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筑合同(优秀13篇)

时间:2023-11-16 07:35:49 作者:紫衣梦 合同 农村建筑合同(优秀13篇)

建筑的发展历史由来已久,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建筑风格和特色。以下是一些经典建筑设计展览和活动,希望能够激发你的创作灵感。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用具设备。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体房屋三层、单独两间院内平房、院墙、大门楼。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施工费20%。

四、

五、承包价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元整(190.00元),建筑面积按竣工后实际测量为准。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裂;墙体倾斜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七、安全生产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__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___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同等,被迫,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0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0$元。

金额大写:元(国民币)。

六,刷票器,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告诉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0()本合同合同条款。

0()尺度,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0()图纸及作法说明。

0()工程量清单。

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0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卡脖子,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意与本合同第二部门《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雷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许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破时间:年月日。

0合同订立地点:。

0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

00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署理人:委托代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拥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0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才能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0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备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历确当事人以及取得应当事人资格的正当继续人.

0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获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0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0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实行本合同的代表,其详细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0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规模内的工程.

0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0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01.11费用:指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0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0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端施工的相对或绝对的日期.

0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0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转载自本站。

0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合.

0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流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的形式.

0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0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进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0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感,不能防止并不能战胜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0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越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短信投票公司,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

0()中标通知书。

0()投标书及其附件。

0()本合同合同条款。

0()标准,投票软件,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0()图纸及作法解释。

0()工程量清单。

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混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畸形进行的情形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能够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批准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说明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商定处置.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本合同文件实用的法律,法规;国度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跟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干划定对本合同存在束缚力.联合本工程特色,需进一步昭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和本市处所法规及有关规定:。

3.3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约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海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置,翻译标准,规范或制订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图纸及作法说明。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背约定并有确实证据证实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赞成,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须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体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4.5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存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个别权利和义务。

第5条工程师。

5.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职务:其职权重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行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平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1)本工程如实施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穿插,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履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受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信件具有平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难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改正.

0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别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自己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马上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议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因为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改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项目经理。

7.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

0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迫且无法与工程师接洽时,项目经理当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倡议调换其以为不称职的名目经理.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信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实在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允许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常设用地,停水,停电,中建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把持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9)和谐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联的要求:。

0(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实现的其他工作:。

8.2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容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独自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凌空,不停滞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邻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捍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出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干净卫生要求:。

0(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进度规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0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和进度打算的要求:。

10.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视.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良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筹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暂停施工。

0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起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0(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0(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长;。

0(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0(6)不可抗力;。

0(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0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0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刷票软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015.2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什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造,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独特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016.1承包人应当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收工程师的检查测验,为检查检修提供方便条件.

0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吻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0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0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到达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预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0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重新检验。

0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藏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笼罩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装置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情势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光,地点.承包人筹备试车记载,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及格,工程师在试车记载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否认试车记录.

019.4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作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买,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0(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保险施工与检讨。

20.1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厉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打消事故隐患.因为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答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导,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平安防护。

21.1承包人在能源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四周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喷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贮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化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变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剂。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用具设备。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体房屋三层、单独两间院内平房、院墙、大门楼。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施工费20%。

四、

五、承包价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元整(190.00元),建筑面积按竣工后实际测量为准。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裂;墙体倾斜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七、安全生产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体房屋三层、单独两间院内平房、院墙、大门楼。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施工费20%。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裂;墙体倾斜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建筑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_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者: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农村建筑房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和平、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以每平方米760元承包给乙方建筑。

2、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7月11日开工,于20xx年11月20日竣工。

3、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正(121,600.00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因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文件、监督、执法等因素导致乙方施工停工的,甲方需按支付乙方误工费。人工每人每天100元,机械费、脚手架按国家造价标准由支付给乙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工头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5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文件、监督、执法等因素导致乙方施工停工的,工期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固定价格。但是超过承包建筑面积之外和甲方要求不共墙的,甲方应按国家造价标准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应计利润。除此外,本工程不做竣工决算,以双方承包价格为结算依据。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建完第一层付工程人工费25000元。

(2).建完第二层付工程人工费50000元。

(3).处理完内外墙皮付工程人工费20xx0元。

(4).工程结束结付工程余费26600元。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无论甲、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1.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8条违约责任。

8.1。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8.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盖章):

鉴证方(盖章):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每平方米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_______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_______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___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农村建筑承包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六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八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十九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承包方,百分之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二十三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村建筑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甲方结合村镇规划,建设了三栋新农村住宅楼,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令花新农村住宅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m2亩),规划用途为。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新农村住宅楼,【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所购新农村住宅楼的基本情况。乙方购买的住宅楼,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单元】房。该住宅楼的属结构,层高为米。该住宅楼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住宅楼【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地下室号,建筑面积m2,其中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计算。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的约定按以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价款:该住宅楼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物管由单位管理,入住时必须与该物管签订协议,服从管理。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是)。

农村建筑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新农村房屋修建工程,具体协定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该工程包工包料。

二、承包价格:2149元/平方米。

三、付款方式:开工前预付总工程款的30%,正负零起来支付到总工程款的50%,主体封顶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80%,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7%,剩余3%的工程款做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房屋无修建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甲方的责任。

1、负责提供修建场地,保证三通;通路、通水及通电。

2、负责按工期检查工程进度并修建工程全过程监督和指导,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3、保证乙方施工中资金供应,做好村民与乙方的协调工作,如因资金不到位或村民阻挡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房屋设计图纸规定的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低施工质量要求。

2、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并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施工期间乙方应充分注意安全,如出现不安全事故,甲方概不。

负责。

六,具体施工内容和质量要求。

1、施工内容:新农村居住房屋,所有房屋主体墙均为“二四墙”,具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2、所有墙面全部由水泥砂浆毛墙毛地。

3、所有墙体砖面平整,灰浆填充实在,墙体垂直误差不超过3公分,粉刷后墙面平整误差不超过3公分。

4、屋面做防水处理。

在施工中必须安装好线管和上下水管,水管安装规范,接头密封,并做好电路。

5、门窗口预留标准,留有衔接点。

6、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体房屋三层、单独两间院内平房、院墙、大门楼。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施工费20%。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元整(190.00元),建筑面积按竣工后实际测量为准。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裂;墙体倾斜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

一、甲方在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二、

三、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体房屋三层、单独两间院内平房、院墙、大门楼。

四、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施工费20%。

五、承包价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元整(190.00元),建筑面积按竣工后实际测量为准。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裂;墙体倾斜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七、安全生产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