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和社会的管理水平,保证各项事务的有序进行。接下来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俭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本事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本事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本事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能够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能够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贴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资料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贴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供给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贴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贴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贴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资料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供给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贴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供给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职责。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能够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资料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供给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进取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景。
第四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职责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资料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景、经营业绩(含奖励情景)、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进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能够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供给有关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景。
检查的情景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理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景,供给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理解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修理厂管理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本厂的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定时向主管部门的汇报各项工作进展。
2、了解掌握地方、行业有关汽车维修的各项政策、法令及经济环境动态,适时提出本厂的发展规划、服务市场、广告宣传、特殊服务等方针、计划。
3、密切配合总公司策划和实施企业形象设计。
4、不断强化修理厂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调动全厂员工的工作用心性,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示。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推进企业进步和现代化的管理。
5、全面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完善和持续运行。督促、检查全厂质量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推进质量体系建设负责主持管理评审重视顾客的意见和投诉处理,使质量体系不断改善和完善,确保实现本厂的质量目标。
6、负责协调解决厂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状况,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7、严格控制、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组织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搞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每年至少对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维修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一次正式评定。
1、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2、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业务接待员对保修车辆的故障进行准确决定,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包括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提出意见。
4、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厂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或不合格车辆的返修单,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事故进行检查鉴定,并写出具体检定报告。
7、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善和提高维修质量。
8、负责对车间各班组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认真填写“车辆维修质量月报表”,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的资料为:
9、
a)检验记录,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
c)车辆的行使、操纵、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10、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1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本企业汽车维修质量全面负责。
