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023-12-13 11:36:27 作者:影墨 合同

合同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它可以为双方提供信心和保障。在下面提供了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参考,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精选

甲、乙双方根据《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租赁设备合同范本。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xxx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二、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废旧物资回收仓库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有效期限/承包年限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年)。

第一条:乙方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废旧物资(废布头、废纸板、废编织袋、废无纺布、废薄膜)处理及打理。(公司废品不包括海绵、聚酯棉、木屑木块,碎海绵袋)。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每日早上____点-点)来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清理,并保持周围卫生清洁。垃圾由乙方拉出厂。(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操作,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针对甲方公司承包以外的废品,在市场价格的平等基础上,优先出售给乙方并以现金支付。

3.乙方不得擅自到车间清理,在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处理善后。

4.乙方废旧物资出厂时,须经后勤部汪师傅检查后出具出门证由门卫放行。

5.乙方来甲方清理垃圾时,必须遵守甲方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对垃圾中发现甲方公司有用的物料、配件等物品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的主管部门加以确认。

备注;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或扣留保证金。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2、甲方有废品时随时通知乙方来收购。联络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新款废品由乙方提出合理承包价,由甲方参考,最终由甲方决定执行承包价。

3、合同期满,在同等价格同等服务基础上,乙方优先续订合同。

4、甲方生产出来的生产垃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或转让他人收购。

第三条:付款方式:-只柜之内,年承包费用_____万元/年、按月计算每月平均_____元,定于每月号付款。每月超只柜以上,全年累计按比例______元/柜增收。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作为及时销售废品等保证金,如打电话通知乙方天之内不拉废品或中途退出_____元保证金不予以退回,作为给甲方赔偿金。合同期满如已方未违返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一次性退还。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4S店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一、目 的:规范公司旧物资的管理,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开展。

二、适用范围:售后服务部。

三、废旧物资的定义:售后服务部维修更换下且不可再利用的材料、机械配件、废旧钢铁、废旧周转料具、外包装、废机油等。

四、内 容:

(一)部门职能

1、售后服务部负责售后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负责组织分类、分捡、整理、堆放等。具体由车间主管负责执行。

2、 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款项收取。

3、行政部是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协助、监督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行为进行协助和监督。

(二)剩余机油回收处置管理办法

1、回收奖励办法:

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新鲜机油、齿轮油、方向机油由各机电班组负责收集,上交到仓库,仓库再按班组分别统计汇总,并由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班组自留入库单一联,每收满一桶收集入库一次,对收集的机油按入库单价计,按回收金额的10%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责任人:仓库主管,执行人:机电班组、仓库。

2、浪费剩余机油的处罚办法:

维修班组不得将剩余机油倾倒浪费或者连油带桶丢弃,如有此类现象,由车间主管给予班组有关执行人员处罚100元/次。

3、克扣客户机油的处罚办法:

维修班组不得故意克扣客户机油,如有此类现象,或者客户投诉,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次,并负责赔偿客户和因客户投诉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三)废机油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1、废机油回收奖励办法

为确保废机油的'正常管理,对管理、回收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奖励,按实际处理收益金额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江西华悦规章制度汇编

责任人:车间主管,执行人:机电班组成员。

2、对乱倒废机油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执行人员处罚100元/次,不能落实执行人员的从奖金中扣除。

3、对废机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浪费或者污染地面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执行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四)其他废旧物资的管理办法

1、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

包装废纸、机油桶、机油格、塑料包装、废保险杠、废小件边角废铁等。

废旧大件不得擅自处理,不计提奖励,如:车架、车门、车顶、引擎盖、大梁等。

2、废旧物资的回收奖励办法:

管理责任人:车间主管 执行人一:仓库。仓库负责废旧纸质包装、塑料包装的分类打捆、分类存放,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由配件主管负责分配奖励。 执行人二:车间调度。负责分类收集、分类整理、分类存放机油桶、机油格、废旧配件等,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执行人三:钣金班组长。负责废旧保险杠、小件废铁等本班组的废旧物资分类整理工作,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3、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办法: 各班组、仓库应将废旧物资分类存放,未分类存放而造成出售不便的,车间主管给予对应责任人处以20元一次的罚款。行政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生活垃圾混入废旧物资中,找不到责任人,视情况给予20-50元的罚款,直接从售后基金中扣除。

车间对废旧物资处理后进行场地垃圾清理,未及时清理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五)其他规定

