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后初一状物(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7 06:43:27 作者:LZ文人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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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状物作文

自从出生后第一眼见到月亮,我已经看了她不知多少遍。每天晚上,那圆圆的月总是要准时的来我家床前赴约,从我们第一次的约会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但我们都没有厌倦。月,永远是那个甜甜的月。我之所以对月情有独钟,不是因为有寂寞独居的嫦娥仙子;不是因为有对影成三人的凄凉意境;更不是圆月所带来的关于狼人的神秘传说。我所爱的,是月的本身。

我爱月那与生俱来的雍容华贵,那份贵族般高傲的华丽的独特气质,那浅黄发亮的圆盘高高挂在九重天上,像尊贵的女王般俯视着脚下万千的臣民,像英武的大将一样高坐点将台指点江山。这月,也却不是一个平民。

我也爱月那俊秀,华美的超凡脱俗。起风时,她随着清风翩然起舞;落雨时,她便伴着雨声引吭高歌;天阴了,她便整晚躲在几块云后面偷笑;天刚放晴,她就跳到广袤无垠的夜空中放肆地用一道道泛黄的光束射中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霎时,田野上,城市里,高原上,小溪中都漾起勃勃的生机,夜的死寂一扫而空。

我更爱的是月的深邃。在一个清风拂面月色宜人的夜晚,只身站在撒满月光的无垠原野上,用心来领会这博大深湛的玄妙智慧,你会油然而生一种与天地同旋,和山水共鸣的奥妙之极的超脱感受。看着那月中心最显眼的一抹黄,透过那月的伪装向最最深远的一点光华直视,顿时超然世外,大彻大悟了。

月的光华闪耀了不止万年,而天地似乎在这万年中慢慢的颠覆,闭合了。

初一状物作文

是已经毕业了。

六年啦,

六年的光阴在我们心头匆匆掠过。

回过头去,

才发现,

一切已经是云烟往事。

母校啊,

真难为您。

用柔和的慈爱包容了了我们这一群慢慢长大的孩子。

老师啊,

真难为您,

用温情的心融合了我们这个集体。

从步履轻盈,

到年华老去。

您将人生中最精彩的篇章

都留在了我们成长的路上。

原本满是稚气的脸上,

早已留下了成长的痕迹。

刚来到学校,

我们就像一群牛奶,

酸酸甜甜,轻松自在。

而现在,

我们就是一群咖啡。

苦苦涩涩地,

离开了这个一直庇护着我们的家。

初一状物作文

每一只蝴蝶,都是花的灵魂,回来,是为了寻找它自己。

远处,一只蝴蝶,扇动着鲜艳的翅膀,一闪,又一闪,宛如黄昏中的一团残艳,越来越模糊。

我用惊异的目光注视着这小小的东西,冷冷地说:“真是不知死活,下雨还飞出来干什么?”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而它,则像将熄的烛苗,颤动着,挣扎着,终于,凝然不动了。

我惊谔地注视着它,良久,才移开目光。蓦然发现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将残了,就在它身边,安恬,冷漠,肃穆,苍凉。又是一阵寒风,它和它,一起颤动,一闪,又一闪,竟使我生出莫名的感动。花瓣,已没有昔日的光彩,变得苍白暗淡。我凝视着这凄美的一幕,久久不能释怀。一阵寒风又起,一片花瓣,或许为它的执着所感动,在秋风的鼓舞下,盘旋着扑到蝴蝶身边,在周围凝固的气氛中,仿佛是在跳舞。

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善良的天性,我把它和花瓣一起埋葬了,为的是让它和它化在一起,去园它永恒的恋美之梦。

眼前,仿佛又出现那夺目的一闪,一闪……

我是90后初一状物作文

已是深夜了。

好不容易写完了作业,赶紧睡到了床上,希望用厚厚的棉被驱走我身上的寒冷。忽然,一双很温暖的手抱住了我的脚。是婆婆!她用她温暖的手掌轻轻的扶着我冰冷的双脚,想要用她的手将温暖传递给我。婆婆的手很粗糙,是由于多年的辛苦劳作造成的,她生怕她的手弄疼了我,便很轻很轻的抚着我的脚。