1、接待大厅所有人员上班时应仪表得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接待人员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质,微笑的服务接待每一位客户,处处替客户着想,让客户由“宾至如归”的感觉;驾驶员休息区应常持续清爽、干净,服务人员态度热情,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严禁闲谈聊天、干私活。
4、持续大厅清洁、卫生,给客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5、柜台内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持续柜台内外整洁,各种台帐摆放整齐。
6、客户进门,接待人员应主动迎客,使用礼貌用语,主动打招呼。接修车辆,需做认真的环车检查,提醒客户损坏的部件和贵重物品保存。
7、车辆不能按时完工的,务必及时打电话通知客户,向客户解释清楚。
8、对修理车辆发生物品丢失,确因本厂原因的,由本厂原价赔偿,厂追究职责人,由职责人赔偿。
9、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对客户车辆及时保养的提醒工作,与客户持续密切的联系。
1、接待客户应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坚决杜绝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一次罚款50美金。
2、收费公正合理,公开维修价格,公开监督电话,自觉理解客户监督,把价格管理工作全面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3、严格履行修车合同,保证修理质量、按时交车,对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车辆,应主动事先与客户联系,得到客户的理解;对属于自身职责的延期车辆,主动按违约规定资料向客户索赔道歉,必要时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职责,把维修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4、认真做好车辆修前检验,把车辆的故障隐患及时报知用户,提出修理推荐,添好修理车辆的交接清单。
5、修好的车辆务必比进来时干净。
6、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务必实事求是,解释问题要按科学原理,不得想当然,随意搪塞,让客户理解,让客户满意。
7、认真落实修理车辆的自检、过程检验、完工检验和交车前的检验,确保客户对车辆修理质量的满意。
8、严格保养大修作业范围,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修理,一经发现,务必及时补修,并扣该项定额工时,欺骗检验和客户的一次罚款100美金。
9、返工项目,务必有承修人立即进行,否则不安排新项目,不承担返工,由其他人完成的,返工工时从职责人扣除。
10、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抛锚需急救,罚职责人100美金,若有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罚款300美金。
11、杜绝修私人车,杜绝修人情车。一经发现停职检查。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一次违规罚款20元。
4、持续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车内,持续工具车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车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车,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一次违规罚款10元。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10、持续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礼貌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5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周负责工房卫生的班组,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违规一次罚款50元。
14、及时洗涤工作服,不及时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较脏的,发现一次罚款5美金。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礼貌生产监督人。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务必牢记“生产务必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务必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状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务必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开私车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职责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务必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务必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2、有事务必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3、无故旷班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交公司处理。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务必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与维修无关的事项。
1、材料领用务必凭所修车辆的工单,按车号、修理项目对号入座。领料没用务必及时退库,超过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库价罚款(大修车在出厂前)。
2、对多领、冒领者,按领取该件的出库价10倍罚款。
3、保管人员没见到工单、车号而随意将材料发出,一经查出将处以三倍罚款。
4、对辅料领用要严格控制,对应工单控制发出数量,多存库,少存班,防止浪费、流失。
5、对急用料附件供应商的临时采购,务必做到先入库、后出库,对于附近供应商送的配件,务必见到料单再收配件,违者按该料的出库价处罚所有操作者。
6、对外单位来借、调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库价开单结算,私人务必现金支付。
7、横向件的发放应严格按厂的规定执行,否则每次按该件的出库价罚款。