1、车间主管应及时通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及时来公司收购废旧物资,并邀请行政部协助监督废旧物资出售,由行政部带领回收单位到公司财务交款,公司门卫方可放行。

2、回收单位未付款或者未帮助清理现场而门卫放行的,处行政部经理罚款100元,并负责追回损失。 废机油的回收,保安核对进厂的机油桶,要求确保财务部开具的收据注明的数量、数据与出厂数相符,行政部参与监督。

(六)奖励领取方式

江西华悦规章制度汇编 每月车间主管填写领条,到行政部领取废旧物资奖励清单,由行政部经理、售后站长、财务主管签字,报胡总签字,到财务部领取所得废旧物资提成,并将所得提成款交结算员登记做账,前台主管负责监督。所得款项用于售后活动。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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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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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3、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磅房出具磅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5、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公司按废旧物资收购价值5%-10%奖励给交料单位。无法确定价格的由经营部进行估价。

二、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

2、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3、企管部仓库及计量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须先对车皮计量;

5、中标客户到财务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6、计量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2点;14点至17点30分;节假日不出货。

第一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认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赃物嫌弃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弃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弃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止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物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六条:禁止回收的物品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二、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废旧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平朔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朔州市平鲁区平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是平朔公司委托的唯一一家可对平朔公司废旧物资具体回收的单位,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直接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置。

第三条 平朔公司机电动力部和营销管理部分别负责废旧物资的业务管理和定价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废旧材料、油料、配件、设备及包装物等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废旧物资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

1、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加工产生的不能按规定用途使用、但尚可利用或出售的边角料、下脚料。

2、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替下来的不宜修复利用的配件。

3、报废的车辆、机电设备及其他设备分解后的残体或零部件。

4、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可回收或加工利用的各种油脂、润滑剂、防冻液等物资。

5、使用超过技术限度,需做报废的各种废旧配件和材料,如废钢丝绳、废钢材、废油脂、废轮胎、废运输皮带、废塑料、废蓄电池、废纸品、废玻璃及其它结构件或金属制品等。

6、各种无利用价值的包装物品,(如容器、箱体、桶、瓶、袋等)及包装材料(如废旧木材、纸、绳、铁丝、铁皮等)

7、废旧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 平朔公司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旧领新、回收利用、修旧利废的`重要性,要设立专门具有防盗功能的废旧物资存放场地或库房,配备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的保管、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详细的报废和再利用物资处置台帐,妥善保管原始单据。

第六条 各报废单位有妥善保管废旧物资的义务,严禁自行处置、丢弃可回收物资,一经发现,将按该废旧物资价值的100%扣罚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绩效工资。

第七条 平朔公司各单位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报废确认必须以机电动力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废旧材料及其它物资的报废以各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告为准。出具的鉴定报告要报送平朔公司财务资产部备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报废物资,对于为图方便报废物资;以快速完成修理业务为由报废物资;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废物资;未按平朔公司规定程序报废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处以该物资残值200%的处罚。

第八条 工贸公司根据平朔公司各单位废旧物资库存情况,组织车辆、设备、人员定期及时回收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只限在物供中心和工贸公司的地磅称重,由司磅员、回收单位、报废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确认。

第九条工贸公司要对回收入库的废旧物资进行重新鉴定、分类,科学处理,专库储存,建立收、支、存台帐,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工贸公司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优先满足内部单位生产所需,供需双方按平朔公司相关程序签定合同并严格执行。

1、废电铲履带板、废电铲斗齿及其它废高锰钢材、废油脂等物资优先销售给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废轮胎、输送带、胶管等物资优先销售给山西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其它废旧物资由工贸公司根据废旧物资市场公允价以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底价由工贸公司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地方市场价格拟定,经公司营销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招标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确定。底价确定后,通知长协单位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3、单件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报平朔公司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工贸公司要定期盘点,保持帐、物一致,要建立收、销、存帐目,由工贸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核算,准确反映废旧物资购销全过程。

第十二条 平朔公司与工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支付废旧物资回收相关的人工、场地、运输、管理等费用。所有通过工贸公司组织出售的废旧物资收入全部上缴平朔工贸公司财务部并全额与平朔公司结算。

第十三条 本办法出台后,公司各单位绝不允许擅自处置废旧物资,否则,一经查出,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第十四条 公司保卫机构截获的废旧物资,除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其它规定外,由保卫机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适用范围及职责

1)定义:积压两年以上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剩余且不可利用的材料、废旧钢铁、废旧周转料具,机械设备维修更换下的废旧机械配件,报废钢丝绳,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废旧小型机具等。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工程处(厂)、专业承包部、项目部。