我把头深深的埋在枕头里,回忆起了以前婆婆带我日子,突然感受了婆婆给过我的全部的温暖,给过我的所有的爱……鼻头一酸,眼泪就滑出了眼眶,掉进了枕头里,只留下滑过痕迹在我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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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状物作文

一说起杨梅令人想起的第一个念头便是酸,看来杨梅已经和酸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每年的五六月份,杨梅开始成熟。一粒粒,一串串,挂在树上,或红或,或绿,或大,或圆。红的犹如剔透的宝石;绿的好像一片叶子,不细看很难发现。这时,我总爱到树下,把掉落的杨梅一网打尽,不管是红的还是绿的,通通装进袋子里。

把杨梅身上的沙土洗净后你会发现:这些杨梅中有大的,有小的,有鲜红的,还有乌黑的。黑,但不是真的黑,只是太红了。每一颗都泛着太阳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拿起一颗细看,它那圆圆的身子上布满了细细的圆刺,这就是它的果肉。看着,看着,就会忍不住放进嘴里,轻轻地一嚼,鲜甜的汁液带着一丝丝酸味流到了嘴里每一个角落。连壳都来不及吐,就急忙把下一颗塞进嘴里。不知不觉连牙都酸软了。

我特别喜欢吃杨梅的那种酸味。

杨梅无论是红的还是黑的,都带着一种酸味。那是杨梅的本味,如果杨梅失去了酸味,那就会失去它原本的价值。正因如此杨梅才会一直不忘自己的本味。我喜欢吃它的酸是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体会到:人也应如此,不管时代怎么变,不管地位有多高,都应在繁华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味,坚守一颗初心。

我爱故乡的杨梅,特别爱吃它的酸味。

初一状物作文

忘了从何时开始,窗台上有了它的'身影。它陪伴我度过寂寞的夜晚,享受午后的阳光,经历成长,挥洒年华,走过那一个个的春夏秋冬。

记忆中唯一清晰的是那个明媚的清晨,她把这个小小的生命送到我手中,作为我们友情的见证,还记得当时我的手足无措,看着它的茫然,我甚至不懂该如何去栽培,画面中只剩下我紧皱的眉头。“它可会代我陪着你呀,这是你的第一盆绿植,你可不能欺负它!“女孩调皮的话语清晰如昨。

很快,我从许多地方才知道它的名字原来是风信子。可是那如蒜头伴般臃肿的身材,破旧的灰色外衣,却使我无法直视图片中的迷人身姿,只得每天按时浇灌,小心对待我这第一盆绿植。

没过几天,它就冒出了了绿色的嫩芽,原来胖胖的样子竟有几分娇俏可爱,好像初生的婴儿睁着朦胧的小眼睛好奇地看着世界。我迫不及待地将这一消息告诉她,操场上的我们欣喜若狂,空气中飘起银铃般的笑声,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可当一次考试后,奋笔疾书的我猛然发现本已露出淡淡紫色的花苞竟然泛起黄褐色,绿叶也成了触目惊心的枯黄,我惊在原地,感到莫名的恐慌,我立刻抓起电话,却得知她已随父母去了外的,以后可能无法再见,我愣住了,电话中“嘟—嘟”忙音也恍若未闻。后来听妈妈说,那一夜大雨滂沱,如歌如泣,我也在电话机旁抱着它哭了整整一晚。

我很久才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时常对着它自言自语。从那以后,我对待它更加小心翼翼,当作珍宝般呵护,不让旁人碰它一丝一毫,守护着她给我最后的残留记忆。

“姐,你干嘛天天看它出神呢?它比我还重要?”这时妹妹突然满脸醋意的问道。

我一言不发,只淡淡望着那颗已开花的它。原本嫩绿的茎里抽出了紫色的花,微弯的花瓣夹杂点点如星芒般的乳白色,团团紫兰如披着纱衣的舞娘,在璀璨的阳光照拂下绽放着最美的身姿,昨日的伤痛,最初的青涩已被深深埋藏在层层纱衣之下,经岁月洗礼,沉淀出一份成熟与淡雅。

它陪我走过那段甜的岁月,苦的时光。它见证我的友情,我聆听它的花开。浓郁的香气在空气中散开,氤氲着一种美妙奇特的感觉,就像那段追及不上的过去,可以展望的未来。

阳光缓缓射入窗内,恰好洒在它的身上 ,映出空中的美妙纤尘。恍惚中,记忆里眉目依旧的她正扬着笑容,“它可会代我陪着你呀!这是你的第一盆绿植,你可不要欺负它!”

