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定协议书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优质5篇)

时间:2023-09-21 19:16:13 作者:书香墨 条据书信 房屋预定协议书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优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预定协议书篇一

立契约书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 等 号土地上, 形式 楼房屋约 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 仟 佰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 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于第贰结楼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于第参结楼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 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

(二) 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 ________万 仟 佰元整。

(三)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 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1 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2 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伍佰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委建人甲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

立契约书承建人乙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

监造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房屋预定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签订本公寓房预订合同,并订立条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预订上海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大厦内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室公寓房_________套,建筑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价共计__________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图一份)。

2.双方同意公寓房屋价格以美元为计算货币单位。乙方以付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汇款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预计合同签署后的十四天内预付房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美元,在预计房屋交付之日,买卖契约签署后的十四天内付清剩余的房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规定的付款日期内不能付讫应付房价款,甲方将向乙方按日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应付房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计算。

5.“协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8-3c地块上的大厦,该土地是经xx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50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连同相应的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到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冷暖气管道和水、电及其他设备应安装就绪,房内生活设施配备一应俱齐。

7.乙方付讫全部房价后,携带甲方发给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与甲方签订公寓房买卖契约,即可办理取得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等手续。

8.公寓房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并由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后即作为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并负责有关本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0.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后,即应向xx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产权证,同时向土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对甲方制订的《购房须知》表示了解和同意,并愿意接受执行。

12.如因土建、安装、市政设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预订日期交付,经甲方通知乙方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如迟延日期超过三个月,自第四个月起至实际交房日止,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房价款,按照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当时活期存款利息率计息,作为迟延期甲方对乙方的经济补偿。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应立即将已收房价款全部退还。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3.本预订房屋合同有效期内,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4.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调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条款,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预定协议书篇三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某,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某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某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本约房屋的施某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某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某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关于某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某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某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三条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某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某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某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某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某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房屋预定协议书篇四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房屋预定协议书篇五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