8、对客户结算,若为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的,将对负责人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9、对客户所需的十分用件,需将客户的单位、车号、联络电话等记录在册,以备到料后通知客户,避免造成材料的积压。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设备不持续清洁。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务必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状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修理厂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修理厂消防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中心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和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3..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4.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3.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换药。
4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杜绝安全隐患。 组长:
副组长: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汽车修理厂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要按照《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督促落实汽车维修企业,认真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二)各类车间设置宜设置应不低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严格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到竣工消防验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间距,根据需要设置门、防火墙、窗通风孔、机械排风系统和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严格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把好源头关。
(三)按行业标准配置防爆电气设备,规范敷设室内电线,特别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修理车间以及修理厂内的喷漆间、电瓶间、乙炔间等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根据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具体应参照修车库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配置,修理厂从业人员应建立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采用。
(四)、对车间设置有职工宿舍、厨房的修理厂强行迁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行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公安消防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强行迁出,减少火灾隐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绝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罚。
(五)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观规律,督促、指导好基层派出所对此类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明确三级管理责任和单位,防止失控漏管,协调好本辖区内职能部门对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厂主管行业部门应按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吊销其修理资格证。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门不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等,治安部门在核发特行许可时应由消防部门对修理厂安全问题出具消防合格意见书。只有通过紧密配合,协作管理,才能保证维修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
安全培训之六
时间:2015年6月27日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主讲:王成
内容:学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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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行政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库房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值班制度(由保安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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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3、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
3
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
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
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修理厂管理制度
业务接待工作从内容上分为两个部分:迎接客户送修程序与恭送客户离厂程序(详见业务接待工作程序图)。工作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1、接待室接待前来公司送修的客户。
2、受理业务:询问客户来意与要求;技术诊断;报价,决定是否进厂,或预约维修或诊断报价;送客户离厂。
3、将接修车清送入车间,办理交车手续。
4、维修期间,维修增项意见征询与处理:征询客户意见、与车间交换工作意见。
5、将竣工车从车间接出:检查车辆外观技术状况及有关随车物品。
6、通知客户接车,准备客户接车资料。
7、业务厅接待前来公司取车的客户,引导客户视检竣工车,汇报情况,办理结算手续、恭送客户离厂。
8、对客户跟踪服务。
1、接待前来公司送修或咨询业务的客户工作内容:
(1)见到客户驾车驶进公司大门,立即起身,带上工作用具(笔与接修单)走到客户车辆驾驶室边门一侧向客户致意(微笑点头):当客户走出车门或放下车窗后,应先主动向客户问好,表示欢迎(一般讲“欢迎光临!”)。同时作简短自我介绍。
(2)如客户车辆未停在本公司规定的接待车位,应礼貌引导客户把车停放到位。
(3)简短问明来意,如属简单咨询,可当场答复,然后礼貌地送客户出门并致意(一般讲“请走好”、“欢迎再来”)‘如属需诊断、报价或进厂维修的应征得客户同意后进接待厅从空商洽;或让客户先到接待厅休息,我方工作人员检测诊断后,再与客户商洽。情况简单的或客户要求当场真写维修单或预约单的,应按客户要求办理手续。
(4)如属新客户、应主动向其简单介绍我公司维修服务的内容和程序。