是啊,它是我的第一盆绿植,第一段难以忘怀的友情。

初一状物作文

我们学校操场旁边种了几棵木槿树。

春天长出翠绿的新叶,到后来慢慢地变成深绿。它顶端叶子是最浅的,到底部逐渐变深。叶子基本对称,正中间有一条较粗的叶脉,旁边有许多小叶脉,很有规律,到最下面的一个点它们全部都聚在一起。这树一到夏天就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它的花朵临风招展。

它花期很长,从7月一直开到10月,从夏季开到秋季。

每当初夏,它的花刚长成时是一个小小的花苞,被叶子裹着,绿绿的,花苞前端露出一点玫瑰红,真有些“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味道。有些细在灌木丛中寻找,还真很难发现它,花苞前端着,它一,不怕风欺雪压,可木槿花饱受烈日酷暑,仍然含笑不你若不仔细地在灌木丛中寻找,还真很难发现它。过了好一段时间,花苞绽开一丝笑脸,爆出了大红的花瓣,摸起来很光滑,花托摸起来有一点刺。花朵半开时像几个小朋友拥抱在一起。完全露出了花瓣时,颜色和最初相比,开始变浅了,从粉红变成桃红色。它的花瓣很美,有一些的白色斑纹,到最底的颜色很红,变成了淡粉色。

站在远处看,像舞女裙,随风跳起舞来,真好看,太美了。有些全开,有些半开,有些是花苞,一片桃红,还配绿色花托,不是常说红配绿好看吗?只可惜每朵花寿命只有一天,一旦迎霞沐日的一天过去,它自动向里缩,躲在绿叶之下慢慢凋谢,为明天开放做好充足准备,尽可能多吸收太阳的光线,便于明天的盛开。

这美丽的木槿花,虽没有牡丹的富丽堂皇,没有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没有菊花的多姿多彩,没有桂子的十里飘香,但它经得住日晒,愈是骄阳似火,花开得愈秀美,愈旺盛。它拥有不向困难低头折节的精神,她含笑面对人生的胸襟令人敬佩。

初一状物作文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它的名字叫花花,是我舅舅送给我的。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没有一点杂色,大大的眼睛总是一眨一眨的,那如鱼刺般的胡须在嘴的两边长着,长长的,透着它个性中的刚强。

“花花,花花“。每当我这样叫它的时候,它都会跑到我身边来喵喵的叫,和我玩儿游戏,小猫的天性活泼好动,如果你给它一团毛线,它定会乐此不疲的玩儿的非常开心,把毛线弄成一团乱麻才肯作罢。要是你拿着鱼在它面前摇晃,那就更有意思了。它的眼睛会随着鱼的方向来回转动,不时地伸出它的小爪子去够,样子可爱极了。猫白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喜欢在床上睡大觉,到了晚上,就又变得又大又圆了。

花花是勤快地“捕鼠专家”,每当到了夜晚,小猫就会出现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躲在一个角落里藏起来,等待老鼠出洞。一段时间过后,一直大老鼠贼头贼脑的出来了,花花抓住机会,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用爪子将其死死地按在地上,咬住脖子,这样一只老鼠就一命呜呼了。有时,为了炫耀自己的功绩,它会跑到窗台前,嘴里叼着老鼠,这时,人们是不会理它的,花花只好把老鼠叼走,解决完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走进屋里,呼噜呼噜的睡大觉。

我的花花一点点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宝宝诶。怀孕的花花走起路来小心翼翼,也不上串下跳了,性格变得非常温柔,躺在床上的时候看花花,它的肚子竟然会动啊,那是它的宝宝不乖,在踢妈妈的肚子呢。生完宝宝后,谁也不让看,只准人们给它送吃的,如果看见你偷看它的孩子,它就会把宝宝一个一个的叼走,移到另一个地方,它怕人们伤害它的宝宝啊,多么称职的母亲呐!

