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兄弟分家协议书(大全5篇)

时间:2023-10-09 10:11:33 作者:雁落霞 口号大全 最新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兄弟分家协议书(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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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篇一

现在,我受中共淮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信访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和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我们协助校党委重新修订了《淮阴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淮阴师范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结合学校党政领导的分工、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状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在中层班子换届后,主动协助党委、行政与各部门、单位新一届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中层干部向校党委递交《廉政承诺书》。每年底,协助校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专项工作进行考核,与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核同步,强化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深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三、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惩防体系构建

为适应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五年来,我们坚持在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下功夫纪委换届工作报告决议工作报告。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工作途径,以“废”、“改”、“立”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权、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协助校党委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淮阴师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以及《淮阴师范学院关于规范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29个文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认真督促各部门、单位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建设内控机制。制定《淮阴师范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在查找廉政风险源上抓深化,在加强权力运行实时监控上抓落实,在内控机制建设覆盖面上抓突破,在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上抓完善,推动按制度行事、靠制度管人、依制度用权良好局面的形成,逐步在全校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把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我们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二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参与学校中层干部换届和竞聘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选聘、重点基建维修、大宗项目采购招标等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淮师·文华苑监审小组开展工作,通过校检共建、校警共建、现场巡视和邀请家属参与警示教育等活动,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案件的发生。五年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高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小金库”治理和“会员卡”清理等专项治理工作,我校被评为首批“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我们还组织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协助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在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项提醒与督查。五年来,聘请法律专家对431项经济合同进行审核,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

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篇二

甲方:

家庭住址: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们的`父母分别于____年9月、____年7月病逝。有祖业房产宅基地一处,坐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关双街64号,面积为277.73平方米。证号为:柳园甲(89)字第3240号。此处房产在1978年6月8日,父亲张学成(身份证号码:____)、母亲李玉兰(身份证号码:____)现场主持,见证人叔叔张汝玺执笔进行分割,甲方(哥哥张连元)、乙方(弟弟张奎元)二人在现场,经过平等协商后签字并已在家庭内生效。分家后,乙方张奎元于1986年、1990年对分割的旧房子分别进行翻建。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段有开发的可能,特别是甲乙双方兄弟二人年岁已高。为了避免以后给下一代造成麻烦,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继续执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张汝玺见证、甲方、乙方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分家协议。宅基地面积一分为二,甲方、乙方分别拥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负责经营建造、翻修的房产产权归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接受补偿时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产权优劣各自接受补偿,互不牵扯。

4.根据上述三条款,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时,如果提供回迁楼,各自按自己的产权享受回迁住房或接受补偿。

五、双方并约定其兄张连元的`儿子张林、张奇为财产继承人,张奇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张奎元的儿子张东生为财产继承人,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公正处公正、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权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授权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篇三

甲方: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的父母分别于1993年9月、20__年7月病逝。有祖业房产宅基地一处,坐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关双街64号,面积为277.73平方米。证号为:柳园甲(89)字第3240号。此处房产在1978年6月8日,父亲张学成(身份证号码: )、 母亲李玉兰(身份证号码:)现场主持,见证人叔叔张汝玺执笔进行分割,甲方(哥哥张连元)、乙方(弟弟张奎元)二人在现场,经过平等协商后签字并已在家庭内生效。分家后,乙方张奎元于1986年、1990年对分割的旧房子分别进行翻建。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段有开发的可能,特别是甲乙双方兄弟二人年岁已高。为了避免以后给下一代造成麻烦,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继续执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张汝玺见证、甲方、乙方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分家协议。宅基地面积一分为二,甲方、乙方分别拥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负责经营建造、翻修的房产 产权归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接受补偿时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产权优劣各自接受补偿,互不牵扯。

4.根据上述三条款,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时,如果提供回迁楼,各自按自己的产权享受回迁住房或接受补偿。

五、双方并约定其兄张连元的儿子张林、张奇为财产继承人,张奇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张奎元的儿子张东生为财产继承人,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公正处公正、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篇四

立约人__________因共有土地的分割,经协议订立分割条件如下:

第一条、各共有人应协同办理分割登记,不得故意刁难。

第二条、办理分割登记全部费用,由各共有人平均负担。

第三条、共有物分割后,各共有人应分得的土地,各自营业,并各自负担分割后的税捐。分割前应纳的税捐由各共有人平均负担。

第四条、分割后各共有人所取得的土地标示:

第五条、本契约经公证后生效。

共有人: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兄弟俩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篇五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长子方):

丙方(次子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两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证编号a房为:b房为:)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a房为甲方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为甲方。

第二条b房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甲方拥有分配权、居住权。

第三条本协议所属房屋,经甲、乙、丙协商一致,b房由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方所有,与方无关;a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方继承,与方无关。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甲方将来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权选择随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每个儿子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方同意,对a、b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九条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丙方(签印):

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