报告反映要求整改的部分问题,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会有所规避。如果不去核对,一些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问题可能也就“蒙混过关”、“逍遥在外”。整改内容不全,直接会导致制定措施的缺失,问题自然也就不可能得到解决。

三、查看制定的措施是否到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质量的'高低,关键还决取于制定的措施是否到位。而措施的到位与否,直接会影响到审计整改工作成效的高低。所以在收到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后,要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制定的相应的措施。要查看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什么解决措施,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要查看相关措施是否与问题的解决相匹配,针对性是否强,是否切实有效、到位。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存在有的单位为了应付、“交差”,制定的措施操作性差,具体表现为泛泛而谈和过于理论化的空谈;有的措施与问题的解决两者之间更是“牛头不对马嘴”。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为后续的整改检查打好基础,提供依据,应该将措施的是否到位,作为查看的重点。对措施不到位等类似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该退就退,决不手软。

审计整改工作是一个包括诸多环节的、系统性的工程,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工作也是审计整改这项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笔者认为,注重 “三个查看”,应该会对审计整改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根据上级公司《关于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综合部对“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改进工作作风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的自查自纠,发现今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将综合部三重一大、改进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回头看”专项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回头看”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1.加强学习宣传。公司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公司内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公司的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

和集体决策。

3.加强监督。为了保障决策顺利执行,公司规定,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公司改进作风10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015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上级公司的领导下,围绕“抓好廉政促审计,抓好审计促廉政”为主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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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学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包括个人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需向组织说明的问题,范围一般为:营建、买卖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聘用配偶、子女亲友在本校从事临时工作的情况;租贷学校公房、借用公款等情况。应在事前书面报告教委政工科,属不可预见的应在事后10天内报告教育局政工科。

2、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发生师生违法犯罪、侮辱殴打教师、火灾、被盗、伤残、特大交通事故、非正常性死亡、倒房、中毒、学生出走等突发性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重特大突发性事件须同时报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

3、基建、借款、承包等事项报告:学校5万元以上基建工程项目,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以及万元以上资金的出借;学校商店、食堂等承包,应事前书面报告教育局计财科。凡需公开招标和统一采购的项目均要按有关程序办理。

4、组织学生外出春、秋游,社会实践等活动,事前应书面报告教育局普教科,原则上要“就近、徒步”,确需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安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停课(或调休)一天以上,校长(书记)外出两天以上和组织教师集体出县外出活动,需事前书面报告教育局。

重大案件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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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有效、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深入研究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特制定晋城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信息畅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1、本单位(系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重要决定和部署的情况;

2、本单位(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点工作情况等;

3、本单位(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违纪问题;

7、因一些敏感事件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10、其它市纪委监察局要求报告和本单位(系统)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市纪委办公厅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的组织、管理。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厅)、派驻机构(含派出机构)承办本单位、本系统重大事项报告事宜。

3、重大事项的报告均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在3小时内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在知晓后24小时内报告。

4、重大事项报告要写明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因情况紧急,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随着事态进展和调查处理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各单位重大事项的报告,由办公厅值班人员负责接收,报办公厅主任和分管领导阅批后报送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

1、报告重大事项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含派出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做到重大事项即发即报,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

2、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准确性。重大事项报告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事实清楚,信息准确,表达清晰。切不可道听途说,模棱两可,带来判断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3、办公厅对接收的重大事项报告,要立即登记,迅速报请办公厅主任和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安全、保密地做好承办工作。

4、各单位要将重大事项报告列入责任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市纪委办公厅不定期进行通报。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xx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xx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基金会重大事项包括:换届选举、变更登记、重大基金的募集与使用、设立分支机构、创办实体、党组织建设、突发事件、涉外交往活动及违法受处分等。

第三条本基金会换届,须事先将拟任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候选人名单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定;理事会换届结束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条本基金会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发生变化,应事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事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本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或国外公开募集基金募集活动,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10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条本基金会党的组织形式或党的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七条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创办实体,应经本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制作会议纪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

第八条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与邪教组织等活动的,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第九条本基金会发生人员伤亡、财产严重受损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条本基金会的活动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的,应在被处罚后一周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管理工作,确保学院及时掌握并快速处置各类紧急重大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事件,维护良好的学院秩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减少公共财产损失,确保学院安全稳定,保障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报告原则。

重大事项报告要遵循“畅通渠道、准确预判、及时上报、妥善处置”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制度。

三、工作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责任制。

(一)学院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所联系系(部),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关注舆情信息。

(二)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是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

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严格程序,逐级上报;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院主要领导确定。

(三)各系(部)、处(室)要充分发挥学生科科长、宿管科长、班级辅导员工作在一线、密切联系学生的特点,第一时间掌握重大事项线索,第一时间上报上一级领导或直接上报学院值班领导。

(四)各系(部)学生会干部、学生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自我管理职责,对重大事项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扩大信息来源覆盖面,畅通信息渠道。

四、报告范围。

凡是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重大事项都在报告范围之内。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意识类。包括:

2.教师课堂上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传播反动言论、散播歪理邪说的;

3.各类讲座、报告会、交流会等涉及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4.院内师生存在的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二)工作类。包括:

4.各类合同纠纷诉讼、行政应诉、复议案件;

5.相关工作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6.学院教职工因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被执纪执法部门查处的。

(三)舆论类。包括:

1.院内师生利用院内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的;

