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征地公告(案例12篇)

时间:2023-10-20 03:27:46 作者:BW笔侠 行政公文 2023年政府征地公告(案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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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补偿协议

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1、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临)亩(四址为东临______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_______,西临_______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______)。

2、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中心村扩建。

1)征地补偿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甲方与某某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___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___%,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___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

1)乙方应协同甲方并向甲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2)今后因经济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征地补偿上升,甲方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3)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失地保险。

4)签订合同后,甲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甲方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甲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两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协商收回。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征地公告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现将东路补征地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单位天元区马家河镇仙岭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1.698亩,征收土地类别稻田、坑塘水面、专业菜地、旱土、园地、建设用地、道路、林地。

发〔x2〕46号及株政发〔x3〕2号文件。

稻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亩。

专业菜地107250元/亩旱土、园地520xx元/亩。

林地39000元/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株政办函〔x1〕97号复函、株政办函〔x5〕14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按株政办发〔x0〕28号文件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帐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在项目指挥部设定的期限内提前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350元/m2给予特别奖励。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八、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

九、如对本方案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xx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xx市国土资源局。

x5年5月8日。

年政府征地公告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迁坟公告

因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征地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密云调度中心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怀柔水库东岸,湖光小区以西,水库进水闸以南,长副坝以北(湖光北街西口以北)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1月31日起至3月31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补偿手续:被迁移坟墓由怀柔区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怀柔区北大街57号,怀柔区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9682379。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拆迁办。

年1月15日。

征地公告模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xx〕603号文和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以茂国土资复〔20xx〕131号文批准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本次征收土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信宜市东镇街道尚文社区樵木塘、淡蓬坡。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收(用)土地单位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信宜市东镇街尚文社区居委会、尚文社区红旗、淡一、淡二、淡三、淡四经济合作社,总面积1.0611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按信宜市征地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水田96.15万元/公顷;旱地52.65万元/公顷;园地41.0万元/公顷;林地24.75万元/公顷;养殖水面101.4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3.51万元/公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参照信府〔20xx〕12号、27号文补偿标准实地估价计算补偿。对以上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决,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补偿支付办法:被征收土地面积经国土部门测量(丈量)登记核实,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核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款项,由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一次性划到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

(三)留用地及社会保障安置: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41号)的规定,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及协商,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2%比例计提留用地指标,市人民政府承诺在两年内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留用地选址后依法办理该留用地报批,获批准后征收划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建设使用;由市人民政府按《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41号)的规定缴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产权证明材料,到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局、东镇街道办、东镇街道尚文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征地小组调查结果为准。

六、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地范围内新栽种的作物和新建的建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纳入补偿范围。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26日。

政府迁坟公告

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xx区人民政府xx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征地公告模版

福善庄乡孙家嘴、里林庄、西郡村村委会及相关村民:

根据晋发改交通发【2016】475号、晋国土资函【2016】365号文件。朔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们三个村362.47亩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位置及面积:具体征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土地勘测定界为准,其中孙家嘴76.18亩,里林庄231.68亩、西郡54.61亩。

二、补偿标准:按晋发【2013】22号文件执行。

三、安置途径:对被征收村民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四、有关被征地村民请务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持土地承包合同书及附着物所有权证明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事宜,并由村委会提供国土局一份备案。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所有在此征地界内抢修、抢种、抢建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和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

政府迁坟公告

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联系电话:0433—6220326。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政府迁坟公告

为改善龙湾新区交通状况和茨山河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茨山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海日路与龙绣街交汇处以南、茨山河以北,曹屯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葫芦岛市宝山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龙港区双龙街道曹屯村坟地动迁指挥部(设在曹屯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3997002。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月4日以政国土字第180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于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

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按地类划分,其中农用地22212平方米(林地1307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676平方米、坑塘水面8461平方米),建设用地501平方米,未利用地1190平方米。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雁峰区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4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四川省: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告(7月2日17时0分截止)。

预审公告标题: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

行政区划:四川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采购包个数:7。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无。

采购内容:第一包、控制测量、技术牵头及质量监控、凯江等5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二包、航空摄影测量;。

第三包、回龙等7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四包、辑庆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五包、龙台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六包、广福等9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七包、仓山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申请人资格:见附件。

公示截至时间:年7月2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蒋小姐。

其它内容:

备注: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中江县集体土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一.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2012年7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二.招标编号及设备采购清单:

(1)招标编号:scit-zg-********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2)招标货物包号、名称、数量:

第一包、控制测量、技术牵头及质量监控、凯江等5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二包、航空摄影测量;。

第三包、回龙等7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四包、辑庆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五包、龙台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六包、广福等9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第七包、仓山等8个乡镇集体土地发证。

三.相关资格条件及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蒋小姐。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6月25日。

乡政府公告范文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乡春节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造林成果,稳步推进我乡生态建设步伐,现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由于持续干旱严重,林内可燃物增多,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少,风高物燥,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森林防火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预防为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要利用党员会、小组长会、群众会、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认真发放森林防火户主保证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强化值班制度,防患于未然。

森林火灾突发性很强,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纪律,严格的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林业站、各村要24小时值班,各村要分别组建一支由30名以上以青年民兵组成的备勤扑火队,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扑火队长,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强化火源管理,杜绝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全乡林区及林区边缘严禁野外用火。一是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烧山;禁止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二是各村要在林地及封山育林地内进行坟地清查,并登记造册,与坟主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禁止在林地内烧香烧纸,特别是要加强清明节前后10天的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对痴、聋、呆、哑和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工作,并落实好监护责任;四是加强对各村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到家长、校长、班主任,在上学和放学通往林区来回的路上,选好一名路长负责人,落实责任;五是对主要林地路段设卡,对过往行人进行了解调查,发现带有火源有可疑的,立即向乡林业站汇报。

三、深化保障,加大巡查力度密度、设置火源监测点,密切监控火情。

1.一保证通讯畅通,森林防火期内,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村通讯在森林防火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2.乡级及各村扑火队进入一级扑火戒备状态,如出现火情迅速组织投入扑火战斗。

3.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各村要迅速组建一支巡山护林队伍,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在春节期间及今后重点时段,对重点林区及地段进行巡查和蹲守,对一切野外用火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堵断入山火源。将巡山护林队伍组建及分片包干情况于20xx年2月7日前上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4.设置火源监测瞭望点,密切监控全乡森林火情。全乡设置火源监测瞭望点12个,其中小路沟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纸厂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鄢家村1个负责鄢家村及灯草塘部分林地监测,罗别古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灯草塘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龙家村1个,负责灯草塘部分林地,龙家村林地、江边林地监测,浑水塘2个,负责全村林地及大石板林地监测,瞭望点必须保证全天对监测区域内的森林火情进行严密监视,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林业站报告,各村将瞭望点部署情况于20xx年2月7日前上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