(5)如属维修预约、应尽快问明情况与要求,填写“维修单预约单”,并呈交客户;同时礼貌告之客户:请记住预约时间。工作要求:接待人员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整洁、主动热情,要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第一印象。客户在客厅坐下等候时,应主动倒茶,并示意“请用茶”,以表示我待客礼貌诚忱。
2、业务答询与诊断。
工作内容:在客户提出维修养护方面诉求时,我方接待人员应细心专注聆听,然后以专业人员的态度通俗的语言回答客户的问题。在客户车辆需作技术诊断才能作维修决定时,应先征得客房同意,然后我方人员开始技术诊断。接待人员对技术问题有疑难时,应立即通知技术部专职技术员迅速到接待车位予以协助,以尽快完成技术诊断。技术诊断完成后应立即打印或填写诊断书,应明确车辆故障或问题所在然后把诊断情况和维修建议告诉客户,同时,把检测诊断单呈交客户,让客户进一步了解自己的车况。
工作要求:在这一环节,我方接待人员要态度认真细致,善于倾听,善于专业引导:在检测诊断时,动作要熟练,诊断要明确,要显示我公司技术上的优越性、权威性。
3、业务洽谈工作内容:
(1)与客房商定或提出维修项目,确定维修内容,收费定价、交车时间,确定客户有无其它要求,将以上内容一一填入“进厂维修单”、请客户过目并决定是否进厂。(2)客户审阅“进厂维修单”后,同意进厂维修的,应礼貌地请其在客户签字栏签字确认;如不同意或预约进厂维修的,接待人员应主动告诉并引导客户到收银处办理出厂手续——领“出厂通知单”,如有我方诊断或估价的,还应通知客户交纳诊断费或估价费;办完手续后应礼貌送客户出厂,并致意“请走好,欢迎再来”。
工作要求:与客户洽谈时,要诚恳、自信、为客户着想,不卑不亢、宽容、灵活、要坚持“顾客总是对的”的观念。对不在厂维修的客户,不能表示不满,要保持一贯的友好态度。
4、业务洽谈中的维修估价。
工作内容:与客户确定维修估价时,一般采用“系统估价”即按排除故障所涉及的系统进行维修收费;对一时难以找准故障所涉及系统的,也可以采用“现象估价”,即按排除故障现象为目标进行维修收费,这种方式风险大,我方人员定价时应考虑风险价值。针对维修内容技术会含量不高,或市场有相应行价的、或客户指定维修的,可以用“项目定价”,即按实际维修工作量收费,这种方式有时并不能保证质量,应事先向客户作必要的说明。维修估价洽谈中,应明确维修配件是由我方还是由客方供应,用正厂件还是副厂件;并应向客户说明:凡客户自购配件,或坚持要求关键部位用副厂件的,我方应表示在技术质量不作担保,并在“进厂维修单”上说明。
工作要求:这一环节中,我业务接待人应以专业人员的姿态与客户洽谈,语气要沉稳平和,灵活选用不同方式的估价,要让客户对我公司有信任感。应尽可能说明本公司价格合理性。
5、业务洽谈中的承诺维修质量与交车时间。
工作内容:业务洽谈中,要向客户明确承诺质量保证,应向客户介绍我公司承诺质量保证的具体定。要在掌握公司现时生产情况下承诺交车时间,并留有一定的余地。特别要考虑汽车配件供应的`情况。工作要求:要有信心,同时要严肃,特别要注意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不可有失信于用户的心态与行为。
6、办理交车手续。
工作内容:客户在签订维修合同(即维修单)后,接待人员应尽快与客户办理交车手续;接收客户随车证件(特别是二保、年审车)并审验其证件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如有差异应当时与客户说明,并作相应处理,请客户签字确认差异。接收送修车时,应对所接车的外观、内饰表层、仪表座椅等作一次视检,以确认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应在“进厂维修单”上注明;对随车的工具和物品应清点登记,并请客户在“随车物品清单”上签字(详见“随车物品清单”),同时把工具与物品装入为该车用户专门提供的存物箱内。接车时,对车钥匙(总开关钥匙)要登记、编号并放在统一规定的车钥匙柜内。对当时油表、里程表标示的数字登记入表。如即时送车于车间修理的,车交入车间时,车间接车人要办理接车签字手续。
工作要求:视检、查点、登记要仔细,不可忘记礼貌地请客户在进厂维修单上签名。
7、礼貌送客户。
工作内容:客户办完一切送修手续后,接待员应礼貌告知客户手续全部办完,礼貌暗示可以离去。如客户离去,接待员应起身致意送客,或送客户至业务厅门口,致意:“请走好,恕不远送”。
工作要求:热情主动、亲切友好、注意不可虎头蛇尾。
8、为送修车办理进车间手续。
工作内容:(1)客户离去后,迅速清理“进厂维修单”,(这时通过电脑,一些车辆统计报表也同时登记),如属单组作业的,直接由业务部填列承修作业组;如属多组作业的,应将“进厂维修单”交车间主管处理。
(2)由业务接待员通知清洗车辆,然后将送修车送入车间,交车间主管或调度,并同时交随车的“进厂维修单”,并请接车人在“进厂维修单”指定栏签名、并写明接车时间,时间要精确到十分钟。
工作要求:认真对待、不可忽视工作细节,更不可省略应办手续。清洁工作人员洗完车后,应立即将该车交业务员处理。
9、追加维修项目处理。
工作内容:接到车间关于追加维修项目的信息后,应立即与客户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对方对增项维修的意见。同时,应告之客户由增项引起的工期延期。得到客户明确答复后,立即转达到车间。如客户不同意追加维修项目,业务接待员即可口头通知车间并记录通知时间和车间受话人;如同意追加,即开具“进厂维修单”填列追加维修项目内容,立即交车间主管或调度,并记录交单时间。
工作要求:咨询客户时,要礼貌,说明追加项目时,要从技术上作好解释工作,事关安全时要特别强调利害关系;要冷静对待此时客户的抱怨,不可强求客户,应当尊重客户选择。
10、查询工作进度。
工作内容:根据生产进展定时向车间询问维修任务完成情况,询问时间一般定在维修预计工期进行到70%至80%的时候。询问完工时间、维修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不拖延工期。
工作要求:要准时询问,以免影响准时交车。
11、通知客户接车。
工作内容:(1)作好相应交车准备:车间交出竣工验收车辆后,业务人员要对车做最后一次清理;清洗、清理车厢内部,查看外观是否正常,清点随车工作和物品,并放入车上。结算员应将该车全部单据汇总核算,此前要通知、收缴车间与配件部有关单据。
(2)通知客户接车:一切准备工作之后,即提前一小时(工期在两天之内),或提前四小时(工期在两天以上包括两天)通知客户准时来接车,并致意:“谢谢合作!”;如不能按期交车,也要按上述时间或更早些时间通知客户,说明延误原因,争取客户谅解,并表示道歉。工作要求:通知前,交车准备要认真;向客户致意、道歉要真诚,不得遗漏。
12、对取车客户的接待。
工作内容:(1)主动起身迎候取车的客户,简要介绍客户车辆维修情况,指示或引领客户办理结算手续。
(2)结算:客户来到结算台时,结算员应主动礼貌向客户打招呼,示意台前座位落坐,以示尊重;同时迅速拿出结算单呈交客户;当客户同意办理结算手续时,应迅速办理,当客户要求打折或其他要求时,结算员可引领客户找业务主管处理。
(3)结算完毕,应即刻开具该车的“出厂通知单”,连同该车的维修单,结算单,质量保证书,随车证件和车钥匙一并交给客户手中,然后由业务员引领客户到车场作随车工具与物品的清点和外形视检,如无异议,则请客户在“进厂维修单”上签名。
(4)客户办完接车手续,接待员送客户出厂,并致意思:“xx先生(小姐)请走好。”“祝一路平安!欢迎下次光临!”工作要求:整个结算交车过程、动作、用语要简练,不让客户觉得拖拉繁琐。清点、交车后客户接收签名不可遗漏。送客要至诚。
13、客户档案的管理。
工作内容:客户进厂后业务接待人员当日要为其建立业务档案,一般情况,一车一档。档案内容有客户有关资料、客户车辆有关资料、维修项目、修理保养情况、结算情况、投诉情况,一般以该车“进厂维修单”内容为主。老客户的档案资料表填好后,仍存入原档案袋。
工作要求:建立档案要细心,不可遗失档案规定的资料,不可随意乱放,应放置在规定的车辆档案柜内,由专人保管。
14、客户的咨询解答与投诉处理。
工作内容:客户电话或来业务厅咨询有关维修业务问题,业务接待人员必须先听后答,听要细心,不可随意打断客户;回答要明确、简明、耐心。答询中要善于正确引导客户对维修的认识、引导对我公司实力和服务的认识与信任;并留意记下客户的工作地址、单位、联系电话,以利今后联系。客户投诉无论电话或上门,业务接待员都要热情礼貌接待;认真倾听客户意见,并做好登记、记录。倾听完意见后,接待员应立即给予答复。如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先向客户致意:表示歉意并明确表示下次答复时间。处理投诉时,不能凭主观臆断,不能与客户辩驳争吵,要冷静而合乎情理。投诉对话结束时,要致意:“xx先生(小姐),感谢您的信任,一定给您满意答复”。