2.院内师生在微信、微博、邮件等信息上散布不良思想或反动言论的;

3.各种破坏院内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4.互联网上发现的涉及学院负面报道的新闻、舆论、炒作。

(四)安全类。包括:

1.学院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学院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院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2.学院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5.龙卷风、暴雨、寒潮、高温、浓雾、雾霾、洪水、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不属于上述范围,其它可能影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也要按规定报告。

五、报告要求。

(一)报告时限。

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补文字报告。

2.分管院领导要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向院党委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报告;

3.事故责任单位要在2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6.办公室要跟踪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收集舆情,密切掌握发展动态,做好重大事项资料的存档。

(二)报告内容。

1.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处置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报告。

2.在信息报告工作中,必须严格书面报告工作制度。书面报告要突出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相关规定。

六、责任认定与追究。

对重大事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少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充分掌握xx金融业有关重大事项情况,切实履行人民银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职责,不断提升人民银行金融服务与管理工作水平,推动xx金融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金融业重大事项,是指金融机构发生的机构变更重大事件、业务经营重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各类金融案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xx设立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

第四条xx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遵循及时性、真实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及时性原则。金融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和途径及时报告。

真实性原则。金融机构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并确保报告事项的真实准确。

属地管理原则。xx内金融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报告。县(市)金融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告,并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报告。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设立金融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构成以及职责另行规定。

各金融机构应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机构变更重大事项:(一)机构名称或者地址变更;(二)机构性质变更;

(八)可能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机构变更重大事项。

第七条业务经营重大事项:

(一)金融机构重大规章及政策措施变动情况;

(二)金融创新和开展新的高风险金融业务情况,主要指:

新开办资金信贷产品、保函、交叉性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等创新业务;

(八)开展针对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它系统性风险的压力测试结果;

(九)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定的事件;

(十)可能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金融突发事件:(一)发生挤提事件,包括:

1.银行业存款非正常大幅下降,头寸不能满足客户正常要求;

2.证券业客户保证金非正常大规模提取,头寸不能满足客户兑付要求;

3.保险业被保险人非正常大规模退保理赔,或者出现非正常保单引发重大纠纷;

4.可能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金融挤提事件。

(五)业务系统、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在4小时内难以恢复而影响对外营业的情况;

(六)因风灾、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账册、重要空白凭证、财产、人员等造成损害或者伤害的,以及保险业机构因此而造成承保财产赔付人民币500万元(含)或者等值人民币以上、或者人身伤亡赔付人民币250万元(含)或者等值人民币以上的。

第九条各类金融案件:

(一)金融机构发生的经济案件(贪污、贿赂、挪用、侵占等)及资金风险案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

(三)发生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窃(泄)密、计算机网络犯罪等案件;

(四)可能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金融案件。

第十条其他报告事项,包括:

(一)金融机构上级行(部、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总行(部、公司)领导到xx视察工作;

(二)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因学习、培训等离开岗位10日以上的;

(三)业务系统、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需暂停营业或者调整营业时间的情况;

(四)金融机构向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行文报告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发生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按照《xx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一览表》(附件1)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报告。

第十二条报告途径。金融机构应区分报告事项内容,按照《xx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一览表》的规定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办公室和货币信贷管理科进行报告。

第十三条报告时限。实行事前报告、实时报告与定期报告相结合的办法。总体要求:

(三)金融突发事件、各类金融案件,应当立即(最迟不超过2个小时)报告,事后还应当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动态;其他临时有关事项,也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报告方式。金融机构报告重大事项应当以《重大事项报告书》(附件2)形式进行报送。紧急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并应当在知晓事件发生后10小时内通过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补报书面材料。

(一)机构变更重大事项:变更目的及意义、变更内容、变更依据、变更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拟(已)采取的方案或者措施等。

(二)机构经营重大事项:重大政策与决策调整的目的、依据、内容、出台的时间、实施效应及其对金融和社会稳定的影响;金融创新业务(产品)的名称、内容、风险控制、业务发展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开展上市企业辅导情况以及上市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业务系统、网络系统推广运行及升级改造的时间、内容、范围、风险防范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措施;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管理漏洞以及管理层重大工作失误、失(渎)职行为的主要表现、可预见风险以及拟(已)采取的措施;经营期间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流动性比率、资产利润率、利息回收率、存贷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最大十户贷款比例等指标异常变动的情况,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拟(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的金融机构名称、地点、时间;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损失;对突发事件拟(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等情况。

(四)各类金融案件:案件的“五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案发经过、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损失、有关方面拟(已)采取的措施;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涉案资金追收情况及风险预测,案件发生机构已(拟)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详细情况。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在向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行文报告有关重大事项时,应当同时抄报当地人民银行。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上级行(部、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总行(部、公司)领导到xx视察工作,相关金融机构应当事前报告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对属于涉密事项的报告,应当注明保密级别,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xx辖内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并依照《xx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一览表》相关内容,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报告其辖内金融业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接到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当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启动《xx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xx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发生重大事项未按本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真实,致使风险处理延误或者处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人民银行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xx辖内各级人民银行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重大事项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规管理、及时处理、保守秘密。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xx中心支局报告的重大事项按外汇管理现行制度规定执行,其中涉及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报告内容应当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报备。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起试行。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职责,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资料。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状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状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状况;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职责,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资料。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状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状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状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文档为doc格式。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