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汇总5篇)

时间:2023-10-07 08:22:57 作者:XY字客 方案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汇总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篇一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和在岗员工

组织机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体检

体检类别

入职体检:胸透、乙肝五项

年度体检:内科、外科、五官、胸透、血糖、血脂、b超、妇科等

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员工体检报告与员工入职材料等并入员工个人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不合格员工或因疾病不适宜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年度体检:由行政人事部建立员工体检电子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体检合格员工,告知本人;不合格员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特殊体检:体检合格的继续工作,不合格的进行离岗治疗。

入职体检由本人在面试合格后3日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有入职人员先行垫付,待体检合格并完成试用期转正后,入职人员须在转正后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报销。

年度体检: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在检验10内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公司进行报销。员工因出差不能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的,经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部长同意可以延期自助进行,但必须在指定的医院按指定的标准进行。

特殊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篇二

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院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协助县疾控中心,顺利完成我镇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项目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院领导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对此,医院形成由领导牵头,社会防治科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

二、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服务行为规范,明确了责任,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行为。

三、加强培训,重视宣传

一是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由公共卫生科牵头,公共卫生科派专人去县疾控中心接收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同时,组织全镇乡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和完善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网络将先进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理念引入到医院管理,用于到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中。

二是为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在辖区内地毯式筛查,做好可疑患者的线索排查和登记。

四、工作进度

1、我院先后排查出27人次参加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复核诊断。

2、复核诊断情况:诊断复核14人,建档立卡14人。

五、存在的问题

1、目前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不足,导致入户调查难度增加。

2、公卫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相关知识掌握程度不一。

3、各部门重视程度不一。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协调,强化职能。

2、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精神卫生日的宣传工作。

3、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卫生院

2015年6月21日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篇三

项目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对项目质量、进度与费用的控制,就是要在有限时间、空间、预算范围内,将大量人力、物力组织在一起,有条不紊地实现项目目标。任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时间、人力、物力等任何资源都不可能是无限的,而对质量的要求也不会是无止境的。

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掌握好质量、进度以及成本间的关系是每一个项目管理人员始终要考虑的问题。争取在受限资源内,做到质量最好,成本最低,进度最快。其中,进度和费用控制是项目控制的重点,质量控制是达到费用/进度最佳控制的基础。如何去协调好这三者的关系,是每一个项目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终极目标。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篇四

项目管理在我国企业中已经得到了初步的应用,但影响还很有限。当前世界为项目管理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我国企业应抓住时机,使项目管理与企业协调发展。我国企业应当进一步吸收与运用这一新型管理方式以加快自身发展,我国的社会环境和企业经营现状也已为吸收与运用项目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吸收过程中要注意扬长避短并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正确处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关系;有效解决项目经理与职能部门经理的界定问题;保持项目经理的权力与责任对称;建立新的企业文化过程中,企业高层管理者应积极地发挥领导作用。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实例篇五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因此,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成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及档案

(二)随访

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为患者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三)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率以及规范管理率。

(四)开展精神疾病康复服务

二、职责分工

(一)卫生防疫站职责

(1)协助卫生局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规范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的管理;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协助重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织诊断、复核诊断。

(3)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每年的筛查、治疗、网络及档案管理。

(4)指导乡镇卫生院、制定乡镇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乡镇卫生院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每月的工作报表。

(5)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承担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职责

1、协助卫生防疫站起草精神疾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

2、承担我市精神疾病防治培训、技术指导。

3、承担重性精神疾病筛查中病例诊断和复核诊断工作。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病例随访。

5、重性精神疾病疑难病例会诊、诊断、复核诊断。

(三)基层医疗机构

1、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a.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卫生防疫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b.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

c.协助中医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d.向市中医院及上级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e.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2、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a.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b.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c.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和按时复诊。

d.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其他医疗机构

对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疾病、但未经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者,转诊到就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确诊,或联络会诊。向就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确诊的、病情严重的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卫生局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专业人员;市卫生防疫站管理人员;乡、村卫生机构中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医生、护士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患者家属、公安机关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等其他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网络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等。

3.培训评估

培训举办单位应在每次培训结束时,对培训效果、内容、教材、教员、培训班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1.对首次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及其亲属,在进行临床治疗的同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降低患者及家属的病耻感,提高他们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应对能力,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

2.对于慢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教育要以提高自知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

3.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材料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

4.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居民对已经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和谐稳定。

5.学校健康教育与宣传。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心理辅导老师,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及时发现和干预行为异常者,防止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发现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对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本市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进行线索调查。

1.疑似患者线索调查

卫生防疫站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村卫生室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调查,填写《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在线索调查中,要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搜集信息。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报市卫生防疫站。

2.患者报告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重性精神疾病诊断与诊断复核

卫生防疫站组织、协助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依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及相关诊疗规范,结合患者精神状况检查、既往病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等做出诊断。不能确定诊断的提请上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会诊。

4.出院病例通知

医疗机构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应在患者出院时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每月定期通知卫生防疫站。卫生防疫站及时将《出院信息单》转至患者治疗管理和随访单位。

5.患者登记管理

确诊重性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将其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对象,进行登记管理。

(四)建立健康档案、随访、服务流程

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随访要求和服务流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执行,为每位患者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开始进行随访,每次随访应填写《重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患者死亡、外出打工、迁居他处、走失等原因,连续3次失访,随访医生应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卫生防疫站。

四、资料信息管理

卫生防疫站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分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资料信息,按照附表8与附表9的要求,于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分别将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实行书面报表和电子报表两种形式,书面报表应加盖公章。

五、督导与评价

卫生局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各级精神疾病防治机构要定期对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和评估。

1、督导目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问题,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2、督导覆盖率。每季度对所有乡镇督导一次。

3、督导内容。项目管理质量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进度与质量。

4、督导方法。

(1)远程督导。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定期对下级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

(2)现场督导。组成督导组,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指导,完成督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