工作要求:受理投诉人员要有公司大局观,要有“客户第一”的观念,投诉处理要善终,不可轻慢客户。客户对我方答复是否满意要作记录。
15、跟踪服务。
工作内容:根据档案资料,业务人员定期向客户进行电话跟踪服务。跟踪服务的第一次时间一般选定在客户车辆出厂二天至一周之内。跟踪服务内容有:询问客户车辆使用情况,对我公司服务的评价,告之对方有关驾驶与保养的知识,或针对性地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提醒下次保养时间,欢迎保持联系,介绍公司新近服务的新内容、新设备、新技术,告之公司免费优惠客户的服务活动。做好跟踪服务的纪录和统计。通话结束前,要致意:“非常感谢合作!”工作要求:跟踪电话时,要文明礼貌,尊重客户,在客户方便时与之通话,不可强求;跟踪电话要有一定准备,要有针对性,不能漫无主题,用语要简明扼要,语调应亲切自然。要善于在交谈中了解相关市场信息,发现潜在维修服务消费需求。并及时向业务主管汇报。
16、预约维修服务。
工作内容:受理客户提出预约维修请求,或我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向客户建议预约维修,经客户同意后,办理预约手续。业务员要根据客户与我公司达成意见,填定预约单,并请客户签名确认。预约时间要写明确,需要准备价值较高的配件量,就请示客户预交定金(按规定不少于原价的二分之一)。预约决定后,要填写“预约统计表”;要于当日内通知车间主管,以利到时留出工位。预约时间临近时,应提前半天或一天,通知客户预约时间,以免遗忘。
17、业务统计报表填制、报送。
工作内容:周、月维修车的数量、类型、维修类别、营业收入与欠收的登记、统计及月统计分析报告结算人员完成,并按时提供财务部、分管经理、站长以便经营管理层的分析决策。工作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报表填报,日报表当日下班前完成,周报表周六下班前完成,月报表月末一天下班前完成。统计要准确、完整,不得估计、漏项。
18、本制度使用以下十五种表格:
(1)进厂维修单。
(10)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
(2)维修追加项目单。
(11)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
(3)维修估价单。
(12)维修预约登记表。
(4)维修预约单。
(13)客户档案资料表。
(5)维修结算单。
(14)随车物品清单。
(6)业务统计表(周、月)。
(7)出厂通知单。
(15)行业相关市场情况报告表。
(8)公司业务状况分析报告表。
(9)跟踪服务客户电话记录表。
修理厂管理制度
1、修理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修理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修理车间(场所)。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保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修理班组文明修理监督人。
1、各部门负责人、修理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修理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修理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修理。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必须经常巡视修理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修理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修理厂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持续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资料、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资料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资料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务必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用心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潜力培训、管理潜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潜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潜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资料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资料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用心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取、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贴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持续整齐有序。
6、持续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务必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务必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务必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务必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务必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修理厂管理制度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度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修理厂管理制度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职责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职责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职责分为:直接职责,间接职责和领导职责:。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职责.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审核人负间接职责,批准人负领导职责.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
十一,团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团体共同承担职责,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职责.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职责.十三,对工作过失职责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景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供给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职责.
