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大全5篇)

时间:2023-09-20 14:02:55 作者:薇儿 方案 最新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大全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篇一

(一)学校申报岗位职数。县市区辖区内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向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跨校评聘职数(附件9-1)。

(二)公布岗位信息。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学校申报职数进行初审后,根据同级机构编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情况,确定公布跨校评聘的学校、岗位名称、职数、聘任条件、评聘办法及报名方式等事项。

(三)个人提出申请。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城镇优秀教师可跨学段进行应聘,经原任教学校同意,向提供岗位学校提出申请(附件9-2)。

(四)学校推荐公示。推荐参评教师的基本情况须在原单位和接受跨校评聘学校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组织岗位评聘。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学校岗位职数和教师申报情况,依据相关岗位聘任条件和评聘办法,对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符合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申报参评教师进行年度职称评审,确定跨校评聘岗位人选。年度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对申报跨校评聘的教师优先考虑。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可直接申请跨校聘任(用)。跨校评聘教师的评审,与年度正常评审一并进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申请跨校评聘教师经评审通过、竞聘考核合格后,由拟聘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篇二

为促进教师专业快速成长,夯实“争创全国示范性学校”的人才基础,更为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实施学校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实绩为先、以能力为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组长:校长z

副组长:书记z,副校长z,纪委书记z,工会主席z

主要组员:党政办主任、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教科室主任

评审推荐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导向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1、学历与资历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含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硕士前已工作1年以上的减1年)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初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过级证书

教师须具备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

4、普通话过级证书

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

5、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

6、年度考核

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论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论文。

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未达到上述七条要求者。

2、处于解聘、待岗、试聘、长期病休等期间者。

3、申报教师在任现职期间,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班主任(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由于个人原因中途被撤换,或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者。

4、违反株洲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十不准》,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经济上、荣誉上)并受到学校处罚者。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职称参评申请表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不予考虑。

2、资格审查

职评工作小组审查资格,公示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考核小组核分

参评教师必须在核分截止日前提供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考核小组根据计分标准、材料逐一核分。

4、根据考核小组的核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标的120%舍尾取整确定入围人员。

5、入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每人限时5分钟的述职,入围申报中学高级和一级的教师要接受全校教师的民意测评。考核组综合测评。

6、考评小组核分,职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计分和最后推荐结果。

7、学校上报后,在评审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通过,隔一年才能申报。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集体决定。

以7月5日为时间分界点。

(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20分)(由学生科负责考核)

1、任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下同),在方南中学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或年级主任、年级组长、年级干事)。计分办法:第一年计2分;第二年计2+1=3分;第三年计3+2=5分;第四年计5+3=8分;第五年计8+4=12分。未从事此项工作者不得分。

2、任期内,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1分;被评定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3分;被评定为省级以上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含省级)或德育工作者加5分。每学年只取一次最高级别计分,可连年叠加。

3、任期内,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学校德育专干(专指学生科负责年级、班级管理考核或学生干部培养者)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2/3计分。副班主任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1/2计分。校级、市级、省级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别计1分、3分、5分。

(此项考核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科考核计分,中层干部由党政办考核计分,德育干事由学生科考核计分,最后将得分情况汇总到学生科。)

4、上述三项可以叠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教学业绩(40分):以《方南中学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方案》考核为依据。

具体分为三项:

2、ab评价档,满分30分,

高考科目教师根据每期两次的ab评价法原始成绩,以满分30分折算评价分,取近五年的平均值作为被评教师的个人分数。

音、体、美教师按工作量、竞赛成绩、及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记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学校认定的高考专业教师,完成高考指标加3分,超高考指标按0.5分/人次累加;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及其他类教师成绩按工作量、竞赛成绩、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计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

(三)论文(10分):

该项得分标准分别按照省级一等奖以上(含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计5分、4分、3分和2分;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按每篇8分、6分计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须出示原始论文及获奖证书,原始证件由教师本人保存,并在异议提出时及时出示,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论文,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论文。)

(四)课题(6分):

参与各级课题的立项、研究者,分别按照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的标准进行计分;参与各级课题子课题的主要人员,则比照相应等级下降一级计分;课题的一般参予人员按上述各项应有分值的四分之一计分。课题不仅限于立项审批,必须要真正实施,对于假课题、死课题均不计分,同时需无条件退还学校发放的相关费用。(由教科室负责考核,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课题,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课题。)

(五)业务考试(4分):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考试内容、难度与高考相同。不参加考试或考试舞弊者,该项记0分;正常参加考试者,计1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50%者,记2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25%者,记4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按先年考试分数排名打分。)

(六)培养青年教师(3分)

在任职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带有经学校指定的徒弟记2分,被学校评为优秀师徒加1分,但总分不超过3分。

(七)专业评审评分(7分):将专业评审的满票数计7分,每个人的专业评审得分则按得票率乘以7即得分。

(八)教龄计1分/2年(学校同意的脱产学历提升学习年限不扣除,病休、离岗休息时段扣除)。

1、教学实绩类材料由教务科提供。

2、班主任工作类材料由学生科提供。

3、教研类材料由教科室提供。

4、其他考核荣誉性材料由办公室提供。

调入教师教学成绩从其人事和业务档案中认定;若档案中无记载,则要求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统计表,由学校职评组比照执行。

(最高分限定为20分)

(一)支教、赛课

1、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支教(含到外国语、凤凰支教)的教师加计2分/年,最高分限定为6分。

为鼓励教师去外国语、凤凰支教,按申报人数与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比值确定外国语、凤凰的入围人数,若不满1人可跨年累加至满1人为止。(由党政办负责考核)

