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大全5篇)

时间:2023-09-24 11:35:33 作者:BW笔侠 口号大全 最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大全5篇)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在这鱼跃三江的季节,xx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在江城隆重举行,我们感到非常荣幸。在此,我谨代表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位奖扶对象代表致以诚挚的问候!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质的飞跃,是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它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三农"问题、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步解决,促进农村稳定。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是一个人口大市,虽然连续多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但由于“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有的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仍很薄弱,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一些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家庭,由于种种原因,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急需给予救助和扶持。

这次将列为这项制度的试点市,既是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创新计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机遇。我们将按照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机制,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形成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实现由“严管重罚”向加大奖励和服务力度转变,通过切实解除一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少生快富,努力把这项事关基本国策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最后,祝本次首发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推荐]xx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致词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篇二

(××××年×月×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仪式,对全区首批名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进行奖励扶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方面是表彰计划生育家庭的先进行为,另一方面也是落实党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年前,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今天,在当年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步入花甲之际,由区财政出资,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使他们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积极响应号召、带头落实计划生育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去年的中央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强调指出,要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机制,建立健全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可以说,我们今天召开这次大会,就是贯彻落实胡锦涛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养老保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全国推行计划生育多年来,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局面进一步形成,全区人口类型处于“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低速稳定增长阶段,较好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尽管我区出生率已降到较低水平,人口出生绝对数仍然较大,加之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人口就业压力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全区人口发展面临着更多矛盾和问题。在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就必须正视这些问题,研究采取切实措施,有效解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从而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我区更加深入地实施。

其次,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和新的发展。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是用行政管理的方法来推进计划生育,这种方法对控制人口增长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就是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后生产生活面临特殊困难的实际情况,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奖励制度。开展这项工作,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行政管理与利益导向有机结合、思想工作与社会制约有机结合、“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有机结合。这三个“有机结合”,是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真正得到实惠,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二、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把这件奖励先进、扶助农民的好事办好。

励扶助工作的主要内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与确认办法、奖励扶助金发放的渠道和领取方式等,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实行奖励扶助工作的政策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要以开展奖励扶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化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矛盾和难题,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光荣违法生育可耻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潮。

二要领导到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不但要把奖励扶助工作组织实施好,而且还要进一步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更加完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三、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局面

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新事物,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座的各位同志,特别是各镇(街)、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务必抢抓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局面。

一要变被动抓为主动抓。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在计生工作上都倾注了很大的精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有些同志是迫于考核方面“一票否决”的压力,自觉抓、主动抓的意识还不强,动力还不大,这个问题的实质归根到底还是对人口和计生工作战略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区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真正把计划生育作为“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来抓。

二要变虚于应付为真抓实干。在对待人口和计生工作上,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种是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另一种是虚于应付,想“巧点”、走“捷径”.采取应付态度的人不是在脚踏实地干工作上下功夫,而是在应付检查上做“文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如果抱有这样的态度,计生工作就不可能真正搞好。还有些同志存有一种甘居中游的思想,工作上不是坚持高标准,而是只求过得去。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如果甘居中游,其结果很可能就是下游。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才能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越搞越好,难度越来越小。

三要变满足于“治标”为立足于“治本”.一谈计生工作,不少人想到的是如何开展节育措施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些工作当然都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坚决做好的。但仅仅做到这些还很不够,这只能说是“治标”,如果不相应地抓好利益导向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依法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机制等“治本”措施的落实,不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人们的婚育观念就很难从根本上转变。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从思想上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体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才能不断提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加压奋进,不断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台儿庄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励扶助工作的主要内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与确认办法、奖励扶助金发放的'渠道和领取方式等,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实行奖励扶助工作的政策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要以开展奖励扶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化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矛盾和难题,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光荣违法生育可耻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潮。

二要领导到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不但要把奖励扶助工作组织实施好,而且还要进一步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更加完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三、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局面

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新事物,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座的各位同志,特别是各镇(街)、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务必抢抓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局面。

一要变被动抓为主动抓。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在计生工作上都倾注了很大的精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有些同志是迫于考核方面“一票否决”的压力,自觉抓、主动抓的意识还不强,动力还不大,这个问题的实质归根到底还是对人口和计生工作战略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区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真正把计划生育作为“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来抓。

二要变虚于应付为真抓实干。在对待人口和计生工作上,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种是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另一种是虚于应付,想“巧点”、走“捷径”.采取应付态度的人不是在脚踏实地干工作上下功夫,而是在应付检查上做“文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如果抱有这样的态度,计生工作就不可能真正搞好。还有些同志存有一种甘居中游的思想,工作上不是坚持高标准,而是只求过得去。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如果甘居中游,其结果很可能就是下游。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才能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越搞越好,难度越来越小。

