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招生计划方案(大全6篇)

时间:2023-10-07 08:59:01 作者:字海 方案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大全6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篇一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7月19日-20日。

2.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7月23日-24日。

3.一般普通高中录取:7月26日-27日。

(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升学档案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招生计划(减去自主招生)的1:1.05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慈爱阳光计划”单列),招生学校在提供的电子档案内确定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而退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注明原因。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定向学校招生时,若未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可在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

州民族中学在吉首市的抛档分数线与其他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抛档分数线的平均值,为州民族中学在吉首市以外的七个县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最低抛档分数线为“慈爱阳光计划”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2.第二批次录取: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升学档案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招生计划(减去自主招生)的1:1.05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提供的电子档案内确定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而退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注明原因。

3.第三批次录取:州内一般普通高中。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升学档案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招生计划的1:1.2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提供的电子档案内确定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而退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注明原因。

(三)录取审核

1.县级审核。学校上报录取结果后,点击“导出”,再根据导出的excel表格《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审核名册》,在表格中确定录取学生,同时统计定向、特长、普通、“慈爱阳光计划”等各类学生数量,学校录取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州民族中学、州民族体育学校由吉首市审核;州第二民族中学由永顺县审核)。

2.州级审核。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终审。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县市上报情况在“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学校录取结果审核”。

(四)审核录取通知书

1.县级审核。各高中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导出打印《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名册》,导出的录取学生顺序不得改变。学校录取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名册顺序填写录取通知书(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应预先印制好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录取名册及录取通知书送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

2.州级审核。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在各高中学校录取名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各校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留存录取花名册,并在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专用章”后,方可下发。

(五)录取情况查询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可进行网上查询。各批次录取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情况。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篇二

1.公办普通高中。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的招生范围为中心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区,峡山二中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大类,普通生、艺体特长生计划中的六分之五为统招生、六分之一为择校生。指标生计划包含在普通生的统招计划内,推荐生计划包含在指标生计划内。

2.民办普通高中。潍坊行知学校、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滨海国际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区;潍坊实验中学统招生和择校生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民校生的招生范围主要为潍坊市区;潍坊(上海)新纪元学校(待批)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

3.五星级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生。潍坊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潍坊中学面向市区招收排球和武术特长生,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科技特长生,潍坊四中面向坊子区和中心市区招收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特色项目特长生作为统招生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潍坊一中、潍坊七中面向全市招收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班学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师教育科审核后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职业学校

1.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院校分段培养“3+4”教育(简称“3+4”)。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凭中考成绩统一录取后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三年后通过考核测试直接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四年,期间分别享受相应阶段政策,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有4所,分别是:潍坊商业学校、寿光职教中心学校、诸城福田汽车职业中专、潍坊科技中专。

2.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分段培养三二连读教育(简称“三二连读”)。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前三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毕业成绩合格可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拟转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经联办的高职院校测试或审核后办理高职录取手续,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有12所,分别是:潍坊商业学校、潍坊建设职工中专、潍坊科技工程学校、寿光职教中心学校、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潍坊市工业学校、高密中专、诸城福田汽车职业中专、山东省民族中专、昌乐宝石中专、潍坊科技中专、临朐职业中专。

3.初中起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简称“五年一贯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达到录取成绩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前三年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两年注册高职院校学籍,并分别享受相关政策。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具备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有11所,分别是潍坊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4.三年制普通中专教育(简称“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可参加对口春季高考,升入相关本、专科院校学习。

5.三年制职业中专教育(简称“职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学制三年,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可参加对口春季高考,升入相关本、专科院校学习。

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3。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篇三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须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三)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或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凡申报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分别填写《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烈士子女优惠登记表》(附表一)、《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优惠登记表》(附表二)、《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优惠登记表》(附表三),在5月10日前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学校或者有关媒体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再按程序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审批。各县市区向市中招办提交优惠加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二、组织领导与管理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篇四

1.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要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特别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率先垂范,切实严格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各县市要树立“全州教育一盘棋”的观念,对州直中学、民办学校按照招生文件规定开展的招生工作给予支持。

2.各县市、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家长学习高中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维护考生、家长的正当权益,自觉维护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3.对未经州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的州外高中阶段学校来我州招生的,各县市应不予接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州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生源。

4.各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时,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误导、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许诺进“重点班”“尖子班”“实验班”和利用物质、金钱等所谓“优惠政策”争抢生源、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

5.凡已被前一批次学校或同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学生,后一批次学校和同一批次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凡报考前一批次志愿落选而又填报了后一批次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录。

6.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单位与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曹湘军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篇五

(一)组织方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铜川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教科体局、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二)录取原则。多元评价,择优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组成。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级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者,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3.考生的总分相同时,除享受优待政策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相同时,对考生将进行单项分数比较,依次比较语数外总分、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单科成绩。

(四)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录取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统一纳入统招计划;所有学校招生均要遵循考生志愿,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3.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4.职业高中和省属驻铜技工学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学校注册制双轨招生。

艺考招生计划方案篇六

这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由教育部统筹进行顶层设计,“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改革试点之所以选择浙江,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些年来,我省进行的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这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

1.我省已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2.我省已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3.我省已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4.我省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确保公平的制度体系。多年来,我省高校招生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数据信息 “三备份、三分离”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些制度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制度保障。

此外,我省在前期已进行了扎实的高考招生改革准备。自2012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始,我省就着手酝酿与之相配套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省从2013年7月正式开始研究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方案制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二、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