10,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职责人承担经济赔偿职责.
1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职责人部分年终奖金.
12,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职责人等价赔偿职责.
13,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职责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能够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职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职责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景团体。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修理厂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持续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资料、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资料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资料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务必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用心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相关)。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潜力培训、管理潜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潜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潜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资料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资料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用心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取、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贴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持续整齐有序。
6、持续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务必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务必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务必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务必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务必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状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务必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用心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贴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务必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务必使用适宜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持续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务必选取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贴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持续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持续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
5、新电瓶充电时务必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掉,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齐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务必事先检查焊机接地状况,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取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务必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务必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务必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适宜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250px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务必朝上。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务必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务必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使用未经个性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2、移动本设备要留意,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个性留意。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必须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带给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务必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7、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为了保障生产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高度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生产作业的维修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状况,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组织新的平衡,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二、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状况,包括班组人员到位状况,设备工具准备状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状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做好多项生产准备工作。
三、根据当日应安排的作业“维修单”,及时,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作业。调度指令务必绝对服从。班组或员工个人对调度有意见,务必先执行指令。下班后再提意见,必要时可向经理报告。
四、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一般状况下,每班次(4小时)车间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
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当班组作业完成时,及时通知技术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
六、经常与配件部联系,了解配件状况,督促配件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间班组。
七、出现维修增加项目状况时,应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在接到用户同意增项处理意见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
八、检查督促车间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一是检查、督促操作者接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和班组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九、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
十、督促车间礼貌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生产现场,经常引导教育员工礼貌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持续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
