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04 20:07:50 作者:紫薇儿 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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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1.落实政府监督责任。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定期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所占权重不低于3%,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2.加强食安队伍建设。机构改革中,各区(市)县要合理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食安队伍,公开招录专业背景人员,完善基层监管队伍。

3.建立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体系。建议与相关专业院校合作编撰一套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培训教材,加大委托专业高校培训的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4.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要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全面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村公资金的做法;加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仪器、人员配置到位,检验经费至少支持4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建议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公务用车管理改革时,确保减少一般公务车,配足食安执法车。

5.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法制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情况,逐步建立完善成都市食品地方立法体系框架,逐步探索完善《食品溯源信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办法》、《“四小”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大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等。

6.加强食安工作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食品安全信息网,初步建立食品检测信息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信息库和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库。

1.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力度。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抽验结果分析、运用,及时发现行政区域内的问题食品。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联动机制。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制定依法行政有关制度,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建议市公安局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侦查大队,可长期派驻工作人员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执法工作。

3.重典治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和引导规划,综合治理“四小”,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注水猪肉、私宰肉、病害猪肉行为,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食品生产、流通企业100%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四小”企业100%实施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企业内部管理,健全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

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符合现代消费发展趋势的食品安全溯源模式,建立充分发挥种养殖基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优势的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并出台食品溯源相关管理办法。

3.加强产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课堂教育。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

3.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制度,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健全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督和评价机制,有效实施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与计划。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将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能力,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二)强化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各办、室、所站的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半年督查,年末考核,量化评分。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完成市政府农产品,食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检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我镇现有的安全检测能力,逐步建立我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错位抽检机制,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查的有效性。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创新水平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以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一体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通过企业强化自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水平。通过社会社团、舆论机构、公民个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筑起第三道食品安全防控线。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全面推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六大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食品准入的品种和范围,提高我镇食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镇食品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七)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开展整合各部门现有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一)强化农产品种产值。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

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我镇基地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销售顺畅,加快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村(社区)建设一个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或畜产品生产基地。并做好基地与品种认证工作,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工作证。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完善和施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重点实行市场准入。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理。要以建设餐饮示范街和餐饮示范单位为载体,全面推进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公示制标准化建设。

三、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结合监管职能,以监督性评价性抽检问题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各类食品批发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任务,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监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各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强化食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1、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机制,配备人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抓好食安工作。镇设食品安全委员会,由镇纪委、党政办、综治办、农办、一体化办、财政所、工业园、中心学校、卫生院、城管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农技站、兽医站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镇食安办设“一专两干”(专职食安办主任、巡查专干、宣传专干),村配备三员(信息员、协管员、指导员)。监管人员实行四定三包(定格、定岗、定责、定标、包监管、包指导、包服务),切实实现网格化管理。

2、责任网络构建。建立党政干部包片、联村干部包村的责任网,按“属地原则”建立各村、社区包干到边责任制,按“责任分工”建立镇属食安监管部门分块到底的责任制。

3、诚信建设。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和身份证信息,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加快建立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责任主体责任。

1、打黑行动。按照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犯罪行动(县布置动员,乡镇开展打黑行动,村级确点,现已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2、除残行动。打击农产品农残超标为重点,滥用农兽药,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和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法行为。生产环节主要是养殖场;流动环节主要是“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农产品;检测环节,加快镇农残快速检测室建设(检测室设在镇农技站内),检测农产品400批次,规范种植、农资经营行为,追溯农药残留问题;规范养殖及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3、清证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者进行专项治理。强化推进“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规范一批符合条件的单位,取缔一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打击一批无证经营者。

4、实施暖心行动。重点规范农民工食堂、学校食堂。关注农民工和学生就餐安全,组织开展对工地、企业、学校等场所食堂的监管检查,促进食堂卫生状况改善,确保农民工和学生吃上放心饭菜。

5、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20xx年全镇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村,创建2个食品安全示范点(1个示范超市和1个示范餐饮单位),按县食安办的要求,以奖代投。

6、开展“放心工程”建设。一是严格落实《xx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及工地、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宣传贯彻《湖南省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和规范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禁止加工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的通告》,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打击非法加工提炼潲水油行为。镇政府以农办牵头,组织食安办、工商所、派出所、供电所、国土所、城管队进行联合执法。

7、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镇农技站应加快农残快检室建设,加大对农贸市场、种植基地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对发现超标问题应追根溯源,严厉查处,打造从种植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程检测体系。

8、加强食安宣传教育,深化食安培训。以《食品安全法》颁布4周年为契机,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食安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工地活动,同时落实《xx县食品安全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推动食安工作群防群治。加大培训教育,今年计划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厨师培训一次,对协管员、信息员“以会代训”,每年培训3—4次。

9、健全食安责任体系。镇政府牵头抓总,食安办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部门单位主要是工商所、卫生院、联校、城管队、农技站、兽医站、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村组提供线索,村协管员对重点对象(“三黑”对象)重点关注,协助县综合执法大队抓案件。

10、加强日常巡查记录,兑现目标考核成绩。县食安办对种植基地10家,农资经营户54家,畜禽、水产养殖51家,食品加工生产环节22家,流动环节181家,餐饮消费环节134家,合计452家,均发放了“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本”;村(社区)、联校、农技站、兽医站将记录本送达监管对象,县食安办、镇食安办、主管部门和村社区协管员到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必须逐次登记,监管对象(当事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镇食安办(电子档案发到各村、社区)。当天检查当天就报,若一个月没有一次巡查记录,年终绩效考核扣分,农村聚餐台帐要按每周一、周四各报两次次,巡查记录一同上报。凡是县食安办、镇政府以及县综合执法大队到乡镇执法或到监管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原则上村、社区、单位负责人、协管员必须参加,年终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食安办督查情况,镇食安办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讲评”,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并在年底评先评优时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