三要变满足于“治标”为立足于“治本”.一谈计生工作,不少人想到的是如何开展节育措施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些工作当然都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坚决做好的。但仅仅做到这些还很不够,这只能说是“治标”,如果不相应地抓好利益导向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依法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机制等“治本”措施的落实,不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人们的婚育观念就很难从根本上转变。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从思想上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体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才能不断提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加压奋进,不断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台儿庄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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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篇三

第一条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的全过程。

第二章申请

第三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授予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第四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组织,应当是在深圳注册或者设立的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自然人申报的项目,应当在深圳实施并产生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五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属没有争议或者异议;

(三)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无违法、无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因为涉嫌犯罪正在受到司法机关查处。

第六条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的项目,未获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七条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已申报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而未获奖的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八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自然人,应当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研制工作总结报告原件;

(八)本实施细则第三章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其他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辅助材料。

第九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组织,应当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研制工作总结报告原件;

(九)本实施细则第三章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其他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辅助材料。

第十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申报材料,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办文窗口统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

第三章申请条件与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市长奖企业家类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七)申请人积极推动产学研各方联合开发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

第十二条市长奖技术领军人物类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申请人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并培育和带领高效的研发团队;

(四)申请人具有前瞻性研究开发项目的储备,并在多个研发项目上有实质性进展;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专家评审中予以加分:

2.申请人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或者核心技术瓶颈,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

第十三条创新奖产业化(企业)类的申请人应当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申请人近年销售收入、净利润或者纳税额有大幅增长,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五)申请人在高新技术领域有技术创新,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核心技术或者关键技术问题,并实现产业化,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

第十四条创新奖医疗卫生类的申请人应当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三)未经市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部的配方研究不属申报范围。

第十五条创新奖高等院校类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深圳行政区域内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内的院(系)为申请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申请人近年在国内外知名专业刊物或重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一批有代表性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且论文发表时间一年以上,并被多次引用。

(二)以深圳行政区域内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内受薪固定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申请人近年在国内外知名专业刊物或重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且论文发表时间一年以上,并被多次引用。

第十六条创新奖重大(工程)项目类的申请人应当以重大(工程)项目为依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三)项目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属于建设工程(含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程序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创新奖科研机构类的申请人应当以科研项目为依托,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市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异地重点院校驻深科研机构或者与深圳市政府联合创办的研究院所;

3.深圳市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研究机构;

4.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可以该实验室为主体申请。

(二)申请人在科技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年产生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内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其中属于应用研究项目成果的,应当在深圳产业化:

1.完成多项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2.主持研制相关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发布实施的;

3.在深圳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环境建设或者资源组织建设等工作中取得应用类科技成果。

第十八条创新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类的申请人应当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企业上年度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资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四)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具有较广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辐射能力,企业上年度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第十九条创新奖最具成长性企业类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自主创新型企业;

(二)申请人以商业模式创新或者技术创新取得高速成长;

(三)申请人具有高效的研发团队,自主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7%以上;

(五)申请人近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和纳税额均大幅增长。

第四章专家评审

第二十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

第二十一条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奖项类别、项目所在行业和项目申报数量,将申报材料分成若干组。分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按申报奖项的类别分组;

(二)同一专业项目在同一专家组评审;

(三)同一专业项目数量过多,可以分成若干组;

(四)同一专业项目数量过少,可以设综合组。

第二十二条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从专家库抽取专家。抽取专家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专业对口,专家从事工作领域与评审项目领域相同或者接近;

(二)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的评审专家,应当包括所涉及各学科的专家;

(三)同一专家组内,同一单位(高等院校及其院系、医院及其科室)的成员不超过1名;

(四)被抽取专家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第二十三条每个专家组由5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

第二十四条每个专家组设组长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组长1名。

组长或者副组长由具有奖励评审经验或者德高望重的专家担任。

组长或者副组长主持评审会议,按时提交评审结果。

第二十五条专家评审程序分初评、现场考察评审两个阶段进行。对市长奖和申报数量较少的行业,专家组可以直接进入现场考察评审程序。

第二十六条在初评阶段,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以定量评分为主。

评审专家各自对每一项目进行评分,并作出书面评价意见。专家组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奖项初评阶段得分。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每个专家组初评奖项得分进行排序。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根据得分排序,确定进入现场考察评审阶段的名单。

第二十七条现场考察评审阶段原则上沿用初评专家组,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根据初评情况对专家组的专家进行调整或者补充。

