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优质19篇)

时间:2024-01-13 08:20:13 作者:笔砚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要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以多年来对停车场收费管理的调查了解,现在大多上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其所属停车场收费管理没有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统一,这主要是受停车场管理的复杂性的影响。影响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停车场的规模、设施、产权、经营模式、管理手段和核算方式等。

物业服务企业在停车场收费管理方面要面对的差异因素很多:按进出限制形式的有凭ic卡、放行条、打卡钟、固定卡、临时卡等形式;按计时形式的有按小时、按日、按月、按季、按年,还有免费卡、优惠卡等形式;按停车场经营性质的有商业、公共和住宅等分类;按场地类型的又有室外(露天)、室内、地下、车库等类型;按停车场所具备的硬件系统的有停车场收费智能系统和手工收费系统分类。差异多,管理细则要求完善,实际操作也就难度大。

目前停车场收费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停车场收费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停车场管理人员对停车场收费政策的把握不够,这个问题尤其体现在以下几点:

1.未经审批私自收费,无证收费和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2.不执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或收费标识牌公示不到位而引起车主误解,导致纠纷;

3.认定停车收费起止时间的争议;

另一方面,内部收费管理的有效监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收费漏洞大,无法避免“人情车”的进出;

5.停车场管理缺乏严格的内控机制等。

停车场管理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停车场收费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要做好停车场收费的管理,必须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停车场管理人员对停车场收费政策把握这方面的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容易,但对停车收费管理内部的有效监控方面,解决起来就比较棘手,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1.建立一套科学的停车场管理办法。

此办法的制订旨在加强停车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力争做到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办法要注意规范以下内容:制度的目的和任务;停车场管理操作程序;收费卡、免费卡、优惠卡的办理规定;票据、印章和卡类管理;小票的管理;车管服、上岗证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岗位职责、岗位培训、岗位操作规程;车管员奖惩标准、停车场绩效考核办法以及监督检查细则等相关内容。另外,从成本控制与场地要求方面考虑,具备条件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要尽量安装启用,利用智能管理系统的优越功能减少人为制造徇私舞弊的机会或添补因制度不完善而出现不到位的管理缺陷。

2.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理顺停车场的管理架构。

要解决停车场管理各自为政的做法,建议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指定一人专司停车场分管之责,并在公司职能部门中设置一个停车场管理专员,财务部门设一个停车场票据管-理-员,这两人共同负责对公司所辖停车场管理的日常指导和巡查监督。此外,各单位的停车场现场管理不能交由秩序维护员队长管理,由所辖服务中心指定一名助理以上行政领导对停车场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这几个职位从上至下形成纵向的停车场管理架构。

3.统一规范停车场的各种票据和卡类的管理。

停车场管理票据,如发票、进出小票、月卡、季卡、年卡、免费卡、优惠卡等应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各个停车场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进行设计印刷或购买,由停车场票据管-理-员统一管理。下属服务中心的核算员或停车场专职收费员相应作好领取、缴销、保管、登记工作。

对小区内特别用户(主要指厂房和商业停车场内的修理厂、专业市场和餐馆等)实行优惠收费的控制,首先要与业主用户协商优惠金额和数量,并登记确定户数或车辆台数,按照优惠办法区别收费,统一规范,杜绝随意性、无序性事件的发生。

4.设置停车收费岗位,择优选拔收费人员。

对停车场管理规模较大的单位,增设停车场收费员岗位,选择思想好、责任心强、稳动性好的员工担任专职收费员,从而减轻各单位由核算员兼管工作负荷过重而顾此失彼的压力。停车场收费员主要的工作职责可以概括为:停车场票据的领取、缴销、登记工作,停车场的月卡、季卡、年卡的收费冲卡工作,将每天各岗亭收取的临时停车费及时送存银行,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账、结账,做好停车场的各项报表统计分析工作,重大事件上报工作。停车场收费员实行双重管理,即行政上由所在服务中心管理,而业务上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指导。

5.加强停车场的报表分析统计工作,统一无票收入的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设置停车场各种报表,如“xx停车场日收费情况统计表”、“xx停车场xx岗亭收费情况统计表”、“xx停车场月收费情况统计表”、“xx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车费收入实际归属月份统计表”等表格,详细统计月卡、季卡、年卡、优惠卡、免费卡临时进出等情况;分清露天、车库等各种情况,以便相关责任人员对停车场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跟踪,及时发现收入异增异减等不正常的问题。