我家的小猫多么可爱啊,它给我带来无尽的欢乐,我好喜欢它,每天都要抱抱它。

初一状物作文

点点是我家的小狗狗,那是初冬的一天,我放学回家,刚一进门,就看见客厅中央的大箱子里有一只毛绒绒的小狗,爸爸说它刚出生不久,我放下书包,轻轻的把它抱了起来,它长着一个又小又圆的头,有爸爸的拳头那么大。两只三角形的大耳朵,它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像在脸上镶了两颗亮晶晶的黑色玻璃珠。鼻子和嘴巴都是小小的,用手摸摸,湿湿的。一身棕色的短毛,摸上去软软的、滑滑的。身后的短尾巴一翘一翘的。我抱它的时候,它伸出红红的小舌头一遍遍的舔我的手,舔的我麻酥酥的,我太喜欢它了。爸爸说它那么小,就叫它点点吧。

点点刚搬了新家,也许是不适应吧,可把我们折腾坏了,第一晚上,妈妈给它铺得厚厚的,可它还是叫唤了大半夜,弄得我一晚上没睡好觉,爸爸说它刚离开妈妈,在想念它妈妈呢。也是,它那么小就离开妈妈,我得好好的对待它。第二天我放学回家,一进门看到的一幕让我大吃一惊,家里到处是屎尿,爸爸正在满头大汗的打扫,看见我回来,爸爸说:“交给你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你负责训练点点,让它到卫生间去大小便。”

刚开始训练的时候,它一点也不听我的话,我抱着它到卫生间,我一出门,它就颠颠的跟着出来了,气得我把卫生间的门关上,它就用爪子抓门,还“汪汪”得叫着,好象在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心疼得起紧让它出来,训练了一个星期,也没见什么效果,最后还是妈妈请教了一位有经验的阿姨,费了一两个月的时间才训练好。

现在的点点,可调皮了,每天早上,我还在睡懒觉的时候,它就上床咬我的被子,让我起床和它去散步,我不想起床,它就伸出小舌头舔我的脸,非让我起床。吃饭的时候,在我的脚底下磨磨蹭蹭的,看见我在吃东西,就咬我的裤子,让我也给它点吃。晚上睡觉时,它也不睡妈妈给它准备的小窝,直接就跳到暖气片上,把头一缩,就美美的睡觉了,大概觉得那里更舒服吧。

这就是我家的点点,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的我们家的新成员。

初一状物作文

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

——题记

有不少人说:莲花清雅,秋菊风韵,绿竹坚韧。而我却没有过多听到说昙花,昙花一现是最常见的。

相传昙花原是天上仙子,因为喜欢上凡人韦陀而被玉帝贬下凡。一天只有一个时辰的开花期,昙花痴情,算好韦陀每天晚饭后下山挑水的时间盛开。因此就有了“昙花一现为韦陀”的传说。

我钟情于昙花,喜欢如梦般的昙花王朝。爱它的绚丽多彩,欣赏它独特的气息。

昙花一天只有一个时辰的花开,但它短暂而辉煌。隋朝,历的昙花王朝,它的繁荣昌盛并不亚于唐朝,它的风韵自然不输几百年前的汉赋。可为什么得不到多数人的认可?曾经绚烂过,就别说一切是枉费。有的人,一生只写了一部小说就青史留名;有的人,身价千亿,最终也不过是荣华富贵半世罢了。

不可置疑,将人生比喻为昙花是不过的了。儿时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不晓世事,想飞到云朵上看书,看天地浩大。青春便是花开时,潇潇洒洒,风风火火,美中不足的只是非常短暂。继续走向中年,生活中、事业上难免会有挫折坎坷,从表面上看昙花是耷拉了脑袋,但你若是坚持不懈,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便会有所成就,开拓维持更长时间的昙花。

松竹梅固然再长久,也是天生的性质。昙花不一样,是生来具有的短暂,是自己奋斗的辉煌。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只愿为这个社会增添一点微弱的色彩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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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家有一只叫布丁的小狗,它有一个可爱的灰色小头,一个黑色的小鼻子,两排黑色的胡须,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宝石似的镶在脸上。耳朵尖有点向下垂,眼睛上方还有两撮白毛,可爱极了。当它看到熟人时,那条灰色的大尾巴晃得象朵花似的。它的背上有三块黑色的毛,第一块长长的,像件小短衫,后两块对称着像两个口袋挂在两边。

