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夜市方案策划(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08:19:28 作者:字海 方案 最新夜市方案策划(实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夜市方案策划篇一

豪森华府,河东首席英伦贵族庄园领地。

作为河东目前已入住的高档小区,周边娱乐休闲设施相对欠缺,为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突出豪森华府20__满意生活升级年的服务主体,特面向河东区范围举办本次“豪森华府”消夏夜市活动。

本次夜市是临沂豪尔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策划、准备、强力推出的一个品牌活动。本次开办夜市是提升商业街人气、方便社区居民生活,同时为河东广大夜市经营者提供宝贵的场地、客户资源。因此,本次夜市活动是立足豪森华府社区服务河东的活动。

二、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提升商业街人气、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同时为河东区广大夜市经营者提供宝贵的场地、客户资源,为河东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三、活动名称

“豪森华府”消夏夜市

四、主办单位

临沂豪尔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活动时间

夜市持续时间:20__年6月1日-20__年9月30日

六、活动地点

豪森华府“黄金城道”商业街(人民大街999号)

七、媒体支持

(1)电视广播媒体:河东电视台家有喜事栏目报道

河东电视台游走字幕10天(成本:2000元)

(2)平面媒体:百盛信息河东版末版2次 (成本:3000元)

(3)网络媒体: 临沂在线、临沂信息港、琅琊网、临房网新闻稿报道

活动物料筹备

1.横幅2条 :100元(成本:100元)

2.宣传单1000份:河东区内各小区、市场、集贸派单(传单成本:250 元)

3、活动电费(成本:300元)

八、活动筹备

a、主办方准备:

1)本次活动由临沂豪尔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营销部主办。

2)主办方全权负责夜市经营者的审核、合同签订、夜市管理等工作。

3)主办方提供夜市经营场地。

4)活动资金共需:5650元

5)夜市平面图(见附件)

夜市经营者准备:

1)在进入夜市前,须向主办方报备,在主办方许可后,方可进入夜市经营。

2)报备内容:经营范围、经营人数、身份证复印件。

4)自备经营所需的工作设施,主办方只负责提供经营场地。

b、活动组织框架:

1)在商业街西侧通过卡拉ok大赛、电影放映、小区舞蹈等方式集聚人气。最佳方式,确定一个“主力店”,考虑到小区环境、卫生等要求,建立充气堡垒吸引儿童、电影吸引男性、社区舞蹈吸引女性、卡拉ok吸引年轻人。

2)以商业街现有商户为基础,建设夜市初步框架。(孕婴店、花店、美洁洗化、菜篮子、易购超市初步预定开设)

3)一方面以河东商贩流动集中地(瑞华金都、安居小区、乐泰农贸)进行夜间宣传单页发放,扩大夜市知名度,吸引经营商户。

另一方面通过前期宣传方式加大夜市知名度,吸引客流。

4) 夜市经营者在夜市前,经过主办方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要求后,按规定进入夜市摊位。

5)在夜市组织过程中,加强管理,一旦不符合主办方要求,立即清退。

c、夜市流程:

1)夜市经营者在制定经营区域布置,严禁擅自变动经营场地。

2)未向主办方报备的经营者一律不准进入夜市。

1)各经营者必须负责所属场地的卫生工作,在主办方认可后,方可退场。

九、注意事项

1、各经营者要注意维护自己所属场地,并维持好好现场的秩序,出现拥挤或混乱时,要合理地疏散人群,以防止消费者因拥挤而受伤。

3、本次夜市前20名报备者免费(包含第20名),后进入经营者需缴纳50元/月。本着为消费者与经营者负责的态度,特对夜市经营者责任做如下界定:夜市经营者必须向主办方报备,必须服从主办方管理,并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进入夜市即代表夜市经营者同意本项。

