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实用7篇)

时间:2023-10-09 03:12:46 作者:书香墨 文秘知识 最新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实用7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我委核定人员编制3人,西部志愿者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委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3平方米(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27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用房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委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黄东强书记为组长,我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委对在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广西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建和清理工作详情表》。

(三)建立完善我委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二

办公用房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办公室是办公的地方,保持办公室清洁可以让人心情愉快,更好地提高办公效率。那么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根据达川委办发〔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2: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神木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xx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自县局行风政风评议活动开展以来,办公室全体人员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坚持在宣传上突出主题,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整改上力求实效,以行评工作促办公室工作发展,取得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1、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为了充分调动办公室干部职工参与行评的积极性,我们把宣传动员、统一认识作为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首要环节。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县局有关行风评议文件精神,使办公室全体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了切实转变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我们针对服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结合县局开展的新“三严三考”办法修订和“喜迎,争创新业绩”活动,我们按月对遵守纪律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打分,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还注重加强后勤管理,规范日常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全局的“中转站”。

3、强化内部管理,狠抓行风纠风。坚持经常性抓好纪律作风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要求办公室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迟到早退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同时,办公室广开言路,欢迎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对我们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狠抓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以求更好地为大家提供服务。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办公室尽管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与领导的要求、同事们的希望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办公室人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和后勤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行业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团结奋进,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为我局行业作风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努力。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抓好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广泛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行为准则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继续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大力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群众关注和反映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要求办公室人员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意识,全面开展党性、党 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为县局各单位服务的水平,树立办公室良好工作形象。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三

近期,中央和省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有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的通知精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对82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8个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应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已整改腾退面积平方米,整改率为98%。尚有少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超标办公用房还在清理整改中。具体情况为:

(一)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总共应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97%。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面积4329平方米,已清理整改4421平方米,整改率达100%。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共9间,233平方米。

各县市区共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米,经过清理,目前已回收2882平方米,还有238平方米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此外各县市区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有办公用房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和协会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市直各单位总共应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100%。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613平方米,已整改腾退1613平方米。整改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13间,总面积497平方米;清理腾退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3间,共101平方米;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685平方米;清理腾退协会占用办公用房39平方米。

市直各单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总计平方米,经清理目前已回收平方米,另有4470平方米出租办公用房将于合同到期后收回。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文件。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6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7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8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xx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54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xx年9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35家单位、144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20xx年3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xx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20xx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及时无死角的完成事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前阶段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省出台相关制度后,我们将尽快出台这些制度,并着手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工作。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四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五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六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思想认识,并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相关文件规定的事项、内容,逐一对各办公室用房面积进行登记、清查。经清查,我乡现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65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605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45平方米,基本符合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在办公用房自查清理过程中,我乡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的报告篇七

近期,根据《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局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