当有声响的时候,它的耳朵向后闪一下,灵活的动几下。然后机灵地看向你。要是声音还没完,他会先动动右边的耳朵,然后两只耳朵向外一翘,用疑惑又专注的眼神看向发出声音的“东西”。如果它感到有威胁时,会裂开嘴,露出一排洁白的小牙,喉咙里发“吼吼”的`低沉音。但如果它认为这个东西没有威胁,却执意要让它吼几声,他会翘起一边的嘴唇,又露出两颗小牙,假装生气的应付你几下。

但狗狗也要人的温暖,当你不理它时,他会无聊地把头搭在两只爪子上,用两只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你。最好玩的是它睡觉时,还会说梦话哪!它像跟人打架似的闭着眼“汪汪”地向着空气低吼几声,然会继续睡。

有一年冬天,路上结了冰,小家伙像没看见似的向前冲。不料,他没跑几步,脚步就乱了,慌张地在冰上“啪啪”走着。最后还是抵挡不住,趴在了地上。一脸无奈的表情。又小心的爬起来,灰溜溜的夹着尾巴走了。我家的小狗布丁好可爱吧,我们一家人都喜欢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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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书,书上说,老鹰是变色龙的天敌,但是变色龙有一种本领,它的身体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变化不同的颜色。比如:它在树干上,它的身体就会变成棕色的;它在树叶上,她的身体就会变成绿色的。特别是在晚上,变色龙体表的颜色可以随着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看着看着,我的脑海里产生了一个疑问:变色龙为什么会变色呢?它怎么这么会保护自己呀!回到家,我打开了电脑,找到了答案。

自然界的各种动物为了适应恶劣的环境,在生活过程中逐渐练成了各种各样的伪装术,而变色龙的伪装术可以说是动物界中最高超的。它的体表颜色可以在一昼夜内变换五六种,以躲避侵袭,是当之无愧的“伪装之王”。这是因为在变色龙的体表下有一个变化无穷的“色彩仓库”,里面贮藏着黄、绿、蓝、紫、黑等色素细胞,一旦周围的光线、温度和湿度等发生变化,这些色素细胞就会随着发生变化,从而使变色龙的体表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变色龙的体表颜色会变色,这给了人类许多启示。因为人类是最善于学习和创造的高级动物。变色龙的本事使不少军事家和材料科学家羡慕不已,都想学学变色龙的本领,看看它是怎样练就这身变色功夫的。美国的科学家研制出了一种变色龙式的隐形材料,并把它们涂在各种武器上。一般的照相技术难以发现。日本的一些材料科学家,尤其是日本的纺织业,为了抢占世界的服装市场,别出心裁,开始大力研究变色服装。有种衣服是用一种感温纤维制成的,只要周围温度一变化,它的颜色就会改变。感温变色游泳衣就是利用野外、室内、水中和海岸温度的不同而变化出各种颜色的,它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刺激。

啊!变色龙竟然给人类带来这多么有益的启示!我想,今后它的用途肯定更加广泛!

初一状物作文

兰,中国四大名花之一,与菊、梅、竹齐名为“四大君子”。在我心中,兰永远是清纯的,素雅的。

母亲爱兰。她养过一盆君子兰,精心侍弄,栽种在一个米色的瓷花盆里。春天,兰花开了,洁白的花瓣,淡黄色的花蕊,好诱人。我忍不住弯下腰,把鼻子埋在一朵开得最美的君子兰花中。嗯,一股淡雅的清香扑鼻而来,不愧为四大名花之一。

兰很美,无论君子风度还是高雅的气质,它都无愧为四君子第一。梅是冷酷的美,菊是收获的美,竹是坚毅的美,而兰,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高雅美。兰不像梅那样昂贵,那样不平易近人,那样冷酷。兰不像菊那么市俗,那么奔放,那么低贱。兰更不像竹,如此脆弱,又是那么沉默,仿佛深山里的隐居士。兰有兰的风格,它不同于任何植物,它是优雅的,柔中带刚,令人钦佩。

如果把兰比作一个人,那么一定是一个正人君子,一个年轻有为的为官者。他一定很潇洒,为人大方有风度,出口成章,谈吐自如。他一定两袖清风,廉洁,绝不与肮脏的人在一起。他一定才华横溢,但又不失刚毅,一旦有不平的事,他定会拔刀相助。