3、管理职责:

3.4工程管理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鉴定。

3.5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回收、贮存保管、建账、协助公司办理处置工作。

4、处置程序

4.1申报

4.1.1产生废旧物资的单位首先向公司资产部提交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告,填写《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见附表)

4.1.2由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部组织对拟处置的物资进行现场鉴定,对于有利用价值的、或经过修复仍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内部调剂,无利用价值的进行处置。

4.2处置

4.2.2与中标单位签定购销合同。上海地区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合同签订,上海以外地区的根据处置的价值,由公司资产管理部参与或委任申报单位与中标方签定合同,合同报资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备案。

4.2.3处置收入交公司财务,财务部抵销各单位经营成本。

4.2.4各单位将处置的见证性资料归档,并建立台帐。

5、工作纪律

5.1各单位及个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废旧物资。对擅自处置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各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经济损失2倍以上罚款。

本规定2017年7月15日起执行,资产管理部负责释疑

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表

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范文

乙方:

为防止乙方在运输处理甲方废弃物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使甲方废弃物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本着有利于环保的原则,甲方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将甲方的废弃物管理规定传递到乙方,并监督乙方的废弃物处理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跟踪检查。若乙方对废弃物运输、处置不当,甚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废弃物清运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甲方的废弃物进行运输处理。在运输处理过程中,乙方要做到:

1、将废弃物及时运输到合理、合法的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

2、尽量使废弃物得到限度的回收利用,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确保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及冲洗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车辆进入现场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进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污物,清洗后退场。

4、在废弃物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

5、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及对环境造成污染;运输粉状废弃物时,用密闭容器或覆盖严实,防止遗洒,必要时,有环卫部门的准运手续;运送流质和化学品废弃物时,包装严实,防止遗洒、渗漏;流质废弃物容器开口朝上,不得有残留废液外泄。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协议作为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

合同。

/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采巷道回收的废旧锚杆和铁丝网、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的管理。

三、 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机电一队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每月月底上报机电科和企管科。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如锚杆、铁丝网、铁屑等,集中存放,由机电科按量报矿企业科,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有关废旧物资管路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需要集中处理时,提出处理申请,报请股份公司机电机电科和企管部批准,经批复后,由设备租赁站联系有资质的卖家按照废旧钢材变卖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变卖程序

废旧物资的变卖主要由设备租赁站主持,通知企管科、机电科、供应部门、武装保卫科、机电一队相关人员参与。

1.由机电科、供应部门和机电一队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企管科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企管科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武装保卫科门卫要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矿。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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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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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车间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间废旧物资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节能降耗,修旧利废,特制定本办法。

2、回收的对象

车间各工段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及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下的各种备品备件、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脂类等物资。

3、管理要求

3.1、各工段、班组领用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制度,所交旧物资应清理干净、整洁,尽最大可能保证其完整。车间设备专员对不可修复利用和经修复仍可再次使用的旧物资分类保管,严重损坏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按照流程报废回收。

3.2、各工段对所需要报废的各种备品备件、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等由工段长确认后,经由主管主任签字,方可移交车间。

3.3、各工段对报废物资建立废旧物资明细表,做到帐物一致,集中分类堆放,每周一早物资明细表报至车间设备员处。

3.4、设备员对帐物进行确认,经车间设备主任签字确认后,经由车间主任审核申报,移交至物流中心。明细表一式三份,车间、生产运行科、物流中心各执一份。

3.5、废旧物资不能扔到垃圾池内,如有发现,将追究所属工段长责任。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解分厂净化车间

2017年6月1日

为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车间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3、各车间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磅房出具磅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5、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厂办按废旧物资收购价值5%-10%奖励给交料单位,无法确定价格的由核算员进行估价。

二、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

1、仓库及计量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须先对车皮计量;

4、由厂仓库保管员现场监督装车,装车完毕后,由保管员随车到磅房称重,出具磅单;

5、结算单位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6、计量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2点;14点至17点30分;节假日不出货。

渭南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有效盘活和利用废旧物资,努力降低成本、实现节支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凤凰山矿和沁秀公司《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废旧物资包括以下几类:

1、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材料。

2、长期未使用经修复后仍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及配件。

3、公司对外回收的废旧pe管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领导组

组 长:分管物资供应副总经理

副组长:财务总监

成 员:物资供应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安监环保部、生产调度部、技术中心及相关单位正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分公司

