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装饰合同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实用6篇)

时间:2023-09-23 08:56:37 作者:GZ才子 合同 标准装饰合同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实用6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标准装饰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______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2、平立面图

原房型图;墙体改造图;平面家具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门立面图;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电视背景墙立面图;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3、剖面图

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门窗套剖面图;玄关剖面图;天花剖面图;电视背景墙剖面图;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4、水电施工图

5、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4、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装饰合同篇二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 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5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条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1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2.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 。

2.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

2.4设计阶段:根据 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1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2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3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4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 设计取费和付款方式

7.1本设计协议设计取费:

7.1.1根据甲方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深度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项目预算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7.1.2以上设计费中包含了四个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费用,并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设计费付款方式:

付款顺序付款阶段应支付设计费时间

第四次后续服务包干总价的________%项目竣工开业后一个月内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的时间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设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4 如方案设计阶段乙方的设计偏离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的预期目标,经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 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建设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8.1.2 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工程设计定金、工程设计费。

8.1.3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费用及差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8.1.5 甲方需书面指定专人及时书面签收和确认乙方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

8.1.6 对于乙方所提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及时回复。(传真联系所提问题同样适用)。

8.1.7 设计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维护设计成果著作权。

8.2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保证设计图与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调整的时间和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确定的时间内及时交付调整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8.2.3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5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审核合格为止;如因乙方原因经三次修改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8.2.7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10 乙方委托邓 可作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甲方联系汇报工作,无特殊重大原因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可更换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小组成员不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前更换。

第九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9.1设计变更:

9.1.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变更设计且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的20%以上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未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20%的设计变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设计费用。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其收费已包含在合同相应阶段设计费中。

9.1.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叙述应全面、清楚,应描述原因、内容、范围。

9.1.3 乙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功能类设计变更是甲方因改变交房标准、使用功能等情况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类变更申请单》;设计类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设计内容遗漏或错误、材料部品或设备设计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变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成果引起的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是由于施工因素产生工程洽商,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功能类设计变更、设计类设计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号。功能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甲方《功能类变更申请单》编号,工程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经甲方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编号。

9.1.4 图纸更新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标注并说明前后变化。

9.1.5 乙方应全面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功能和后续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并在设计变更文件中注明评估意见。由于评估不全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9.1.6 设计变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计算机打印,避免手书,变更文件字迹应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删痕迹。

9.1.7 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果未通过甲方审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正式作废未获审批通过的变更文件。

9.2违约责任:

9.2.1 由于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设计费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15天内仍未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时,乙方应从本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4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的情况,否则乙方应从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实的甲方审核意见超过甲方该设计阶段全部审核意见的20%时(以甲方审核意见条数计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失误和疏忽产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实际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国家承认资质的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9.2.6 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参加工程协调会。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关单位沟通和讲解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等。

12.2保密:

乙方确保其为甲方所作的设计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该知识产权、肖像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证明文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的同意、认可不构成乙方本条责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该等纠纷,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取得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有权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图纸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设计人对图纸修改后的部分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内容手写加注无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标准装饰合同篇三

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_________

面积合计:_________平方米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对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_________%计算(其中:设计费_________%,施工监督指导费_________%)。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成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_________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日完成(即应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图)。乙方有施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第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书合同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标准装饰合同篇四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

标准装饰合同篇五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标准装饰合同篇六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 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5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条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1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2.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 。

2.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

2.4设计阶段:根据 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1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2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3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4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 设计取费和付款方式

7.1本设计协议设计取费:

7.1.1根据甲方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深度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项目预算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7.1.2以上设计费中包含了四个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费用,并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设计费付款方式:

付款顺序付款阶段应支付设计费时间

第四次后续服务包干总价的________%项目竣工开业后一个月内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的时间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设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4 如方案设计阶段乙方的设计偏离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的预期目标,经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 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建设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8.1.2 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工程设计定金、工程设计费。

8.1.3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费用及差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8.1.5 甲方需书面指定专人及时书面签收和确认乙方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

8.1.6 对于乙方所提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及时回复。(传真联系所提问题同样适用)。

8.1.7 设计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维护设计成果著作权。

8.2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保证设计图与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调整的时间和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确定的时间内及时交付调整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8.2.3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5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审核合格为止;如因乙方原因经三次修改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8.2.7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10 乙方委托邓 可作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甲方联系汇报工作,无特殊重大原因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可更换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小组成员不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前更换。

第九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9.1设计变更:

9.1.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变更设计且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的20%以上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未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20%的设计变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设计费用。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其收费已包含在合同相应阶段设计费中。

9.1.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叙述应全面、清楚,应描述原因、内容、范围。

9.1.3 乙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功能类设计变更是甲方因改变交房标准、使用功能等情况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类变更申请单》;设计类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设计内容遗漏或错误、材料部品或设备设计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变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成果引起的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是由于施工因素产生工程洽商,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功能类设计变更、设计类设计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号。功能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甲方《功能类变更申请单》编号,工程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经甲方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编号。

9.1.4 图纸更新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标注并说明前后变化。

9.1.5 乙方应全面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功能和后续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并在设计变更文件中注明评估意见。由于评估不全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9.1.6 设计变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计算机打印,避免手书,变更文件字迹应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删痕迹。

9.1.7 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果未通过甲方审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正式作废未获审批通过的变更文件。

9.2违约责任:

9.2.1 由于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设计费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15天内仍未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时,乙方应从本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4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的情况,否则乙方应从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实的甲方审核意见超过甲方该设计阶段全部审核意见的20%时(以甲方审核意见条数计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失误和疏忽产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实际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国家承认资质的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9.2.6 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参加工程协调会。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关单位沟通和讲解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等。

12.2保密:

乙方确保其为甲方所作的设计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该知识产权、肖像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证明文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的同意、认可不构成乙方本条责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该等纠纷,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取得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有权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图纸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设计人对图纸修改后的部分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内容手写加注无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