我没有听说过有关兰的诗词,我认为兰是纯洁如水的。兰的风格如果谱写成一首曲子,一定是如行云流水的,华美如肖邦的圆舞曲,天籁之音。

兰,是我做人的目标,君子风度,宽宏大量,彬彬有礼。兰的人格,我的人格。

初一状物作文

彩虹让人们惊奇、高兴,而风雨却惹人们讨厌。从此,彩虹瞧不起风雨,它认为风雨只会使人们生病,让人们不高兴。自己才会给人们快乐,让人们高兴。于是,彩虹决定把风雨赶走,让人们快乐。

这一天,彩虹来到了风雨家,风打开了门。彩虹看到风和雨都在,就在心里想:这样赶走他们,会不会太没有礼貌。彩虹突然灵机一动,想了个好办法。这时,风说:“彩虹姐,你来了”雨连忙起身,和蔼地说:“彩虹姐,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彩虹迎笑道:“最近我给你们俩找到了一个新住所。”风雨俩人的笑容都凝固了,彩虹继续说:“那儿可美啦!房子又大又干净又漂亮,不仅温暖,还非常舒适……”彩虹眉飞色舞地描述这那套房子,而心里却盘算着怎样把风雨赶出家园。这时,风插话道:“不行,人类需要我们。对不起,我们不能离开这里。”被风雨婉言谢绝的彩虹来了硬的,它严肃的说:“可是有了你们,人们就会变成了‘落汤鸡’呀!”“反正我们就是不走!”彩虹只好先回家。

第二天,怒气冲冲的彩虹来到风雨家,它没有敲门,而是直接破门而入,它对风雨吼道:“看看你们干的好事,你们的‘杰作’,我出来时,还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向我微笑!你们快给我走!”风雨坚决地说:“不行”彩虹气得用自己的光芒把风雨赶走了,并毁了风雨的家,风雨无家可归了。

第三天,彩虹决定让人们开心,于是准备给人们跳一支舞,不料被云挡住了,彩虹说:“让一下云”云却说:“没有风雨的命令,我们不让开。”彩虹这下着急了,连忙去找风雨。彩虹找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风雨,风雨说:“你不是瞧不起我们吗?”“对不起,是我不对。”彩虹羞愧的低下了头。

风雨回来后,马上让云散开,下了场暴雨。雨过后,彩虹马上出来表演了。它明白了只有经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从此,彩虹再也不小瞧风雨了。

初一状物作文

今年初春时,我和母亲去植物园看了花儿。

正迎上郁金香开放之际,植物园门口的大桥上,种满了各色的郁金香。不但有常见的白的、黄的、粉的、红的。还有些不大常见的橙色的、褐色的、黑色的、一朵花上有好几种颜色的。前来观赏的游客数不胜数。

花旁竖立着各种颜色郁金香的花语。红色的郁金香表示浓烈的爱,白色的郁金香则代表着纯洁、清高,黑色的是神秘、高贵,黄色的则是开朗与友谊。

郁金香不但给人一种纯洁高贵的感觉,也是荷兰的国花。与之相比,植物园的其他花儿,则没有郁金香那么令人注目。有些游客赶快让身边的伙伴将背后的郁金香当作背景照下照片,在这片花海下留下痕迹。有些游客则是实在喜欢着郁金香,便想偷偷掐下一朵带回家好好欣赏,但始终没有如意。

过了许久,我和母亲不再在郁金香花丛逗留,向着植物园深处走去了。

初一状物作文

在暑假,每当我在我房间写作业时,无论夏日多么炎热,在我那学习桌前总是十分清凉。这是因为我们家有一棵“避暑法宝”——爬山虎。

听爸爸说这棵爬山虎真是与我们有缘,那是爸爸大约在1999年末在合兴拿种花的泥土时,这棵种子就混在里面了。当它和花一起放入花盆不久后,就冒出了芽,是两片嫩叶,慢慢地长出了茎,于是爸爸一见就知道是爬山虎,将它移了盆,放在靠墙的一角,于是它的茎越长越多,每隔一段便抽出几根很细而坚韧的丝,触到墙后再长出五六个小吸盘,像圆黑磁铁一般牢牢吸住墙壁,一步一步向上爬。十年的沧桑,十年的攀爬,如今它已从二楼爬到了四楼,其中几个小茎叶可能是被风吹绕到了我房间窗户上方的墙上,于是它们便不断抽茎垂下来,为我挡住了太阳。