4、本次活动需提前一天向主办方报备;夜市开市后,严禁私设摊位,所有未在主办方报名而自行现场参与的的夜市经营者,一切后果自负。

5、经营者请严格根据附图明确各自所在位置,严禁变动,请所有参与人员严格遵守主办方统一调度,遵守夜市秩序,直至夜市结束,严禁夜市结束前提前离场。

7、对恶意扰乱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我们保留法律追究的责任。

8、咨询电话:___刘先生

夜市方案策划篇二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内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切实解决夜市摊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于 5月 5日——— 5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夜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针对辖区夜市摊点乱摆乱放、油烟烧烤等突出问题,以创建整洁、优美、畅通、文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品位。

集中整治重点是取缔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油烟烧烤摊点,整治南环路以南夜市及机动车占道。

1、强力整治违法夜市。对辖区违法夜市摊点依法坚决予以清理,暂扣经营器具,拆除临时违章搭建,有效遏制违法夜市流动摊点群占道经营回潮现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及南环路以南周边无非法夜市摊点群,无机动车占道现象,道路畅通。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整治沿街门店跨门槛从事夜市经营活动,不准将桌椅、冰柜、烧烤炉等物品摆放在店外,不准违章乱搭乱建。引导合法夜市摊点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配臵密闭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3、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油烟污染,引导合法经营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4、严格要求餐饮行业、“五小”单位卫生达标,证件齐全。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一)县三创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夜市整治人员抽调,部门之间协调,监督问责,整治情况汇总。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南新区负责对南环路以南夜市审批备案,对本辖区内夜市整治负总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夜市,拆除经营场所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规范合法夜市商户经营活动。

(三)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6台、人员20人,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南环路以南夜市规范管理,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道路畅通无阻。

(四)园林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动保洁人员,负责合法夜市摊点周边道路垃圾清扫,责任落实到人,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保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燃煤大灶,引导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六)卫生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不达标的“五小”门店、摊点,健康证持证情况查处。

(七)工商局:出动车辆2台、人员8人,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取缔沿街商户夜市店外经营行为。

(八)公安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主次干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并处臵好意外发生的事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至4月30日),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利用《致商户的一封信》、鲁山电视台发公告,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将夜市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5月5日至5月30日),集中25天时间,针对辖区夜市摊点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动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取缔非法夜市摊点群,油烟污染,全面提升市容秩序。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夜市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地点报县三创指挥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夜市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落实“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成效”的工作要求,彻底取缔油烟污染、占道扰民问题,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特别是职能交叉的部门,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交叉管理,集中执法,各自担责”的工作原则,在集中整治期间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建指挥部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与任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查问效。

夜市方案策划篇三

全县“夏季消防平安夜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夜查范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院病房楼、寄宿制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

“九小场所”中小歌舞娱乐、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小美容、小洗浴等场所。

夜间从事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生产厂房及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的“三合一”建筑。

二、夜查内容

带班领导、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有效,员工是否会使用;

有无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或住宿的现象。

三、夜查时间

夜查于6月22日、23日20时开始进行,全县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每个夜查组检查单位不少于10个。

四、夜查组织

夜查活动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安消防、治安、经保和南城、北城两个城区公安派出所参加。

五、分工情况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大队负责全县劳动密集型场所;经保组织负责内部单位;南城、北城派出所各分两组负责本辖区“九小场所”。

六、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夏季消防平安夜查行动”,向政府领导做一次认真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参加夜查。原则上对县和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

加大夜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夜查期间可邀请政府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跟踪报道夜查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将夜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夜查整治的强大声势,督促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严格消防执法。参加夜查的干警一律着警服、戴警帽,持《消防监督检查证》或《警察证》,并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出示。各夜查组均应使用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对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对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结束后按照分级管理职责,下达法律文书,责成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火灾隐患较严重的,影响公共安全的,要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