2、赛课按全国一、二、三等奖5分、4分、3分,省一、二、三等奖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校一、二等奖2分、1分计入加分项目,最高分限定为6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

(二)各学科的任课教师,若被学校正式选聘为教练且能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奥赛,可以按下述规则加分:

1、完成一个奥赛周期且有学生获得省级二等奖者,加3分;

2、所带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者(注:具有高考加分资格),按照每人次8分的标准累加;

3、有学生进入省级以上培训队(含省级)者,按每人次10分的标准累加;

4、有学生获得国际奥赛金牌者,按每人次20分的标准计数。

教师在其他非奥赛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的成绩,由教务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交校办公会讨论决定。原则上非奥赛项目加分应比照奥赛项目的相应水平减少50%。(由教务科负责考核)。

(三)其他考核、荣誉性计分(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及文件为依据,荣誉一年度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项,申报高级5年内,申报中级四年内可连年累计。且不能与“(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项中所获荣誉重复计分。最高分限定为10分)

1、年度考核优秀计1分/次,学校嘉奖(五“十佳”、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月度人物)计1分/次。

2、省级及以上劳模和优秀荣誉计5分/次;市级优秀荣誉计3分/次。

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满分为10分)。

(5)教学质量加分:职称评定当年度,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统考(中考、期考),以全县科任人数中间数为基数1,每前进一名加0.5分。

(自评者必须按上述各项记分如实进行自评并计总分,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表及自评依据原件送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加分:

(1)、任现职年限:每年记1分。

(2)、教龄与学历:按不同学历的周年计算,不足部分按月计算,提高学历则分段计算。每周年:本科记1.2分、专科记1分、中师记0.8分。

(3)、职务加分:任现职以来。正校长每年记6分;副校长每年记5分;正主任每年记4分;副主任、班主任每年记3分;科组长、团支部书记每年记2分;科任每年记1.5分。(兼职者按最高一项记分)

(六)、教职工民主测评:

申请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后,全体教职工按《xxx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七)、学校行政会议考核

学校行政会议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八)、申评中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按以上四项的得分累加,经学校行政领导会议审定后,按上级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送申评名单,并公示七天。

(九)、被确定上送申评教师填表,准备材料上送评审。

(十)、材料上送评审的教师,当年未被评选的,三年内,本校教师如有符合该职称评选条件的,该教师不得再参加本校该职称的评选。

(十一)、20xx年6月16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参照《x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制订,如有与上级文件或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xxxx中学

20xx年6月10日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篇三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_《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篇四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

组长:杨国斌

组长:杨建华

成员:唐宝泉、赵治清、吴莉莉、王晓庆

材料员:马恩泉

、7月5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9月1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9月5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9月7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公开程序,明确纪律;(杨国斌)

(2)发放材料,介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杨建华)

(3)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业绩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4)小组休会,统分合成;(王修明、姚爱萍、赵治清)

(5)根据指标数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人选;

(7)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无异议后,全体评委签名通过。

(8)校内公示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通知正式申报人员准备职评材料。

、9月12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9月15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篇五

为促进教师专业快速成长,夯实“争创全国示范性学校”的人才基础,更为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实施学校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实绩为先、以能力为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组长:校长xx

副组长:书记xx,副校长xx,纪委书记xx,工会主席

主要组员:党政办主任、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教科室主任

评审推荐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导向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见附表)

1、学历与资历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含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硕士前已工作1年以上的减1年)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初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过级证书

教师须具备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

4、普通话过级证书

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

5、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

6、年度考核

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论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论文。

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未达到上述七条要求者。

2、处于解聘、待岗、试聘、长期病休等期间者。

3、申报教师在任现职期间,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班主任(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由于个人原因中途被撤换,或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者。

4、违反株洲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十不准》,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经济上、荣誉上)并受到学校处罚者。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职称参评申请表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不予考虑。

2、资格审查

职评工作小组审查资格,公示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考核小组核分

参评教师必须在核分截止日前提供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考核小组根据计分标准、材料逐一核分。

4、根据考核小组的核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标的120%舍尾取整确定入围人员。

5、入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每人限时5分钟的述职,入围申报中学高级和一级的教师要接受全校教师的民意测评。考核组综合测评。

6、考评小组核分,职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计分和最后推荐结果。

7、学校上报后,在评审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通过,隔一年才能申报。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集体决定。

以7月5日为时间分界点。

(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20分)(由学生科负责考核)

1、任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下同),在方南中学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或年级主任、年级组长、年级干事)。计分办法:第一年计2分;第二年计2+1=3分;第三年计3+2=5分;第四年计5+3=8分;第五年计8+4=12分。未从事此项工作者不得分。

2、任期内,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1分;被评定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3分;被评定为省级以上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含省级)或德育工作者加5分。每学年只取一次最高级别计分,可连年叠加。

3、任期内,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学校德育专干(专指学生科负责年级、班级管理考核或学生干部培养者)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2/3计分。副班主任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1/2计分。校级、市级、省级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别计1分、3分、5分。

(此项考核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科考核计分,中层干部由党政办考核计分,德育干事由学生科考核计分,最后将得分情况汇总到学生科。)

4、上述三项可以叠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教学业绩(40分):以《方南中学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方案》考核为依据。

具体分为三项:

2、ab评价档,满分30分,

高考科目教师根据每期两次的ab评价法原始成绩,以满分30分折算评价分,取近五年的平均值作为被评教师的个人分数。

音、体、美教师按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