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优秀6篇)

时间:2023-09-14 21:15:09 作者:碧墨 方案 2023年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优秀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一

为积极妥善解决因劳务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企业、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动态跟踪”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经济损失和避免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公司、项目监理组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工程部长、财务部长

成员: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等相关负责人等。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工作组设现场项目监理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纠纷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项目部职责

总监、监理人员应熟悉劳务合同相关内容,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总监应指派监理人员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组的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收集、归档备案。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逐级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处室索要劳务费,出现矛盾并煽动人员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

(二)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分公司机关或公司机关,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劳务人员聚集到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三)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的施工队组、底数不清的;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数、机械费等区分不清的;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的。

2、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及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

4、公众和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基本判断,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

(一)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应急工作组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劳务人员诉求,稳定劳务人员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遵照合同办事,在核对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付情况后,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劳务费且结算手续完善的,双方应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支付劳务费。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急小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请求辖区派出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工作人员开展解决纠纷工作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置。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信息工作组要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网上或其他负面炒作。

应急工作解除后,应急工作组需做好后续的工作,按照解决方案安排,及时落实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防范企业用工风险。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二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团体性事件的发生。

班竹镇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形成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团体事件;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实行一金三制”全覆盖,完善推进8个100%的工作任务。一金三制”:即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制;“8个100%”: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实名制打卡记录考勤10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100%、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0%、实施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100%、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100%、劳动维权告示牌100%。并努力推动“劳通用”对各领域行业劳动用工全覆盖管理。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日期,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二)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各类用人单位要加快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运用,动态记录农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种、劳动考勤、计酬标准、工作计量、工资结算等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系统动态报送用工信息,确保做到适时报送,不漏报、不延报。(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一)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机制。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台账,动态掌握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并按月报送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二)建立工资支付诚信评价机制。建立劳动用工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三)完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12014146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拖欠工资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一)加强建设资金监管

在工程建设领域,未按规定额度预存农民工资专户资金的,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和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周期或者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签订剩余工程款支付协议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发生突发性、团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采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访、围堵党政机关、跳楼、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讨薪,以拖欠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或者虚报冒领、无理无据讨要工资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快速反应、控制事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和公众说明情况。(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党政办、人社中心、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人民政府对全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书为成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我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对本部门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具体负责。

(二)严肃督查问责。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村(居)、各部门进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项目业进行重点督查。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拖久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牵头单位:镇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等有关单位)。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三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楚、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文水县政府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及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所有项目上实现全覆盖,严格按照“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及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现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快处置、案件不积压,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石治欠办发〔20xx〕58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掌握底数。一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施工建设项目(含截至20xx年7月15日已竣工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划拨和人工费支付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欠薪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在建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经营单位、专业合作社等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核查网约车、物流快递、网络平台外卖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四是当前一段时间处于暑期用工高峰期,全面核查未成年人暑期务工安全管理、拖欠工资等风险隐患。

(二)对核查发现的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工资支付等问题风险,实施专班化解、限时整改、足额兑现,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支付兑现,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劳动权益。

我街道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体要求及夏季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欠薪)要求成立下路街道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军

副组长:姚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下路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吴高举任办公室主任,谭娅负责协调和督办具体工作;赵菊梅、余彦堃、敖礼、张泽燕、阎莉等具体负责所涉行业科室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有关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内设按照“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一)行动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二)行动范围:各类政府投资、国企投资和国企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和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

(二)落实保障机制,提升监管预警能力。一是召集辖区相关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宣讲、约谈;二是对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银行专用账户制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制度政策要求,对行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单位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对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制度,以及日常宣传、日常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开展督查巡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款支付问题和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20日前全部兑现清零;二是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31日前全部整改清零。

(一)宣讲约谈阶段(20xx年7月20至7月25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及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实施集中宣讲和约谈;各村(社区)通过led、宣传横幅、高清大屏等悬挂宣传标语。

(二)清理核查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按照行动内容,牵头组建清查核查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分条分块”开展全面清查核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见附件1),汇总形成核查清查台账,及时报告核查清查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清零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牵头负责,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核心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欠薪隐患,组建处置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开展专题化解处置。

(四)总结约谈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5日前形成夏季行动书面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领导统筹负责、行业分管领导、行业科室具体负责的“多岗同责”治理机制,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法制权威尊严,让农民工更有尊严的获得劳动报酬。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研判夏季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谋划好20xx年下半年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五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六

11月20日,对我县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99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15人,其中涉及农民工人数377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703人。协调解决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人数309人,涉及金额439.06万元,所有案件都已经结案,结案率100%。在排查过程中,我县在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已实名,施工总承包企业已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发放每月会进行公示。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工程结算单等基础资料都齐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以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已落实到每一个在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欠薪隐患问题,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在此次检查中向各个施工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农民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是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致使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困难。二是农民工工资追缴难度增大。部分续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与农民工工资剥离,需耗费大量精力才能核清欠薪实际数额,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还不够规范,致使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限限制,对一些恶意欠薪欠费企业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案件查处时间较长,导致农民工重复上访。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各项制度。紧盯“八率”监控指标,守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底线,做好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实行清单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列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落实解决。健全完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开展工作中,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两个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案件,特别对至今尚未化解处置的欠薪积案,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强化治欠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年底前将所有欠薪案件全部化解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