主 任:物资供应分公司经理

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废旧物资的管理办法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负责协调各单位在处置废旧物资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3、负责各单位废旧物资日常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相关单位职责:

1、物资供应分公司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日常管理,包括回收、处置、建账等工作。

2、计划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核对及处置后的账务处理。

3、安监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废旧物资进出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

4、生产调度部、技术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和评估。

5、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的收集管理工作并建立台账。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程序

第六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程序

1、各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首先要申报物资供应分公司,并附带说明物资种类、规格及数量。

2、物资供应分公司接到申报后,及时到现场落实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物资供应分公司协调相关部室进行鉴定。

4、经鉴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物资,由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到物资供应分公司办理手续。

5、物资供应分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废旧物资出售程序

1、需出售的废旧物资,在出售过程中,选择三家购买方,经谈价后,与价高买方签订协议,经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售。

2、出售过程中,买方先交押金(押金要高于出售废旧物资价格),处理后退还。

第八条 废旧pe管材回收,由物资供应分公司牵头,计划财务部、安监环保部配合,进行市场调研后,确定回收价格,报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各单位或个人私自对外出售的,发现后除缴纳全部所得外,报公司安监环保部进行分析,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物资供应分公司代公司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字[2017]1号文《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 废旧物资的范围

1、 生产过程中元法利用的边角料

2、 供货方无需回收的包装箱及外协外购原材料、零部件

3、 生产过程中已损坏不能使用的周转物资

4、 无法维修再使用的工具

二、报废自制件的回收

1、 各生产班组的边角料,应分别按类填定“报废申请单”,经生产主管批准后过磅送往仓库,仓管对交收的边角料需进行检查,发现有可利用的'物料混于废品中或混料的有权退回拒收,发现一次对责任部门的领导及当事人各罚款1佰元。

2、 各类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的包装箱、桶、袋等周转物资,直接送往废品区。

3、 无法维修再使用的工具,由维修部出报废单,再经总经理审批签字,交办公室送废品库。

4、 经协商供货方无需回收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应分别按类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后送废品库。

三、废旧物资的入库、建帐

1、 废旧物资原则上应办理入库手续入废品库存,如因特殊情况物资元法入库,必须在办理入库手续后报总经理同意。

2、 仓库应对废旧物资按部门、种类建帐,并于每月将各种类报废情况统计报表报财务部。

四、废旧物资的利用和处理

1、 废旧物资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不能私自处理。

2、 各部门将废旧物资私自处理卖掉,一经发现,按没收变卖物资所得金额的3倍罚款。

3、 废品分类定价,出售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 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

(一)旧设备

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

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 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

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 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

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

1. 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 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 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 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 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 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 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 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 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14.各种轮胎的翻新再用。

15.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

16.废旧润滑油经过滤、澄清再生后利用。

17.废旧管道、管件、法兰、金属型材的回收再利用。

18.其他有修旧利废价值的活动。

(二)不能列入修旧利废范围的

1.能够在日常检修中处理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

2.经过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3.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生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5.经检测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

四、修旧利废的质量认定

(一)修复的各类旧设备、总成件、阀门、流量计等用于在线工作的设备、备件需经压力试验合格,有检验报告书方能入库。

(二)各类电器元件需经测试合格方可入库。

(三)其他的各类修旧利废设备及备件以修复后要提交技术参数、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并最终以安装使用寿命来确定。

(四)修旧利废的质量认定由机电供应科牵头认定。

五、修旧利废工作的经济测算

外委维修或自行修复的设备、零部件经验收使用合格后,单项修旧利废工作经济效益测算:

修旧利废的价值=(市价*80%—修理费—残值)×修复零件使用

寿命 /新零件寿命。

(其中修理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及与发生的其他费用)

六、工作程序

(一)修旧利废项目的立项

各队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检修更换下来(或者库存时间较长的)的零部件、设备、材料进行初步鉴定,将可修旧利废的部份登记造册,报机电供应科审核,机电供应科领导审核后即可立项。

(二)修旧利废项目的实施

1.机电供应科接到修旧利废申请报告后,核实库存量,结合预计发生的修理费用来安排实施时间。

2.涉及“b”、“c”类设备的修旧利废机电供应科组织实施。

3. 涉及“a”类设备的修旧利废由机电供应科编制方案,报公司机电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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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承包合同

1、实现“五为零”.即:工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一般设备责任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轻微责任事故为零。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6、积极参加部门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7、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整改,发现事故立即上报。

