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被执行人复议申请书范文(13篇)

时间:2023-10-24 13:53:21 作者:XY字客 条据书信 最新被执行人复议申请书范文(13篇)

离婚申请书的撰写需要遵循法律条款和规定,确保申请的有效性。以下是小编选取的几篇优秀的学生会申请书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xx)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xx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xx)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路*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1998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xx年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的所有股权和朱**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xx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xx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xx)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xx)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补充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___,男,_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址:深圳市福田区__路__花园_栋_房,身份证号:___________。是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外人。

被申请(追加/变更)人:深圳市___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__路__大厦_栋___室。组织机构代码_____。

其他当事人:(除上述当事人外的其他当事人,分别列出)。

申请事项:请求追加(变更)深圳市___有限公司为(__)深福法执字___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事实理由:

申请人与___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深圳市____法院(__)深福法民_初字___号判决,___公司应当支付___给申请人。由于___公司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追加人深圳市___有限公司是被申请人___公司的股东,出资后不久,即把出资款抽回,没有实际出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深圳市___有限公司应当在其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特向贵院申请追加深圳市___有限公司为(__)深福法执字第___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此致

深圳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单位):___。

__年_月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电话。

事实和理由:

根据福xx人民法院(20xx)x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执行。

经贵院查实,xx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4日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已被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章程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股东出资情况为xxty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8%,杜xx个人持股42%。20xx年10月27日,申请人与xxty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ty公司承诺按股权比例承担浦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的58%,即1895695.2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由股东组成清算组;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条还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据此,xx有限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应当依法通知申请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但迄今为止,该公司既未成立清算组,也从未通知申请人申报债权,明显存在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主观故意。《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杜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应对该公司拖欠我司42%的工程欠款,即1372744.8元承担连带责任。

xx有限公司章程载明,杜妻子张在该公司持股比例为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法律文书确定其为个人债务外,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由债务人一方的配偶占有时,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即应当依法追加杜及其妻子张为被执行人。

基于上述实事和理由,申请人谨向贵院申请追加杜、张为本案被执行人。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补充被执行人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___,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___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__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__、县人民法院审理,于___年_月__日作出(__)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___年申请__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__年_月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追加被执行主体是执行程序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当被执行人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追加与原被执行人有具有权利、义务关联的主体,与原被执行人共同承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责任。那么你对于追加被执行人。

申请书。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京通劳仲字(20xx)第3746号裁决书,向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个人出资50万元于20xx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企业。20xx年4月1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随即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执行人为了逃避责任,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致使被执行人于20xx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区分局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也是公司唯一清算责任人,在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而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坐等营业执照被吊销,在未组织清算的情况下隐匿、转移企业财产;进而逃避债务,属于典型的滥用股东权利,也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故根据“执行人扩张理论”,申请人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法人的股东不按《公司法》规定组织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不清的情形,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申请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房泽荣为被执行人,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电话。

申请事项:追加杜xx、张xx(杜xx的妻子)为被执行人。

事实和理由:

根据福xx人民法院(20xx)x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债务人xxx实施强制执行。

经贵院查实,xx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4日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已被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章程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xx,股东出资情况为xxty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8%,杜xx个人持股42%。20xx年10月27日,申请人与xxty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还款。

协议书。

》,ty公司承诺按股权比例承担浦城xxxx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的58%,即1895695.2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由股东组成清算组;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条还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

通知书。

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据此,xx有限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应当依法通知申请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但迄今为止,该公司既未成立清算组,也从未通知申请人申报债权,明显存在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主观故意。《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杜xx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应对该公司拖欠我司42%的工程欠款,即1372744.8元承担连带责任。

xx有限公司章程载明,杜xx的妻子张xx在该公司持股比例为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法律文书确定其为个人债务外,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由债务人一方的配偶占有时,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即应当依法追加杜xx及其妻子张xx为被执行人。

基于上述实事和理由,申请人谨向贵院申请追加杜xx、张xx为本案被执行人。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路信用分社。

住所:西安市路31号。

负责人:刘*职务:主任。

被申请人: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

公司地址:西安市路1号**大厦6层。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xx)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20xx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xx)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路*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20xx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20xx年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所有股权和朱**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20xx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20xx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

合同。

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

此致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

合作社路分社。

20xx年8月*日。

补充被执行人申请书

住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__)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__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__)碑执字第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__路_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1998年11月,程__将位于西安市__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__年1月23日朱__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__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__的所有股权和朱__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__名下。__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__公司和朱__。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__年开始,__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__)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__)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__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__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__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__分社的债务。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_________

补充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追加、变更)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其他当事人:(除上述当事人外的其他当事人,分别列出)。

申请事项:请求追加(变更)___为___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在此叙述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人民法院。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何x,女,xx年x月x日生,住所:xx,现无业。

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柴x诉王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7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柴x诉称王x于xx年x月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x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x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请人与王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x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x向柴x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x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x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

第一、柴x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x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x提供的.用来证明王x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x与王x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x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第三、即便是王x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x对柴x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x与王x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5个月,而在此期间,柴x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x已于xx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之母高某因损害赔偿一案已经诉至贵院,案号为(2008)东西初字第1481号,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高某已经死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做为原告高某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高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特申请将本案原告高某变更为周某。转载请著名来自:。

此致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9年8月25。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5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联合惩戒的重要性。

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行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有效应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动招标投标活动规范、高效、透明。

二、联合惩戒对象。

联合惩戒对象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下列人员: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

(一)查询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二)推送及查询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并负责及时更新。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逐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接收、查询、应用的自动化。

四、联合惩戒措施。

各相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在对评标专家聘用审核及日常管理时,应当查询有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及时清退。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前,应当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办法,查询相关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限制自失信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之时起终止。

五、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共同推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确保联合惩戒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有关单位应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动态更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

(三)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男,1971年3月20日生,汉族,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村。

被申请人:xxx,住所地北京市(西侧一楼室)。

负责人:

被申请人:xxx,住所地同上。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xxxx公司与xxxx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决xxxx公司公司支付申请人货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未履行该生效文书,申请人依据该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经法院调查没有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并未足额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被申请人并未全面出资,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法申请追加上述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xxxx公司公司对申请人的债务。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公司。

20xx年7月2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汉族,19年月日生人,现住。身份证号:3708。

被申请人:,住。。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高瑞华诉各被申请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过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元。该判决书也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及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xx诉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xx于xxxx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xxxx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