第二十八条现场考察评审阶段专家评审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式。

现场考察包括现场汇报、现场核查、现场答辩等内容。

评审专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评分,并作出书面评价意见。需要填写评审意见表的奖项,评审意见应当明确、具体。

专家组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奖项现场评审考察阶段得分。

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每个专家组现场考察评审奖项得分进行排序。

第二十九条评审专家对其出具的分数和意见负责,并应当在个人评分表和专家组汇总表上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书面说明。

第三十条市奖励办根据现场考察评审阶段的评审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

第五章公示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市奖励办应当向社会公示7天。

市奖励委员会审定的拟奖项目,市奖励办应当向社会公示30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条规定的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向市奖励办提出。

提出异议、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以及合法、有效的证明。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记载明确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并由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三十三条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

对申报项目的权属、真实性等提出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等提出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第三十四条市奖励办应当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第三十五条异议由市奖励办负责处理。市奖励办应当自异议受理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市奖励办应当将异议核实情况及其处理意见报市科技创新奖励委员审定。

第三十七条参与市科技创新奖评定工作的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申请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本人或者近亲属当年已申报奖项的;

(二)与当年申报奖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评审专家和评定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端行为的,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作出以下处理:

(二)对评审专家取消评审资格,从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除名,并给予通报;

(三)对评定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条规定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端行为包括:

(一)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二)捏造或者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经济指标;

(三)编造个人简历、伪造学历、伪造职称;

(四)在评审过程中作虚假陈述;

(五)在没有参与或者创造性贡献不大的论文或专著中署名;

(六)利用他人成果,没有注明出处或致谢;

(七)编造项目完成人或者未经他人允许将他人作为完成人;

(八)未依照有关规定自行提出回避或者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十九条评定工作应当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授奖

第四十条市科技创新奖项总数每年不超过100项。其中市长奖不超过5项,创新奖不超过80项,专利奖不超过15项。

市奖励办可以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在奖项总数范围内对奖项类别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市奖励办对《奖励办法》规定的市长奖和创新奖的奖励经费万元,作以下分配:

(一)市长奖:每项奖金100万元;

(二)创新奖:医疗卫生类、高等院校类每项奖金10万元,产业化(企业)类、重大(工程)项目类、科研机构类、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类、最具成长性企业类每项奖金为20万元。

第七章社会力量设奖

第四十二条鼓励社会力量在深圳设立科技奖,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依照《奖励办法》规定,社会力量在深圳设立的科技奖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准予登记的,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四条根据当年科技发展需要以及产业导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社会力量在深圳设立、面向深圳的科技奖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给予资助。

设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奖励经费后,可以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有效期自3月28日至3月28日。10月15日颁布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篇四

中国的全民创新潜在生产规模非常大,只要中国进入某个领域,产业链集群的规模化优势就可以爆发出来,即使在劳动力成本更高、税率更高的条件下都可以杀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

中国劳动力和创业者都是很庞大的队伍,只要教育得以推广,即使是单个劳动力的创新概率略低,在庞大的劳动力市场和创业市场下,中国产业界爆发出新的idea是远多于其他国家的,只要风投体制得以完善。这个国家的创新不仅是爆发式增长,而且单个创新的相互启迪和借鉴也是爆发式扩张。

人口规模造就的庞大市场和繁荣的互联网生态使任何idea在中国复制传播的速度都会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从idea到产能implementation的速度都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庞大的产业链集群必然会在这个国家养出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那么定价权会逐步转移到中国,从历史上看,经济环节里的定价权都是逐渐往最大市场转移的,典型的案列就是国际铁矿石价格逐渐从澳大利亚\巴西手上转移到中国手上。而且庞大的市场会使得跨国公司的区域性总部和零售总部逐渐转移到中国,良性循环。

庞大的创新经济体量使得中国在国际一系列贸易谈判中都享有优势筹码。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群众座谈会记录篇五

第三条县镇两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的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范畴。

第二章奖励范围、标准和经费来源

第四条根据《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范围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原《独生子女证》,以下简称《光荣证》),且户籍在我县,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或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按每月夫妻双方总和为5元的标准,按月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奖励金,直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

第六条县镇两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实行专帐共同管理。县、镇财政分别设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专户”。

第七条按上年度父母双方均为农村人口或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独生子女人数,按年人均60元的奖励标准安排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预算。其中,省市两级财政承担年人均15元、县级财政承担年人均5元,其余40元由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资金补足。

第三章部门职责和奖金预决算管理

第八条县镇两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奖励对象资料的收集、审核、公示、整理、汇总,商同级财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并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财政部门负责奖励经费的预算安排、资金调度和决算。

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负责独生子女父母专项经费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