8、落实安全例会纪要,执行各项安全指令。

9、做到“三不伤害”,无“三违”作业。

10、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承诺人:

XXXXX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再利用、销售和处置管理,规范运作,根据《xxxxx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回收、仓储、再利用、销售及处置。

第三条 物资处是xx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承建的各电压等级工程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销售和处置。

第四条 回收物资包括公司承建的各电压等级工程项目产生的所有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具体包括:

输电工程中剩余的导地线、线盘、铁塔、金具、绝缘子、钢筋等材料。

变电工程中剩余的铜排、铝排、导地线、电缆、金具、绝缘子、管母线、电缆盘、钢架构及包装物等材料。 铁塔和金具加工中剩余的废旧锌铝、边角料等材料。

第五条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遵循经济性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xx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

责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制定,违章违规处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上级物资管理部门工作要求,组织废旧物资(拆旧)管理制度执行及回收过程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机构如下: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专项治理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物资处、计划处、施工处、劳动处、财务处、

纪检监察室(指定专人负责)

线路器材厂负责制定内部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接受专项治理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回收程序

第七条 废旧物资原则上首先由项目部负责收集到项目材料站并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物资处进行回收。物资处接到项目部的回收通知后,根据废旧物资的数量和种类,决定采取现场处置方式或后方接收方式。

第八条 经鉴定需要采取现场处置方式的废旧物资,由物资处进行现场处理,并将相关询价资料留存,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单位。

第九条 凡采取后方接收方式的物资,项目部应在工程结束后15日内组织车辆运回物资处办理交接。物资处回收员应根据废旧物资清单对所回收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新旧程度和包装情况等进行详细认真的清点。

第十条 清点完毕后,同交料项目部办理移交手续。物资回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收料留存,第二联财务结算,第三联保管员留存,第四联交料单位留存。其中第四联由交料单位留存,作为交料依据,第一、二、三联由物资处留存,作为收料及记帐依据。

第四章 废旧物资仓储管理及再利用

第十一条 验收入库。保管员验收每一批回收物资,应依据废旧物资回收单进行数量清点,并按废旧物资的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分拣、堆码。经过清点和核对无误后,保管员根据回收单及验收情况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经回收员签字,物资处负责人审核后入库建账。库存废旧物资应按物资的新旧程度分类建帐。

第十二条 物资回收单与入库单财务结算联物资处定期汇总,按折算价的百分比返还分公司财务,作为冲减交料分公司(项目部)成本的'依据。具体物资百分比如下:

导线70%,铁塔35%,电缆50%,地线50%,管母线60%,金具35%,绝缘子50%,钢筋70%。

第十三条 废旧物资库存实物管理应根据物资的新旧程度、价值或类别分别验收和存放,贵重物资必须存放在库内,并定期进行保养。

第十四条 物资处每月编制《废旧物资库存、回收、销售月报表》。

第十五条 物资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回收库存物资再利用价值进行技术鉴定。通过鉴定确认回收物资能否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要及时进行变卖处理。

第五章 废旧物资销售

第十六条 废旧物资的销售分两种形式:对外销售处理和内部使用。

第十七条 废旧物资对外销售时,由领导小组制订销售价格。领导小组对各类分拣后的废旧物资根据其现有价值并参考回收成本及市场情况,制订统一的价格,作为销售、内部使用成本核算的基本价格。

第十八条 原则上所有废旧物资的销售价一律不得低于制订的基本价,若有特殊情况,必需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销售。

第十九条 物资处定期发布废旧物资处置信息,发布有效期不少于 3 天,同时物资处根据销售物资类别,编制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元(含 20 万元)的,物资处与买方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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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办法

为了充分挖掘物资潜力,避免和减少废旧物资的丢失和浪费,加速废旧物资的回收、复用和处理,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山西省煤管局、山西煤矿总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凡在生产、加工、修理及使用中废弃的物资,各种包装物,均属回收范围。详见《镇城底矿废旧物资回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凡属交旧领新的物资,各单位在领用材料前要提前将旧品交仓库验收,同时持仓库出具的《废旧物资交库单》到计划组办理领料手续。

3.计划员要严格按《目录》的规定批料,新增和特殊情况不交旧的,要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

4.仓库要严格按《目录》规定的交旧比例收交,不交旧不发新。

5.对于不能按比例交旧的单位,将处以新品价值10%的罚款。

6.对井下回收的旧钢轨、旧钢管、旧矿车、旧电缆、运输带等材料,为了减少装运的人力和物力,对有复用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回收并保管,并将回收、复用的数量及时报供应公司核实,以便填报统计报表。对不能复用的应交供应公司仓库统一管理。