加大督察力度。县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这次夜查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夜查行动不落实或流于形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对由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夜查的信息报告。各参与检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夜查情况的总结和信息报告工作。6月23日上午8时前,各单位要将22日晚的夜查情况报支队,24日上午8时前上报整个夜查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夜市方案策划篇四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促进乡镇卫生院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烟卫农〔2013〕23号文件《烟台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栖霞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于2013年8月-2015年7月开展以“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为主题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请各卫生院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蛇窝泊中心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栖霞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确定于2013年8月-2015年7月开展以“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为主题的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为了保证这一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的主题,规范乡镇卫生院临床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卫生一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医护人员和医德医风管理,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乡镇卫生院活力,力争通过两年的时间,达到管理年活动评价优秀标准。健全医院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我院向功能合理、规模适度、服务规范、健康运行方向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以临床诊疗、公共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基本药物制度、医护人员和医德医风管理为主要内容,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

1、临床诊疗服务管理

(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疗质量工作;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医疗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

(2)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建立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谈话告知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

(3)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4)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建立“三基”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人人达标。

(5)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控制、评价、反馈制度,病历、处方合格率达到规定指标。建立病案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6)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7)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8)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国家规定,具有与开展的技术和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强化适宜卫生技术的引进、消化与使用。

(9)执行门(急)诊诊疗、抢救常规和操作规程,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门(急)诊诊疗及时、有效。

(10)按要求配备护理人员,落实临床护理规范、操作规程,开展人性化护理服务,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

(11)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管理。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与管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中医诊断治疗原则、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能够运用中药饮品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12)合理用药,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和分级使用原则。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13)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记录。

(14)加强感染管理,重点加强对手术室、产房、检验科、口腔科、消毒供应室等感染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做好常规消毒工作,加强无菌物品的保管。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必须消毒毁形。

2、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设立公共卫生科,按照要求配齐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用房和设备。落实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监督、考核和人员培训职能。

(2)组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严格执行签约服务规范,提高签约服务质量,逐步扩大签约服务范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要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100%,及时更新和维护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新机制。

(3)做好辖区内妇幼卫生工作,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相关表、卡、册,定期上报妇幼卫生报表,按规定完成孕产妇保健、产后访视和儿童健康检查及新生儿访视等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或协助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落实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执行分级住院分娩、抢救和转诊、转院制度。

(4)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知识日日增长的需求,从而使健康知识覆盖率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协助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做好中医药服务相关工作。

(5)落实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进行早期预防控制,并按法律规定和疫情网络直报要求进行报告,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对疫情的调查和处置,落实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疫点处理、督导检查和效果监测等防控措施。

(6)建立规范的艾滋病检测点,负责对检测阳性者再次采集血样,送县(市、区)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检测。定期对辖区内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干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随访、检测、治疗和干预等工作。

(7)在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随访、监督服药等服务管理。协助对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转诊及追踪。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8)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设立预检分诊台。全年规范开设发热门诊。规范管理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

(9)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每年5-10月份规范开设肠道门诊,不具备条件的设立腹泻病诊疗专桌,对所有腹泻病例进行登记报告。对可疑霍乱病例进行快诊筛检。

(10)规范设置预防接种门诊,开通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疫苗常规免疫、补充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规定要求,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达100%,疫苗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温度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现场处理等工作。

(11)建立死因登记管理制度,开展死因漏报调查,及时报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指导辖区村医(社区医生)死因登记报告工作。做好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指导村(社区)组织慢性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实施慢性病综合干预。

(12)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村医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网络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在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有条件可实施患者个案管理计划。

(13)指导开展乡镇爱国卫生工作,定期组织辖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协助开展农村改厕及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协助开展“健康山东”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基层健康指导员培训、推荐及管理工作。

3、乡村卫生一体管理

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在明确财产和法人关系的前提下,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实行统一规范的一体管理。

(1)统一资产管理。探索领办个体村卫生室,并通过政府购买、乡镇卫生院认购等形式,将属个人所有的村卫生室房屋、设备等资产收归卫生院所有。一体管理的村卫生室的房屋应由村集体免费提供,并由卫生院调配使用。

(2)统一业务管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承担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评价。