由于无票收入的回收及票据的管理和款项的上交存在较大的漏洞(特别是没有启用停车场电脑管理系统的停车场),因此建议由公司统一规范:各单位对车主付费但不要的发票,由当班人员统计上交停车场收费员,并在日收费情况登记表中予以登记,停车场收费员根据月收费情况统计表的数据将发票统一上交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统一处理。

6.停车场的日常检查监督要制度化、长期化。

对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建议由专人(最好明确为停车场收费员)核查岗亭收费员当班收费情况,包括核实岗亭电脑进出记录、免费车辆情况、停车票使用、账款是否一致等,同时做好各班的交接-班和结款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签字确认备查。各单位停车场分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核查,至少每周一次,公司层面的停车场管理部门和财务部票据管-理-员联合起来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抽查,最少一个季度一次,对认为有必要的停车场要重点抽查。在停车场收费处公示监督电话,欢迎对违法和违纪行为的举报,如查出违法违纪行为属实的,一定予以严惩。

7.留下免费车辆通行的管理痕迹,实施停车场重要管理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免费车在停车场是无可避免的,比如工商、税务、城-管、司法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务车辆,但做好这些车辆免费放行的统一规范,非常有必要。有停车管理智能系统的,要扫描和核对相关证件,没有使用停车管理智能系统的更要明确相关规定,留下免费车辆的所属单位和驾驶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查询。对停车场岗亭当班人员、停车收费专员和停车场负责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轮换。

8.掌握政策法规,加强岗位培训,从停车场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起。

停车场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新政策、新法规,新动态,并及时组织基层上岗人员培训讨论,贯彻执行。当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技能,培养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的自觉性等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特别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

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律开除处理。

四、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零xx年七月一日。

停车场收费亭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监督收费管理工作,使停车场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明确停车场的收费管理规定,需要抓好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工作。

1、停车场收费管-理-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有偿使用费。

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1、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收银员负责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1、固定车位的收费一般按月收费。

2、对于需使用固定车位的车主,管理处应为其办理月卡,车主凭卡进出和使用固定车位。

3、财务内勤每月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2、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3、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开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2、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庆典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3、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属期间。

2、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3、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1、服务中心收费员应至少每周对停车场各收费岗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核实当班收银员手中的现金、票据、车辆出入凭证或电脑收费系统等金额是否相符,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管理检查记录表》。

2、使用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的项目,收费经理应至少两周一次根据系统中的收费数据,与当月各收银员上缴的款项总额核对一致,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检查记录表》服务中心收费员每周不少于1次抽查各岗位的检查记录,并核对费用是否相符。

要求对ic卡丢失车辆的车主出示“三证”,即《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司机《身份证》,详细登记、核实身份;如车主已购买月保,放行并要求其尽快到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如车主使用的是临保卡,按最低24小时收费,要求对ic卡丢失车辆的车主进行登记身份证号码,并交纳工本费。

1、迅速关闭卡、闸机电源,取出手动揺柄,将杆升起,并在车道中间设置障碍防止冲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收银员到达现场检查故障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经理,收费经理通知工程部相关责任人到场维修。

3、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收费,经收费经理同意后,使用手动计费并通知工程部前来处理系统故障。

1、收款过程中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2、收费厅门应保持关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收费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须作登记,小心保管现金,防止罪案发生;对使用收费亭电话之人员做详细登记,禁止长时间使用公司电话。

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死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4、收银员入职上岗前须签订“收银员违规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自觉遵守相关工作准则、规范和制度。

5、严格按照作废发票的操作规范,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按等同于贪污处理,并按照公司十不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注:对司机遗弃的发票,应马上在该票的正面盖上“作废”章,并同时投入废票箱。)

1、停车场须张贴收费标准。

2、停车场之固定车位,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3.1职责与分工。

3.1.1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3.1.2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1.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2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3.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4.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3.4.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4.3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3.4.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3.4.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5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3.6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7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精彩

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3、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6、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7、车辆进入小区内禁止鸣笛,以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8、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1、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1、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卡车辆不得入内,强行进入发生后果自负。

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车辆即视为认同上述管理规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上海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以汽车为代表的生活改善品迅速涌入居民家庭。停车收费作为温和的经济手段,可以通过价格杠杆作用有效调节居民的停车需求,甚至改变居民的出行方式,为减轻城市交通压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库)包括公共停车场(库)、道路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库)。

第三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停车场(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和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以下统称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市规划、建设、市政工程、公安交通、房地资源、财政、价格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行业协会)