7.回收的.其它废旧物资统一交供应公司仓库保管存放,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私自处理。

8.供应公司对于回收的废旧物资,要坚持“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组织复用,以旧代新,做到合理使用,物尽其用。

9.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帐卡,严格进行计量验收,要逐步实现分区、分类存放,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10.要及时准确的填报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复用、处理的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镇城底矿供应公司

2003年6月2日

附表:

镇城底矿废旧物资回收目录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保证其在回收分类、贮存保管、界定和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符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关于印发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管理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资管理任副组长,成员有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安质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物资管理部,日常工作由物资管理部负责。

各项目部成立废旧物资处理、鉴定小组。由项目经理任鉴定小组组长,其他成员由安质部长、财务部长、工程部长和物资部长组成。

3. 废旧物资界定

以下物资为废旧物资:

(1)工程拆旧不能再加工利用的物资。如:旧配件、旧砼电杆、铁塔、绝缘子、旧电线电缆、旧导线等。

(2)整体裁量使用的余料,如电线电缆,钢、铝绞线等余头。

(3)产品包装物:设备包装箱,电缆盘。

(4)加工厂加工产品的边角余料。

(5)由于技术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自然环境影响或自身物理化学特性,或因能耗高、环保要求等原因处于保管阶段而被淘汰的物资。

在用、在保管环节的物资,因种种原因由正常物资变为废旧物资,一般要经过鉴定过程,履行贬值、报废和审批手续。

4.废旧物资的收集及回收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由作业队作业班组负责收集,以队为单位集中,作业队长负责协调。作业队材料人员负责对收到的废旧物资登记、计量,并与班组办理交接手续。在收集到一定量或一定时间时(便于储存和运输)上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回收,并与作业队办理交接手续。

(2) 项目部物资部将回收的废旧物资,归类整理、登记、合理储存和保管。

(3) 加工厂的边角余料,比照以上程序办理。

(4) 在保管的物资的贬值、报废,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5.废旧物资的处置

废旧物资处置前要首先向公司汇报请示并批复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原则:先鉴定,后处理。

(1)废旧物资的鉴定:废旧物资由项目部鉴定、处理小组成员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处理意见。

(2)废旧物资的处理:对于鉴定后的废旧物资,项目部物资部填报《工程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鉴定报告表》,经鉴定、处理小组人员签字确认并报公司物资部审核后,项目部以就地就近、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原则进行处理。首先要向原供货商联系,返回原厂或直接与相关回收加工企业联系,其次是公开招标或向当地有回收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联系处理,进行竞争性价格谈判,以争取有好的收益。

(3)处理前,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向外询价,了解市场行情,以不少于三家的正规报价为依据,将询价结果报告处理小组组长,由处理小组组长召集处理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处理事项,同意后进行处理。

(4)在处理小组成员至少有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完成处理物资的磅码计量、计数核算、签订处理协议等全过程。收购单位应提供一份收购废旧物资确认单(包括数量,单价,金额),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现金。对当时不能由财务人员收取的售卖现金,物资人员负责现金回收并转交财务部门。

(5)项目部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废旧物资处理的现金,确认无误后,出具财务收据。项目部物资部在处理完成后的一周内提报处理过程有关资料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核。

(6)财务部门对收回的现金列入材料成本差异冲减工程成本。

6.奖惩

(1)各项目部自行制订《》,确定奖惩额度,对收集、足额上缴回收废旧物资做出成绩的作业队、班组和个人予以奖励。按着企业得大头,个人得小头原则进行,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2)各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对拆旧的废旧大宗物资的数量,事先应核算出计划回收数量,作为分段回收数量的依据,力保全数回收。没有足量上交的,物资部门和技术部门应查明原因,做出分析。

(3)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汇总、回收、保管、处置的个人和作业队(部门),项目部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7.监督 检查

各项目部应做好废旧物资处置的各项记录,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处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和监察小组的指示和工作计划,适时地对项目部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8.检查方式和内容:

(1)各项目部自查和监察小组重点抽查。

(2)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制订的《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废旧物资的回收与保管情况,处理前的询价、收购方选择、协议、最终定价、处理过程、资金回收等环节的记录等。

9.责任追究:

检查中发现违规的,首先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将通报、追究段、项目部领导人的党纪政纪和经济责任,对有关单位予以处罚。

10. 本办法解释权归口公司物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