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通用6篇)

时间:2023-09-18 22:02:00 作者:琉璃 口号大全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通用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篇一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调整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各职能科室及医护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各司其职。修订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意外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二、培训计划: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全员培训和各科室培训相结合。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由护士长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2、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4、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专用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垃圾运送人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6、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置机构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9、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xx年1月10日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篇二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工作计划《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1)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备案。

(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

(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柜内,定期转交给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篇三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保护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是指患者一方实施的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纠纷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和生活。

2、在公共场所以散发传单、散布谣言等形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3、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医疗或办公场所,发生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2、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3、在医疗机构内或周边,身着孝服、x、下跪、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x、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置。

、堵塞交通,或将尸体从殡仪馆移到医疗机构或其它场所陈尸的;

5、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疗资料或医疗器械、医疗设施,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6、有职业医闹及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发生严重围堵、冲击医疗机构以及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7、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破坏医疗秩序、社会稳定的行为,重大的医院治安事件。

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卫生工作市领导为组长,市*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x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市医疗纠纷引起突发事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实施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预案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和能力。

2、成立医疗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责任。

3、积极配合患方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如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及可疑药物,做好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

4、对医疗纠纷迅速展开内部调查,了解诊治经过、事件原因、责任有无以及患者诉求等,及时与患方进行沟通。

5、与*部门配合,建好驻医疗机构警务室,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依据x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制定并落实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1、重点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从医疗管理上最大限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2、协助开展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处理。收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纠纷发展态势及时进行评估,并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3、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1、负责指导医院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驻点警务室建设,将纠纷事件尽可能控制在萌芽状态。

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3、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快侦快办快结,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1、参与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根据《*条例》引导诉求人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协调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

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为遗体运输、冷藏、冷冻、火化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做好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受理并委托牡丹江市有关机构开展药品和器械鉴定检验工作。

协调市内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处理医疗纠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客观、公正、准确报道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对影响较大、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不得在结案前进行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协助做好省内外其它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第六条按医疗纠纷性质分类实施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处置。

1、接到一般性医疗纠纷报告后,医院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调查,了解纠纷的原因、性质、责任,并组织力量维护院内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经调查分析评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院方应耐心向患方解释,做好沟通工作,争取患方理解。若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应引导患方遵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2、接到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报警、报告后,x部门应立即安排民警到现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协助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3、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在维持好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同时,x部门、x门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医疗机构应将纠纷经过以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篇四

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二、组织机构

(一)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和预防、处理预案。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领导组办公室(医务科)

主 任:

成 员:

医疗纠纷;负责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协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督促医患双方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的各种材料;总结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医院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保卫医疗纠纷现场及有关证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报警,坚决制止各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医闹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后勤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摄像、录音取证,和新闻媒体沟通,对外发布信息。

三、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

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患方对医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严重干扰医疗正常工作的;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的;患方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四、报告

1、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解释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或院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纠纷。

2、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必要时通知保卫科报警。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院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人员及时到位。

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4、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院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五、处置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二、三级风险医疗纠纷负责报警,并向警方提供有关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

法处理医疗纠纷。公安机构依法强制移尸的,保卫、后勤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七)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由新闻发布组(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情况,并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八)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耐心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意见,认真做好笔录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必要时医务科人员出面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纠纷以医务科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科室及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请县卫计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级风险纠纷分管院长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院长出面接待,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及医政股到现场协助处理。

(九)医务人员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十)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院外专家会诊。

(十一)医务科应及时将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

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十二)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

(十三)医疗纠纷发生后,按照“调解优先,合法、自愿”原则,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对索赔金额未超过二万元的,可由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患者及其家属来院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索赔金额超过二万元的,劝导患者及其家属向县医调委申请调解;经劝导,患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调节不成功的,建议患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责任追究

根据客观事实及处理结果,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院《医疗纠纷奖惩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院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等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员

组长:陈平春

成员:马玉霞陈国庆袁道剑谭家琴

何义礼陈瑛左自琼王武风

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向医院总值班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并立即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3、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7、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8、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9、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的皮肤部位用流动水冲洗,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10、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清理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11、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及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三、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院污水的管理,当发现医院污水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总务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总值班。

2、污水处理中心发生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3、发生医疗污水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当发生医疗污水处理意外事故时,应按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污水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污水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污水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消毒。

(6)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5、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的数量、受污染的原因;

(3)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篇六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的通知(望卫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望城区精神病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1、依据相关规定及文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2、医疗废物管理由院长为主要责任人,护理部负责监控,由护士长谭芳同志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各科室护士长及科室 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主要包括: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病理性废物(指人体切除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切除下来的人体组织、脏器、胚胎、残肢,医学动物实验的组织、尸体,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包括所有的针头、缝合针,各类刀、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1、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并且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严禁露天存放。

2、各临床科室、门诊部、辅助科室、药房等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每日汇总运送至仓库贮存,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同时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如输液瓶、输液袋、小药瓶等)混入医疗废物中。

3、各科室应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在贮存箱内,贴好标识,并贮存在仓库内,不得随意堆放。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有液体渗漏的医疗废物,各部门有义务重新包装、标识。

4、各科室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由运送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专用运送工具定期在指定地点清洁消毒。

5、医疗废物主要负责人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各科室负责人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医疗废物处置报表交护士长谭芳同志,统计月医疗废物量总报表。

1、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2、暂存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3、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

5、暂存处要做到非转运时间保持常封闭状态。

6、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立即向护理部及院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上报,将危害减少的最小程度。

定期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职责。