本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并可以接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本市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推广)

本市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

第二章 停车场(库)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六条 (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构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编制,经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区(县)政府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与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相衔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用地控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属道路广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 (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配套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 (补建)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库)的,公共建筑所有人应当向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专家技术论证报告。

第十一条 (建设审查)

本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进行审查。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经营登记备案)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5日内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库)挪作他用。

改变公共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停放车辆服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二)制定停放车辆、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计时收费设备;

(四)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六)工作人员佩戴服务牌证。

第十六条 (驾驶员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场(库)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第四章 道路停车场管理

第十七条 (设置原则和方案)

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严格实行总量控制。

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公共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设立道路停车场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行听证。

第十八条 (管理者的.确定)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确定的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计费方式)

道路停车可以采取按时或者按次方式计收停车费。

道路停车采取按时计费的,可以根据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采取累进计费或者限时停车的办法计费。

第二十条 (收费方法)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可以采用电子仪表方法或者人工方法,收取停车费。

第二十一条 (收费管理)

道路停车场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按批准的预算核拨。

第二十二条 (撤除)

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经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应当及时予以撤除,并通知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库)已能满足停车需求。

道路停车场撤除后,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及时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第二十三条 (道路停车服务规范)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以及下列服务规范:

(一)在道路停车场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配备必要的照明设施;

(二)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

(三)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第二十四条 (道路停车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

(三)在限时停车的道路停车场不得超时停车。

机动车驾驶员在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应当将交费凭据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的明显位置,以备查验。

第五章 其他相关管理

第二十五条 (收费价格管理)

本市停车场(库)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库),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票据管理)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或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按规定开具统一发票、收费票据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二十七条 (信息化管理)

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应当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并负责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统计)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如实报送统计资料。

专用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停车场(库)的泊位数。

申报专用停车场(库)泊位数的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专用停车场的调用和开放)

本市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公共停车场(库)不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时,专用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向公众开放。

在公共停车位不足的区域,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向公众开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

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四)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专用停车场(库)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票据、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委托行政处罚)

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 (妨碍公务的处理)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临时停车场管理)

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临时开设经营性机动车辆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专用停车场(库)向公众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库)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二)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三)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第三十七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调整停车价格标准,五环内停车收费单位由半小时改为15分钟,进一步降低五环外停车收费。一类地区为二环路含以及cbd商业区、燕沙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一类地区占路和露天停车标准为每小时十元和每小时八元,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 二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二类地区站道和露天停车收费分别为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5元,地下每小时5元。 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的区域。露天停车、停车楼库价格实行阶梯价,居住区及夜间价格原则保持不变。考虑到这四个方案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涉及到相关的准备工作,这个调整方案今天发布。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停车场停车收费员管理制度

一般的员工都是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规范他们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停车收费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 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 行为规范

1、 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 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 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 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 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 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 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 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 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 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 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 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 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 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 及时致歉。

10、 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 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 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 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 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 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 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 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 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 特别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 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 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 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 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 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 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 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 律开除处理。

四、 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1、 自觉遵守公司制度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爱护公物,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

处理。文明礼貌、微笑待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与打骂;

2、 严格按照公司收费规定进行收费。

3、 严禁超高、超宽、超重或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车辆及非机动车入场;

4、 随时与车库巡逻员保持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进出车道畅通无阻;

5、 严禁在收费系统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系统上插入其它软件及u盘等,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6、 系统发生故障须上报主管,重装系统必须向公司申报,不准擅自重装系统

7、 车场收费员须熟练车场收费系统的操作,并严格按规定操作;

8、 收费员交接班时,须按规定配合财务及同事做好交接班记录;

9、 如收费员需临时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由班长负责安排;

10、 月卡统一由财务部办理,免费车辆须财务人员及公司老总签字确认;

11、 发现车辆车主异常情况须高度警惕,并及时上报;

12、 遇见车辆撞道闸或与车主产生纠纷不能解决,须上报主管处理;

13、 公安武警及军车等正在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离开时须做好记录并通知主管。让其免费通行。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二、发票领用。

1、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收银员负责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1、固定车位的收费一般按月收费。

2、对于需使用固定车位的车主,管理处应为其办理月卡,车主凭卡进出和使用固定车位。

3、财务内勤每月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2、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3、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开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2、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庆典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3、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六、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属期间。

2、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3、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1、服务中心收费员应至少每周对停车场各收费岗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核实当班收银员手中的现金、票据、车辆出入凭证或电脑收费系统等金额是否相符,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管理检查记录表》。