(3)统一财务管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4)统一人员管理。有条件的话,卫生院要探索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共管共用,建立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到村卫生室轮岗工作制度,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聘用到卫生院工作。

(5)加强绩效考核。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重点加强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将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实行绩效一体管理,将村卫生室作为卫生院的内设机构,实行统一考核,统一管理,逐步建立统一的人事分配制度。

(6)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稳定乡医队伍,乡村医生执业地点变更必须经我局注册。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暂定规定》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试行)》,保证合作医疗规范有序运行,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按照要求设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用房和办公设备,设置规范的补偿兑付窗口、宣传栏、补偿公示栏和投诉举报箱。

(2)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民可报费用比例,执行目录外用药和自费诊疗项目告知认可制度,参合住院农民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

(3)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杜绝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严格执行费用补偿审核程序,规范审核报销资料。

5、财务会计管理 (1)各乡镇卫生院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领用核销制度,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统一核算,严禁公款私存现象发生。落实会计岗位公开设置制度。

(2)加强经营管理,认真核算单位的各项业务收入。支出方面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3)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同时,应加强药品、卫生材料等库存物资的管理,降低医疗成本和药品、材料的消耗。

(4)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建立并落实财务工作向职工大会报告制度。

(5)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名称和标准,为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6)建立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职工工资与业务工作绩效挂钩。

(7)各单位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6、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1)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并落实零差率销售政策。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销售额占药物总销售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5%。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省级网上集中采购,不私自网下采购非基本药物或基本药物非中标产品。(3)科学选择配送企业,选择规模大、网络广、服务优、信誉好并且具备现代物流能力的企业进行配送。

(4)严格执行《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基本药物货款,防止资金链断裂影响基本药物供应。

(5)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所有药物由卫生院统一管理、统一采购、免费配送。

7、人员及执业管理

(1)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各类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

(2)制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规划,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骨干培养。

(3)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对全体职工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职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等。

(4)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下设分院和门诊部必须经我局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许可。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6)严格遵守诊疗范围,不开展跨等级、跨类别的违规手术项目。

(7)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临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护理人员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质。医师严格按照所注册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无跨类别、跨专业执业现象。

8、医德医风和院容院貌管理

(1)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医德医风制度,医务人员无索、拿、卡、要红包、礼品、回扣等行为。

(2)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善于和服务对象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投诉,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医护人员上班着装规范,佩戴统一胸牌,坚守工作岗位。

(4)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配备候诊椅,门诊诊断床有隔帘或屏风相对隔开,配齐病床、枕被及床头柜等床单元设施,解决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相关生活问题。

(5)落实保洁制度,室内整洁,室外清洁,保持良好的院容院貌。有条件的要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

(二)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规范和引导乡镇卫生院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到2015年6月,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

1、规范科室设置

设置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含针灸、推拿)、麻醉科等,儿科可内科合并设置;医技科室应设置药房(含中药房)、手术室、化验室、x光室、超声室、心电图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超声室和心电图室可与其他科室合并设置;设置检验科、影像科、理疗科。应加快产科力量的整合,农村群众享有安全、便捷产科服务的需要。

2、加强特色专科建设

重点围绕慢性病长期照护服务(护理、康复等),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特色诊疗服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中西医特色技术,急诊、急救服务,特定的检验、检查服务等开展特色专科建设,2013年,中心卫生院建设1-2处特色科室,到2015年6月,60%的乡镇卫生院具有特色专科。

3、拓展医疗服务范围

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承担起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并进一步做好康复医疗服务。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在保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稳定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拓展医疗业务范围,提高急危重症的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使优势专科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有效分担县级医疗机构的就诊压力,并切实担负起对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和转诊职责。

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尚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及中医药人员。将各个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建设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形成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到2015年,95%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5、提高手术能力 积极完善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所有乡镇卫生院具备开展一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中心卫生院和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应具备开展部分二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其条件及能力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核准后,可通过对口支援、实施纵向合作等方式,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开展手术。