十一、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全车间的典型问题或状况,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吸取教训;对工作中的优良表现,要予以表扬,以鼓励员工用心向上。调度人员在调度会前安排好准备工作,要以专业管理者的态度发言,简明扼要,启发号召力强。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汽修厂设备操作规程相关)。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资料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贴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贴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贴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汽车修理厂设备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务必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持续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持续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轮胎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留意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取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务必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务必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持续设备、环境清洁。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汽修车间设备操作规程)。
1、往钻床上吊放工件时要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注意避免碰伤碰坏设备。工作装卡找正时,不准猛力敲打。
2、严禁在工作台上清砂和矫正弯曲工件,重大工件吊装时,应将摇臂离开工作台,以防碰坏摇臂。在摇臂下降时,要严防钻头与工作相碰。
3、钻床转动时,操作者不许擅自离岗,如临时离开就应将钻杆升起,并闭电源,停车后方可离开。
4、在机动进给接近钻透时,应用手动进给,钻头在还未退出工件前不得停车。
5、当钻削时,保险丝盒子如因超负荷自动脱开,务必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6、钻削铸铁工件时,不许加使用冷却水。务必经常提起钻头排屑。
7、禁止用偏刃钻头扩孔。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必须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必须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必须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本厂的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定时向主管部门的汇报各项工作进展。
2、了解掌握地方、行业有关汽车维修的各项政策、法令及经济环境动态,适时提出本厂的发展规划、服务市场、广告宣传、特殊服务等方针、计划。
3、密切配合总公司策划和实施企业形象设计。
4、不断强化修理厂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调动全厂员工的工作进取性,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示。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推进企业提高和现代化的管理。
5、全面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完善和持续运行。督促、检查全厂质量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推进质量体系建设负责主持管理评审重视顾客的意见和投诉处理,使质量体系不断改善和完善,确保实现本厂的质量目标。
6、负责协调解决厂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情景,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7、严格控制、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组织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搞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每年至少对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维修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一次正式评定。
技术总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2、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业务接待员对保修车辆的故障进行准确确定,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包括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提出意见。
4、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厂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或不合格车辆的返修单,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事故进行检查鉴定,并写出具体检定报告。
7、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善和提高维修质量。
8、负责对车间各班组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认真填写“车辆维修质量月报表”,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的`资料为:
9、a)检验记录,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
c)车辆的行使、操纵、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10、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1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本企业汽车维修质量全面负责。
业务接待礼貌条例。
1、接待大厅所有人员上班时应仪表得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接待人员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质,微笑的服务接待每一位客户,处处替客户着想,让客户由“宾至如归”的感觉;驾驶员休息区应常坚持清爽、干净,服务人员态度热情,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严禁闲谈聊天、干私活。
4、坚持大厅清洁、卫生,给客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5、柜台内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坚持柜台内外整洁,各种台帐摆放整齐。
6、客户进门,接待人员应主动迎客,使用礼貌用语,主动打招呼。接修车辆,需做认真的环车检查,提醒客户损坏的部件和贵重物品保存。
7、车辆不能按时完工的,必须及时打电话通知客户,向客户解释清楚。
8、对修理车辆发生物品丢失,确因本厂原因的,由本厂原价赔偿,厂追究职责人,由职责人赔偿。
9、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对客户车辆及时保养的提醒工作,与客户坚持密切的联系。
优质服务工作条例。
1、接待客户应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坚决杜绝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一次罚款50美金。
2、收费公正合理,公开维修价格,公开监督电话,自觉理解客户监督,把价格管理工作全面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3、严格履行修车合同,保证修理质量、按时交车,对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车辆,应主动事先与客户联系,得到客户的理解;对属于自身职责的延期车辆,主动按违约规定资料向客户索赔道歉,必要时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职责,把维修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4、认真做好车辆修前检验,把车辆的故障隐患及时报知用户,提出修理提议,添好修理车辆的交接清单。
5、修好的车辆必须比进来时干净。
6、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解释问题要按科学原理,不得想当然,随意搪塞,让客户理解,让客户满意。
7、认真落实修理车辆的自检、过程检验、完工检验和交车前的检验,确保客户对车辆修理质量的满意。
8、严格保养大修作业范围,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修理,一经发现,必须及时补修,并扣该项定额工时,欺骗检验和客户的一次罚款100美金。
9、返工项目,必须有承修人立即进行,否则不安排新项目,不承担返工,由其他人完成的,返工工时从职责人扣除。
10、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抛锚需急救,罚职责人100美金,若有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罚款300美金。
11、杜绝修私人车,杜绝修人情车。一经发现停职检查。
礼貌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一次违规罚款20元。
4、坚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车内,坚持工具车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车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车,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一次违规罚款10元。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10、坚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礼貌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5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周负责工房卫生的班组,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违规一次罚款50元。