2、使用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的项目,收费经理应至少两周一次根据系统中的收费数据,与当月各收银员上缴的款项总额核对一致,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检查记录表》服务中心收费员每周不少于1次抽查各岗位的检查记录,并核对费用是否相符。

八、丢卡处理。

要求对ic卡丢失车辆的车主出示“三证”,即《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司机《身份证》,详细登记、核实身份;如车主已购买月保,放行并要求其尽快到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如车主使用的是临保卡,按最低24小时收费,要求对ic卡丢失车辆的车主进行登记身份证号码,并交纳工本费。

1、迅速关闭卡、闸机电源,取出手动e柄,将杆升起,并在车道中间设置障碍防止冲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收银员到达现场检查故障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经理,收费经理通知工程部相关责任人到场维修。

3、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收费,经收费经理同意后,使用手动计费并通知工程部前来处理系统故障。

1、收款过程中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2、收费厅门应保持关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收费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须作登记,小心保管现金,防止罪案发生;对使用收费亭电话之人员做详细登记,禁止长时间使用公司电话。

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死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4、收银员入职上岗前须签订“收银员违规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自觉遵守相关工作准则、规范和制度。

5、严格按照作废发票的操作规范,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按等同于贪污处理,并按照公司十不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注:对司机遗弃的发票,应马上在该票的正面盖上“作废”章,并同时投入废票箱。)。

2、停车场之固定车位,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精彩

规范公司各项目停车场收费流程,减少收费漏洞。

3.1运营部负责监督、指导各项目停车场收费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项目停车场收费员业务培训、定期收集各项目停车场收费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3.2财务部负责各项目停车场收费的财务监督,并提出专业意见。

3.3工程部维护各项目停车场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

3.4服务中心落实与停车收费有关的具体工作。

4.1收费流程。

4.1.1临保车辆收费。

4.1.1.1来车靠近时,面带微笑,左手做出示意停车的手势。

4.1.1.3接过停车卡后说:'请稍等!',进行刷卡操作,并按系统提示的金额向车主收取停车费。收费时说:'请交停车费xx元,谢谢'。

4.1.1.5完成所有收费操作后,才按键放行。同时左手向车辆前行方向45°作手势指引,待车辆驶过收费岗亭后,才可结束指引手势。

4.1.1.6如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停电,无法正常使用收费系统,需手动计费。收费员在考勤卡上按实登记车辆进出时间,根据停放时间按收费标准向车主收取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并在《收费岗手动计费统计表》中登记。

4.1.2月保、免费车辆收费。

4.1.2.1月保车辆指一次性交纳当月停车费用,获发月保ic卡的车辆。

免费车辆指可出示公司职能部门及皇家国际公寓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免费停车券的车辆、楼巴、公司公务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公务的军警和政府用车、邮政车及水、电、电信、煤气等工程车辆。

4.1.2.2来车靠近时,面带微笑,左手做出示意停车的手势。

4.1.2.4接过停车卡后说:'请稍等!',进行刷卡操作,并做好登记。免费车辆必须登记车牌号、出去时间。

酒店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保安按标准收取非酒店消费客人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并放行。

(二)保安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保安各班组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一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等醒目标识。

第三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泊车位设置停车标识。

第四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保安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五条 保安必须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六条 保安必须提示并监督驾驶员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

第七条 保安必须监督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设施。

第八条 停车场由保安24小时值班。

第九条 不准保安员私自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员承担。

第十条 车辆进出:

(一)保安应引导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保安需和驾驶员核对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保安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并由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巡视:

(一)保安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值班经理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保安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二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保安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保安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保安应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保安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保安应立即汇报酒店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安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酒店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酒店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费范围:

(一)酒店消费客人免费停放。

(二)各董事车辆、酒店车辆、到酒店进行业务办理的相关单位车辆免费停放。

第十四条 收费范围:

(一)未在酒店消费的客人车辆一律采取有偿收费。

(二)停车时由保安发放停车卡收取费用,取车时见卡放行的方式执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按照轿车5元/次/车执行。

(四)针对大货车或装有货物的车辆按照20元/次/车执行。

(五)次日早9点下班前,保安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十五条 监督管理:

由酒店值班经理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昭化大酒店所有。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三、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操作管理应严格遵照以下原则:

1、保持收费系统电源稳定,不得随意接用其他用电设备;

2、非公司指定收费人员不得对收费系统进行操作,以免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等故障;

4、禁止在电脑上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禁止连接手机,给手机充电;