6、提高乡村卫生一体管理层次

乡镇卫生院应积极争取县级医疗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优质资源支持,加强县乡村业务技术合作,实行县乡村一体管理,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集团化、共建共管等多种形式,争取县级医疗机构的帮扶,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健全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

7、建立基层首诊制

乡镇卫生院承担首诊服务,应主动探索分级诊疗体系有效运行的途径和方法,完善各项服务流程,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能力,引导患者到乡镇卫生院首诊。有条件的可通过给予县级医院的专科预约门诊、转诊会诊和住院转诊服务和相应费用减免、医保报销优惠等政策引导患者到乡镇卫生院首诊。

8、提升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水平

乡镇卫生院院长应主动参加培训,学习新医改政策、卫生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医院管理与服务等。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取得省级培训合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3年8月-9月)。

完成 “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下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管理年活动启动大会,并组织培训。

2、各卫生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三基三严”学习训练计划,召开启动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2013年10月—2015年1月)。 1、市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进管理年活动,开展“三基三严”学习训练和考核,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改正。

2、我局组织专家开展指导性督查,帮助解决乡镇卫生院管理中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督查乡镇卫生院。

(三)总结交流(2015年2月-7月)。

我局组织达到评价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参加烟台市卫生局验收和省厅的抽查复核。全市逐院回顾、整顿、提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基本规范,完成活动年主要工作任务,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卫生院要根据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活动开展实行分级负责制,我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各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各卫生院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二)细化实施方案。1、将《栖霞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所有内容细化、具体化,并用千分制量化,制定与之匹配的考核标准。2、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或财政购买服务资金挂钩。政府经常性补助资金与临床诊疗服务管理、一体化管理、财务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等内容挂钩。政府购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医签约、卫生协管等项目挂钩。3、我局实施方案及量化考核标准于9月底前将电子版和纸质同时报烟台市卫生局农卫科,各卫生院于10月底前报局医政科。4、方案实施后,我局每半年作为一考核周期,每一考核周期结束,将所辖乡镇卫生院的各项考核得分、名次与资金分配结果上报烟台市卫生局农卫科,坚决杜绝各项政府资金分配的随意性。

(三)开展动员培训。各卫生院要召开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启动部署大会,明确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对乡镇卫生院管理基本规范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和培训计划,层层部署,层层落实,做到个个参与,人人过关。学习、培训、训练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其中学习可以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训练要分期、分批集中到县级医疗单位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进行,做到有记录、有考核。

(四)组织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要在市卫生局统一安排下,对科室、岗位、内部管理、服务环境条件进行全面、仔细的自查,对照基本规范和制度找准问题和差距,并加以整改。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开展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督导记录。烟台市卫生局定期开展抽查式督导,抽查面达到辖区内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省厅也将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门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指导、帮助各地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按照管理年活动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层层开展检查考核。我局将组织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夜市方案策划篇五

市政府:

我局收到《我市城区小吃夜市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街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建议修改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夜市(小吃)街设摊前和撤摊后的日常保洁”。

二、第三条管理标准第一项:关于夜市小吃集中点选址要求:主干道(严管街)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拟设在社区内、沿街单位店面前的临时性经营场所须征得小区居民、沿街店面业主的同意。夜市小吃集中点周边不得有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三、第三条管理标准第五项:建议将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明确:

1.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

2.要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容量和数量应满足倾倒垃圾的需要,不得外溢。

3.严禁将垃圾倒入窨井,或随意倾倒。

4.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场。

5.收市后应及时冲刷油污路面。

6.小吃夜市街上市政环卫等设施安放,外观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或挪作它用。

7.小吃夜市街的管理单位要与区环卫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履行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

四、第七条工作步骤第一项“对于入场经营的商户,各区城管部门要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载明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或撤离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建议修改为“入场经营的商户要与小吃夜市集中点经营管理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载明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或撤离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