14、及时洗涤工作服,不及时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较脏的,发现一次罚款5美金。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礼貌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景,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我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开私车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职责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3、无故旷班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交公司处理。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与维修无关的事项。
材料领用规定。
1、材料领用必须凭所修车辆的工单,按车号、修理项目对号入座。领料没用必须及时退库,超过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库价罚款(大修车在出厂前)。
2、对多领、冒领者,按领取该件的出库价10倍罚款。
3、保管人员没见到工单、车号而随意将材料发出,一经查出将处以三倍罚款。
4、对辅料领用要严格控制,对应工单控制发出数量,多存库,少存班,防止浪费、流失。
5、对急用料附件供应商的临时采购,必须做到先入库、后出库,对于附近供应商送的配件,必须见到料单再收配件,违者按该料的出库价处罚所有操作者。
6、对外单位来借、调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库价开单结算,私人必须现金支付。
7、横向件的发放应严格按厂的规定执行,否则每次按该件的出库价罚款。
8、对客户结算,若为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的,将对负责人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9、对客户所需的十分用件,需将客户的单位、车号、联络电话等记录在册,以备到料后通知客户,避免造成材料的积压。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设备不坚持清洁。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景,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修理厂管理制度
一个汽车修理厂,员工如何接待客户,服务客户,如何给修理厂树立良好的形象等,都要有相关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的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务必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带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状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状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状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作业员是以时间来工作,管理者是以目标为中心来工作,这是管理者和作业员根本上的差异。
接待人员工作职责。
(1)服从经理的领导,接车时协助技师察看客户车况;。
(2)接待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3)详细填写《施工单》,安排员工作业,服务项目填写清楚、明确、尽量避免客。
户与技师等人出现误会;。
(4)有策划性地劝说客户增加作业项目及其购买美容;。
(5)配合营业目标、计划所分派职责实施;。
(6)检查美容效果,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务必使每一辆车均满意而去;员工守则。
工作态度。
(1)做到顾客至上,热情礼貌。对顾客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你好”,万事“请”字当头,“谢”字随后,给顾客以亲切和简单愉快的感觉。
(2)努力赢得顾客的满意及店铺的声誉,带给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顾客所急,为顾客排忧解难。
(3)给顾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务的印象,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管理。
修理厂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持续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持续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持续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持续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礼貌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一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礼貌生产监督人。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务必牢记“生产务必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务必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状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务必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职责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务必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务必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务必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务必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状况对职责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务必停机,在工作中。
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状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修理厂管理制度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职责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职责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职责分为:直接职责,间接职责和领导职责:。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职责.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审核人负间接职责,批准人负领导职责.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
十一,群众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群众共同承担职责,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职责.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职责.十三,对工作过失职责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状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带给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职责.
10,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职责人承担经济赔偿职责.
1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职责人部分年终奖金.
12,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职责人等价赔偿职责.
13,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职责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能够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职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职责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状况群众。
修理厂管理制度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修理厂管理制度
一、汽车及大型机械在解体或修理时,必须架稳垫实。大型机械的转盘应卡死固定,防止旋转。在千斤顶顶起后而未支架牢固时不得进行修理工作。
二、拆装螺丝等应正确选用扳手,拧紧时用力均匀,使用活扳应于工件吻合,开口扳手不得相互咬接使用,不准用榔头松紧螺丝。
三、起吊发动机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臂下面严禁操作和人员通过。
四、拆下的机件应放稳妥,大型轴件等不得放立在车旁,以防倒下发生事故。
五、拆装弹簧的机件时,应先做好安全措施,严防零件弹出伤人。
六、转动发动机曲轴,应用手摇柄、撬棒等工具,禁止用手扳风扇叶子。
七、装配钢板销子或其它机件销子时,禁止用指对孔,应用对孔工具校对。
八、禁止用汽油刷洗发动机和马达,以免引起火灾。
九、自卸汽车大箱顶起后,必须支撑牢固。大箱升起或落下时,人不得站在或探向车厢的下面。
十、拆、装轮胎工作,应遵守轮胎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修理车间和现场修理,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设备。
十二、试车应由驾驶员或检验员操作,严禁非驾驶员开车。
十三、工作中不得在油桶油盆的工作场所吸烟。
十四、工作完毕,应将油料等易燃品放到规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