5、保持电脑通风,严禁物品遮挡电脑散热口;

6、电脑主机、显示器及各外部设备上严禁放置杂物、液体等;

7、及时关闭系统弹出信息窗口;(弹出窗口过多可能导致电脑运行缓慢、死机、系统崩溃等)

8、遇有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

9、其它参照公司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执行;

四、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维护与保养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定期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归档,以提高查询、统计速度;

4、定期对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电路板等部件除尘;

5、定期检查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以保证控制机内散热良好;

6、定期检查各设备的地线连接是否良好,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停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1)职责与分工

1、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2)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5、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6、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7、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8、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9、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10、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11、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通过规范进入商场停车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适用于商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

1、当班领班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保安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1、车辆进场停放

凡进入露天停车场车辆,应按以下程序操作:示意停车取卡、入内;

1.1当有车辆进场时岗亭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

开往适合的地点停放;

1.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3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停放于东门收货平台处停放;

1.4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如车辆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场停放

2.2、指示行车操作形象,向前手伸一臂,另一臂同时向行车方向示意摆动;

2.4、行车纠纷处理操作形象,行车纠纷和争执多发生在停车场暂无车位,来车不服从指挥,要强行入停车场的问题上,如遇此纠纷,应按劝说、解释、请求谅解的原则处理,尽可能避免争吵。操作语言应多道歉、多欢慰,如“实在暂无车位,谢谢合作,请稍候”、“对不起,暂无法入车位,我会尽快为您安排”等等。值班人员应做到“你火我不火,你急我客气,你吵我道歉”。如遇无法劝说、不听行车指挥,强行进入的车辆,应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3、车辆离场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收费并取回计费卡,

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工作规程》处理。

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为维护辖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行驶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7座以上客车、1吨以上(含1吨)货车不得在辖区内停放。

二、禁止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车辆入内,2.5吨以上货车、大型客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小区。

三、业主、客户拥有的车辆(人心所向轿车、7座以下客车、1吨以下货车)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业主、客户自有车辆均应入库停放,未入库或没有车库的应在划定车位停放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入储藏室内;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车场地及他人的车库(位)前、储藏室门口停放。

五、外来临时车辆(非业主、住用人)进入辖区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划定车位停放,离开辖区应自觉接受检查,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六、房屋装修户运送材料的超载车辆进入辖区,须经管理处同意。

七、车辆应严格遵守辖区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驶,不鸣号、限速在10km/小时以下。

八、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洗车、学习驾车、修车、试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不准进入辖区。

九、不得擅自挖掘辖区内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辖区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凉、踢打球等。

十一、小区主、次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物件,确保小区出入口道路畅通。

停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保安按标准收取非酒店消费客人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并放行。

(二)保安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保安各班组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一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等醒目标识。

第三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泊车位设置停车标识。

第四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保安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五条 保安必须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六条 保安必须提示并监督驾驶员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

第七条 保安必须监督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设施。

第八条 停车场由保安24小时值班。

第九条 不准保安员私自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员承担。

第十条 车辆进出:

(一)保安应引导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保安需和驾驶员核对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保安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并由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巡视:

(一)保安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值班经理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保安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二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保安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保安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保安应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保安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保安应立即汇报酒店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安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酒店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酒店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费范围:

(一)酒店消费客人免费停放。

(二)各董事车辆、酒店车辆、到酒店进行业务办理的相关单位车辆免费停放。

第十四条 收费范围:

(一)未在酒店消费的客人车辆一律采取有偿收费。

(二)停车时由保安发放停车卡收取费用,取车时见卡放行的方式执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按照轿车5元/次/车执行。

(四)针对大货车或装有货物的车辆按照20元/次/车执行。

(五)次日早9点下班前,保安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十五条 监督管理:

由酒店值班经理进行审核、监督。

第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昭化大酒店所有。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 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文章转载自: http://请保留此标记)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停车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是小区物业、大厦物业对停车场管理必要的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停车场的.车辆安全有序行驶,以下停车场管理制度提供范文参考。

二、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四、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 

五、负责对小区(大厦)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七、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八、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对小区(大厦)车辆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 

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三、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填写(员工考核表)

5.负责对外协调和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6.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

1、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2.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对出入车辆按规定指挥放行,并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3.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

4.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内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班长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工作。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

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4.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5、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大方、端庄,精神抖擞。要求举止文明、

2.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3.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脚。

5.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

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7.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分队长、房管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以上管理规定至本日起执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