每当我在夏夜睡觉时,会听见风吹枝叶的“唰唰”声,这使我不禁想起了学校中的爬山虎,每当清风拂墙而过,一大片的枝叶,齐刷刷地似海浪的.涌动,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到了秋天,它们的叶片开始发红,一阵金风吹过,墙上如火海一般,如岩浆涌动,表现出它那不灭的雄心,准备来年再现出它那生机勃勃的盎然。冬天叶片飘零,墙上的那深绿的坚强的茎,始终不落,远看像一位饱经风霜苍老的脸,可它那富有生机的绿色让我们感受到了它那不灭的生机,永不言败。准备来年让时光倒流,返老还童。到了晚冬,风吹过那茎,让我们听到了它那“唆唆”声,仿佛在告诉我们它马上将再现生机,东山再起。

啊!我现在终于懂得人们如此赞美爬山虎,顽强的生命力。

初一状物作文

前不久,舅舅给我买了一只巴西龟。这只巴西龟长得非常可爱,芝麻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脑袋两边还有两条红色的斑纹。身上的纹理像一个个铜钱镶在上边,细小的尾巴还经常晃来晃去,爪子上长着尖尖的小刺。龟的腹部像分割好的一块块小田地,非常漂亮。看起来像穿着绿色军装的小战士,所以就给它取名叫“军军”。

军军正式成为我家的成员,全家都非常喜欢它。争先恐后的喂它食物,可它谁都不买账,啥都不吃。这可把我们心疼坏了,怎么办呢?于是我和爸爸就来到卖龟的商店请教,才知道给巴西龟喂食还挺有学问的。巴西龟属于杂食性动物,肉类、鱼虾、苹果、饲料等都能吃。但是喂食时有技巧。如果你把食物直接放到它的前面,再好的美味它也视而不见。应先把它放到水里面,水深以没过龟背为准,再把食物放到水里面,龟就能进食了。

听到这里,我们立刻回家,按照店主说的方法,把军军放到水里面,再把刚买的龟食放了几粒。刚开始军军只是把脑袋伸出水面,四下张望,像是在侦查敌情,对飘过的食物仍视而不见。我和爸爸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军军看了一会,感觉没什么危险,慢慢把脑袋缩到水下,轻轻移动身体,游到食物的'下面,猛的一伸头,张嘴把食物吞了下去。“军军终于吃东西了”,我跟爸爸兴奋的击掌庆祝。就这样,军军吃完了放到里面的食物。

我希望军军能够和我一起健康快乐的成长!

初一状物作文

倡导科技发展的如今,人工智能的浪潮接踵而来,从早年科技馆中展出的跳舞的机械臂,到在围棋高手界掀起一股风浪的“阿法狗”。人工智能大行其道所带来的利弊争端未曾停歇。

正如苹果公司总裁库克所认为,人类思维不应受计算机影响而失去作为人应有的价值观和同情心,我则以为此类观点过于绝对,有待商榷——计算机式的思维方式值得借鉴,人性的思考也必须坚持。

与此同时,某些群体在智力上模仿不来机算机的精密,却在人际交往中学的有板有眼,令人啼笑皆非——他们在浩瀚的文字中搜索,拼贴,将别人的心血与智慧剪切,给自己粘贴上不属于他们的荣耀与光环;另一群人冰冷而漠然,占据道德高地而自诩圣贤,他们计算着他人的不完美,以求的自己的所谓优越感。前一群人叫抄袭者,后一帮派有称键盘侠。无一例外的,他们沉迷于计算机中一个个跳动着的数字——金钱也好,关注度也好,点击量也罢,他们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会思考的高等生物,竟然抛弃了道德底线与起码的良知于不顾,化身一台台面目可憎的计算机。不客气的说,他们还能称之为人类吗?迷失在大数据,被利益冲昏头脑的空洞而贫瘠的灵魂中,我看不到一点点人性的微光闪烁在他们刺目的獠牙中。北岛有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那些如卓别林先生在《摩登时代》中所演绎的——人性被扭曲后如一台台无法思考的机器一样的人群,想必在强调人性可贵的今天无处遁形。

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今日,我们不可避免地被盲目而焦躁的人群裹挟,但我们须有一方明镜在眼,一股正气在身。取计算机式的思维可助正确的成功,抵制卑劣的风气可得良心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